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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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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冕 《法制与经济》2009,(11):67-69
本文对美国诉中国知识产权案的专家组报告中关于美国提出的第三项主要诉讼请求,即中国刑法相关规定违反TRIPS协定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文章以专家组意见为基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分析了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力求为中国更好地利用WTO条款和争端解决机制来维护国家利益提出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2.
2007年,美国就中国知识产权执法措施向WTO提起申诉,美国三项指控中最重要的指控即中国知识产权刑事立法门槛过高,导致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利,其主要法律依据为WTO的TRIPS协议第61条。本文使用WTO争端解决机构在解决争端时惯用的"条约法解释规则方法"和"综合审查原则方法",模拟站在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角度,详细考查TRIPS第61条的上下文、TRIPS协议的目的和宗旨、中外知识产权刑事立法的历史区别、中外知识产权刑事立法体系的区别,以及中外对"构成商业规模的蓄意假冒商标和盗版"刑法规定的区别,得出如下结论:中国知识产权刑事立法虽然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并没有违反TRIPS协议第61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或TRIPS协定)将专利保护扩大到医药产品,它要求WTO所有成员承认并加强对包括医药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这给发展中国家防治传染病计划带来许多困难。然而TRIPS协定同时也考虑到了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保护的需求,和其他知识产权一样,对专利保护规定了许多例外或限制。这些知识产权的例外和限制就可以作为发展中国家获得专利药品的选择途径,包括强制许可、平行进口和第TRIPS第30条规定的专利权“有限例外”。本文意图通过对这些选择途径进行分析,对相关条款进行解释,并找出这些条款中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内容。  相似文献   

4.
近年以来,美国与欧盟等发达国家利用TRIPS协议的弹性规定,在与其他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大量加入TRIPS-plus条款。这些条款通过对TRIPS的拓展以及限制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在药品的专利保护领域尤为突出。实践证明,TRIPS-plus条款严重影响了发展中国家药品的可及性。我国作为大量依靠仿制药品的发展中国家,在国内立法以及签署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国际条约时,应当对TRIPS-plus条款保持高度警惕,审慎引入专利链接制度,为数据独占保护设置限制条件,保留强制许可、平行进口等TRIPS允许的弹性条款,尽量为国内政策预留一些选择空间。  相似文献   

5.
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并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定)规定的义务.1985年我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巴黎公约》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公约,TRIPS协定是在《巴黎公约》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条款.它包括对各种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10年来,它对商标领域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我国以往对区域知识产权议题兴趣较低,相关文本仅为笼统的被动象征。但近年来我国在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章中纳入了大量的硬性约束条款乃至"超TRIPS"条款,标志着新时期随着缔约对象和自身条件的变化,我国的议题态度也开始发生变化。但对照美欧实践,中国文本仍然存在结构编排混乱、重要规定不一、措辞含义不清等问题。为此,我国亟需推动文本的体系化构建,并整合为硬软条款并行、坚持发展导向的稳定范式。此范式应关注国情需求度与可接受性,注重各个协定的制度一致,体现我国知识产权利益进攻点。鉴于自由贸易协定已成为国际经贸立法的最活跃舞台,此项工作有助于我国产生发展中大国的规则示范效应,渐进把握规则主导权。  相似文献   

7.
高旭军 《法学》2007,(4):45-54
针对我国和欧美国家的汽车贸易政策纠纷中欧美国家提出的我国相关法规违反《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条规定的指控,从我国相关法规是否存在着提供补贴的条款和相关的补贴是否违反《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的规定两个方面来分析欧美国家上述指控的合法性问题。同时结合《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第1条、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对欧美国家的上述指控进行反驳,并用充分的法理分析和案例证明欧美国家的上述指控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相似文献   

8.
贺小勇 《现代法学》2008,30(2):126-132
2007年4月美国就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机制问题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DSB)以寻求解决。这是DSB受理的第一起就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机制问题所引发的争端。本案的争议核心是如何解释作为"刑事门槛"的《TRIPS协定》第61条所规定的"商业规模"。通过DSB解释实践,可以看出,"商业规模"的解释主权应属各成员所有,但解释边界受《TRIPS协定》第61条相关条件的限制,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立法机制符合《TRIPS协定》,没有必要继续下降"刑事门槛"。美国对中国知识产权的施压应由单纯要求"降低刑事门槛"转变为"如何在降低正版产品的价格情况下加大对盗版的刑事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9.
TRIPS协定之下的中国药品专利保护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的药品专利保护制度规定过于严格,没有充分利用TRIPS协定的弹性条款。经过《多哈宣言》和《关于实施TRIPS协定与公共健康多哈宣言第六段的决议》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的解释和检验,TRIPS协定原本模糊的保障措施在可操作性上获得了提高。我国的相关立法应当适时进行相应地调整,以充分利用TRIPS协定保障措施所给予的空间,实现对我国专利药品的全面保护,提高药品的可及性,促进民族制药行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简评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及其合法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生效以来,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国际知识产权立法方面,在单边、双边、区域和多边层面,不断推行高于TRIPS协定所规定的知识产权执法标准。因其内容、方式、效果等都具有鲜明的TRIPS—Plus特征,不仅围绕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的合法性,而且再就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的“最低标准”和“最高标准”问题,全球展开了激烈地争论。对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及其合法性进行分析与评述,便于我们正视国际知识产权执法领域的新动向。  相似文献   

