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繁荣富强的景象鼓舞着所有中国人。三十年改革经验告诉我们,在发展的道路上,法治保障永远都不能错位;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司法工作更是责无旁贷且任重而道远。矛盾总是伴随着发展同步进行。人民法院是大  相似文献   

2.
朱大旗  危浪平 《法学》2012,(1):17-20
司法预算是实现国家司法机器有效运转的物质基础,司法预算制度是否科学直接影响到司法制度与司法程序的科学性。《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指出,要进一步解决制约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改革经费保障体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审判  相似文献   

3.
《中国审判》2012,(11):69-73
近年来,人民法院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通过深化司法改革,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自"一五"纲要以来,人民法院推出的司法改革措施超过百项,其中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揭示和遵循司法规律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当数以下10项。  相似文献   

4.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呈现出从司法规范重建——审判方式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走向。司法改革不仅开启了当代中国司法现代化的崭新历程,也有效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发展步伐。当下中国司法改革的突出问题是司法改革的全局性缺失问题,具体表现为司法改革缺乏统一性、计划性和系统性。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明确司法改革的价值目标,确定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基本方向,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司法制度的整体现代化;确立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的现代司法理念是推动司法改革深入发展的重要突破口;走反思性司法改革道路是推进司法改革的基本路径,其关键是要反思司法改革的方法,尤其要注重司法改革的整体推进方法、综合研究方法和局部试点方法的运用。  相似文献   

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就显得尤为重要。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审判机关,作为法律实施的重要力量,必须认真研究和思考这个问题。综观世界各国现代司法发展的历程,对于如何实施法律,一直存在着司法克制主义与司法能动主义两种迥然相异的观点。在我国,经过近年来的热烈讨论与深入实践,坚持能动司法已经成为人民法院的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必须深化能动司法的  相似文献   

6.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要求,也是当代中国司法改革路径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总体目标,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扎实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较大突破,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以司法理念为基础的司法政策和司法文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奠定  相似文献   

7.
(2008年6月22日)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人民司法事业有了历史性的发展和进步。特别是近十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加快建设  相似文献   

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改革道路概览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公丕祥 《法律科学》2008,26(5):3-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改革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有机组成部分。建国近六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当代中国司法改革经历了一个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历史行程。建国之初的废除“六法全书”、司法改革运动和“五四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司法体制与制度的基础。以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标志,当代中国司法制度进入了恢复与重建的历史新时期,也由此揭开了司法改革的序幕。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到现在,当代中国司法改革历经了三个发展阶段,从以审判方式改革为主导的司法改革,逐步深入到体制性的司法改革。当代中国司法改革所走过的不平凡的历程,乃是坚持不懈地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改革道路的过程,是一个在改革中不断完善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过程。  相似文献   

9.
“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五年来,人民法院推动的司法改革与“十三五”规划总体布局同向发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重大基础性制度改革基本落地,关键领域体制机制性改革明显突破,司法便民利民改革举措全面推开,开拓性引领性改革试点快速推进,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十四五”时期在更高起点实现司法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整体推进、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0.
高绍安 《中国审判》2010,(7):F0002-F0002,1
6月10日至11日,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座谈会在沈阳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立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实现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  相似文献   

11.
近几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对司法改革进行了很多尝试,取得了不少有益经验。但法院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法院一家就能完成的。我国法院改革存在着缺乏组织性和系统性等问题,对此应选择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改革路径。  相似文献   

12.
谢刚炬 《法学杂志》2020,(1):113-118
《人民法院组织法》增设专业委员会这一新的审判委员会组织形式,是对多年来法院改革成果的立法确认。与传统审委会相比,专业委员会的组织目标更加明确,组织结构更加合理,组织边界更加清晰,对于发挥审委会职能作用、提高法院裁判专业化水平具有更加积极的意义。但由于立法较为概括,实践中该制度在设置条件、运行规则、配套机制等方面仍存在欠缺,可能虚化其应有功能。应当围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审判委员会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专业审判委员会的组织特征,规范其运行规则,完善其配套机制,使之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先进成果。  相似文献   

13.
量刑规范化问题研究——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量刑规范化改革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司法改革项目,也是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的重要内容。量刑规范化问题的研究,对于规范司法行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法院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都具有重大意义。量刑规范化就是要进一步规范法官审理刑事案件的刑罚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增强量刑的公开性与透明度,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14.
郝明金 《法学论坛》2007,22(1):105-112
我国社会转型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由此引发法院制度的转型.在社会转型时期,人民法院不应恪遵司法权被动性原则,而应实行"介入性"司法,积极参与社会变革的进程,承担起司法的社会责任,影响和推动社会转型和法治建设的进程,在完成社会转型的同时,完成法院自身从传统法院向现代法院的转变.  相似文献   

