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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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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解除是合同法终止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其中的法定解除制度为重点规制对象。我国合同法对此作了较详细的规范,包含了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和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2.
合同解除制度作为一项最为严厉的合同法制度,对当事人交易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因为合同一旦解除,交易将自始无效,尤其是其中的法定解除原因,从根本上反映着我国合同法的立法理念。基于我国合同法定解除原因存在着具体类型缺位、逻辑上不够严谨、程序上存在冲突等现状,笔者特别提出包括不可抗力、情势变更、预期违约、迟延履行与一般违约解除在内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默示预期违约是我国合同法引进的一项新的制度。当前学者多认为 ,默示预期违约可以由不安抗辩权代替 ,默示预期违约作为合同法定解除事由可能造成当事人滥用权利。本文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 ,在联系我国立法实际及司法实践的基础上 ,深入分析了默示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的不同适用领域 ,对默示预期违约作为我国合同法定解除事由的必要性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本文认为 ,我国引进的默示预期违约制度是一种有条件的借鉴 ,其结果并不会造成权利的滥用 ,而是给当事人在选择权利救济方式时予以更合理而灵活的空间。  相似文献   

4.
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之一。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了三种解除类型,即协议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合同当事人应依照不同情形正确选择适用。而实践中,人们往往忽略合同解除的适用条件及程序,造成该制度的不当适用,易引发不利于自身利益的法律后果。文章从适用条件、程序及效力等方面进行比较,从而对三者做出区分。  相似文献   

5.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是合同解除制度的关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权行使存在尚未解决的问题:解除权人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如何确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的内涵如何理解等.合同解除制度是一个系统化的整体,在研究和适用法条的过程中,应该将法条融会贯通,达到法条的系统化,整体化.  相似文献   

6.
合同法新创设合同履行的不安抗辩权制度 ,吸收了大陆法系国家不安抗辩权规定和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的规定 ,但由于合同法同时又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 ,使这两项制度在适用上产生混乱 ,同时 ,我国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与合同法规定的另一项合同解除制度发生冲突。  相似文献   

7.
合同的法定形式要求对合同的效力和合同的救济可能产生不同的影响 ,而我国合同法对于合同法定形式的规定还过于原则 ,不具有可操作性。本文通过对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比较研究 ,最后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设。  相似文献   

8.
论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 ,它是合同法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也是合同法研究的重点问题 ,我国合同法对违约形态规定了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两种 ,特别是引进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 ,它对我国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产生了重要的作用。因而我们有必要讨论一下此制度产生的背景、内容及它在我国合同法中的适用。一 预期违约责任的含义及由来预期违约责任是英美法系的一项特有的制度 ,大陆法系许多国家一般没有这一规定 ,其含义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地向另一方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来不履行合同…  相似文献   

9.
《民法典》第787条以现行《合同法》第268条为基础,对定作人任意解除权作出了规定。该制度的规范目的在于保护定作人利益,并避免社会资源浪费,任意解除权应限于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不应类推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在时间要件上,该解除权只能在承揽工作完成之前行使;在主观要件上,定作人行使任意解除权时应排除承揽人违约的情形。定作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应符合解除权的行使程序,但在行使效果上,应注意其与法定解除权的区分。定作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在本质上是一种须承担对价的单方终止,对该条所定的赔偿范围,应采“报酬请求权”解释,即承揽人有权请求合同约定的报酬以及因合同解除而增加的费用,但其因合同解除而节约的成本应予扣除。  相似文献   

10.
为了稳定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确立强制续签制度、禁止约定终止条件制度、收紧法定解除制度“三管齐下”来严格控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通过立法推进框架下考量解除的演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客观不能及经济性裁员五个方面详细分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适用情况。  相似文献   

11.
法律的价值目标是一个由秩序、自由、正义、效益等单个价值组成的价值体系。这一价值体系在合同法中具体表现为安全与效率的平衡 ,即合同法在保护交易安全的同时又要提高交易效率。本文选择“统一合同法”中要约与承诺、合同形式、格式条款、合同的无效及合同的解除等五个方面制度 ,来说明合同法在价值目标上对安全与效率平衡的追求  相似文献   

