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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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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慧珍 《前沿》2002,(4):57-58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制度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制度之一。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因正在进行的诉讼的裁判结果与他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而参加诉讼的人。民事诉讼的这一制度 ,一方面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也为保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完善之处。本文对此作一探讨并提出一些设想。一、《民事诉讼法》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 ,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 ,但…  相似文献   

2.
第三人制度设置的目的是法院将两个有牵连的诉合并审理,其追求的目的是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和减少诉讼成本。本文从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的特点入手,阐述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诈害防止功能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弥补合同相对缺陷的功能。对我国现行立法关于第三人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对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进行分解和重构的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3.
第三人制度设置的目的是法院将两个有牵连的诉合并审理,其追求的目的是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和减少诉讼成本.本文从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的特点入手,阐述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诈害防止功能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弥补合同相对缺陷的功能.对我国现行立法关于第三人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对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进行分解和重构的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4.
现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制度立法意图含糊,不利于民事诉讼实践及当事人合法 权益的保护。应明确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程序价值只是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将既 有的无独立请求第三人分解,建立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体资格异议制度和第三人对管辖权的 异议制度,完善判决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则,建立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5.
袁美丽 《前沿》2006,(12):154-155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制度之一。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这一问题的规定存在一些不明确、矛盾之处,使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不清。本文在分析学界观点的基础上,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参诉条件、权利限制等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6.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是我国第三人制度中争议最多的一种制度.学者们对其中一些关键性问题远未达成共识,立法上的粗疏与内在矛盾,司法实务中的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这些都导致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内在机能.笔者通过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律地位二重性的分析在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美国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参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提出了一点思考.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由于具有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诉讼经济、防止裁判矛盾的功能,因而为当今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用。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对第三人的规定极为简单,缺少防止诈害诉讼的第三人,使第三人制度的内在功能受到了限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存在着诉讼地位矛盾和不确定、诉讼权利受到限制、参加诉讼方式和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有悖法理等缺陷。作为一种程序制度,过分追求诉讼经济、忽视对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保护是问题产生的根源。鉴于上述原因,本文在保留原第三人诉讼概念的基础上,结合理论界对第三人制度的研究成果,提出了实体和程序的双重标准,将第三人分为四种类型,并对各个类型分别加以论述,力求使之简明并且合理。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已不能充分满足社会实践的发展要求,有必要在理解、巩固第三人制度的基础上,吸收先进国家有关第三人规定的经验,科学设计,不断完善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文章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第三人的法定分类,分别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进行了论述,以期丰富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  相似文献   

9.
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的一大亮点。由于其条文过于简洁,加之所处位置尴尬,该制度也成为学者们争议的焦点。2015年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方式、判决效果等问题作出了回应,但未明确其适格原告范围。考察法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适格原告的规定存在立法体例混乱、范围不清、制度不明等问题。建议细化适格原告的范围,合理解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情形,对尚不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或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范畴的虚假诉讼中的被害人作例外规定。  相似文献   

10.
李芳  郭嗣彦 《理论月刊》2002,(11):70-71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方法,以诉讼方式为之。撤销之诉的原告应为债权人,被告应是与债权人直接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债务人。受益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应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在举证责任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一般应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对债务人和受益人的主观恶意,建议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  相似文献   

11.
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保障,司法和谐理念的提出不仅是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又一创新,也为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转换提供了导向。我国民事诉讼模式改革的历史实践证明,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都不是理想的选择。结合我国国情、顺应世界司法改革潮流、建立协同主义的民事诉讼模式,应当成为改革的方向。构建协同主义民事诉讼模式就要合理分配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诉讼权限,建立起协同诉讼的机制和诉讼关系。  相似文献   

12.
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制与实现现代化的要求有一定的距离,不恰当的诉讼模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制没有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原因.确立恰当的诉讼模式,理顺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恰当配置当事人与法院在诉讼中的权限,有助于在此基础上构建现代化的民事诉讼程序,促进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发展,最终实现我国民事诉讼法制的现代化.这种恰当的诉讼模式就是协同主义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13.
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作为当事人双方和法院追求正义的基础,具有重要作用。而当事人的陈述,在新民事诉讼法修改后位列证据制度的第一位,证明其有着不可忽视的价值。本文从当事人陈述这项证据位置的变化入手,通过比较大陆法系、英美法系、苏俄民事诉讼的立法,证实了当事人陈述是具有查明案件真相、防止诉讼拖延、追求"法律真实"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证人的事实能力与法律能力是证人能力在不同语境下的不同表现形式,两者之间的错位也决定了证人资格实体规则与程序规则并存的必要性。证人在大陆法系中被视为“法官的助手”,具有相对的中立性,法官对证人资格的审查奉行职权主义;证人在英美法系中被视为“当事人的助手”,具有一定的党派性,法官对证人资格的审查奉行当事人主义。我国证人资格制度存在严重的程序缺失,导致公权力运行的失范和私权利缺乏有效救济,应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设置证人资格的预先审查程序与开庭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相互交叉重叠的案件,如何审理尚无明确具体的规定,各地法院的做法不统一,理论界对此争论不休。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民事附带行政诉讼制度、当事人诉讼制度和直接移送审查制度都有其局限性,惟建立和完善行民平行诉讼制度才能解决好此类案件。  相似文献   

16.
陈立峰 《中国发展》2012,12(3):40-44
中国民事审前程序较为单一地强调其诉讼前准备的价值,而忽略了其直接解决纠纷的价值。对民事审前程序进行二元性价值改造是中国民事审前程序改革的必经之路,而这一改革的前提是解决法院与社会管理之间的关系。司法权的历史变迁、正义的“两面性”与域外实践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证明了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也为民事审前程序的二元性价值改造提供了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7.
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同被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能够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制度的设立,对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保证行政审判的司法公正均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18.
面对司法实践中大量涌现的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交叉关联案件,为求诉讼的经济性和裁判的确定性,贯彻行政诉讼目的及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在行政诉讼中应当设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可以影响当事人的民事权益的实质标准和民事争议的解决有待于行政争议的解决的形式标准来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行政裁决中的部分案件、行政处罚中的部分案件以及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中直接影响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合法权益实现的案件。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应从成立条件、审判制度、起诉期限、上诉、执行等方面进行全新的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19.
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体制转型期,法律制度仍然存在一些漏洞,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况也比较突出。证据失权制度的建立,对于规范当事人的举证行为,落实举证期限,保障诉讼程序的合理运转有积极意义,同时证据失权制度运行也需要建立相关的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20.
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完善是当前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的一个热门话题 ,确立民事审前准备程序所应遵循的原则是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结合我国民事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 ,吸收和借鉴国外民事司法改革中的有益经验 ,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制度设计和程序建设应把握当事人自主和法官职权在程序中的均衡 ,体现效率、效益 ,赋予法官程序引导权 ,以实现司法公正和程序经济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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