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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标准必要专利作为技术标准与专利相结合的产物,与一般专利相比有其明显的特点.这不仅表现为标准必要专利与社会公共利益有着更为紧密的联系,而且由于必要专利对标准实施人或者潜在被许可人具有不可替代性,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可能凭借其在专利许可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专利劫持,比如收取过高的专利许可费,或者滥用禁令请求权.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易于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从而较一般专利权人会更多地卷入反垄断私人诉讼,或者遭遇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  相似文献   

2.
正标准必要专利的禁令救济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但是这种限制需要平衡专利权利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禁令救济是专利保护的关键要素,对于鼓励创新、促进社会进步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对于培育当前中国的创新环境不可或缺。只有在使用人给出有约束力和不可撤销的FRAND许可要约的情形下,权利人寻求禁令救济的行为才可以被认为构成滥用,该FRAND许可要约可以将有争议的许可条件交由合适的第三方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FRAND承诺和禁令在许司谈判中作用的分析,结合当前主要法域反垄断实践对于标准基本专利权利行使的限制,论证了FRAND承诺对标准基本专利权利行使的影响。一方面禁令是法律赋予的专利保护的核心内容,标准基本专利的FRAND承诺并不意味着权利人放弃禁令的权利,对于不愿意获得FRAND许可的潜在被许可人,禁令不可或缺。另一方面标准基本专利的禁令应该受到合理的限  相似文献   

4.
正在现今的电信领域,有关智能移动设备的专利战层出不穷,而掌握到其中的标准必要专利就相当于占领了竞争的制高点,滥用标准必要专利权可能会引发与市场公平竞争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本期封面故事将为读者深度解读标准必要专利与反垄断法的互动。在专利诉讼中,向法院寻求禁令通常是一种合法救济方式,但如果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已经做出以FRAND原则许可其专利的承诺,并且相对方愿意达成许可协议,此时基于标准必要专利寻求禁令就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欧盟对此问题确定了"安全港原则",  相似文献   

5.
标准化组织的FRAND许可政策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9家在ICT领域具有较重要影响的标准化组织的"公平、合理、无歧视"专利许可政策表明,标准化组织虽然普遍认同"公平、合理、无歧视"的专利许可政策,但是却普遍不给出该原则的明确含义、不鉴定对标准中的必要专利权利要求、不强制相关主体披露其所知的包含在技术标准中的专利技术、不反对专利权人针对标准实施者寻求"禁令"救济、不参与当事人之间就"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所发生纠纷的解决.这表明标准化组织的公平、合理、无歧视专利许可政策尚非常空洞,但研究这些政策有助于标准组织日后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标准化中由专利行使行为所引起的各种法律纠纷在学界和业界引发了热烈讨论。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专利劫持和技术锁定且可能会排除、限制竞争。有鉴于此,各标准化组织纷纷制定专利政策,如信息披露制度和RAND许可原则对标准化中的专利权行使行为进行事前预防;但如果相关专利权行使行为已经对竞争产生了限制和排除作用,则需要反垄断法进行事后纠正。就目前而言,美国和欧盟的反垄断法执法机构主要关注违背专利信息披露义务、RAND许可原则下寻求禁令救济、通过专利转让规避专利许可声明这三类较为典型的专利权行使行为。相比之下,我国2013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12条虽然对经营者利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从事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定,但尚有一些不足之处;未来,应结合反垄断法规范标准化中专利权行使行为的要点,针对我国相关司法和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7.
专利蟑螂已经成为美国专利制度中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美国政府不断出台专利法修订草案和政策,意图遏制专利蟑螂,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然而,从近期美国参众两院提交的诸项法案来看,尽管存在分歧,但其整体立场已经发生明显转变,倾向于优待专利蟑螂。由此,以设立双方复审程序、提高禁令颁发标准以及限制司法管辖为代表的诸多重要专利司法改革成果,都将可能遭到弱化。结合美国的经验教训,我国应当尽早认识专利蟑螂并着手应对,从考察开放许可专利实施情况、增加"权利人商业模式"作为判赔考量因素、细化司法管辖规则、完善专利无效制度以及构建全面打击专利假冒行为制度等多个维度,预防和遏制专利蟑螂。  相似文献   

8.
分析专利池许可领域最具现实意义的几种限制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研究有关国家、地区的立法取向和实践,进而从法律规制的宏观架构、限制竞争的中观判定标准、必要专利的动态性评估、市场结构规制的审查、限制性许可条款的审查等方面,提出构建我国专利池许可领域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体系的若干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在当事人没有达成管辖合意的情况下,一国法院裁判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是否会造成司法管辖权冲突,如何理解专利权地域性、专属管辖与裁判全球许可费率的关系,如何确定一国法院裁判全球许可费率的管辖根据,上述问题迫切需要厘清和解决。纵观域外司法实践,主要司法辖区依据不同管辖根据确立裁判全球许可费率的管辖权。在借鉴域外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建议我国统一各类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民事案由为“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降低更密切联系的要求,修改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审查标准和法律后果,以及完善管辖权异议规则,为实质性解决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争议贡献中国司法的理性和智慧。  相似文献   

10.
标准化中的专利纠纷已经引起了各国相关产业界和法律界的关注,特别是对标准中必要专利的侵权诉讼中的禁令救济请求是否受到反垄断法规制的问题。本文通过介绍各国在必要专利的禁令救济中对反垄断法的适用以及相关案例,试寻找其中的合理性和相关性。  相似文献   

