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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原刑法规定的反革命罪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管辖。新修订的刑法将反革命罪改为国家安全罪后,仍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管辖。  相似文献   

2.
单位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是单位犯罪、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三者的结合点,其存在的法律根据包含我国宪法与新刑法的有关规定,其刑法适用包括认定与处罚原则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 ,其设置的目的即在于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同时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也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这一基本责任。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 8条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 8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2 3条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2 3条以同样的内容规定 ,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  相似文献   

4.
当代国际刑法新潮流与1997年中国刑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中国刑法包含了一些新原则和新制度,如废除类推、确立罪刑法定原则、规定普遍管辖权原则和单位犯罪,将反革命罪更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这些具有时代性和科学性的内容,都一定程度地反映了对当代国际刑法潮流的趋附.  相似文献   

5.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历来是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的对象.马克思列宁主义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精辟阐述,为我们研究危害国家安全罪奠定了理论基础,指明了实践方向.马克思主义对犯罪问题的经典剖析产生了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思想萌芽,列宁主义以其阶级斗争和政治斗争的丰富经验,明确提出有关国事罪的系列理论,彰显危害国家安全罪理...  相似文献   

6.
新《刑法》第277条的规定及该条规定在适用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郾两高司法解释对该条确定的罪名不当,应确定为四个罪名,即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罪,阻碍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罪、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罪和阻碍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罪;2郾该条第4款在刑法理论及逻辑上存在矛盾,应将阻碍安全工作任务罪与拒绝履行国家安全义务罪分列。另外,新《刑法》第242条的规定纯属多余,应予删去。  相似文献   

7.
关于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主体问题,刑法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我们认为,刑法设置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范和打击各类严重破坏国家计划生育立法、危害妇女生 命健康的犯罪行为。以此为基点,对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主体,我们应当做宽泛的理解。我国现 行刑法对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主体的规定存在着明显缺陷,在今后我国的刑事立法过程中,应考虑 修改刑法对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第176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历了从行政法规到单行刑法,最终吸收进刑法典并发布司法解释的立法过程。该罪在一定时期内对保护我国经济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现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其违背刑法公平性,违背刑法谦抑性原则和罪刑法定原则,适用效果背离立法期待。限缩适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利于建立先民事诉讼,再行政处罚,最后刑法规制的分层递进的非法集资治理体系;能够降低案件数量,提升办案质量;改变公安机关兜底包揽的状况;限制公安机关选择性办理非法集资案件。  相似文献   

9.
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传统国家安全观因只强调政权安全、军事安全的主张而应重新扩展其内容。"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统一。恐怖主义犯罪不利于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本质上就是对国家安全的危害。据此,应将恐怖主义犯罪调整至危害国家安全罪一章。这有助于发挥刑法的威慑作用,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全面反恐。同时,为了保护共同安全,加强网络反恐,在践行人权保障的基础上,需要对我国刑法典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的规定进一步解释与完善。  相似文献   

10.
新刑法关于战时犯罪规定的不足及完善   总被引:3,自引:2,他引:3  
新刑法关于战时犯罪的规定有四点不足 :战时的定义欠严谨、战时犯罪内容少、过于分散、没有将战争法的有关规定纳入刑法。因此 ,根据刑法的一般理论和我国的实际 ,可以从以下方面完善我国军事刑法 (主要是关于战时犯罪的规定 ) :完善战时的定义 ;将《军人违反职责罪》和《危害国防利益罪》合并为《危害军事利益罪》并对犯罪行为进行分类 ;将战时犯罪集中规定 ;将战争犯罪纳入刑法。  相似文献   

11.
我国已经步入汽车社会,加上深厚的"酒文化"土壤,醉酒驾车对公共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越来越大。国外立法也成为推动我国醉驾入罪的外部因素。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及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驾车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在《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醉驾入罪后,处理醉驾犯罪案件,仍然要遵循刑法的基本原理,正确认识本罪的犯罪构成和犯罪形态问题。  相似文献   

