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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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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试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陈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是指法律规定的专门适用于已满14岁未满18岁人犯罪的特别程序。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世界各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处罚原则都作了明确规定。虽然各国在...  相似文献   

2.
香港刑法中的严格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香港刑法中,触犯刑事法律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刑事责任,即行为人具备犯罪意图并实施了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这在香港刑法中是大量存在的,也较为常见。另一种是严格责任,即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在行为的同时应具备犯罪意图,就可以认定该行为构成犯罪,并责令行为人对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严格责任作为普通刑事责任的补充,二者并行不悻,成为香港刑法中刑事责任的一大特色。一、严格责任的涵义及其发展严格责任(StrictLiability),是指法律规定在某些场合下,行为人即使于行为当时确实不具备犯罪构成要…  相似文献   

3.
一、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法规定,一个人只有达到了一定的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才能对他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没有达到一定年龄的人,对他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刑法这样规定,是因为幼小的儿童或少年,还不能了解或不完全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社会政治意义,还缺乏判断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他们有时做出某些错事,往往是年幼无知或受坏人引诱教唆所致,对他们是教育问题,而不是惩罚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刘杰 《天津检察》2009,(1):20-21
刑事责任年龄是决定某一行为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承担多大刑事责任的关键因素之一,并与刑罚的适用乃至诉讼程序的适用密切相关。只有行为人达到了一国刑法规范所规定的年龄,才产生刑事责任问题,刑法才能对其进行犯罪意义上的评价。因此刑事责任年龄是犯罪主体构成的要素之一,决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其设置的合理与否关系到人权的保护以及刑罚功能的有效发挥。我国现行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采用三分法,即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以下),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完全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  相似文献   

5.
本文试对我国刑法第17条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 ,从司法认定和立法完善的角度进行探讨。一、刑法第17条第2款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及其缺陷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与修订前的1979年刑法相比较 ,这一规定适应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可以防止司法认定中的随意性。其采用列举式 ,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8种犯罪负刑事责任。但是 ,按照全面、科学、合理的要求进行…  相似文献   

6.
<正> 一、对策的法律框架 说起德国儿童的不法行为,人们就会想起十三周岁以下的少男少女所做的违反实体刑法的事,即所谓的违法行为。这是一种习惯,而这种习惯又与德国刑法有关,因为它将刑事责任的年龄确定在十四周岁,即从这时开始可以考虑给予刑事处罚,至少在原则上是这样。许多国家都是根据这一年龄划分的。 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无刑事责任能力 德国《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儿童“无刑事责任能力”。从正规语言的应用上看,这样表述似乎是种误解。这是指考虑到社会心理和社会教育的现状,人们不愿意由于谴责那些刑事罪过而使在身心方面显然还是孩子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各地不断发现已满12、13岁但不满14岁的儿童实施强奸、抢劫、杀人、放火、惯窃等刑法所禁止的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事例,有些情节和后果还非常严重,而且具有一定的比例。按照《刑法》的规定,不能追究不满14岁的实施严重危害行为者的刑事责任。针对这种情况,有的同志认为,刑法中对这些不满14岁儿童的严重危害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减弱了刑事制裁的威慑力量,呼吁要重视这一问题并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另有一些论著,则直截了当地提出应当修改我国《刑法》关于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的规定,将之降低为12岁或13岁的主张。有的论著提出,根据调查材料,目前我国实施刑法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的始发年龄中,最小的从10岁开始,较为普遍的是12、13岁,鉴于青少年违法犯罪低龄化的趋势和现实,很有必要修改现行刑法  相似文献   

8.
我国内地、香港与台湾地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都规定了非刑罚处理方法 ,但无论是对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者实施危害行为所规定的非刑罚处理方法 ,还是对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之未成年人犯罪所规定的非刑罚处罚措施 ,我国现行《刑法》都需要学习和借鉴香港特别行政区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所谓的“刑法”的经验。完善我国内地未成年人犯罪之非刑罚处理方法立法应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是调整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理方法的适用范围 ;二是增设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理方法的种类。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我们一般把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称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  相似文献   

