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周江 《法律科学》2010,28(1):107-113
“冲突法理论”应当被理解为对于“为何适用外国法”做出解释的理论,而关于“如何适用外国法”的理论则毋宁属于“冲突法中的理论”。“冲突法理论”的生成基础落实于多元私法体系共存的实在界存在以及观念界中理性的反思品质之上。并且,其赖以生成的实在界基础作为影响因素而言时,就必须理解为“多元私法体系的共存状态”。“冲突法理论”是关于整个冲突法体系的“元理论”,它代表冲突法体系参与其他知识体系间的互动,而这种互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就在于解释关于冲突法体系的根本问题,并对整个冲突法体系的存在负责。  相似文献   

2.
人权保护对冲突法发展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袁发强 《时代法学》2004,2(6):106-114
人权保护思想对现代欧美国家冲突法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美国现代侵权领域各种法律适用理论在追求案件处理结果公正的目标背后,隐含着人权保护的价值诉求;欧洲以法德等国为代表,在不改变“以规则为中心”的前提下,通过发挥宪法的直接效力作用,将人权精神体现到冲突规范的变化和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中。人权保护成为现代冲突法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我国在进行新的冲突法立法时,也应考虑体现人权保护的理念。  相似文献   

3.
在合同冲突法领域,强制规则会对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产生影响.一方面,一国法院应当适度有限地解释和适用本国强制规则;另一方面,为了案件的公正解决,从尊重他国重要政策出发,法院也应对外国强制规则予以适当关注.我国合同冲突法中的强制规则尚未形成清晰的机制,这不利于保护我国的重要政策和弱者利益.时值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正在起草之际,欧盟较为成熟的合同冲突法强制规则理论与实践可以为我国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4.
肖永平 《法学研究》2004,26(2):138-140
发轫于西方的冲突法理论传入中国大概有100年时间。该理论在中国流传大约20年以后,北洋政府在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冲突法立法——《法律适用条例》,但冲突法规则一直没有真正成为中国法院司法实践的准则。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的改革开放为冲突法理论和实践的  相似文献   

5.
大陆与香港冲突法中法律适用之比较李圣敬,陆敬波根据香港宪法性文件“英皇制诰”和“英皇训令”以及1973年英国《最高法院条例》和1966年《英国法适用条例》的规定,英国法基本上适用于香港地区。因此,香港现行冲突法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与英国冲突法基...  相似文献   

6.
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政策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共政策是各国都普遍采取的一项制度。尽管如此,承袭冲突法不精确性的本性,公共政策的范畴仍然因国而异、因时而异。例如德国法院就将三方面的事项归入公共政策范畴:侵犯基本的民事权利、违反根本的政治或经济生活秩序以及违反德国的公平正义观念。而欧洲仲裁则是视公共政策为“根本的法律规则”(fundamental rules of law)。  相似文献   

7.
晚近欧洲冲突法之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晚近欧洲冲突法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从混乱、嬗变到法典化趋势的过程,受到了美国"冲突法革命"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直接适用的法"理论的产生、例外条款的出现和冲突规范中实体因素的考虑等。现在,欧洲在冲突法和实体法方面成功的双重协调是其显著特点,但冲突法的基点仍然是萨维尼的理论。法律规则的地域范围仍是冲突法理论探讨的永恒主题。  相似文献   

8.
冲突法中的单边主义在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方面具有重大价值和意义。单边主义立法模式也是冲突法立法中不能缺少的一个方面,其较为全面的阐释应该为"一个依据——两个制度——若干规则"。一个依据就是以宪法为依据,宪法作为冲突法立法和司法的总指导;两个制度即公共秩序保留和法律规避,通过这两个制度达到对外国法适用的排除;若干规则包括直接适用的法,内向性规则等等。  相似文献   

9.
许庆坤 《法学研究》2013,(5):195-208
法律规避制度源自法国冲突法规则稀缺时代的最高法院判例,其本质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特殊形态,旨在惩戒不良意图,有违冲突法的确定性和立法宗旨,背离冲突法演进的世界潮流。国外相关立法数量稀少且乱象丛生,司法实践异常罕见且功效不佳。基于我国的相关制度和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法院理应抛弃其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借助先进的“直接适用的法”制度和传统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编织维护国家利益和个案公平的“安全网”。  相似文献   

10.
劳动合同冲突法规则之所以需要在一般合同冲突法规则以外“另立门户”,主要是因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相对弱势地位.因此,彰显弱者保护原则应为此类特别冲突法规则的特色.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或排斥、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增加灵活性、区分个人劳动合同与集体劳动合同构成晚近国外此类先进立法的主要共性.我国现行立法在术语的明确性和弱者保护力度上尚有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在未来的司法解释中可从四方面对其予以补充和完善:明确劳动合同的内涵和外延,界定“工作地”的含义,明晰劳务派遣中的合同关系,释明劳动合同冲突法与“直接适用的法”制度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陈立风 《法学》2012,(4):51-57
如何采用版权法律适用规则一直是版权法和冲突法领域争论不休的问题。版权法学者倾向于以国际统一版权立法及其法律适用规则来解决版权法律冲突;传统冲突法学者则更加希望将版权问题分割为不同方面,分别采用不同的法律适用规则。冲突法学者长期以来对版权冲突法问题的研究多以传统冲突法的思维为基础,缺乏对国际版权统一立法现实状况和实践的考察。从国际版权公约以及各国对版权冲突法的现实态度来看,"保护国原则"应是现阶段更为适合的版权冲突法原则。  相似文献   

