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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有组织犯罪目前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通过对各国关于有组织犯罪刑罚的具体规定比较,建议我国刑法对有组织犯罪的刑罚规定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完善:扩大财产刑的适用范围;增加规定其他附加刑;并且,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应予以一定的限制,以贯彻对有组织犯罪从严打击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2.
冷必元 《政治与法律》2008,2(6):115-121
持有不同犯罪观就会形成不同的对待犯罪的刑罚策略.人类社会对犯罪本质的认识经历了犯罪恶害论、犯罪正常论和犯罪功能论三个阶段.现在的刑法不仅看到了犯罪恶害的一面而惩罚犯罪,而且看到了犯罪正常的一面而约束犯罪,另外还看到了犯罪功能的一面而利用犯罪.对待多面的犯罪必定会采取多面的处理策略,恶害一面予以制止、正常一面予以维护、有益一面予以张扬,三面结合,通盘考虑,这就是一个理性国家应该采职也必然会采取的全部刑法战略.  相似文献   

3.
非法出具票据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本罪主观方面应以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所持心理态度为标准 ,既可以是过失 ,也可以是故意 ;对于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要予以界定 ;对于本罪客观方面 ,要对出具作严格解释 ,把握出具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同时银行非法出具支票的情形不应构成本罪 ,对此应在立法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金融犯罪的新态势及刑法应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考察,金融犯罪呈现出以下新态势:金融犯罪新手段追随金融市场热点,与新兴金融业务如影随形;金融机构的用户至上主义衍生金融犯罪的空间;金融冒险成为金融机构内部人员犯罪的重要原因;金融犯罪的处置引发对金融监管制度逻辑的思考;金融犯罪的全球化呼吁国际立法与司法的合作。面对新态势,刑法应以及时犯罪化,完善金融诈骗犯罪构成设计、拓展司法能力、加强刑事全球化合作等方式予以妥善应对。  相似文献   

5.
刑事政策视野中的安乐死出罪机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刑事政策视野中的合法化与非犯罪化之间是有界限的 ,非犯罪化包括法律上的非犯罪化与事实上的非犯罪化 ,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对安乐死予以法律上的非犯罪化的条件 ,对我国安乐死行为应予以事实上的非犯罪化处理 ,对安乐死进行事实上的非犯罪化的适用条件应严加限制。  相似文献   

6.
胡成胜 《河北法学》2012,(3):158-162
我国刑法第 %& 条关于“没收”的规定内容粗疏,逻辑混乱,只有进行合理的解释才能正确地指导司法实践。追缴或责令退赔是没收的前置程序,追缴的犯罪所得物中有被害人且存在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情况下应当予以返还,其余的予以没收;没收的对象应当是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以及犯罪所得财物;没收权的适用主体只能属于法院。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第64条关于“没收”的规定内容粗疏,逻辑混乱,只有进行合理的解释才能正确地指导司法实践.追缴或责令退赔是没收的前置程序,追缴的犯罪所得物中有被害人且存在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情况下应当予以返还,其余的予以没收;没收的对象应当是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以及犯罪所得财物;没收权的适用主体只能属于法院.  相似文献   

8.
犯罪信息主要包括犯罪统计信息和犯罪个案信息。犯罪信息公开具有重要的刑事政策意义。当前,我国的犯罪统计信息和犯罪个案信息公开都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必须予以改进。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构建犯罪统计机构体系、提高犯罪统计信息质量是完善我国犯罪统计信息制度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完善警情通报制度、规范媒体对个案信息的披露是完善犯罪个案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做法。  相似文献   

9.
环境犯罪罪名体系之科学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环境犯罪之罪名类型和罪名体系进行系统梳理,是环境刑法之首要任务。系统的环境犯罪罪名体系,可分为损害私权利的环境犯罪和不当使用公权力的环境犯罪两类。前者可进一步细分为污染生态环境的犯罪和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后者可细分为玩忽职守类型、滥用职权类型以及徇私舞弊类型。对环境犯罪罪名体系中各类型犯罪予以深度研究,可以识别环境犯罪的自然犯属性,并有助于环境犯罪罪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0.
犯罪工具没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飞跃 《中外法学》2010,(4):615-629
@@ 引言作为打击犯罪的重要措施,对犯罪工具、违法所得等予以没收既受到立法机关的重视,也受到执法机关的青睐:首先,在犯罪的"现代化"、"高科技化"、"产业化"以及有组织犯罪日益猖獗等形势下,剥夺犯罪分子的犯罪经济能力并使犯罪无利可图、得不偿失从而有力预防犯罪是一种适宜的刑事政策,因此,美国联邦一方面扩大了民事没收(civil forfeiture)的适用范围以打击犯罪;另一方面于1970年通过的"有组织犯罪控制法案"中的"反勒索与受贿组织法"(RICO)[1]对刑事没收(criminal forfeiture)予以恢复.  相似文献   