11.
专利一旦成为广泛应用的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一般得向标准化组织承诺以公平、合理和无歧视的FRAND条件实施许可。尽管FRAND许可条件是对专利权人的约束,但因这个承诺没有可操作性,现在有越来越多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案件进入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法院。华为诉IDC一案说明,标准必要专利与一般专利相比具有特殊性,必要专利权人在其专利许可市场占支配地位,权利人收取过高的专利许可费或者请求法院制止专利侵权的行为可能被视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涉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案件凸显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交叉领域的很多热点问题,从而也带给了我们很多思考,例如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第1句的规定是否具有合理性。  相似文献   

12.
技术标准的实施一旦受制于专利权,就无从顾及技术标准本身的普适性和优化性。一项含有众多专利权的技术标准的推广实施,不仅让技术标准的使用者无法预见到实施标准的成本,而且在二次创新的应用上以及兼容产品的开发上也受到极大的限制。借助于技术标准的平台,专利权人较易形成市场控制地位,有可能危害正常的竞争秩序,也可能增加技术标准使用成本,影响后续创新。考虑到技术标准的“公共产品”属性和专利权人滥用权利的嫌疑,在涉及技术标准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上,法院很少支持禁令救济,在侵权赔偿和专利许可费的支付上也会给专利权人很多限制。从分析标准化组织的专利政策对专利权人的约束力以及技术标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出发,并结合中国近年的典型案例,将有助于解释为什么要对涉及技术标准专利权给予限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郑伦幸 《法学》2022,(5):146-158
基于私人协商定价过高的谈判成本,法院实际上承担了确定FRAND承诺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的很多工作,“自上而下法”“自下而上法”“可比交易法”是目前各国法院适用的主要确定方法。现有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确定路径及方法的适用,在确定依据、决策预期、考量对象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透明性、统一性及全面性问题。通过建构司法外仲裁方式,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作为确认主体,将标准制定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作为规定仲裁条款的规则框架,并对现有商事仲裁程序规则中的受案范围、仲裁员选任、方法适用、结果保密等方面作出相应适配性调整和设计,是突破现有FRAND承诺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确定方法适用困境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14.
FRAND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的计算,必须进行反专利劫持、反专利许可使用费堆叠、平衡专利权人和标准实施者的利益等政策考量,不应当采用过分简单的比较方法进行,可以借鉴"微软案"采用的假设性双边协商方法。  相似文献   

15.
专利非实施主体(NPE)拥有专利,但不从事实际生产,因此在专利许可谈判中缺乏与专利实施者的交互性。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日益强化,一些旨在攫取高额许可费或寻求高额赔偿的投机型NPE逐步涌现,专利侵权诉讼成为其要挟目标对象的直接或间接手段。探讨NPE诉讼中的司法政策,应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在产业链中的不对称性,以及给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甚至由此导致的司法程序之异化。具言之,在诉讼管辖中,坚持“最密切联系原则”,根据“适当联系”的标准分层次建立积极的管辖权制度;在救济手段上,损害赔偿遵循填平原则,禁令仅适用于“反向劫持”等特殊情形;司法定价应以合理补偿为基础,遵循利益平衡原则,基于个案选取适当方式计算专利许可费率,并以此评估损害赔偿金额。  相似文献   

16.
[裁判摘要]一、在确定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纠纷的管辖时,可以考虑当事人就涉案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磋商时的意愿范围,许可磋商所涉及的标准必要专利权利授予国及分布比例,涉案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者的主要实施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营收来源地、许可磋商地,当事人可供扣押或可供执行财产所在地等。  相似文献   

17.
正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专利保护对技术溢出的外部性的制度价值,并考察了专利许可和禁令对经济效率的影响。技术标准对于促进充分竞争和提升社会福利具有积极作用,纳入专利保护可以有效解决其中的搭便车者问题。产业链的不同角色在相应的市场结构下,对竞争、创新、标准及专利保护会有不同的态度。对标准专利制度需要结合不同参与者的动机从经济和博弈的维度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从而促使达成有效的许可。标准专利的保护应当立足于现状、产业和市场规律,保证信息公开透明、促使许可合理有效、促进创新的激励和扩散。标准专利由于具有市场规模、侵权证明、价值评估、替代周期等方面的优势,可以通过融资、专利池、交叉许可等方式发挥价值。  相似文献   

18.
正标准必要专利禁令作为专利权人维护自身专利权的合法手段,其不当使用会引起不公平竞争与反垄断的担忧。欧盟委员会2014年4月在对摩托罗拉及三星的反垄断调查中通过了标准必要专利禁令的安全港原则,值得我国在现有立法、执法与司法探索的基础上借鉴。现代移动智能设备中整合的专利动辄以千万计,其中不少是为实现基本通信功能的标准必要专利。同时,移动智能时代竞争激烈也反映在专利诉讼的常态化,除去巨额的赔偿要求外,专利持有人请求对涉嫌侵权产品  相似文献   

19.
确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是当前世界各国面临的突出难题,明确其判定原则和计算方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切入点。"公平、合理、非歧视"将成为我国司法、执法处理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上的核心原则,在计算方法上可借鉴"合理许可费"的基本经验,并完善专利池比较法。建议继续明确FRAND的内涵与外延;增加专利许可费率参考因素:包括标准必要专利所生产产品的行业利润和避免许可费叠加;加强构建专利池工作,发挥专利池对标准推广的促进作用及在明晰许可费率上的优势。  相似文献   

20.
《北方法学》2022,(3):38-52
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一国法院能否在当事人未达成管辖合意的情况下裁判标准必要专利的全球FRAND许可费率存在巨大分歧。实际上,裁判全球许可费率符合行业习惯和经济效率,并未突破专利权的地域性,也不会违背司法中立原则,更不会加剧管辖权竞争和冲突问题,而且标准制定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也不排斥法院裁判全球许可费率。国际社会需要合理分配裁判全球许可费率的管辖权,加强专利领域的协调与合作,中国法院应在尊重国际礼让的基础上积极行使管辖权,探索裁判全球许可费率的新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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