12.
合同效力制度是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各项合同立法和司法解释都应将合同效力制度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规定。但我国旧有的三部合同法即《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均未对合同的效力与合同成立作严格的区分 ,不仅未使用“合同生效”概念 ,在体系安排上也没有把合同效力作为独立一章 ,而是将其有关内容并入“合同订立”一章 ,并且也没有严格区分合同效力形态 ,这些做法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多弊端。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对合同效力制度作了科学、合理的规定 ,完…  相似文献   

13.
浅析不安抗辩与默示预期违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统一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一章中 ,引入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有学者认为 ,它与合同履行一章中的不安抗辩制度相类似 ,特别是其中的默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十分雷同。对此 ,笔者试作些探讨。一 不安抗辩制度不安抗辩制度是大陆法系的一项特色制度 ,我国在制定统一合同法时予以了吸收采纳。合同法于第 6 8条明确赋予先履行义务一方在法定事由前提下可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安抗辩权 ,以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所谓不安抗辩权 ,是指在双务合同中 ,先履行义务一方在后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发生恶化而有难以对待给付之虞时 ,有权要…  相似文献   

14.
试论违约责任形式的确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如何确定违约责任的形式,在我国现行合同法律制度和学理研究中规定和研究的较为简略。但这一问题却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是极为重要的。在确定违约责任形式时,除了现有的规则和认识外,还应坚持合同自愿原则和当事人约定优先、法定为辅规则以及将违约定金罚则、违约情况下的合同解除纳入违约责任形式的范畴,以充实违约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5.
合同已成为现代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合同解除制度又是合同制度非常重要的内容。研究合同解除制度,在保障当事人合同权利的同时,有助于防止合同权利的滥用。本文从分析合同解除概念的特点出发,进而详细探讨了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法,并对实践中易产生误解的问题,作了细致的剖析,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6.
从罗马市民社会到现代经济领域,经济发展的事实充分证明,人类经济活动大都与合同紧密相联,而且随社会的进步合同关系日愈复杂。我国现行合同法虽然较好地规范了商品流通中的合同关系,但受传统和时代的局限,许多新的合同关系在合同制度的视野中找不到完整答案。为进一步规范合同法体系,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分析了中外合同制度的时代特色和存在的问题,主张经济法视野中构建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新型合同制度,并提出几点设想,以期完善我国的合同制度。  相似文献   

17.
在大陆法上,先履行抗辩其实是合同不履行的抗辩或同时履行的抗辩的内涵之一。《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7.1.3条首次将先履行抗辩权规定为一项独立规则,我国《合同法》为矫正司法实践对双务合同之牵连性的认识缺陷,借鉴《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7.1.3条,对先履行抗辩权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先履行抗辩权并非《合同法》所独创。《合同法》应借鉴大陆法的做法,将诚信原则明定为判断后给付一方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基础。为避免合同关系陷于僵持状态,先履行抗辩权在行使上应注意与合同解除制度相匹配。  相似文献   

18.
《民法典》中的法定解除权基于不同法定事由产生,但在法教义学上有统一的基础。一是它们均导致基于不同角度判断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二是法定解除权使当事人摆脱合同义务,重获行动自由,且通常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中的法定解除权规范蕴含了效率、公平、诚实信用等不同理念,分则中的解除权规范多为通则规范的具体化,但也包含对当事人之间的人合性、法益权衡等的考量。法定解除权的终极正当性依据需要从当事人的合意中寻求,法定解除权与契约自由并非扞格不入,但前提是立法者对当事人美德的想象。与《合同法》相比,《民法典》强化了合同解除在终结合同僵局、建构当事人新法律关系方面的功能。但解释论还需澄清法定解除权的一般要件、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中解除权的衔接、固定期限继续性合同履行中的僵局等问题。  相似文献   

19.
第三人利益合同作为合同相对性的例外,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现行法关于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规定并不健全,应当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0.
我国合同法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而订立的合同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可以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而有效,却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所有合同都认定为无效合同.这样就在法理解释、法律适用等方面产生了许多问题,有悖于民法的立法宗旨,也不利于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利益的保护,因此急需通过对合同法的解释和修订来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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