12.
2007年欧盟《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条例》(罗马Ⅱ)是侵权冲突法立法的典范。罗马Ⅱ洋溢着平衡与理性的精神,但关键处亦偏袒欧盟国家的利益需要。中国侵权冲突法已经严重滞后于时代。对比罗马Ⅱ与中国侵权冲突法的一般规则,指陈各自的利弊得失,揭示各自所需服务的特殊法律政策,探索侵权行为地法、共同住所地法、最密切联系原则和意思自治这四大系属公式在侵权冲突法的一般规则中的最佳结合方式,有助于我国在当下的国际私法立法中构建科学合理的侵权冲突法的一般规则。  相似文献   

13.
与传统物权冲突法相比,当代物权冲突法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物之所在地法虽然在涉外物权法律适用规则中仍然居于主导地位,但涉外物权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法律适用规则。当代物权冲突法的这些新发展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与法律方面的原因,中国涉外物权法律适用规则应当结合当代物权冲突法的新发展作出相应的修改与完善。  相似文献   

14.
论冲突法中复合准据法的适用问题王瀚准据法的选择方法历来就是冲突法的核心问题。早在1849年,近代国际私法鼻祖,德国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萨维尼就发表了《论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开创性地提出了具有近代国际私法奠基意义的“法律关系本座”理论。他从判决的国...  相似文献   

15.
杜焕芳 《法学家》2015,(3):152-163,180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自然人属人法主要定位于经常居所地法,局部兼顾本国法,但缺乏对经常居所连结点的界定。自然人经常居所的判定准据涉及连结点的解释和法律适用,主要有等同方法、客观方法、目的方法和综合方法四种判定方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一)》第15条的规定体现中国式选择,即自然人经常居所的判定准据从法院地法到冲突法,自然人经常居所的判定方法从单一标准到叠加标准。在涉外民商事司法实践和法律适用中,应当按照冲突法的语境来理解经常居所,综合考虑经常居所判定标准的叠加适用,解决经常居所的可能冲突和连结点的时际变更,慎重考量经常居所的例外情形和公共政策。  相似文献   

16.
公共政策作为国际私法中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广泛应用于排除外国法的适用中。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公共政策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国际商事仲裁制度自身缺陷的客观要求,也是公共政策优越性的价值体现。各国法院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中,通过适用公共政策,对仲裁协议、仲裁程序和仲裁裁决施以不同程度的影响,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案件中潜在的公共政策抗辩问题来看,对公共政策严格解释、严格适用是各国法院的普遍趋势,国际商事仲裁将会在更加自由和自治的基础上得到发展。  相似文献   

17.
与传统物权冲突法相比,当代物权冲突法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物之所在地法虽然在涉外物权法律适用规则中仍然居于主导地位,但涉外物权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法律适用规则.当代物权冲突法的这些新发展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与法律方面的原因,中国涉外物权法律适用规则应当结合当代物权冲突法的新发展作出相应的修改与完善.  相似文献   

18.
一、导论目前,主张内外国法平等适用的双边主义法律选择路径在各国的冲突法立法中虽然已占据主流地位,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对适用法院地法的单边主义偏好却始终存在。由此,在双边主义对单边主义的冲突法基本路径选择上,便形成了立法与司法之间的一种张力。如何评判这两种法律选择的基本路径,也构成了各种范式的冲突法理论研究的出发点。然而,在我国的冲突法学界,对于法律选择上双边主义和单边主义的比较,以往的学说多注重以“公正”作为价值评判的标准;而以法律适用的“效率”为价值取向展开研究的著述,尚未得见。效率是法经济学追求的基…  相似文献   

19.
“直接适用规则”是国际私法理论中的一个特有概念。长期以来,直接适用规则淹没于公共政策的暗影之下,被认为是公共政策理论在法律适用方面积极作用的体现。但随着国家干预经济运行职能的进一步增强,以及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更好地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客观需要,国家所制定的某些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规范在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时,可以不经传统法律选择规范的指引,而直接适用于该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这种国家公共权力对私法关  相似文献   

20.
在国际民商事判决的执行和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领域,欧盟已经成功地以条例的形式进行了统一立法。但在合同冲突法领域,欧盟却迟至2008年才将1980年《罗马公约》转化为共同体立法——《罗马条例Ⅰ》。转化使得欧盟合同冲突法融入了共同体这一自足的法律体系,规则的解释得以统一,和其他领域的冲突法规则得以协调。在内容方面,《罗马条例Ⅰ》对《罗马公约》进行了一定发展,适度强化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对客观选择方法做了较大调整,降低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地位;以惯常居所统一了属人法;排除了客观选择方法中合同分割法的适用。这些发展均以追求合同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可预见性等欧洲大陆国际私法的传统价值为目标。这些发展对我国即将进行审议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合同冲突法部分的规则设计具有莫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