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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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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笑严 《当代法学》2012,(3):102-107
住房权是联合国规定的重要的公民权利,我国于1997年签署并于2001年加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承诺为实现公民的住房权而努力。而迄今为止,有关住房权保障方面的法律,只是2008年被全国人大列为立法规划的《住房保障法》,并没有在宪法中将其作为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加以确定,也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近年来由于房价的攀升,学界对住房权、住房权保障问题给予很大的关注,但是住房权的保障不仅仅等同于住房保障,要实现我国公民的住房权,就要明确国家保障住房权的多层次义务,建立一个以宪法为基础以住房保障法为中心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住房权保障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2.
在人类文明史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政府长期以来单方面征强制行使征税权力,通过约柬政府的征税权来实现对统治权的控制则是宪政出现之后。”在公民社会中,任何人的行为和权力都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尤其是政府行为——征税权。而国家税收的源泉就是公民的财产权,基于税收的国家公权力则是公民财产权的保障,国家征税权与公民财产权分别作为国家的基本权力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具体的体现就在税费的征缴上,但是国家征税权的对公民财产无偿剥夺的强制性权力,常常造成二者在直接表象上显示为直接冲突。国家征税权与公民财产权是否契合的关键就是能否实现用税收法定原则来控制国家征税权这条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3.
公民社会权的实现必须有国家的积极作为。宪法文本对公民社会权的制度供给,如果欠缺相对应的国家义务制度反馈,则公民社会权的实现便会缺乏必要的权利救济。社会权的实现程度检验着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促使社会权的实现的途径法治化、完整化,调和权利与义务之间出现的失衡状态,从权利与义务结构——功能的角度而言,不仅对于公民有尊严的生活,而且对于国家政治、社会的稳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相似文献   

4.
姚国建 《政法论坛》2013,(4):136-144
社会权的保障依赖于国家的财政给付,包括财政给付的制度构建和资金给付。财政制度的价值选择、财政决策机制、财政收入分配取向以及财政给付责任在央地政府间的分配影响着公民社会权的实现水平。在我国,以效率为中心的财政制度导致对公平理念的忽视,财政决策的行政主导导致民主化不足,财政投入不足导致社会权的保障水平低下,地方主导导致保障水平的地区化差异。为提升我国公民的社会权保障水平,应确立公平为财政制度的价值理念,变行政主导为立法主导,调整财政收入的分配取向,强化中央政府的责任。  相似文献   

5.
在现代社会.公民享有社会救助是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社会救助是政府的法定责任,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保障。为了使作为《宪法》权利的物质帮助权转变为具体法律权利。国家有必要通过立法建立社会救助制度。而社会救助立法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又可以归结为社会救助权的保障与实现。  相似文献   

6.
王晓 《法制与社会》2010,(21):255-256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住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民生问题,如何解决这一焦点民生问题已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公民住房权以宪法保障,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百姓的期盼。本文从什么是公民住房权、为什么公民住房权需要宪法来保障和我国如何实现公民住房权的宪法保护等方面来分析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7.
娄宇 《法学》2021,(2):89-107
社会补偿的概念在我国社会法学界没有得到统一适用,有必要追本溯源,探讨中国国情下相关权利的正当性依据、功能、规范结构和规范领域。社会补偿权源自德国立法,基于社会国家原则衍生出的社会共同体义务而产生。国家合法行使公权力或者无违法行为,但是未尽生存照顾职责导致公民生命和健康受损之客观结果时,公民即可享有此权利,例外情况下,特定人群也享有针对机会成本损失的经济补偿权。社会补偿权的本质是实现作为消极权利的平等权,社会共同体成员享有该权利,主要以中央财政预算保障权利的实现。结合“社会平衡”的一般法理与现实国情,我国社会补偿权应当包括军人及家属优抚权、国家政策间接利益损失补偿权、甲类传染病与疫苗接种健康受损补偿权、犯罪受害人补偿权、不真正的工伤补偿权等六类。  相似文献   

8.
基本医疗权是公民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权利,其内涵是及时、有效、公平、适当。国家应当从法律、社会经济等方面保障公民基本医疗权的实现,而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和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基本医疗权保障的缺位。同时,基于避免权利冲突和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权利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尤其是在我国医疗卫生资源相对紧缺的国情下。在医疗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的背景下,公民基本医疗权的保障与限制与医改目标相一致,有了更深刻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年龄歧视成为我国劳动就业中最常见、最普遍的歧视现象,但在《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中均未禁止该类年龄歧视现象。在劳动就业中设定年龄上限有违我国宪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要求中的年龄上限设定在无充分理由的情况下,直接与宪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相抵触。非公企业在招聘中的年龄上限要求一般也有违宪法精神。宪法所保障的劳动就业权之社会权属性决定了国家有义务消除年龄歧视,在保障劳动就业权实现中的国家义务与社会权中对国家积极作为的要求相契合,应尽快通过禁止劳动就业中年龄歧视的立法。消除年龄歧视应作为我国当今劳动权平等保护的首要内容。  相似文献   

