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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当行政程序的概念来源于英美法系,它构成了英美法系行政法的基石。而在大陆法系国家,根据传统行政法理念,公共利益优先,行政程序本身最初并没有得到重视。20世纪以来,各国行政法都发生了变化,正当行政程序逐渐成为行政行为的一项基本原则,甚至在某些大陆法系国家成为一项宪法性原则。正当行政程序在大陆法系国家的确立与发展构成行政法全球趋同的重要方面。随着法的全球化进程及全球治理的需要,全球行政法正逐渐形成,正当行政程序恰恰是全球行政法形成的主要表现。行政法的全球趋同与全球行政法的形成是行政法全球化的两个方面,正当行政程序在这两方面的发展显示出行政法已经不再是一国之内的法,行政法的全球化已然成为客观事实并会进一步深入发展。  相似文献   

2.
赵爱勤 《法学论坛》2000,15(4):31-34
在我国,一般人对英美法系的民法比较陌生,其中原因既在于我国是一个深受大陆法系的学说及法制形态影响的国家,英美法系的学说及法制样式对我国影响甚小;也在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的封闭性限制了人们对英美法系民法的观察,当社会没有产生对英美法系民法了解的需求时,英美法系的民法学说、民事制度等的引入便减少了必要;更重要的还在于英美法系国家在学理上与法律体系上没有民法的概念,只有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的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英美法系无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本文拟以大陆法系民法的概念为参照,探讨英美法系民法的范围.  相似文献   

3.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个必经阶段,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下,对要约概念的理解存在较大的差异。在英美法系,把要约看成一个或一组允诺。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理解并不相同,同样,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要约含义的表达上各有特点。  相似文献   

4.
中国日本国家行政侵权赔偿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国家法律制度深受大陆和英美二大法系的影响,而具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交融的特点。中国的行政法最早源于日本。本文仅以中、日国家行政侵权赔偿制度之比较为切入点,对国家行政侵权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务员的内涵、违法行政行为的理解、执行公务的界定以及赔偿的范围等方面的完善进行探索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5.
罗智勇  冯浩 《时代法学》2004,2(3):58-63
由于法律传统和人文环境的不同,陪审制在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以不同的形式存在.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的是陪审团制,而包括我国在内的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的则是参审制.我国不具备陪审团制生存的条件,而参审制式的陪审制的施行绩效又不如人意.面对这一现实状况,我们不能再进行简单的选择和取舍,而应该进行制度的重新架构.  相似文献   

6.
<正> 德国政法的本质德国行政法,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的其他行政法一样,尽管其渊源、发展过程、表达手段和具体条款等不尽相同,但基本论题却相类似。也就是:行政法是有关国家权力的法律控制。行政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使政府机关公正地行使行政职能和管理职能。它要求行政各机构与裁判行政  相似文献   

7.
<正> 为了理解什么是行政法,有必要分析一下行政法所调整的对象。一般地讲,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代表人物都把行政法理解为调整行政机关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例如,行政法学者克·斯·罗赛杰尔专门研究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确定行政法是公法的一个部门,它和行政机关有关系(和管理行为有关系),另一位学者尔·雷杰尔特在他的行政法著作中写道,"无论美国行政法,还是西德行政法,在广义上讲,都是调整除立法和司法以外的一切国家活动的法律"。  相似文献   

8.
英美法系国家虽然在形式上没有大陆法系国家式的民法 ,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只是它的民法表现在其他形式的法律中而已。这就使得英美法系国家的民法在特征上与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截然不同。那么 ,英美法系国家民法的特征是什么呢 ?对此 ,人们完全可以从不同的视角进行探讨。本文拟主要通过法源和内容两个角度的比较 ,探讨并说明英美法系国家民法的特征。  一、英美法系民法之法源 (形式 )上的特征英美国家的民法主要是判例法 ,1 9世纪末叶以来 ,成文法也受到重视。在英美国家 ,民法渊源 (形式 )包括判例法中的普通法…  相似文献   

9.
在比较法的视野下考察发现,两大法系在法典化问题上呈现出互相借鉴、吸收和融合的趋势.首先,在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的数量快速增长,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渊源.其次,在大陆法系国家,一方面是判例法已越来越普遍地被认可为一种法律渊源;另一方面,在传统的基本法典之外,出现了大量的单行法规,呈现出所谓的解法典化趋势.当然,两大法系的差异仍然显著地存在,比如英美法系的制定法更多的是一种法律汇篇,而不是大陆法系结构严谨的法典编纂.  相似文献   

10.
屈茂辉  张彪 《河北法学》2007,25(11):31-37
由于在类推适用的定位、适用前提、援引对象等方面的认识存在差异,学者们对类推适用的概念界定不一.其原因在于未能认识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类推适用的地位、适用范围、援引对象上的差异.对类推适用的认识及其概念的准确界定必须建立在对两大法系类推适用的比较分析之上,并区分对两大法系共同适用之类推适用的一般概念与仅适用于具体法律背景之特殊概念.  相似文献   