15.
杨凯 《中国法学》2014,(3):211-228
审判管理作为目前在全国法院系统广泛推行的一种主流管理手段和方法,已历经多元化的司法改革探索实践十几年时间,无论是审判管理体制构建还是审判管理运行模式方法都有较多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创新成果。但迄今为止,关于审判管理系统化理论体系的法理学构架还没有完全形成,整个审判管理运行模式仍然处于改革探索实践阶段。科学的审判管理理论体系架构和审判管理模式创新是人民法院实现司法治理理论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本文基于法社会学、法理学与法哲学的三维视角,立足中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改革实践和理论创新经验,试图初步构建现代审判管理理论体系的法理架构,进而探究审判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思维路径与方法。  相似文献   

16.
"以审判为中心"的政法政策同样适用于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它要求法院发挥自身司法能力和司法制度能力,有效地介入涉法行政争议之中,并藉此保护法益。在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是法律监督上的国家权力结构关系。法院优位于行政机关,法院作为独立裁判者指挥诉讼管理关系和裁判过程。以审判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构造,应最大限度地发挥法院司法能力在解决行政争议上的优位角色,应完整地发挥行政诉讼法的制度能力,即发挥立法、司法解释、司法组织及指导性案例的制度功能。行政诉讼司法准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诉讼管辖、庭审制度等,是否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改革方向,主要看其是否有利于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和法益有效保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政策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为中心的行政诉讼制度,影响了法院的诉讼角色和功能。回归司法权和诉讼制度本质,宜在行政争议、行政行为和法益之间构造出一致性的诉讼结构关系;宜从组织和体制改革转向程序改革,发挥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在塑造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上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浅论对侦查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蒋石平 《现代法学》2004,26(2):83-86
对侦查行为由法院统一进行司法审查 ,是现代民主国家的普遍做法。我国之所以未能建立这种司法审查制度 ,主要原因在于“侦查中心主义”的诉讼构造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影响以及法院的地位缺乏权威等。出于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诉讼目的、贯彻决定与执行分离的原则、加强司法救济以及与国际刑事法治接轨的需要 ,我国也应当建立对侦查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具体内容包括如实行司法令状制度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明确规定侦查行为的可诉性等  相似文献   

18.
法院在法治实现过程中有着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个成熟的法治国家是以法院角色的正确认同和充分实现为前提的。法院的司法决策以及法院能动性的发挥和法院的自我约束的平衡是在法院对自身角色进行定位和摸索过程实现的。中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法院应该也必将发挥适当而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Explaining the diffusion of judicial reform policies among the American states is an elusive task. Are such policies simply part of the larger policy process revealed in the comparative state policy literature? Or b court reform a policy arena unto itself, responding to factors uniquely legal or professional in nature? Our inquiry begins with Max Weber's sociology of law from which we adopt his concept of rationalization as a schema of policy development. According to Weber, the “rationalization” of legal institutions would accompany the advancement of capitalism in modernizing nations. Thus, we might expect specific judicial reform policies expressly aimed at rationalizing the structure and process of state court systems to be closely associated with each other and with commonly accepted indicator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mong the states. As part of our investigation, we relate court reforms to broader policy innovations among the states, drawing on earlier “diffusion of innovations” research. Our data indicate a strong connection between judicial reform and more general patterns of innovation diffusion among the states, but provide only modest support for Weber's assertions about the rationalization of legal systems under advancing capitalism. Three of the selected reforms cluster together and are largely explainable by indicator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Two other reforms do not fit this pattern, and their “behavior” requires additional discussion and research. Thus, the diffusion of judicial reform policy is partly accounted for by factors found in explanations of general policy innovations across states, but other, as yet unidentified, factors apparently influence certain aspects of judicial reform. The connection between Max Weber's legal sociology and policy development among the American states might at first blush seem remote or tenuous. However, this article attempts to use Weber's insights into modern legal systems to (1) examine a specific area of state policy making–judicial reform–and (2) establish a connection between policy development in the court reform area and the larger literature on general policy innovation in the American states. This inquiry is inspired by the lack of theoretical integration apparent in the literature on court reform, on the one hand, and the absence of empirical analyses connecting court reform data with “diffusion of innovation” policy studies, on the other.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