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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海 《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66-69
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应当与成年人分开进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分开进行"源于未成年人特别、优先保护的需要,既是国际规则与国内立法的迫切要求,也是基于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实践的具体考量。美、英、日等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模式对构建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具有借鉴意义。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分开进行"分为矫正前、矫正过程中和矫正后三个阶段。 相似文献
2.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为了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努力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途径:要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教育;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基本道德素质;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纪律和法制教育;恰当运用奖励和惩罚等德育辅助手段;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 相似文献
3.
各国的少年法,一般称调整对象为"少年",但也有称为"未成年人"、"青少年"或"儿童",含义均为同一。本文中的少年和未成年人是指相同的概念。少年司法制度1899年诞生于美国的伊利诺斯州,之后,美国各州、世界各国相继建立了少年司法制度。美国建立少年司法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之后少年司法制度也在发展中不断地完善。尽管美国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历史发展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波折与坎坷,包括废除少年法院的争论风波、80年代出现的对少年的严罚政策,有的学者甚至认为保护未成年人是为了控制未成年人,但是这一切都抹杀不了美国少年司法制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实质内涵。本文通过对美国少年司法制度及其历史事件的分析,透视其少年司法制度的精髓——未成年人保护。 相似文献
4.
关颖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1,(3):113-117
未成年人犯罪的现实凸显家庭问题是对其影响的重要因素。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了家庭和监护人的责任,但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中,家庭预防始终是一块"短板"。应强化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督、惩戒,对其教育应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未成年人监护人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家庭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中的积极作用。这是社会各个方面形成整体合力的基本前提。 相似文献
5.
杨传刚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3(4):9-12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移动互联网时代到来使得手机网民大大增加。手机网站传播有害信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更具有危害性。日本在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方面的立法相对及时完备,尤其是2009年施行的《不良网站对策法》值得借鉴。我国应健全网络法律法规体系,推进有害信息过滤技术,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防范体系。 相似文献
6.
日本的少年司法制度建立在其《少年法》的基础之上。日本的《少年法》集实体法、程序法、行政福利法、刑事法为一体,秉承着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尊重其作为权利主体之人格,系统、全面地规定了保护、教育他们的原则和办法。在健全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引领下,日本社会一直处于少年违法犯罪率较低的水平,其在未成年人保护和治理少年非行方面堪称世界楷模,值得中国借鉴。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作了一些努力和尝试,取得了较大进步,但和世界水平相比,仍有巨大差距,理应奋起直追。世界各国少年法一般称调整对象为"少年",但也有称为"未成年人"、"青少年"或"儿童"的,含义均为同一。本文中的少年和未成年人是指相同的概念。 相似文献
7.
刘慰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13,(2):64-68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深受儒家仁义道德主义思想的影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就是其中之一,古称"恤幼"。在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上都主张更多地关爱未成年人,这些思想已经融入到现今颁布的新《刑事诉讼法》之中,虽然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确立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确立严格限制适用逮捕原则和程序等等,但是仍然不够,还需要深入研究古代关于未成年人刑事立法的经验,古为今用,进一步完善现行立法。 相似文献
8.
刘淑妹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3):59-60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有利于措施,对于平衡判决的社会效果,实现对成年罪犯的有效打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的是相对分案起诉制度,厘清该制度的起诉标准,将分案起诉前移至公安报捕阶段,细化操作程序,同时建立分案起诉的恢复机制,是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9.
陈邦达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1,(4):101-107
犯罪未成年人是刑事诉讼中的特殊群体。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特别处遇,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恤幼"思想的体现,符合未成年人可塑性强、容易改造的特点,体现法律与伦理的融合。它是刑罚责任根据论原理运用于未成年人群体的有益尝试,更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想试验田。司法实践部门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改革进行积极探索,如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附条件不起诉、社区矫正等。但我国尚没有制定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门法律,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我国应制定包含实体与程序在内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门法律。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累犯往往不具有成年人累犯所具有的严重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但是我国《刑法》并未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能构成累犯。从未成年人人权保护和现代法治精神的角度出发,我国应当在刑法典中对"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制度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11.
