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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2007年9月10日,李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被石景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工伤并鉴定为九级伤残.2009年8月,李某就交通肇事事宜与对方达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对方一次性赔偿李某医疗费1.5万元,伤残补助费5万元,合计6.5万元,并已全部支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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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某于2006年6月与某设备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有效期自2006年5月31日至200r7年5月31日。2006年7月3日他在某设备公司制作车问工作时发生工伤,同年9月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对其做出工伤认定结论,认定为工伤。2007年2月区劳动保障部门对贾某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贾某已达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伤残九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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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于2007年5月进入北京某公司工作,岗位为平面设计,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李某月工资为4000元,公司也没有为李某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11年1月31日至2011年2月24日期间,李某在山东某医院住院治疗喉癌.2011年2月25日至2011年8月12日,李某先后三次在北京某医院住院化疗.李某先后因治病共支付医疗费7万余元.2011年8月1日,公司开始为李某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没为李某办理2011年8月1日以后的医保报销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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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原是部队一名战士,2007年在部队训练中受伤,造成膝关节创伤,经部队认定为因公致残,被评为三级甲等残疾.2008年底复员到某化工厂工作,经常感觉膝关节疼痛,2009年4月到医院检查诊断为外伤性关节炎,住院10天,吴某要求单位工伤待遇未果,于6月18日向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局于8月3作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送达某化工厂及吴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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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企业职工李某2000年7月因工致残后(鉴定为伤残三级)退休,2001年3月20日不幸病故。李某去世后,该企业一次性付给死者妻子丧葬费1200元。事后死者之子找到工厂要求发给其母抚恤费。而该企业以一次性支付了1200元丧葬费为由,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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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厂女职工黄某于2001年4月1日休产假。住院期间共花住院费、手术费和医药费4350.50元。2001年7月2日黄某产假期满回厂上班,在报销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和领取生育津贴时,该厂一次性支付其生育包干费2500元。厂长李某对黄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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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吴某于2008年7月到某有色金属矿业公司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2008年7月至2011年7月.2010年5月,吴某查出患有职业病,经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四级,并认定为工伤,某有色金属矿业公司给予其一次性补偿,吴某退出了所在岗位.在2010年7月,某有色金属矿业公司通知吴某不再履行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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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人报》编辑部 《工会博览》2015,(6)
案情简介:李某于2011年2月19日进入某公司从事木工工作,并以满1个月后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工伤保险.2011年3月2日15时许,李某在工作时不慎锯伤左手食指和中指末节.受伤后,李某住院治疗15天.2011年4月2日,李某最后一次到医院接受治疗,当日医院为其出具了建议休息1个月的证明,后李某未再继续治疗.公司从3月17日(李某出院当天)开始,多次通知其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调换轻松岗位上班,李某未予理睬.2012年10月9日,李某向仲裁委提出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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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2008年11月应聘到甲公司任市场总监一职,月薪10000元.2009年4月,甲公司与杨某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了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等相关内容,即甲公司在杨某离职后每月向杨某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500元,竞业限制期限为二年.2011年3月,杨某与甲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甲公司在杨某离职后按约定每月向杨某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500元.2011年11月,杨某向海淀区仲裁委提起仲裁,以甲公司属于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为由,要求甲公司依据《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的规定支付其8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差额36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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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死亡职工王某系外地农业户籍,母亲李某及其兄长均无劳动能力,主要靠王某生前提供生活来源.王某生前系A公司员工,于2002年5月入职,职务为该公司维修部主管.王某于2010年11月2日下午上班期间突然晕倒在地,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停止呼吸,经法医鉴定为"因心肌梗死亡".2011年2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王某作出了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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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9日,宁某受聘到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程规划部,负责机电维修、设备安装等工作.因科技公司拖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工资标准每月3200元,工资支付形式是按月支付现金或打卡上,宁某每次都在科技公司的工资条上签字.宁某大部分工作时间都按照科技公司的安排在全国各地为客户进行现场安装维修等工作,同时在公司经营地和客户所在地负责技术培训,每天加班工作,从未休息过.宁某由于工作环境高度污染,劳动繁重,工作量大,加班加点过度劳累病倒了.2010年1月17日,科技公司负责人通知宁某签字领取2009年12月份工资后暂停工作,自行医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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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贾某于2006年6月与某设备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有效期自2006年5月31日至2007年5月31日。2006年7月3日他在某设备公司制作车间工作时发生工伤,同年9月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对其做出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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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朝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因工伤医药费问题引发的诉讼案,引起了在座听众的极大兴趣。 原告电梯公司诉本公司职工郑军,要求被告返还工伤期间企业垫付的家属陪住费用1600元,由给付被告的工资中扣除。返还131.52元不属于工伤的治疗用的药费,由给付被告的工资中扣除。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被告郑军为该公司职工,于1999年6月工作时受伤,经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伤残程度为七级。受伤期间企业垫付了医疗费。但从1999年6月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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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是医药卫生技术专业人员,退休后在北京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分店任住店药师,每天工作13个小时,隔天上班,无休息日无节假日.2010年12月24日,王某在工作岗位上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7天后,死者遗体火化,该药房曾给予6481元精神抚恤金.此前,死者家属曾向朝阳区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朝阳区劳动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裁定.为此,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索赔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86976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