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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6 毫秒
1.
目前比例原则在我国只是停留在学理的探讨之上,而在法律实践中适用的则是行政合理性原则。近些年学界对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质疑和诟病浮出水面,相对的关于引入比例原则的探讨则非常热烈,本文试图对比例原则的定位进行简要的介绍,试回答两个问题:第一,比例原则是一项宪法原则还是行政法原则;第二,比例原则在行政法领域内是一项基本原则还是特殊原则?  相似文献   

2.
政府招商引资承诺奖励行为的法律性质,法律对此尚未作出明确规定。文章认为它应属于行政许诺行为,是行政法上的一种新型行政行为,可以通过适用比例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达到对之进行有效规范的目的。  相似文献   

3.
比例原则释义学结构构建及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昕 《法律科学》2008,26(5):45-56
比例原则作为现代公法上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其释义学结构一般被认为是由三个亚原则构成,即适当性、必要性及狭义比例原则。由于法律原则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对于这三个次要原则,尤其是必要性原则及狭义比例原则的细致内涵还应作一说明,以消除适用时的分歧,而这也是使比例原则能够在实践中得到准确适用的一个基本前提和必要步骤。  相似文献   

4.
论行政法的比例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比例原则是许多国家行政法上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它包含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三个子原则。行政法中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行政主体还必须选择对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进行。比例原则对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阿列克西的宪法权利适用和解释理论是一种原则理论。这种理论将宪法权利规范看作是原则,也即要求某事在给定的法律和实际的可能性中在最大程度上被实现的规范。但在具体的宪法权利案件中会出现原则之间互相对抗的情况,因此就需要对欲确定适用的原则进行选择和权衡,而宪法权利适用的比例原则就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该原则理论和比例原则所具有的高度创见性在引起强烈反响的同时,也遭受了西方学术界的广泛批评,其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反对意见认为比例权衡是非理性的。在回应这些批评时,阿列克西提出,可以将比例权衡看作是商谈的理性结构,并据此证明比例权衡是理性的,故而可以实现商谈结果的理性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6.
“比例”一词的内涵十分广泛,“比例原则”作为公法上的普遍原则之一已经被行政法领域学者深入的研究,在英美法刑法领域结合宪法也有比较深刻的阐述,但在我国刑法领域基本属于空白阶段。因此,本文试图先从“比例”一词的语言学、经济学、再到我国传统哲学领域来源为切入点,逐渐扩展到对“比例原则”的理解,最后由此具体到刑法中的比例原则的定位问题,认为刑法中的比例原则至少应当包括三个子原则:应罚性、需罚性和均衡性,希望能够做一个初步的梳理和判断,为将来的研究打下基础。  相似文献   

7.
论比例原则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比例原则”是德国行政法学首创的行政法原则 ,它包括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均是对行政裁量权的控制 ,但两者仍有不同之处 ;“比例原则”不仅是行政法基本原则 ,对其他部门法也同样适用。  相似文献   

8.
何景春 《行政与法》2003,(10):31-33
行政比例原则是从域外引进的法治行政理论。本文通过对行政比例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三者之间在内涵、渊源、适用范围和位阶等方面的比较分析,认为行政比例原则在法治行政中是比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位阶更高一层次的法律原则,作为法治行政的精髓和灵魂,将主导着行政合法性审查标准不断完善和健全。  相似文献   

9.
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比例原则有行政法中的“帝王条款”的美誉。本文对比例原则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剖析了比例原则的内涵、起源与发展、比例原则与合理性原则之间的关系、比例原则的宪政基础、在各国的实践及在我国立法中的表现、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意义等内容。认为比例原则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的立法、执法和司法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0.
试论比例原则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定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比例原则的法律定位是成文法国家和判例法国家分歧比较大的问题之一。笔者认为在我国不宜将比例原则定位为宪法性原则 ,不宜将其扩大适用于立法领域、刑法及私法领域。应将比例原则定位于行政法基本原则 ,这意味着比例原则不仅适用于传统的权力色彩较浓的干预 (侵害 )行政领域 ,而且适用于给付 (授益 )行政领域。  相似文献   

