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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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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证据法学的角度研析交通事故认定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交通事故现场勘 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 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所出具的法律文书。其依据的是现场勘验、 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以及相关证据。目的是通 过对以上材料的分析判断。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以及 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责任大小,为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案件,确定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提供依据,是处理交通事 故的证据。笔者试图通过证据法学的理论及规则,结合工作实践,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研究分析,以期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的事故处理工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了证据的种类包括以下七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在民事纠纷中,最为常见的就是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以及鉴定结论。  相似文献   

3.
交通事故认定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要环节。然而,交通事故认定的性质却一直为理论界所质疑,司法实践对交通事故认定的性质及其是否具有可诉性也没有形成共识。《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安全法》回避了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的提法,强调“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将过去一直沿用的“…  相似文献   

4.
诉讼制度的核心是证据制度。改革和完善证据制度,不仅是建立现代司法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保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视  相似文献   

5.
律师信箱     
签名不生效,怎么办?老师:您好!我的一个朋友半年前找我借钱,我借给了他。他当着我的面亲笔写下借条。后来到期了他却赖帐,说欠条不是他写的。我向法院起诉,如果笔迹鉴定不是他写的,是不是对方就可以不承担责任了?到那个时候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够更好地保证我的利益?读者:赵宇赵宇: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几种。笔迹鉴定结果就是鉴定结论的一种。鉴定结论属于证据,仅凭一个证据不一定决定案件的成败。但客观的说,鉴定结论对法官认定事实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勘验、检查笔录是我国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是犯罪现场勘查过程中制作的重要法律文书。在侦查过程中.勘验、检查笔录可以为侦查人员分析案情、查找线索、寻找侦破方向提供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因勘验、检查笔录的不规范、不严谨,造成了一系列的刑事错案。因此,我们应当重视勘验、检查笔录,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刑事技术队伍建设,规范制作过程,避免勘验、检查笔录运用中刑事错案的发生。  相似文献   

7.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法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交通事故认定不仅关系到民事赔偿份额,更关系到刑法上罪与非罪的认定,因此具有重要意义。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准鉴定结论类证据,鉴定人员应具备专业素质,享有准入资质;鉴定机构应具有专门独立的性质,以实现鉴定结论的中立性、客观性,为交通事故处理提供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8.
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定义及种类"条款做了较明显的修改:分立物证与书证、增加电子数据这一证据种类、鉴定意见替换鉴定结论、补充了可作为证据的笔录种类,这些修改体现了与时俱进的进步性。但也应当看到,在电子数据与视听资料的关系、证据分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完善立法,以更好地服务于刑事诉讼。  相似文献   

9.
现场笔录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场笔录为行政诉讼特有之证据,属于书证。为了尊重行政权,保证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能有效举证,法律应直接推定现场笔录具有完全的证据力,但法院应保留对其的司法审查权,应从现场笔录的内容与制作程序等方面对其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0.
现行法律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定性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属性问题饱受争议,从法理上来讲,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重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程序及救济程序,使之公正、合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在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的司法解释中,认定交通肇事罪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前置性条件。此做法未必妥当。认定交通肇事罪除了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外,还应当进行严格的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评价,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证据材料归入评价体系,并允许专家证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质证。被告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提出异议的,应当综合全案情况判断是否影响成立自首。  相似文献   

12.
刑事勘验、检查笔录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类基础性的证据,学术界对其的系统研究偏弱, 而实践部门也对此存在诸多的疑惑。因此,加强对其定义、构成、分类等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是规范此类证据形式的重要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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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目击证人进行有效辨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刑事侦查与司法审判的实践工作中,目击证人的指证是破案与定案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以下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测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可见,在我国,对证人证言的提取是侦审工作的重要方面。但是,由于证人的错误辨认而经常导致的侦查困难和错误审判,也是困扰人们的一大难题。证…  相似文献   

14.
刑事勘验、检查笔录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类基础性证据,学术界对其所作的系统研究偏弱,实践部门对其也存在诸多的疑惑。因此,加强对其法律属性的研究是规范此类证据形式的重要基础。  相似文献   

15.
犯罪现场勘查过程中,一方面将现场视为证据库,通过规范的勘验行为,收集与案件具备实质关联的一系列证据材料,如现场勘验、侦查实验笔录、现场物证等,为逮捕、拘留,侦查讯问及法庭审判提供认定事实的依据——现场勘验取证;另一方面,较之证据学范畴的"证据材料",现场勘查将犯罪现场视为更加广义的"信息"库,从一些未必能在诉讼中作为定案依据的现场信息中,甚至从一些达不到关联性、客观性标准不能作为证据的现场情况中,通过案情假定案件的系统推断,为追踪嫌疑人及相关证据提供思路与可能——现场信息收集。现场勘验取证与信息收集,便是现场勘查所体现的侦查行为二重性——侦探(追踪)属性与证据调查属性的对立与统一。  相似文献   

16.
在侦办刑事案件中,现场勘验检查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立案、侦查、鉴定及相关证据的收集等环节。本文就现场勘验检查与立案、侦查、鉴定、证据的关系进行阐述,使侦技人员进一步认识现场勘验检查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7.
完善我国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现场勘查一般由刑事技术人员进行,侦查人员多在外围工作,使现场勘验率和证据利用率偏低;二是侦查与技术之间的界限造成侦查与技术严重脱节;三是在物证提取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当;四是现场勘查笔录制作不规范。改革和完善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刑事侦查人员必须参与现场勘验,实现侦查与技术的融合;完善刑事犯罪现场分析制度,整合犯罪信息;严格规范地制作现场勘查笔录;改进证据的提取、收集、固定工作。  相似文献   

18.
对刑事错案形成原因的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错案是指有新的证据证明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错误追究无辜者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错案的形成与证据有着密切的关联.在实践中导致错案的三种主要情形有:采用非法手段,特别是以刑讯逼供的方式获取口供;对现场勘验不细致,导致遗漏了重要的物证;对鉴定结论的轻信.因此,在实践中运用证据时要注意从以上三个方面入手规范认识和使用证据,以防止错案的发生.  相似文献   

19.
有关学者及司法实践均将交通事故认定或定位于具体行政行为或认定为证据,而将该两种属性置于相互对立的地位。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定性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随之丧失,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维护和救济。事实上,交通事故认定属于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其书面结论的证据能力并不影响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本质属性,两者完全可以协调统一于交通事故认定一身。  相似文献   

20.
海峡两岸刑诉法学者一般均认为,刑事诉讼法中的书证(以下简称书证)是以文书(广义)记载的内容作为证据。就此而言,两岸学者对书证内涵的理解是基本一致的。然而在书证的证据效力、外延及书证的形成过程等问题的阐释上,两岸学者几乎完全"分道扬镳"。台湾刑诉法学者另从"证据书类"的角度来认识书证,实际上认为书证是以"文书记载的陈述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这一"内容"来证明该案件事实真实性的证据。内地学者所理解的书证是案件事实发展过程中所遗留下来的客观存在,并且是凭其"存在或状态"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理应将之归入物证之列。如果内地学者仍然将其通常所指称的书证,定义为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这种定义方式是值得商榷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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