10.
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屡屡出现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绑架并杀害人质等恶性案件。虽然性质恶劣,但司法部门却难以定罪。因此,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答复(法工委复字[2002]12号)中解释称: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对于刑法第17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才负刑事责任,绑架撕票的,不负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1.
在香港刑法中,除了规定死刑、终身监禁、监禁、笞刑和罚金等主要刑罚以外,还规定了一些辅助性刑事措施。这些辅助性刑事措施主要用于有再犯危险的青少年犯罪和其他轻微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1)入劳役中心惩戒。这是一种以高度纪律化的艰苦营房生活予以惩戒的处分。根据香港《劳役中心条例》的规定:年龄在14~25岁之间的犯罪人,法院在裁定某项罪名成立时,在考虑案情及该名罪犯的品格和以前的表现后,为了该名罪犯本身及公众利益,可判其人劳役中心,以代替主要刑罚的适用。(2)入教导所改造。这是教导与感化罪犯的一种措施。…  相似文献   

12.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绑架杀人定性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八种犯罪中,并无绑架罪,这就造成司法实践中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绑架杀人行为如何定性产生争议,其中既有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有缺陷的原因,也有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僵硬理解和执行的原因。从犯罪构成、罪数形态理论、共同犯罪理论上分析,认定为故意杀人是合乎立法精神的。  相似文献   

13.
年龄之争     
何进 《江淮法治》2009,(22):31-31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有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毒等严重犯罪时,才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未满14周岁的人即使犯有强奸、杀人、放火等恶性犯罪,也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很多品行不端的少年就发出了“未满14我怕谁”这样的口号,乃至于作出了种种令人乍舌的恶行。这种社会现象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深思,  相似文献   

14.
将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负刑事责任的范围解释为八种犯罪行为,符合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首先我国刑法先有犯罪行为后有司法罪名,其次无论从事实角度还是规范角度,也是合理的,再次八种具体犯罪行为是种类概念,而不是具体概念。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适用罪名的确定,要兼顾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和刑法分则的规定,超出前者的规定不予刑法评价。  相似文献   

15.
刑事责任论(上)何秉松一、历史发展刑事责任是刑法和刑法理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历史上,刑事责任是一个长期被人忽视的领域,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国家的刑法,根本不注意人为什么要对其犯罪行为负责的问题,不承认人的主观罪过是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因为在这些蔑视...  相似文献   

16.
刑法不宜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上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责任能力是影响刑事责任承担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刑事责任年龄是衡量刑事责任能力的关键因素。刑法对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下限作了明确规定,但是有观点认为也应当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上限,即超过法定年龄的老年人,犯罪后不予追究  相似文献   

17.
张伟 《江淮法治》2014,(2):27-27
正女童摔婴事件一出,很多专家在网上呼吁降低《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笔者认为这种"以暴制暴"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  相似文献   

18.
杨彦 《天津检察》2009,(1):33-34
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刑法》第17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补充或完善,将绑架罪纳入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应负刑事责任的范围,使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成为绑架罪的主体。其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9.
<正> 一、少年法制史《少年福利法》和《青少年刑法》是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而制定的特别法。它有着比较深刻的历史背景,早在1532年的刑法典中就为处理少年案件作出了一些特殊的规定。此后,德意志帝国各州的法律纷纷提高了有关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在1871年的刑法典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全国统一规定为12岁。1923年的青少年刑法制定以后,又将刑事责任年龄提高到14岁。  相似文献   

20.
<正> 我国刑法中对未成年犯刑法规范主要在第14条、44条两条之中。内容包括:刑事责任年龄段的划分、不适用死刑、处罚从宽和不满16岁不处罚责令家长管教或由政府收容教育等。对于这些规定,有些颇具争议,有些急待完善,笔者将着重阐述以下几个问题:1. 充分肯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最低限。刑事责任年龄的最低限,即行为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应达到的最低年龄。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最低年龄为14岁。近年来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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