11.
犯罪论体系是刑法知识的主轴,因此,犯罪论体系的去苏俄化是刑法知识的去苏俄化之关键所在。苏俄四要件的犯罪论体系形成过程中存在以皮昂特可夫斯基为首的教科书派和以特拉伊宁为代表的反教科书派之间的观点冲突,我国犯罪论体系的苏俄化,主要是受到苏俄教科书派的影响。对苏俄犯罪论体系应从三个方面进行反思性思考:一是分则与总则的关系,这里存在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分则性思维与四要件犯罪论体系的总则性思维的对立;二是违法与责任的关系,这里存在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规范论与四要件犯罪论体系的存在论的区别;三是出罪与入罪的关系,在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中,出罪与入罪经过三重审查:在构成要件该当性阶层,将那些不具备构成要件的行为予以删除。在违法性阶层,将那些虽然具备构成要件该当性但不具有违法性的行为予以排除。在有责性阶层,将那些虽然具备构成要件该当性和违法性,但不具备有责性的行为予以删除。在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的构造中,前一要件独立于后一要件,因此每一个阶层的判断都是独立的判断。尤其是在违法性和有责性中,将违法阻却事由和责任阻却事由予以排除,在入罪过程中实现出罪功能。而四要件的犯罪论体系只是论述了正面的犯罪成立条件,把正当防卫等出罪条件置于犯罪论体系之外,因而具有功能上的缺陷。  相似文献   

12.
爆炸物犯罪的法律规定存在漏洞,刑法理论界对有关爆炸物犯罪的研究欠深、广,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处理爆炸物犯罪时对犯罪对象、行为、罪数认定及刑罚裁量等出现争议和疑难。认真探讨这些问题,对丰富爆炸物犯罪理论和解决爆炸物犯罪量刑失衡具有重大意义。立法和司法解释对爆炸物的外延不周延,应从社会危害性角度考虑予以解决;对爆炸物犯罪行为认定的疑难,应从各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点予以认定;对罪数形态认定的疑难,应从把握事后不可罚行为和想象竞合犯等刑法理论的基础上具体分析认定;对于刑罚裁量上的失衡,应从正确认定处罚情节和正确适用司法解释来解决。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该条规定了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等与犯罪有关的财物即赃款赃物的处理原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刑事案件赃款赃物  相似文献   

14.
危害金融犯罪的概念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新 《中外法学》1997,(5):59-65
<正> 给研究对象下定义是进行研究工作的前提。分析危害金融犯罪的概念,在刑法学和犯罪学的研究中极为重要,关系到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介入这种新的犯罪形态的广度和深度,应首先予以确定。  相似文献   

15.
杨毅 《人民司法》2020,(2):44-47
【裁判要旨】法院在对涉案财物进行审查认定时,应当对被告人的财物线索进行查明,能够确认是犯罪所得或通过犯罪所得所购置的财物,则直接予以没收;在不能对犯罪所得与合法财产进行区分,或被告人的个人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混同的情况下,则应对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析产,按照财产的属性分门别类划分权属比例,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对属于被告人的财产部分,通过罚金和没收财产刑依法予以处置。  相似文献   

16.
<正> 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这是为了鼓励那些开始犯罪的人悬岩勒马而予以宽大处理的一项专门规定。犯罪中止有它特定的含义,并非任何犯罪的停止进行都属于犯罪中止。可是,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同志认为中止是一种犯罪未遂;有的同志以打伤人后伤残不重而认定为中止犯罪。这些理解都不符合犯罪中止的精神。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中止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相似文献   

17.
赃款赃物处理的法律实务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诉讼中,追缴赃款赃物既是调查取证的重要一环,也是为国家、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打击犯罪的重要措施。而赃款赃物最终如何处理,会影响到犯罪人、被害人甚至第三人的实体权利。我国现行《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  相似文献   

18.
恐怖主义犯罪是国际犯罪的一种。当前,我国刑法对恐怖主义犯罪亦有明文规定,恐怖主义犯罪应当适用刑事普遍管辖原则。但是,我国刑法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的规定尚存在不足,需要予以补正。  相似文献   

19.
刑事涉案财物应当包括违禁品、犯罪工具、违法所得和具有相当经济价值的物证等四类.对涉案财物的处理应当是对违禁品和犯罪工具先予没收,再将属于第三人的合法财产及时返还其所有权人;将犯罪直接所得及时返还给被害人,如果原物灭失,则应当责令罪犯退赔;如果违法所得扣除犯罪直接所得价值后仍然有剩余的,则应当对剩余部分依法予以没收.  相似文献   

20.
@@ 一、犯罪论体系及其意义(一)犯罪论及其体系所谓犯罪论,是试图对于犯罪的共通的构成要素予以明确,并据此力图解明犯罪的一般成立要件的研究及其成果.并且,这样的犯罪论,不应仅止于对与犯罪相关的个别问题、某个侧面之理解、认识的简单堆砌,而应该是将这种个别的理解、认识作为一个整体,予以体系化的整序,旨在于此的学问上的努力也一直累积下来.通过对个别认识之间的关联、差异,以及它们之间的共同基础、根基予以明确,既可深化对个别认识的理解,而且还可以就一直以来未能明晰的问题获得新的认识.只要犯罪论研究旨在追求理论的体系化,可以说,这些都理所当然.在此意义上,对犯罪论的研究就必须旨在构建一种犯罪论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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