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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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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我国的刑事审判方式由审问制转为对抗制,而庭审前的证据开示程序在对抗制的庭审方式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不容忽视的价值。然而,我国现行刑事立法未能全面反映当代证据开示制度的基本要求,仅有的一些规定只能反映证据开示制度的某些特征。因此,重构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将是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改革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刑事庭审方式由法官主导的审问制向控辩双方主导的对抗制的转变,是否建立证据开示制度,已成为我国刑事诉讼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全国已有很多地方开始了证据开示的尝试,并取得了明显的诉讼效果。但由于相关的配套制度尚未建立或完善,随着该项制度实践的深入,其问题也  相似文献   

3.
美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证据开示基本上是当事人主义诉讼中的一项制度,随着我国刑事庭审方式由法官主导的审问制向控辩双方主导的对抗制的转变,证据开示也已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由于立法上对于证据开示几乎未作规定,刑事诉讼实务中迫切需要诉讼法学理论回答工作中无法回避而又必须予以合理对待的几个问题:一是控方是否负有向辩方开示证据的义务?如果有,开示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开示的范围如何界定?二是辩方有无所谓"对等"的开示义务?如果有,其范围同控方开示证据的范围有无区别?三是法院在证据开示过程中应该扮演何种角色?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在以美国为代表的采用对抗制庭审方式的国家都已积累  相似文献   

4.
陈娅 《中国检察官》2005,3(4):56-58
证据开示(discovery或disclosure)是来源于英美法系的概念,它产生于英美对抗制刑事诉讼模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目前我国刑事诉讼的审判方式改革,部分吸收了对抗式庭审机制,即由法官主导的审问式向控辩双方主导的对抗式转变。因此,建立与对抗制配套的证据开示制度已经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一、我国建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意义(一)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国家司法权力作出了一定限制,如警察机关采取搜查、扣押、逮捕、羁押等行为必须事先取得法官的司法授权和司法审查等,同时给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些特别…  相似文献   

5.
伴随着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而进行的刑事庭审方式的改革,不论对我国司法体制或是司法观念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我国刑事审判方式既有别于对抗制又有别于审问式,本文认为是具有多重特征的“控辩式”。同时,本文就我国刑事审判方式的优缺点及其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发表了作者的见解  相似文献   

6.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借鉴国外对抗制审判模式科学成份和总结我国多年来刑事审判实践效应的基础上,对我国原刑事审判模式进行了釜底抽薪的变革,形成了颇具中国特色的刑事庭审新模式,这对提高司法判决公正性和正确  相似文献   

7.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以公正审判为核心,以诉讼中的人权保障为主题对刑事审判方式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在审判程序上较多地吸收借鉴了英美等国控辩双方对证据核查的交叉询问规则,加强了庭审中控辩双方的对抗性,相对削弱了法官在庭审中的主导地位,使法官处于居中裁判的地位,以保障刑事审判能在民主、公正、高效的运行机制下进行。然而修正后的刑事庭审方式并非走向完全的对抗制,而有自己的特点,这集中体现在法官在庭审中的地位和权力上. 一、法官在庭审中的地位 在典型的英美对抗式诉讼程序中,法官充当着非常重要的法律裁判者的角色,他…  相似文献   

8.
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中的对抗制之所以能有效地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当事人在庭审中享有异议权;“异议”具有特定而丰富的内涵与坚实的法理基础;异议制度的生成具有深厚的社会文化背景,在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就我国庭审中控辩双方当事人所享有的异议权而言,立法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行重新检讨与重构,以适应我国庭审改革走向对抗制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我国立法机关于1996年在吸收了对抗式刑事审判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创设了"控辩式审判"方式,以解决庭审走过场的弊端和实现控辩审职能的分化。从司法实践来看,改革者的目标并没有得到实现。我国的刑事审判在实际运作上是一种缺乏对抗的"被告人说话式"审判,具体表现在:庭审上趋于消极但不中立的法官,公诉人对审判的单方面主导,被告人是法庭上的"主角","说话权"受限的量刑辩护人,法庭调查的书面化等。由此导致我国刑事审判制度的双高现象:高效率和高定罪率。  相似文献   

10.
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对审判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尤其是在庭审方式方面,吸收了对抗制的合理因素,强化了控辩双方的对抗性,使庭审功能进一步加强。立法的问题解决了,关键就在于司法实践的运作。毋庸讳言,新的审判方式在具体运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控、辩、审三方作用发挥不够,庭审走过场的情况仍然存在。本文针对刑事庭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谈一点个人看法。关于庭审方式改革问题我国1979年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审判方式,职权主义色彩比较重。主要缺点表现在过于突出庭审中法官的主导作用,控辩双方的对抗性不强;法官庭前对控方证据进行实体审查,在…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刑事一审庭审方式作了重大改革,即由1979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官包揽庭审调查的纠问式庭审方式,改为公诉人在法庭上承担指控犯罪和证明犯罪责任的控辩式庭审方式。在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的条件下,刑事二审程序仍然是整个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但是二审程序证明责任问题由于立法规定不够具体、明确,致使一些地方检察、审判机关对此存在认识上的分歧和偏差。为了进一步推进二审庭审方式改革,更好地发挥二审庭审职能,本文对检察机关在刑事二审程序中的证明责任问题作一探讨。一、检察机关在刑事二审程序中证明责任的…  相似文献   

