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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80年代末期,有人对我国法学界的研究状况进行过评说,认为法学不仅幼稚(主要是许多研究课题和结论),而且还贫困(主要是方法贫乏,只注重阶级分析方法)。这种评说对法学界刺激很大,从而引发起学界对此进行反思,出现了两种反映:一部分学者直接对这种评说进行反...  相似文献   

2.
论建构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我国法学界正在深入探索如何推进法学理论的发展,建构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以适应我国法制建设的需要,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B又务。基于同样的目的,本文试就“建构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之命题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法学的指导意义,略陈管见。一、“建构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之命题的立论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之后,在这一思想的指引下,法学界一些学者提出了建构“有中国特色的法学理…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存在着所谓“非主体”,这是近年来法学界个别同志提出的重大命题。这种观点认为,“对诉讼的进程起主导作用”者如“司法机关和案件的当事人”,是“诉讼的主体”;“只是辅佐一定的主体执行诉讼职能,居于次要地位”者,如“鉴定人、辩护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等等诉讼参与人,则属于“非主体”。我认为,这种“非主体”说,不但难以在法学理论意义上成立,也会对在司法实践中坚持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4.
《北方法学》2018,(4):5-15
"戴逸之问"是20世纪80年代由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戴逸教授提出的"法学是幼稚的"的观点,他指出了中国法学发展的方向性困惑,自此众多法学家将探讨"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作为重要论题以求解此问。舒国滢教授通过对"戴逸之问"的思考,对中国法学的发展作出了阶段性的判断:20世纪80年代,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中国法学基本上处于"幼稚"的状态;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国家治理形式的精细化,专业化的法律学术开始成长,但以围绕立法论为中心的法学知识生产呈现出依附解释体制的寄生状态,虽然有部分留学归国的学者开始用新的理论和方法重新解读中国的法律制度实践,然而整个学界对"何为法学"这个问题并未进行严肃认真的讨论。2000年—2010年,中国的法教义学进入沉淀时期。这是因为进入新世纪,几乎所有的中国法学者都试图为中国法学寻找发展的道路和方向。而法教义学的突然流行是中国法学到了知识更新或升级的阶段,是法学知识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内在需求,创建真正的"法律科学"是中国法学未来发展的必然归宿。舒国滢教授以罗马法学为基础的欧陆私法(民法)学作为样本,得出这样的结论:法学本质上是一门教义学,而法教义学本身是一门科学,或者被(法学者们)认为是一门科学,进而回答了"戴逸之问",即中国法学要想摆脱幼稚走向成熟,就必须使自身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  相似文献   

5.
后现代思潮与中国法学和法制——兼与季卫东先生商榷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后现代思潮与中国法学和法制——兼与季卫东先生商榷●朱苏力一近年来,在国内学术理论界,“后现代”一词已经颇为流行。然而在法学界,我所看到的、真正算得上后现代法学的文章大约只有冯象先生的一篇短文,而且还不是发表在法学杂志上。①尽管我在评论波斯纳的著作时提...  相似文献   

6.
<正> 近十余年来,由一位“外行”知名学者无意间道出的“法学幼稚”论在我国法学界内、外均十分流行;而近年来法学界关于法学研究与法学家文化品位的讨论也无非是从更高的层面上对同一问题所做的反思;这一切都足以表明,我们的法学和法学家的确尚待发展和完善,而面对我国法制的缺陷,法学界也实在应承担某些重要责任。另一方面,虽然健全的现代法制是改革开放、商品经济、民主政治的无可替代的载体,没有法制的现代化便不可能有社会和民族的现代化,但法制要走向完备,却须以法学的成熟为前提,因之,如何使法学和  相似文献   

7.
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所产生的学术反响,已成为当今大陆法学界一个让人咀嚼且回味无穷的学术现象。尽管它也不可避免地带有法学作品的通病,①但是其所提出的问题,戳破了法学界所呈现的一派繁荣景象的泡沫。无论如何至少在这点上其学术意义是不可否认的。这也许会让人感到难堪,但较多年前法学被批评为“幼稚”说,恐怕要体面些。实际上,早在60多年前蔡枢衡就曾批评过当时的法学界。②蔡氏的意见在今天来看仍不算过时。蔡、邓二氏在这点上正好隔世纪遥相呼应。在此并不打算就《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多费笔墨,只想借此题发挥,如实表达受其启…  相似文献   

8.
法律学方法论辩说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林来梵  郑磊 《法学》2004,(2):3-10
将法学方法论视同于法学研究的方法是我国法学界的一个“固有的误解”。如果立足于广阔视角下的国际学术界的理论积淀 ,厘清几个相关的概念 ,就会发现 :“法学方法论”其实可转换为“法律学方法论”这一概念 ,它在内容上包括有关法律方法、对这种方法的外向性的哲学探究以及法学研究方法这三部分理论 ,其本身又构成法理学 -法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在法学理论中的确立 ,与其说必须具有一个特定先在的价值立场 ,不如说它只是具有某种可反证的、因而也是可替代的哲学立场。  相似文献   

9.
刘亚 《方圆》2024,(7):20-21
<正>采访时,先生的许多话让我常觉羞愧。现在年轻人常把“退休”二字挂嘴边,但认真、坚定地说出“永不退休”的却是一位九旬老人 从高铭暄、王作富、陈光中到张晋藩先生,这是我采访的四位“90后”法学家。同样是法学界泰斗、学科奠基人,同样是90岁以上一生献给法学事业,除王作富先生已过世外,其他三位仍然在“超期服役”,每天坚持数小时的工作,但笑称“以工作为乐”“永不退休”“一生不悔”,堪称法学界“卷王”。  相似文献   