11.
王丽娟 《法制与社会》2012,(19):111-112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世界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是巨大无疑的,同时商标权也越来越得到世界性的全面保护。全面认识我国假冒注册商标的立法现状,才能有效地应对越来越高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挑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关于假冒注册商标刑事处罚的立法现状,比较分析TRIPS协定和美国相关立法规定,得出我国有关假冒注册商标刑事处罚的规定符合TRIPS协定的要求,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相似文献   

12.
相比于《TRIPS协定》,当前影响力较大的FTA的知识产权章节所反映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体现出了明显的TRIPS-Plus特征,其中的透明度程序性条款及知识产权实体性条款中的透明度要求亦反映了该趋势。从内容上看,《TRIPS协定》关于透明度的规定较为简略,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国际贸易及投资中各国的信息需求,FTA对公布的方式和公布的时限以及参与的主体作出了更为细化的规定。从条款的约束性上看,FTA的知识产权透明度规则更具灵活性,RCEP的透明度规则还进一步加强了条约的执行力。从FTA知识产权透明度规则的对比上看,发达国家主导的CPTPP的知识产权透明度规则更为细致且约束力更强。《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这一双边FTA中不合理的知识产权透明度义务将加重我国的负担。从透明度规则本身的发展趋势看,知识产权透明度问题未来将因知识产权与国际投资的紧密联系而受到更大关注。对此,我国应当进一步明确透明度规则要求公布的信息的范围,遵守FTA义务进一步提升信息透明度,同时维护国家主权,坚持共同同意原则之下的信息交换。  相似文献   

13.
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是后《TRIPS协定》时代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又一举措,由此所产生的超《TRIPS协定》条款使得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被变异,难以实施.当药品试验数据专有权或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对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造成障碍时,立法上应明确其冲突解决方式,有利于避免今后我国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受到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14.
按:10年前的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并开始履行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这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了历史新阶段。11月30日下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在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召开中国加入TRIPS协定  相似文献   

15.
杨帆 《知识产权》2009,19(4):22-27
在2007年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中,我国知识产权刑事定罪标准是美方对中方的三项诉求之一.在比较中美国内相关立法和TRIPS协定的相关条文之后,我们发现虽然中美知识产权刑事定罪标准存在着不小的差异,但都不违反TRIPS协定的要求.两国知识产权刑事定罪标准存在差异的根本原因是对刑法的保障功能和知识产权无形财产权性质的观念不同.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介绍了TRIPS协定的谈判背景以及对发展中国家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并通过分析发展中国家实施TRIPS协定所面临的困难,探讨了发展中国家在现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下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WTO框架下美国诉中国DS362案标志着TRIPs协定下各成员方争端的焦点转化为知识产权执法问题。在对TRIPs解释规则研究的路径上,结合DS362案对于新争端时代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知识产权执法并非一个单一性条款的解释问题,而需要从多个角度对争端所涉条款进行综合解释,这样才能明晰WTO各成员方在TRIPs协定下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18.
“TRIPS-递增”协定是后TRIPS时代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送其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主要法律形态。此类协定可能影响发展中国家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缩减这些国家利用WTO/TRIPS框架下的变通性规定促进其发展的自由选择空间。但是,在WIPO公约体系和WTO法律框架下,“TRIPS-递增”协定具有其存在的制度空间和正当理由。因此,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要根据一般国际法的相关规定,认识和处理“TRIPS-递增”协定与WTO框架公约和WTO/TRIPS协议的关系,另一方面要通过联合抵制或“体制转向”阻止“TRIPS-递增”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扩张。  相似文献   

19.
中国外贸法限制知识产权滥用措施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郭寿康  万勇 《法学家》2005,(5):100-106
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不仅会对被许可人的利益造成不正当的侵害,而且会危害贸易秩序,阻碍技术的传播和发展.因此,对其进行规制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TRIPS协定在几个条文中都作了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对<对外贸易法>进行了修改,在对外贸易法第30条中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规定了限制措施.该规定与TRIPS协定的内容是一致的.这是我国第一次在法律层面上就该问题作出规定,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美国投资协定将知识产权纳入“投资”定义范畴,使得知识产权能够获得与其他类型投资一样的保护待遇,将东道国采取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措施与间接征收挂钩,为美国投资者的知识产权拓展了一条间接保护路径.美国投资协定确立的投者者——国家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在WTO争端解决机制和东道国国内法院争端解决机制之外为投资者投供一条知识产权救济的新路径.相较与《TRIPS协定》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标准,美国投资条约中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现了一种超TRIPS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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