12.
证据开示来源于英美法系,是当事人诉讼程序中与对抗制刑事诉讼模式相配套的重要制度,已被西方大多数国家刑事诉讼制度所接受,并逐渐成为一项国际诉讼准则。自96年刑诉法实施,我国刑事诉讼审判方式吸收了当事人主义模式有关因素,重新配置控、辩、审职能,形成以控审分离、控辩对抗为基点的新型抗辩式庭审方式,作为与抗辩式庭审方式相配套的证据开示制度也开始进入我国法律视野并受到了广泛认可。随着08年律师法、12年刑诉法中对刑事证据出示规定相继出台,证据开示再次上升为刑事诉讼领域讨论的热点,成为我国亟需建立的重要刑事司法制度。本文在概述证据开示制度的基础之上,对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现状及缺陷进行一系列探究,以期完善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  相似文献   

13.
我国公诉审查制度之现状及其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公诉审查制度之现状及其重构肖念华公诉审查即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制度,在我国实行对抗制庭审方式的形势下尤为如此。庭前审查也由以往的实体性审查改为现行的程序性审查,立法原意是排除法官预断,给被告方一个平等地向法庭输送材料的...  相似文献   

14.
李伟章 《法制与社会》2010,(28):140-141
我国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刑事诉讼模式发生了重大改变,刑事案件的审判方式由职权纠问式逐步向当事人主义转移,实行倾向于英美法系的控辩式的庭审方式。控辩双方在一个新的权力平台上进行平等的对抗,庭审的秩序和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是庭审方式的改变并没有带动刑事证据制度的重大改变,控辩式的审判方式仍在旧的证据规则下运行,依然存在控辩双方在诉讼中适用秘密证据规则,法庭辩论流于形式,庭审效果不好等问题。本文指出要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控辩对抗,充分发挥庭审的作用,庭前证据展示是必经的、重要的途径。  相似文献   

15.
自1988年新刑事诉讼法典通过之后,意大利刑事司法制度作为两大诉讼模式相混合的试验场受到了国际比较法学者们的持续关注。有学者甚至将意大利1988年刑事诉讼法改革称之为二十世纪比较刑事司法领域中最为引人瞩目的现象。意大利在1988年刑诉法典中吸收了部分对抗制因素,弱化了法官对庭审的主导权,限制法官审前接触案卷的范围,强调控辩双方对证据调查的积极作用。这种改革方式与我国1996年进行的庭审方式的改革如出一辙。由于两国改革中的某些相似之处,也出于对意大利混合式诉讼模式的浓厚兴趣,2004年6月,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中…  相似文献   

16.
“控辩式”的刑事审判方式,决定了法官居中裁判,控辩双方诉讼对抗的庭审局面,形成了审、控、辩三方诉讼地位相对独立的格局。作为一名组织指挥庭审活动的审判长,在控辩双方激烈对抗中驾驭好庭审活动的全过程,保证法庭秩序井然,庭审有条不紊,查清案件事实,显得尤为...  相似文献   

17.
刑事法庭的设置因其直观形象地反映了控、辩、审三方诉讼主体在审判中所处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而成为刑事审判构造的重要表征。由于我国古代以“审讯”为核心的审判模式的影响、被告人沉默权的缺失以及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不够彻底等原因,导致我国现行刑事法庭设置呈现出“伞型”特征。重塑我国刑事审判构造,应当去除目前庭审方式的“审讯”色彩,加强庭审的“听证”性,建立审判中立、控辩平等、当事人主导的“正等腰三角形”的审判构造。  相似文献   

18.
李宗强 《山东审判》2004,20(3):31-35
一、英美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展示制度 所谓证据展示制度,是控辩双方在庭审前相互展 示证据的制度,是英美当事人主义对抗制刑事诉讼中 的一项独特的证据制度。但两国的证据展示制度又有 各自具体的做法与特点。  相似文献   

19.
李昌盛 《法律科学》2011,(1):130-140
我国刑事庭审的主要功能不在于查明案件事实,而在于以"表态——展示——教育——忏悔"四部曲的方式来教化被告人和其他公民。这种教化型庭审并非毫无意义的"形式",它不仅有利于实现刑罚的特殊预防功能,而且有利于罪犯复归社会、被害人的精神康复及社会重新接纳罪犯。但是,目前我国这种国家权力主导下的教化型庭审由于缺乏认罪自愿性的保障,会使无辜者面临着极大的定罪甚至从重处罚的风险。未来中国刑事庭审的改革方向不在于彻底放弃庭审的教化功能,而是将真相、权利、效率和教化融为一体,实现多元价值的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20.
建立符合我国司法实际的证据开示制度,对防止控辩双方在庭审过程中搞"证据突袭",进而消除对抗制的负面效应,保证对抗庭审功能的正常发挥,确保审判程序的公平、公正进行,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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