11.
寻找WTO法中的比例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秀丽 《现代法学》2005,27(4):179-188
虽然国内外学者公认非歧视、透明度及自由化原则是WTO法的基本原则,但对WTO法基本原则的范围及其适用并没有达成一致,而这其中一个最大的争议就是欧洲大陆学者所主张的比例原则是否是WTO法的原则。美国政府及学者对此一般都持反对态度。中国学者研究这一涉及国际法基本理论问题的人还比较少,通过寻找WTO法律文本中体现比例原则的规定和WTO争端解决机构裁决中对这些规定的应用和分析,证明比例原则在WTO法中确实存在,它不但可以在平衡不同的政策目标,削减贸易壁垒及限制贸易报复水平方面起重要作用,而且作为一个工具性原则能起到其它原则起不到的作用。比例原则应该成为约束成员方政府行为及指导WTO法发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2.
比例原则有行政法中"帝王条款"的美誉,继德国在行政法中确立了比例原则之后,世界上许多国家纷纷在立法和实践中对它也加以了规定。本文从国外有关比例原则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着眼,阐明了比例原则的内涵,并从外国的法规和实践出发,论述了比例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引入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3.
本文指出在涉及公共利益法律问题时,必须坚持比例原则中的适当性原则,同时也离不开对该原则的反思。文中以适当性原则为视角,就公共利益法律问题中的比例原则作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14.
行政法的的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活动的始终,是其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其中的合理行政就是行政机关根据裁量权做出的活动必须符合理性。比例原则就是合理原则要素之一。所谓的比例原则行政比例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这种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二者有适当的比例。本文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的起源入手,讲述了比例原则的产生与发展,并详细的介绍了我国行政法中比例原则的相关规定,相关状况,以及比例原则在我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解决的方案。  相似文献   

15.
越权原则在英国的命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越权原则是英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曾在司法审查中对行政机关的控制和监督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随着英国行政法的迅速发展,越权原则表现出不少缺陷,一些学者和法官对它提出了质疑,主张废弃该原则;但持正统理论者则坚持捍卫越权原则,认为摒弃它将产生不良后果。由此在英国引发了一场关于越权原则的争论。这场争论是本世纪英国行政法迅速发展之后对有关行政法理论的深刻反思,它不仅关系到法院对行政行为审查的理论基础,而且根本上关系到英国行政法的宪法基础。  相似文献   

16.
论设定法律责任的一般原则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法律责任的设定应当遵循一些基本原则。这包括:(1)社会合理性原则。这是一个总括性、根本性的原则,它具体化为社会自我防卫与个体权利之间的张力和协调问题。(2)节制性原则。它要求在整个社会的责任体系安排中,尽量少设定法律责任,而在设定法律责任时,要在可能和允许的范围内贯彻最节约、最不严厉、最人道原则。(3)比例原则。它要求责任应当与行为损害的具体度量相适应。(4)统一性原则。它要求法律责任体系的内在一致性和形式的协调统一性  相似文献   

1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实行无过错原则和过错原则并行的归责原则体系。本文在分析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76条规定的基础上,认为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归责原则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8.
比例原则包括四个要素,即合法目标原则、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以及狭义比例原则.仲裁庭对合法目标原则和适当性原则的考量通常采取仲裁庭自行决定措施合法性和仲裁庭尊重东道国政策考量两种模式.对于必要性原则的适用仲裁实践存在严格适用和灵活性适用两种模式.仲裁庭在审查狭义比例原则时会倾向于采用“明显过度”的标准,即只有当争议措施对投资者权利的负面影响明显超过受保护的公共利益的重要性时才违反该标准,从而在大多数案件中保护了东道国的规制权.但比例原则作为一种审查方法而非审查标准,其在投资仲裁实践中的适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19.
比例原则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西方历来被奉为"帝王条款"。它要求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尤其在行政执法时,手段和目的应该均衡合理。然而在我国,比例原则在行政执法中并未得到有效贯彻,行政执法的现实跟比例原则相差甚远。如何厘清和贯彻比例原则,改进行政执法,在我国现今的行政法治建设中有待解决。  相似文献   

20.
一个国家的刑罚制度不得违背该国的宪法规范,绕开宪法讨论刑罚手段的正当性会对法治国家构成严重威胁。死刑制度本身并不一定涉及人的尊严,但却剥夺了犯罪人的生命。宪法中的比例原则构成对各项刑罚手段的限制,该原则在我国的宪法依据是第33 条第3 款和第51 条。虽然比例原则需要给立法者留出决策空间,但对于死刑这一项最严酷的刑罚,则应采取严格审查标准。在适用比例原则分析死刑的宪法正当性时,仅应考虑死刑的主观目的,其客观功能至多在适用狭义比例原则审查时才予以考量。死刑制度是否符合比例原则是值得怀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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