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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4 毫秒
1.
当今世界各国刑法典中均有关于身份犯的规定,有的国家和地区甚至有专门规定身份犯之"法规",称为"身份刑法"。尽管在立法上对身份犯的规定已十分普遍,但是关于身份犯的本质究竟是什么,是法益侵害还是义务违反,在学者们中间还是有很大的争议。但是,法益侵害说较之义务违反说更利于实现罪刑法定,更符合我国当下国情。以法益侵害说为视角,完全可以说明纯正身份犯与不纯正身份犯的本质。  相似文献   

2.
论身份犯的竞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光权 《政法论坛》2012,(5):123-139
对行为人各自利用其身份实施犯罪的身份犯竞合,通常的观点有分别定罪说、主犯性质决定说、实行犯决定说、为主的职权行为决定说、想象竞合犯说等,但这些观点存在缺陷:对于身份犯竞合,合理的处理进路是:首先,由于身份和积极义务的履行存在紧密关联,而义务具有一身专属性,身份犯竞合的行为人都应成立相应身份犯的同时正犯。其次,与某种身份相关的义务越重要,行为人违反义务的行为对法益的侵害也就越大,义务重要者由此成为犯罪的中心人物,义务不重要者的身份属于"不真正的保证人身份",其只成立义务重要者的狭义共犯。最后,身份犯的核心是正犯性的确定,而不是要解决竞合论的问题。基于这种思路,应该在整体上对犯罪进行评价,对义务重要者的定罪的效果"映射"到所有人,同时,对义务次要者的处罚可以通过量刑活动实现罪刑均衡,即便对其处罚较轻,也是可以接受的,没有必要再借助于想象竞合犯的原理来处理案件。  相似文献   

3.
在身份犯中,由于具备特殊身份的自然人的危害行为才可能侵犯法益,或加重、减轻法益的侵害,因此,刑法典分则将其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类型加以规制。但不具备特殊身份者可以与具备特殊身份者共同侵犯身份犯保护的法益,因此,其可以成为身份犯的共同犯罪人。实行犯与正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有不同的机能。对于无特殊身份者能否成为身份犯的共同实行犯之问题,须根据身份犯的实行行为分别而论。但无身份者不能成为身份犯的共同正犯,否则,"区别对待共同犯罪中的首恶者与胁从者,惩办少数,改造多数"之刑事政策就不能实现。  相似文献   

4.
即便我国刑法总则缺乏共犯与身份的明文规定,通过借鉴域外理论与判例经验,根据共犯规定及共犯原理,也能妥当处理共犯与身份问题。根据身份是影响行为的法益侵害性还是行为人的非难可能性,可将身份区分为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非身份者参与违法身份犯罪的,虽成立违法身份犯的共犯,但应减轻处罚;非身份者参与责任身份犯罪的,应分别定罪处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只是一种责任身份,其伙同公司人员侵占本单位财产、收受贿赂、挪用本单位资金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分别成立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人员则相应成立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  相似文献   

5.
纯正的身份犯属于基本的犯罪类型(基本犯),不纯正的身份犯是由基本犯衍生而来的犯罪类型.根据身份在犯罪类型中的规范作用,可将身份犯实质地划分为义务犯、表见的身份犯、责任性质的身份犯.身份犯之有身份者加功无身份者:对于义务犯,一般的有身份者成立身份犯的间接正犯,无身份者成立身份犯的帮助犯;对于表见的身份犯,由于缺乏身份犯之法益侵害的可能性,有无身份者都无法成立身份犯的正犯或共犯;对于责任性质的身份犯,有无身份者应成立基本犯的共同犯罪,或者依据部分犯罪共同说肯定成立不同犯罪之间的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6.
脱胎于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二分的“连带责任说”因误解“连带责任”的原本意涵而难以说明真正身份犯的共犯处罚根据。“拟制责任说”及其“刑罚放射效应说”因“拟制”与“放射”的正当性疑问而同样难以说明真正身份犯的共犯处罚根据。只有“寄生关系”和“寄生责任”才能对真正身份犯的共犯处罚根据给出具有正当性的诠释,并可对相关的刑法立法和刑法司法作出真正合理的解读。  相似文献   

