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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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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伍昭 《法制与社会》2010,(24):72-74
《刑法修正案(七)》第8条新增设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该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对象是未成年人。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本罪在与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拐骗儿童罪、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罪等发生竞合或关联时的处理,同时还应注意正确处理本罪实施过程中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设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对于该罪,本文拟从立法背景、犯罪构成特征、立法缺陷与完善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述,同时对刑法修正案(七)第八条的立法完善提出自己的思考见解。  相似文献   

3.
论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犯罪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建 《犯罪研究》2009,(4):58-62
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中第8条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作了以罪论处之明确,这无疑是对刑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方面有着十分积极的价值作用,也对遏制不法组织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是一个刑法意义补苴。下面我们围绕本文主题及引起的思索展开三个方面的讨论,以供同仁赐正。  相似文献   

4.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这一新增罪名的正确适用,基础在于正确理解本罪客观方面行为,即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这至少取决于对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合理解读。从本罪的本质、刑法的精神及司法实际等方面出发,笔者联系既有有权解释,对前述诸行为要素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5.
魏军  王立华 《犯罪研究》2010,(2):92-95,112
《刑法修正案(七)》采用叙明罪状方式对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基本特征作了描述,但由于其系新增犯罪,目前尚无立法、司法解释对如何具体应用该罪名作出统一规范,司法实践中在该罪的认定方面存有颇多争议,本文不揣浅薄,谨从实务角度做以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6.
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设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对于该罪,本文拟从立法背景、犯罪构成特征、立法缺陷与完善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述,同时对刑法修正案(七)第八条的立法完善提出自己的思考见解。  相似文献   

7.
张莎白 《法制与经济》2010,(2):20-21,23
为打击不法分子,保护未成年人,刑法修正案(七)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纳入刑法评价的范围,作为刑法第262条之二。但是该条在罪状表达和法定刑设置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组织和操纵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而这些行为单独来看又不构成犯罪,但是其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一方面,此类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另一方面,此类行为还妨害了未成年人身心的健康发展与成长,为了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和良好社会秩序,将此类行为犯罪化确有必要。《刑法修正案(七)》第8条的出台意义重大,但该条在犯罪对象处理上存在一定的缺陷,以致于犯罪行为方式上难以摆脱与间接正犯和教唆犯的区分,应加以修正。  相似文献   

9.
犯罪客体是构成一切犯罪的必备要件之一,作为我国刑法的补充和续编的军人违反职责罪(简称军职罪)自不例外。鉴于法学界和司法界对军职罪客体问题认识不够一致,本文拟就此问题谈几点看法。一、军职罪客体的正确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军职罪侵害的同类客体是“国家的军事利益”。什么是“国家的军事利益”呢?简言之,是国家有关国防、军事方面利益的统称。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七〉》在2009年2月28日颁布实施,随着新的修正案的产生,对于原刑法的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动。这次修正案中共有15条,其中涉及到八个罪状的修改,同时增加了两个新的罪状,本文就修正案中的第八条规定的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部分内容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为打击不法分子,保护未成年人,刑法修正案(七)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纳入刑法评价的范围,作为刑法第262条之二。但是该条在罪状表达和法定刑设置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正未成年人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毒品犯罪,司法机关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该未成年人在成年之前或成年之后又犯前述罪,能否依照《刑法》第6条、第356条之规定认定特别累犯和毒品再犯而从重处罚?司法实践中存有争议。要厘清该问题,我们有必要对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和累犯制度进行梳理,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论  相似文献   

13.
《刑法修正案(六)》第3条规定:在刑法第135条后增加一条,作为刑法第135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学者将此条概括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罪”、“重大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罪”等罪名。这两种罪名称谓均未准确展露出罪状内容的基本涵义,只有称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责任事故罪”才比较适宜。  相似文献   

14.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石经海 《法学杂志》2007,28(1):48-51
《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新设犯罪的罪名应定为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在本罪的基本构成特征中,客观方面需以特定的行为方式、行为手段和行为对象为具体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本罪在与治安管理处罚及与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拐骗儿童等犯罪发生竞合或关联时,不能一律认定为本罪;立法上,本罪在入罪门槛、犯罪对象等方面存在不足,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5.
在《刑法修正案(六)》第19条对《刑法》第312条修改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取消了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罪名,确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一新罪名。当前,对该罪名的理解存在一些分歧。有人认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属于复合式选择罪名,该罪名包括“掩饰”、“隐瞒”两种行为和“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两种对象,可以分解成多个罪名。有的人认为该罪名属于单一式选择罪名,只存在犯罪对象之间的选择,掩饰与隐瞒之间不存在选择关系。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6.
偷越国(边)境的本质是违反出境许可制度、入境许可制度、指定口岸通行制度和边防检查制度,包含了隐瞒出境真实目的的出境行为。“偷渡介绍人”的定罪范围应严格限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犯罪次数和既遂的认定应考虑该罪的法益侵害程度。  相似文献   

17.
洗钱罪比较研究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一、洗钱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及其比较根据《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利用金融机构帐户、现金交易等手段,隐瞒和掩饰其性质和来源,使其成为合法收入的行为。(一)犯罪客体。我国法学界有四种学说:1.简单客体说。这种观点认为,本罪的客体是国家金融制度。①2.双重客体说,认为“本罪不仅侵犯国家的多种管理秩序,同时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要是破坏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②3.三重客体说。认为本罪的客体包括司法机关的活动、…  相似文献   

18.
自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来,传销型集资犯罪行为人应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抑或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直存在争议,但鲜有人提出对同一传销组织中不同类型的人员应区别定性。然而同一传销组织中,有传销活动的发起、策划、操纵、管理、协调、宣传、培训人员,还有传销活动的积极参加者等,不同人员的主观目的与客观行为不同,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同,单一定性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应在准确界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罚对象的基础上,将传销活动一般组织者、领导者及传销活动积极参加者定性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违反传销规则擅自转移传销资金的传销活动的操纵人员定性为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具有双重目的及行为的予以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9.
在企业中划分国家工作人员质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该《决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之罪(分别指商业受贿罪、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依照《关于...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管辖的渎职罪中有六种犯罪的构成要素包含某种前提罪(即所谓的“前案”,与“前案”相对应,渎职犯罪本身可称为“本案”。下同)。具体而言为:(1)徇私枉法罪(刑法第399条)的构成中包括“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情形,此种情形下徇私枉法罪中行为人的包庇对象是“有罪的人”;(2)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刑法第402条),以存在“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为对象要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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