12.
国际核心罪行包括战争罪、种族灭绝罪和危害人类罪,它们都是违反习惯国际法或者强行法规则,危及整个人类社会的和平与安全、严重违反人类基本道德与良知的犯罪.我国缔结了许多规定国际核心罪行的国际公约,它们都要求缔约国通过国内法将相关行为犯罪化,但我国刑法中只有两个犯罪属于战争罪的范畴,没有规定种族灭绝罪和危害人类罪.鉴于此,我国宜在刑法典新增一章"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罪"来规定这些国际核心罪行,并将现有的两个战争罪移人该章中.  相似文献   

13.
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了"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应全面分析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同时参照渎职罪的相关规定,对"公务说"与"身份说"细加阐述。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我国刑法学界就刑法修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现综述如下。 (一)关于反革命罪 反革命罪被我国刑法列为八大罪之首。但近年来许多学者主张应将反革命罪的罪名改为国事罪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罪。其理由是:(1)反革命罪的罪名不适应我国新时期的形  相似文献   

15.
杨文革先生《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刑事管辖》一文认为,国家安全机关与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管辖,法律进行了明确的划分。笔者认为不仅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划分,而且从理论上划分两机关的管辖权既是徒劳的,也是无益的。  相似文献   

16.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滥用职权和放弃职权的行为,往往由于刑法无明文规定而无法处理,有的则按玩忽职守罪处理,但是由于滥用职权和放弃职权的罪过与玩忽职守的罪过存在很大差异,客观危害也比玩忽职守罪大,因此,笔者认为,两者不应以相同的罪名予以相同的刑罚,而应在我国刑法渎职罪一章中,把滥用或放弃职权并造成重大危害结果的行为,规定以滥用职权罪和放弃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单独规定法定刑,作为一种故意犯罪与玩忽职守罪相对应,以补现有立法之不足,从而解决司法实践中对处理滥用或放弃职权行为无法可依的状况。  相似文献   

17.
药品安全向来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在风险社会大背景下,有关假药犯罪的活动日益猖獗,犯罪手段层出不穷,使我国药品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虽然明确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对假药的定义不明确、忽视了其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对构成要件中行为方式的规定过于狭窄等。要全面科学地明确假药的定义,建议将该罪设置在刑法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刑法分则第二章)中,扩大其行为方式的范围,从而更好地打击假药犯罪活动,保护公众生命财产权益。  相似文献   

18.
反对扩大特别累犯适用范围的观点不可取,《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六十六条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规定的基础上,扩大增加了“恐怖活动犯罪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两种特别累犯。刑法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与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毒品累犯具有相同的累犯性质,即两法条与刑法第六十五条普通累犯规定相比都带有“特别性”的本质属性,其区别仅仅是在立法表现形式上一个规定在刑法总则而另一个规定在刑法分则而已。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特别累犯条款应当重构,具体方案包括特别累犯条款规定中的不同种罪名宜可构成特别累犯,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特别累犯”两条款应予合并,以及增设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犯罪、走私类犯罪、侵犯财产罪、淫秽物品犯罪等类罪的特别累犯。  相似文献   

19.
危险驾驶罪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半截子"罪名,其罪刑设置只有明确的上文而没有确定的下文,因而其诠释与适用比较特殊。对于"在道路上"、"机动车"、"醉酒驾驶"、"追逐竞驶"等法律用语均应作出实质性解释。关于"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诠释,通过观察总结刑法修正案和现行刑法规定的内在逻辑、已有的相关司法解释和实践做法,可以归纳出两点带有规律性的刑法解释论结论:对于危险驾驶行为仅发生一次交通事故的情形,以交通肇事罪定性处理为原则,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处理为例外;对于危险驾驶行为连续发生第二次乃至多次交通事故的情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处理为原则,以交通肇事罪定性处理为例外。  相似文献   

20.
关于贺某某编辑婴儿事件的刑法定性问题,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非法行医罪等三种观点。非法行医罪的观点得到了司法机关的支持。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对贺某某的涉案行为不宜以这三种犯罪论处。面对基因技术的使用已经引发、可能引发的刑事风险,需要对我国刑法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完善,以弥补法律的空白。为了防止滥用基因技术所造成的危害,需要增设妨害基因管理秩序罪;为防止在人体上非法进行基因试验,需要增设非法进行人体试验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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