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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完善配套政策 抓好试点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0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重点工作主要有两项,这两项工作进展顺利,成绩斐然。 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规章 目前,出台的规章政策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的函》。这些文件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中一些具体问题作了规定,使《条例》得以具体化,更易操作。 为规范不同类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民政部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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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0,(4)
民政部、公安部日前联合发布《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规格、式样、名称、文字、文体、刻制审批程序以及管理和缴销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规定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一律为圆形 ,中央刊五角星 ,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 ,自左而右环行。印章印文中的汉字 ,应当使用宋体的简化字。民办非企业单位刻制印章 ,必须取得登记证书 ,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及印章式样 ,经批准后 ,持登记管理机关开具的同意刻制印章介绍信及登记证书 ,到所在地县、市 (区 )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 ,方可刻制。刻制的印章经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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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1)
渝科委发[2007]67号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科技局)、民政局,有关单位:为做好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科学技术部、民政部《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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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0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颁布,只是归口管理的开始,从两年的管理工作看,行业杂且涉及面广形式散且标准不好掌握。管理松散甚至混乱。主要的问题有.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身没有归口管理意识.有的甚至连行业管理的意识都没有,二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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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民政厅,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随着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广泛应用,科学技术工作已经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始大量出现,这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兴办,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与服务、科技成果评估,以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和普及等业务。此类科技机构已成为中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进社会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国科发政字[2000]209号为了规范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其业务活动,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科技部与民政部联合制定了《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我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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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是什么时候颁布实施的?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是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9年12月 28 日以民政部第 18号令颁布实施的。它是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何实施登记的一个暂行办法,其主要内容有申请登记的条件、程序、步骤、事项等,共29条。 问: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三种。这三种单位应当怎样分别实施申请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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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1)
<正>渝民发[2015]46号各市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相关单位:为做好市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工作,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科学技术部、民政部《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重庆市民政局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市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置标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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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1,(5)
豫政办〔2 0 0 1〕2 0号 (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 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6〕2 2号 ,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9〕34号 )精神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 51号 ,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 ,省政府决定从 2 0 0 1年 3月起 ,对在此之前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复查登记 (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民政厅另行制定 ) ,并于 2 0 0 1年 12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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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办非企业单位有法可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我国的民办非企业单什将从此走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轨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一出台,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们对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件、它有哪些特征、与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有何区别、今后如何加强管理等诸多问题颇感兴趣。“民办事业单位”正式更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就是原来通常所说的“民办事业单化”。改革片放之初,一些地方出现了诸如民办学校、民办研究所和民办中介机构等许多民间社会组织,它们与原本存在的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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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8,(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已经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朱基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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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时间不长,而且这项工作又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配套政策尚不健全的工作。所以,很多具体问题需要各地的实际工作者去研究、去解决。笔者在一年多的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探索,感到关键是准确理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精髓。在具体操作中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一)准确界定登记对象。表面看这似乎不是问题,《条例》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可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地在摸底调查时采用了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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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3)
甬政办发[2010]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确保其依法、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及工商企业登记有关条例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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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等三个行政法规,已经朱镕基总理正式签发。这些法规明确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等三类社会组织的民事主体资格,规定了不同的登记管理制度,为这些社会组织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与企业划定了界限分明的“跑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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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6)
<正>鲁人社办发[2015]28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省属企业: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若干具体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过渡期内规范用工比例问题《暂行规定》施行时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