10.
<正> 《中外法学》编辑部周志约我为该刊举办的"法律哲学研究笔会"写一短文。据笔者所知,在近十来年中,我国法学界对"法律哲学"一词本身有几种不同的理解。为此,笔者谨先对这一词的词义作一商榷。就笔者所接触到的而论,我国法学界在使用"法律哲学"时,可以有三种不同的理解。第一种意义上的理解是:"法律哲学"是指法学中的基础理论学科或课程的名称。在我国自八十年代初以来,法学中基础理论学科或课程通称"法学基础理论"或简称"法理学"。  相似文献   

11.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哲学教授罗蒂认为:思想交流是一种旨在达到相互理解的对话。对话有两种隋况:一是在同一语言规范内展开的,叫“常规对话”;一是在不同语言规范之间进行的,叫“非常对话”。常规对话中发生的思想冲突,不难根据同一规范达成一致的意见.但非常对话之间的思想冲突,却不可能以对话者各自的规范为根据来消除。几年来,我国法学界对法本质的争论见智见仁,莫衷一是。虽呈百家争鸣之象,却也暴露两大缺陷,一是以经学思维方法代替科学思维方法;二是语义歧生、概念混乱,无法进入常规对话。因此,我认为,必须以科学思维方法使法学争论从非常对话,进入常规对话。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法学界盛行一种观点,就是否定“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这个原理,认为这一观点不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而是一种“唯阶级论”、“唯意志论”的表现,这个命题只不过是后人硬加在马克思头上的光环,是被传统法学“抬上法学殿堂帅位的教条”,等等。那么,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一命题是后人硬加在马克思头上的吗?根本不是。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一原理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参加革命实践  相似文献   

13.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倪正茂所写的近百万字《法哲学经纬》(下称倪著)一书最近由上海社科院出版社正式出版。该书由上海市马克思主义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全部以精装本印行。鉴于新中国成立以后尚未见以“法哲学”为名的政府法学专著出版,而长期以来法学界对是否应认可“法哲学”为独立的一门学科尚存歧见,在拜读了倪正茂的《法哲学经纬》之后,我不禁写下了本文的标题,并不揣谫陋予以评介。八十年代以来,我国法学界对“法哲学”之独立性问题,曾有过较为热烈的讨论。著名法学家、哲学家、中国辩证逻辑研究会主席傅秀重教…  相似文献   

14.
早在“一五”普法前,法学界前辈张友渔先生就以其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满腔热情地呼吁、倡导法学工作者,沿循30年代艾思奇同志躬身“理论的通俗化”,撰写《大众哲学》的开拓性实践,以扫除法盲为己任,为法律知识在民众中的普及,为社会主义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做点实实在在的的事情,并率先带领一批教法律、研究法律的法学工作者,潜心编著了《公民手册》、《大众法学》等普法通俗读物。可惜的是,这在当时和以后,并没引起多大的反响。十余年后的今天,确切地说,在历经“一五”。“二五”普法后的今天,目睹社会上众多的人不知”法”为…  相似文献   

15.
罗子桂 《中外法学》1992,(6):1-5,44
<正> 法的理论的研究,近几年来已有较大的进展,有的同志已明确地提出要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来研究法学的问题;也有的同志还具体地提出了法哲学的某些范畴(如本体论等问题);还有的同志更进一步阐明了法哲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内容、逻辑起点、体系结构,等等。特别是《中外法学》杂志自1992年以来,已连续几期开展了"法哲学研究笔会"的讨论,把法的理论和法哲学的研究,推进了一大步。这是一个十分可喜的现象。这种情况,反映了法的理论研究的逐步深入。笔者认为,如果沿着这一思路探讨下去,可能对法学及其理论的研究,会有一个新的收获。在这里,笔者也想就法哲学的性质和研究对象,谈点粗浅的看法,以就教于法学界的专家和读者。  相似文献   

16.
《法学》1996,(10)
著名学者论依法治国(一)再谈“法制”与“法治”二词的词义沈宗灵不久前,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号召。作为一个公民和法学工作者,我感到十分兴奋,愿为这一目标的实现作出自己的贡献。我认为,自八十年代迄今,我国法学界以及社会上,在使用...  相似文献   

17.
“法学幼稚论”近来流传极广。从某种角度来看,这种说法并非完全没有道理。我觉得,我们的法学一直不注重对法学的“应有”范畴的研究,是法学幼稚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作为一门成熟的社会科学,应对一定的社会现象和问题提出一定的理论予以概括和解决。而这些,都离不开对应有范畴的研究。我们对别的学科之所以没有称其为幼稚,  相似文献   

18.
法哲学是不是资产阶级法学的“独占品”?要不要建立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体系?如何建立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体系?这些都是当前法学界颇有争议的问题。继文正邦同志《应当开展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研究》(载于《四川大学学报》1981年第1期)一文之后,傅季重同志又发表了《法律哲学研究的对象及其任务》(载于《法学》1982年第3期)。这两位同志都明确否定法哲学为资产阶级法学所“独有”之说,阐发了建立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体系的必要性,并对如何建立这门学科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我国法哲学研究和其他法学  相似文献   

19.
“法律价值”这一概念,近年来在我国法学界引起重视。可是,在这一概念的使用上,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却并不统一,甚至还存在着混乱现象。所以,有必要从法哲学的高度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20.
不知是谁、不知从何时起,给我国法学取了一个雅号,叫做“传统法学”,起初,我并不介意,一晃而过,后来说的人多了,就引起了思考,并请教了一些法学界同仁,还是不解其意。看来,对“传统法学”很有一番分析的必要。一些学者常把与他们观点相左的法学理论称为“传统法学”,无独有偶,“权利本位”法律观的倡导者也是这样:什么“引入权利论是克服传统法学三大缺陷的有效办法”啦,什么“传统法学的权利观是极端的国家本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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