10.
基础设施的目标在于实现普遍服务和增进公共利益,基础设施所有权的法律特质在于独立于基础设施物化载体和衡平利益相关方权益,并由此生成基础设施权的范畴。基础设施权是由国家保障公民享有的,以实现国家、社会和公民和谐发展为目标的,以基础设施公共产品供应和实现普遍服务为内容的权利体系。基础设施的公共政策和法律规制不仅需要服务于经济增长的目标,更应该以提高普遍服务和增进公共利益为核心价值。  相似文献   

11.
如何强化公民的选举权利意识,提高公民参加选举的积极性?这是我国选举实践中提出的课题。笔者认为,在保障公民选举权的同时,把不参选权真正还给公民,正确对待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参选率问题,在承认公民不参选权的前提下提高参选率,在选民登记阶段充分体现对公民不参选权的尊重,是一条重要途径。本文试图就此作一探讨。公民有没有不参选权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人民通过它的行使来保障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真正实现了普选权。选举权和不参选权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选举权内在地包含不参选权,不参选权是选举权的必要补充,承认公民的选举权就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2.
和谐社会语境中的刑罚观念之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正确把握罪刑法定原则,强化人权保障意识追溯罪刑法定原则,从个人本位的刑罚正义思想来看,社会成员为了保护个人的权利,维护公民的自由与平等,将一部分刑罚权转让给国家,国家才有了对犯罪惩罚的权力,但是对罪犯的惩罚必须有一定的限度,应以犯罪行为为标准,不足或过分的惩罚  相似文献   

13.
健康权与政府的保障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健康权是需要国家积极干预的一类权利,而公民医疗卫生权的实现还由于公共卫生事业的特殊性更需要政府的干预。健康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对公民健康权的实现负有保障义务,本文就健康权的政府保障义务做了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4.
王晓杰 《法制与社会》2013,(31):285-286
社会权面向的公民平等就业权要求国家积极的作为义务,国家的给付义务落实到行政法上即给付行政任务.政府通过就业领域的给付行政措施,如就业扶助、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教育与培训等,促进公平就业和充分就业,保障公民平等就业权.  相似文献   

15.
宋保振 《法学》2024,(1):20-34
如何有效保障“数字弱势群体”权益,是落实数字人权并达致数字正义的重要步骤。当下“数字弱势群体”权益法律保障并未从公民基本权利出发来选择妥适路径,这成为制约权益保障实效的“元问题”。须由社会权保障“数字弱势群体”权益的理据有三:社会权对弱者的救济、社会权的数字化拓展以及“数字弱势群体”权益与社会权的契合。在具体操作中,一方面,依照社会权的任务为权益保障设置阶段目标,既维持数字化生活的“最低水准”,实现数字红利分配正义,以及从个体救助转向普惠福利;另一方面,发挥社会权的功能以为权益保障提供路径指引,既在防御权、客观价值秩序和受益权指引下,构造国家的尊重、保护和给付义务。  相似文献   

16.
社会保障权与社会保障密不可分,其产生有深刻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动因,并进而演进为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人权和公民的基本权利。社会保障权的本质是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并促进公民的发展。我国政府在保障公民的社会保障权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需要从社会保障的理念、立法、制度和司法救济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以保障公民平等地、实际地享有社会保障权。  相似文献   

17.
能源普遍服务的法理与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苏苗罕 《法治研究》2007,(10):13-18
随着能源服务之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各国已经开始将获得能源服务权纳入生存权体系,并由国家予以积极保障。我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实现全体公民的获得能源服务权,任务艰巨,笔者建议在《能源法》中设定实现能源普遍服务的目标和时间表,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同时规定能源普遍服务的政策保障、监管主体和监管范围等问题。  相似文献   

18.
《公民与法治》2005,(5):38-40
(五)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的经济物质利益的权利。它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从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看,社会经济权利主要包括公民个人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  相似文献   

19.
代际生育平等权是指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对公民生育权的限制,导致不同代的公民生育权的不平等,因而其享有要求国家构建科学合理的保障与救济制度的权利.发生学视角下,代际生育平等权与社会权一样,皆以外在的“剥夺”为发生前提;保障方式上,两者皆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特点,强调国家作为义务和贯彻“物质优先原则”;在权利主体方面,两者也具有相似性,即理论预设上两者的权利主体皆是全体公民,而现实权利主体却是部分公民.代际生育平等权具有社会权属性,是社会权子类型之一,这种界定极具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实现住房权利:中国的实践与挑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住房是人类生活的基本必需品。住房权是人权的基本构成部分,也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社会权利。论文在总结西方住房权保障模式的基础上,梳理了在中国背景下实现住房权的发展脉络和面临的挑战,指出中国"剩余型"住房模式在保障居民住房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并在文末提出若干政策建议。论文强调要充分保障中国公民的住房权利,政府应该扮演更为积极的角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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