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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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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法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其不仅仅是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实施司法审查的权限范围,同时也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能受到司法补救的范围以及诉权范围。我国自1982年建立行政诉讼制度以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经历了立法和司法解释的数次调整,总体上朝着逐步扩大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行政诉讼被告确认标准的重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般认为,目前我国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确认以行政主体为标准,这一规则给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带来了不利影响。以行使权力时的行为是否为行政行为为标准,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则非行政组织、行政机关的内部组织、行政人等都可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相应组织除了承担力所能及的责任外,行政诉讼后果则转继到行政诉讼被告所归属的行政机关或行政组织,由国家来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法自颁布实施以来,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群众对司法救济期待的不断增强,行政诉讼制度在一些方面已经难以满足审判实践的需要,其中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尤其是行政撤诉制度的完善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行政诉讼撤诉制度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制度,但《行政诉讼法》规定得过于简单,存在着很多问题。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中设立特别程序之我见安孝荣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和...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审判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发展,行政诉讼法的一些缺陷和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在某些方面制约了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法的全面贯彻执行,影响了行政诉讼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作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权威.本文试就行政诉讼法的一些问题进行初步探讨;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拥有司法审查权,而没有完全的司法变更权;第二,行政诉讼法管辖的有关规定,应作技术性调整;第三,关于侵权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包含着行政执法的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就此,笔者就公安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7.
我国目前监督抽象行政行为的机制存在着严重弊端,其中我国行政诉讼法把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之外,就是其主要表现之一。从理论依据来看,人民主权原则需要司法审查,分权制衡原则包含司法审查,司法独立原则要求司法审查,法治原则呼唤司法审查。因此应当把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从而使我国人民法院司法监督的范围更广,更充分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确认影响甚至决定着行政诉讼中司法管辖权的领域以及公民获得司法救济的范围.当今世界发达国家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发展趋势是逐步统一并放宽的,而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范围狭窄、认定标准模糊,不利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目的的实现.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应当适时放宽取得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条件.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诉讼。本文详细对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裁判行政争议的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相似文献   

10.
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确认影响甚至决定着行政诉讼中司法管辖权的领域以及公民获得司法救济的范围。当今世界发达国家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发展趋势是逐步统一并放宽的,而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范围狭窄、认定标准模糊,不利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目的的实现。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应当适时放宽取得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条件。  相似文献   

11.
在《行政诉讼法》实施十五周年之际,反思行政诉讼中被告消极应诉的问题,对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法》,推进行政法治的进程,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行政消极应诉是被告对原告诉权的否定,对法院审判权的藐视,对人大立法权的对抗和对社会公共意志的抵触。行政消极应诉在审前、审中、审后三个阶段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缺失法律信仰,法律工具主义观念至上和行政权独尊致使司法审判权边沿化是行政消极应诉行为的两大起因。要有效防治行政消极应诉行为,必须倡导行政诉讼法治化的观念,完善行政诉讼立法,健全行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2.
行政合同在我国已被广泛运用,但行政合同的诉讼问题却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行政合同案件应该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中。对行政合同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应该考虑行政合同的行政性和契约性。  相似文献   

13.
《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该法的制定,使公安行政强制的法律概念进一步明晰,强化了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具体事项的识别标准,强调了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执法主体的执法资格,确立了公安机关行政强制的适用原则,对公安行政工作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当前,随着抽象行政行为的逐渐增多,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现象已日趋严重,但由于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不得起诉抽象行政行为,使得相对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屡屡被诉和司法监督的乏力形成的鲜明对比,应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这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5.
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对规范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大作用。但行政复议体制不合理,责权不对称,行政复议机构及其人员缺乏独立性,不能保证公正裁决,妨碍行政复议工作正常开展。对现行行政复议体制一般性修补,实为下策。重构我国行政复议体制是大势所趋,建议取消上级部门和垂直领导机关作为行政复议机关,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只设一个独立的行政复议机关,赋予其独立办案的职权,确保复议结果公正。继续确立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原则,并加强对行政复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目前,由政府法制办公室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比较妥当。  相似文献   

16.
论如何构建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法》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实践中的高撤诉率却从另一种意义上规避了这一法律规定。要更好地解决这种矛盾冲突,就需要在法律上设计一种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去弥补无依据的实践。从传统法律文化成因、传统理论的质疑、调解与和解的比较等角度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解决行政诉讼和解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从而构建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诉讼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7.
“民告官”模式的行政诉讼制度对于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行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当前司法实践中,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官告民”案件却占了很大比重。基于目前“官民”争讼的现实考量,建构“官告民”模式下的行政执行诉讼,以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将导致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对行政程序的要求改变了"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模式。把"法定程序"作为司法审查标准有很大局限性,本文建议将司法审查标准提升为"正当程序"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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