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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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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0年11月3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庄严宣判: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欧阳松(正厅级)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其妻白建怡犯受贿罪、窝藏转移赃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追缴二人受贿赃款104.8万元,非法所得82.17万元和财产差额部分147.55万余元。  相似文献   

2.
2001年11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湛世明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同时宣判的还有涉及本案的徐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王承军(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院还宣判:湛世明、徐华受贿266万元、贪污26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人称“刮老板”的湛世明静静地听着法官的宣判.一言不发,面如死灰。  相似文献   

3.
2007年9月27日,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接受审判的叫王慎杰,案发前是商丘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初审结果是:“王慎杰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相似文献   

4.
玉凡 《当代广西》2007,(12):48-49
4月30日,藤县原县委书记秦国明被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上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5万元。至此,这起舆论广泛关注的腐败大案落下了帷幕。  相似文献   

5.
<正>2014年1月10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委原书记刘家坤受贿案进行判决,刘家坤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情妇赵晓莉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经查,刘家坤利用担任太和县委书记、太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伙2900  相似文献   

6.
张晓晶 《政策》2004,(3):58-59
2003年12月29日上午,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济南一审宣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怀忠在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另有480.58万元个人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法庭依法判决王怀忠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7.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数额和情节,应按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受贿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相似文献   

8.
辛汶  晓宁 《人大建设》2005,(5):37-38
在许多人眼里,河南省电力公司原副总经理(副斤级)李俊杰是一个精英级的人物,而其为人处事,也为许多人所称道。但他还有另一副面孔。2004年12月23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李俊杰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相似文献   

9.
王智 《民主与法制》2014,(17):50-51
2014年3月,随着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准许上诉人冯虹撤回上诉,原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院长、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冯虹贪污、受贿一案终于尘埃落定。此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冯虹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5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万元。  相似文献   

10.
《时事资料手册》2009,(1):107-107
李大伦。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8年11月20日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查明,李大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404.3281万元。此外,李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1797.7393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相似文献   

11.
王昭耀.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今年1月被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704万余元,另有折合人民币近650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相似文献   

12.
今年2月10日,当家家都在迎接农历春节时,今年46岁、有研究生学历的浙江巨化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李建华,以受贿罪被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相似文献   

13.
正今年3月23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黑"保护伞"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莫政才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退出的赃款32.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在规定时间内莫政才没有提出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相似文献   

14.
错位的父爱     
2001年11月13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对父子作出判决:父亲王德元犯受贿、非法经营同类罪,合并判处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德元之子王军犯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得知判决结果,王德元一声长叹:“完了,我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我的儿子,还有所有的家人啊!”细心的观众发现,一向坚硬如冰的王德元在法庭上看到诚惶诚恐的儿子时,身子有些发抖,浑浊的双眼中竟然流出了泪水。 王德元是以特别爱儿子而闻名的,想不到,到头来不但没有给儿子谋取一个好前程,连儿子本应拥有的人身自由也给“爱”没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相似文献   

15.
2006年8月10日,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海南省国资委副主任刘连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开庭作出一审判决:刘连琏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赃款予以追缴,赃物予以没收。刘连琏——这颗曾在海南政坛上、企业界耀眼的“新星”是如何陨落的呢?  相似文献   

16.
黑车·黑幕     
2000年12月27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头顶国徽的人民法官庄严宣判: 被告人吕景阳(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科原科长)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相似文献   

17.
黑丁  建新 《人民公安》2006,(13):46-49
2006年4月2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轰动全国的中国证监会官员王小石受贿案进行了终审宣判。法院以被告人王小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元。林碧犯公司人员受贿罪和介绍贿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至此,被最高法院列为2005年十大案件的王小石案终于尘埃落定。中国证监会副处级调研员王小石在错误的场合,张罗着跟几个人吃了一顿错误的饭,把自己吃进了监狱,也吃出了名,吃出了中国证监会官员犯罪的一个名案。其实王小石张罗着吃错饭不是毛病,他的毛病是吃饭的时候给别人拉了皮条…  相似文献   

18.
近日,人称"租房局长"的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原局长冉崇华,因利用职权收受贿赂288万余元,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损失560万余元,被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90万元,赃款252.7647万元。冉崇华受到法律制裁无疑让人拍手称快。但出人意料的是,  相似文献   

19.
2008年7月14日,福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李兵在担任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款共计117.4万元,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具有立功和自首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相似文献   

20.
《山东人大工作》2006,(6):59-59,61
4月30日,武汉铁路分局原副局长刘志祥案在宜昌审判。宜昌中院以故意伤害罪、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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