罗昌智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83(2):7-11
历史悠久、沾濡百代的浙江文化属于典型的"水文化"。水的柔性赋予浙江文化柔慧智巧、开放兼容的文化魅力;水的动性给予浙江文化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的文化力量;水的灵性,养成浙江文化敢于冒险、重利事功的文化个性。浙江文化的"水性"特征千百年来深度影响着浙江人的品格生成与劳动创造,不断丰富与扩展了中华文化的内涵 相似文献
12.
孟昭晖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3(4):89-91
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预防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我们要在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的同时,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和网络环境,从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网络管理等多方面来进行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预防和控制。 相似文献
13.
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下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一部分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倚仗法律保护肆意实施危害行为的"钻法律之空子"的情况发生,能够有效提升法律的威慑力,使公众免受"12岁恶魔"的伤害。在作为调整对象的低龄未成年人一侧,最低刑责年龄的下调意味着他们必须为自己的不法行为承担责任、付出代价。戴上这只法律"金箍"的未成年人将不得不在法律的框架内保持自身行为的检点合法。当然,虽然法律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下调,但犯罪未成年人仍然需要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矫治环境中得到救赎,既不能"一放了之",也不能"一关了之"[1]。在"疏"与"堵"并行的同时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衔接,使低龄未成年人可以在一个相对完善的制度设计中树立起对法律以及他人权益的敬畏之心。 相似文献
14.
谢晨 《浙江青年专修学院学报》2010,28(4):26-29
通过对浙江省"青少年空间"试点工作现状的分析,总结经验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对"青少年空间"在职业化和专业化方面作深入思考,发挥试点的作用,加快"青少年空间"项目在全国各地的推广工作,促进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发展。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财产权保护没有形成统一的立法体制,司法保护不健全,应建立未成年人财产权的统一规制,制定统一的未成年人财产权法规,完善监护制度,设立监护人管理财产的监督制度。落实未成年人财产权的程序法,完善未成年人财产权的特殊立法。 相似文献
16.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社会所激发的对未成年人前科消灭的制度需求日益凸显。基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出台与现代刑罚理念的变迁,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已是必然趋势与理性选择。这不仅有利于避免"犯罪标签理论"带来的负面影响,更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未成年人前科消灭的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的实体要件、程序要件、形式要件的构建与设计至关重要,缺一不可。在该系统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还需加强配套制度的补充与完善,例如,政府对未成年犯的支持与鼓励、社会宽容文化的培育与引导,共同服务于"和谐稳定"之时代主题。 相似文献
17.
孟念珩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6,(4):117-119
“白马湖文学现象”应该是发源于浙江省第一师范学校,形成于浙江上虞白马湖畔春晖中学的一个独特文化与文学的现象。在白马湖畔,不仅开始了这群(同人)作家的集体聚合,而且在与风光旖旎的湖光山水的融合中,形成了他们基本的文化个性与艺术风格。 相似文献
18.
随着社会的发展,虽然未成年人无论在体格上还是在智力上以及对问题的分析,对是非的判断都似乎达到“成人水平”,但受刑事责任年龄的限制,未成年人所受刑罚与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符,削弱了法律的合理性和法律的正义性。但是受世界刑法的发展趋势的影响:一个文明的国度不应丧失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抢救的信心,不应扩大对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行为的刑事惩罚。主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者实质上是迷信刑罚万能,与刑罚目的相悖,是在推卸国家、社会、家庭所应承担的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责任。 相似文献
19.
《侵权责任法》关于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规定遭到了不少理论上的质疑,以民事责任能力制度为理论基础审视现行法律的规定确实有逻辑上的困惑,据此作出合乎逻辑的调整却未必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承担问题转换成监护责任的承担问题,重新审视现行法律会发现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具有合理性。据以重构未成年人侵权制度的理论基础———民事责任能力制度本身的价值也是值得怀疑的。 相似文献
20.
高旗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9,23(3):64-67
统筹国际与国内两个大局,关乎国家在建设时期"中心任务"的抉择,是建国60年经验总结中不可回避的课题。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与之后,对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的不同统筹观(即从"战争格局论"到"和平与发展论";从"要准备打仗"到"集中力量搞经济建设"的巨大变革),对国际政治、尤其国内的建设格局以及台湾问题的处理方针都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抚今思昔,在改革大势下,我们全面肯定邓小平的全局统筹观;继往开来,在历史镜鉴中,不等于轻率地否定1978年改革以前毛泽东的大局统筹观,这是历史的否定之否定,是历史的辩证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