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向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是“一府两院”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实践中“一府两院”的报告在质量上参差不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格式不规范。“一府两院”的报告是规范性文件,但在实践中存在不够规范的现象,有的开头只称“主任、副主任“,有的在报告中出现“在人大、政协的监督下”等。二是内容跑题。报告主要有工作报  相似文献   

2.
刘德金 《云南人大》2007,(12):25-26
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他负责,受他监督。”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一府两院”必须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这是法律的规定,人民的要求。但是,在目前的实践中,实际情况与法律的规定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中,仍存在一些需要认真研究,不断加以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图片新闻     
为进一步强化“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意识,6月28日,长宁区人大常委会邀请10名“一府两院”机关新进公务员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此举是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宣传人大制度的创新举措。  相似文献   

4.
为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有效开展。大方县人大把实施工作评议作为创新和改善人大监督方式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制定《“一府两院”工作评议办法》,确立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评议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5.
按照我国宪法规定,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单向行使的,人大可以依法监督“一府两院”,而“一府两院”则无权制约人大。我国人大的监督权限要比西方议会的监督权限大得多,涉及范围也宽广得多。那为什么给人的印象是人大监督不力,监督缺乏实效?原因固然很多,而没有必要的法定程序作保证,是一个现实的、直接的原因。所以,现阶段强化人大监督,应当从监督机制运行程序化着手。 一、机制运行程序化可以保证人大监督到位  人大监督权是分层次的,一般分为了解权、处置权、惩戒权;而这些不同层次权限的实现,又是按顺序、分步骤、…  相似文献   

6.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是国家权力机关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的最基本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实效。是近年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直为之追求的工作目标。然而笔者注意到。也有的“一府两院”在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时,并不是有一讲一,有二讲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而是少报“忧”(有的甚至不报),多报“优”,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避重就轻,轻描淡写,有的干脆隐瞒不报,一字不写。但对工作中取得的一些成绩却“兴趣很浓”,把接受监督的机会当作评功摆好的“最佳时机”。有的为此甚至吹牛  相似文献   

7.
监督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委内容。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监督权的实施是要按一定的形式和程序进行的,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评议.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种具体形式。那么.监督与工作评议是什么关系呢?应该说,  相似文献   

8.
监督是人大的基本职能,也是人大的基本功。要搞好人大的监督工作,达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并能取得监督实效,首先要对人大监督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定位。人大的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需要。所以,人大与所相应的“一府两院”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目标前提完全一致下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存在人大对“一府两院”找茬子、添麻烦、加压力。  相似文献   

9.
时下,在人大的实际工作中,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论点,即人大监督要避免“马后炮”。其言下之意是,造成当前人大监督工作效果不尽如人意的原因,是人大的监督都属“马后炮”。因此,为了增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实效,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应该提前介入,争取主动权,一旦等违法行为产生后再去监督就没有效果了。提前监督论看似有板有眼,但仔细分析却是疑团重重。按照提前介入的论点,必会产生这样的问题:“一府两院”的工作还没开展,或者还没有完成,凭什么来评判“一府两院”的工作?事实上,无论人大如何提前监督,其监督的对象总是“一府两院”已…  相似文献   

10.
从法律的规定来看,人大监督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责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应该是事后监督,不宜搞事前监督。一是事后监督有利于“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人大和“一府两院”都是在宪法的框架内,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实现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而强调人大搞事前监督,有可能使人大主导“一府两院”工作推行的措施或直接参与到其工作过程中,这就容易出现国家机关之间职责混淆、越俎代庖的情况,继而对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造成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寻乌县“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尊重、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工作.着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机关。  相似文献   

12.
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提高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实效,一项重要工作是要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监督法,推动监督法的贯彻实施。笔者认为地方人大应积极推动建立“一府两院”重要工作履职承诺制,提高监督实效。  相似文献   

13.
代表视察、执法检查都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和宪法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重要工作。很明显,“一府两院”是视察、检查即监督的主要客体,“一府两院”的工作和宪法、法律实施情况是视察、检查的主要内容。可是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有些地方人大及其...  相似文献   

14.
柴清玉 《人大建设》2005,(10):39-39
“主动接受监督”是当今社会一句很时尚的话,对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而言,更是耳熟能详.“一府两院”的领导同志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时,好像不说“主动接受监督”这句话,便表达不出对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与地位的尊重,体现不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和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支持似的.  相似文献   

15.
人大监督“力度不够”、“实效不高”。这是社会的评价。地方人大的同志聚到一起,谈论最多的话题也是“如何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怎样看待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中带有普遍性的观点是,认为人大监督“程序”性的东西过多,实体性的大少。今后应当少一些“程序”性的东西,多一些实体性的监督。对此,笔者不能苟同。人大对本级“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代表人民行使的国家权力监督,是至高无上的。人大的监督权,不能说少,更不能说小。按照我国的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人大对本级“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全方位的,从保证法律实施到监…  相似文献   

16.
一、正确处理人大信访工作与“一府两院”信访工作的关系,明确人大的信访工作应以支持、协调、督促为主 人大的信访工作与“一府两院”的信访工作,目标是一致的。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人大的信访工作与“一府两院”的信访工作,在工作任务上和工作方法上又不大一样。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主要是依法监督。信访部门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门,它的工作带有依法监督的性质。因此,人大的信访工作对“一府两院”的信访工作来说,除了支持、配合以外,还有一个督办的问题。所以,如果发现“一府两院”有处理不当的和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有权提出问题交有关部门复查处理,对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有权催办。人大的信访工作与“一府两院”  相似文献   

17.
人大依法监督,既是对“一府两院”权力运用的制约。也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监督与支持是辩证统一的。监督是制约,支持则是促进。在监督中抓住重点,求得实效,有所作为,这样才能更好地树立人大的权威,发挥人大的作用。大量成功的监督事例说明,人大监督并不缺乏手段,关键是能否监督到底,体现监督实效。只要这样,监督就会“有力”,就会有权威,就会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同时也得到政府部门的理解和配合。  相似文献   

18.
笔者常常读到“一府两院”及有关行政执法门市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委员上门监督的新闻报道。初读,倒还为这些单位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浍所感动,但随着这类新闻多了以后,不由对这类“请来”的监督产生出一种难以言状的感觉。  相似文献   

19.
监督是人大的职责.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是人大的本分。近年来,万盛区人大一方面把握监督重点。加强监督力度。另一方面,寓监督于支持中.推动人大监督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相似文献   

20.
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一种最高层次、最有权威的监督,它是一种国家体制,而不是个人行为。继中共牡丹区委作出《关于向牡丹区检察院学习的决定》之后,牡丹区检察院不骄不躁,谦虚谨慎,于近期制定了《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见》和《牡丹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几项措施》,重点从五个方面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自觉摆正位置,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促进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