11.
当代主要商法体系论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当代法律中,没有哪一个法律部门象商法这样,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存在着如此巨大的差异。在大陆法系国家,商法不仅具有完整的理论和特定的调整对象,而且是一个实体法律部门,在本国法湖系中享有与民法、刑法等同等的地位;在英美法系国家,虽然立法上,商事法规不象大陆法系国家那样统一,但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领  相似文献   

12.
万毅  林喜芬 《法律科学》2008,(1):144-152
判决中的不同意见公开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而为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所反对,这是由于两者在制度类型上的差异所致。但是,随着司法制度的现代转型,大陆法系国家也开始采行不同意见公开制度。我国现行司法制度与大陆法系国家存在着历史的亲缘性和家族相似性,这成为阻碍不同意见公开的最大制度屏障。我国是否适时引进该制度,关键在于司法制度的现代转型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取得成功。  相似文献   

13.
信托是产生于英美法系极具特色的一项制度,由于传统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在财产领域法律制度的不同,从而使得大陆法系在引入信托时难免会与现有制度产生冲突。因而大陆法系国家在引入信托制度时需要对冲突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两者融合的途径,实现法律移植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4.
英美法系的提出证据责任、说服责任和大陆法系的主观证明责任、客观证明责任,严格来说,存在区别不能简单等同。比较而言,前者更利于描述证明责任在诉讼程序中的运作状态。应以英美法系的证明责任分层理论为分析工具,比较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在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及日本的运行进程,以期对我国的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5.
自由裁量权的程序规范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当今的量刑程序模式上,存在着英美法系定罪量刑阶段二元化的独立量刑程序模式与大陆法系的定罪与量刑一体化的混合量刑模式.近些年来,在两大法系融合日趋明显的背景下,大陆法系国家量刑程序模式也出现向独立化方向发展的趋势.我国量刑模式一直采用大陆法系的混合量刑程序,随着社会刑罚价值理念的变迁、量刑观点的转变以及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16.
论英美法系专家证人制度对我国的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昱 《海峡法学》2011,13(2):106-112
英美法系专家证人制度是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对抗制诉讼模式的缩影。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在司法鉴定制度方面存在着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它面临着缺乏专家证人制度运行的基础等若干阻碍。为此,在借鉴英美法系专家证人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专家的选任、鉴定人的出庭和质证等适合我国本土化专家证人制度的建议,以期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基于罗马刑事法的影响、普通法与制定法的确认以及国际人权公约的渗透,英美法系国家形成了一套特有的有利被告话语.作为英美法系中有利被告的程序话语是排除合理怀疑与禁止双重危险,作为其实体话语的是禁止事后法以及刑法的严格解释原则与由此派生的从宽解释规则.英美法系中的此种话语虽与大陆法系国家中的有利被告话语一样是对有利被告理念的表达,但其并非与大陆法系国家的有关话语存在一一对应关系,因而不应互换使用.不同的英美法系国家以及同一国家的不同研究者之间,就有利被告的有关话语所持的态度尚存分歧,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对有利被告理念应该如何贯彻,尚未形成共识.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中的公证书证据效力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周凡 《中国公证》2005,(10):45-47
一、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特殊证据效力的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公证书是司法认知的对象,这是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特殊证据效力的体现. 司法认知的对象,受证明标准以及诉讼模式的影响,各国在认识上各有不同.由于司法认知有利于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诉讼效率,在英美法系国家,学者和司法实践都存在着扩大司法认知范围的倾向.与英美法系相比,大陆法系的国家和地区对司法认知的解释和规定更为概括、谨慎.  相似文献   

19.
判例的运用与现代刑事司法的发展趋势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当今世界 ,本原意义上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概念已不复存在。在司法活动中 ,大陆法系国家在坚守成文法阵地的同时 ,已允许判例占一定的地盘 ;英美法系国家虽然仍恪守“遵循先例”的传统 ,但同时也越来越表露出了对成文法的重视。既适用成文法又采纳判例 ,已成为世界各国法制发展的共同趋势。①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成文法历史的国家 ,判例曾经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占据着重要的一席之地 ,但在当代 ,判例却仅仅起着参考的作用。近年来 ,我国的一些学者对外国的判例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提出建立我国的刑事判例制度的建议。② 而什么是刑事判例…  相似文献   

20.
<正>主持人语提起“判例”一词,人们自然就会将它与英美法系的“判例法”挂钩。如果我们从更广泛的意义上使用判例概念,那么任何国家都有判例。判例概念架起了不同法系之间的桥梁,是不同法系比较的共同语言基础。判例,可以理解为“判决的先例”,是法院对具体案件的判决统称。虽然判例在不同的法系具有不同的表现方式以及不同的地位和意义,但具有共通性。在英美法系国家,对判例的运用构成了一种判例法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虽然不存在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制度,但这并不影响既有判例对于待决案件产生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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