7.
对不能犯的研究视角多在不能与未遂的区别,忽略了可能成立的其他处罚。不能犯行为只是相对计划犯罪不具有非实行行为性,但当它侵害了计划之外的其他法益或者虽没有侵害任何法益,但具备以预备处罚的条件时,也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  相似文献   

8.
犯罪是侵犯或威胁法益的行为,法定犯是单纯违反禁止规范的犯罪,是对国家规定的单纯不服从,并没有实质地侵害法益,其在法益侵害性的问题上存在先天不足。没有法益作为判断可罚性的理论支撑和限缩作用,导致其出罪机制不畅以及司法实务中法定犯的日益口袋化。针对法定犯有别于自然犯的这一特性,基于法定犯构成要件要素主要为行政要素,即表达的是对行政法律法规的保护与强调而非刑法自体恶的要素,为弥补法定犯法益性欠缺所导致的法益甄别与限制刑法处罚范围作用的欠缺,宜对法定犯中的形式性与实质性行政要素进行双重限缩解释,以建立法定犯有效的出罪渠道,实现刑法处罚范围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相似文献   

9.
纯正身份犯的共犯问题是整个共犯与身份问题的核心。在无身份者能否构成有身份者实施的真正身份犯的共同实行犯这一问题上,还存在异议,本文认为应以无身份者能否参与真正身份犯的部分实行行为为标准来判断无身份者是否可以成立有身份者的共同实行犯。在无身份者教唆、帮助有身份者实施真正身份犯的定性上,可以考虑采用核心角色说并结合法益衡量补充规则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在有身份者教唆、帮助无身份者实施真正身份犯的定性上,宜将有身份者作为间接正犯处理。  相似文献   

10.
根据利用者成立的身份犯侵犯法益的不同,利用"有故意无身份的工具"问题存在两种类型:一是侵犯国家法益类型,如受贿罪。二是侵犯人身法益类型,如刑讯逼供罪。我国以往学说都以前者为研究对象,忽略了对后者的讨论。经探讨可知,在侵犯国家法益类型的身份犯中,存在利用者成立身份犯的直接正犯,无身份者成立帮助犯,与利用者、无身份者成立身份犯的共同正犯两种情况;在侵犯人身法益类型的身份犯中,只存在后一种情况。据此,利用无身份者实施逼供的司法工作人员与无身份者成立刑讯逼供罪的共同正犯。  相似文献   

11.
对于不能未遂的处罚依据的认识,当下中国学界主要存在客观危险说、经验的危险感说以及主观危险说三种理论。客观的危险理论及其修正与经验的危险感说在理论本质以及判断逻辑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之相对,主观的危险说具有与规范判断紧密相关的正当性依据,能够和我国本土刑法学理论与法律制度衔接,并且能构建逻辑自洽的着手概念。从正当性依据的角度来讲,法益侵害的危险是行为对规范的违反,通过行为哲学与刑法构成要件理论的双重证明,主观危险理论的正当性通过其与规范违反的紧密关联被体现出来;从与本土法律制度的衔接来看,我国刑法的故意概念包含的“认知”与“意欲”要素,为主观危险理论的“规范违反事实认知”要件与“规范违反行为推动”要件提供了刑法理论与制度的土壤;从着手概念的构建来看,结合主观危险理论的上述两个要件,行为着手的时点也能够合理地被构建出来。从主观危险理论中可以提炼出不能未遂案件司法判断的“三步走”的方法论,从而在分析实际案例中最终达到说理的科学性与结论的妥当性。  相似文献   

12.
也论行政犯的性质及其对行政刑法定位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黄明儒 《现代法学》2004,26(5):81-87
行政犯的性质问题实质上是一个行政犯与刑事犯以及秩序违反行为的关系问题,行政犯包括对法益的侵害或威胁,属实质性的违法,是对派生性生活秩序的违反,其理念在行政上的合目的性;而刑事犯的理念在于社会正义;应被科以罚金或其他秩序罚的行政法规违反,并不是对行政法规的直接攻击,而是对顺利达到其行政目的而规定的一定义务(即行政义务)的违背。因而应当根据行政犯的特殊性相应适用与普通刑法的一般原则所不同的行政刑法原则。  相似文献   

13.
刑事司法的实体法渊源--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解释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将刑事司法的实体法渊源限定为刑法典与刑事司法过程的实际性质严重不符。实际上 ,反映刑法精神的一般法律原则、相对恒定的计划型政策在疑难案件的判决中发挥着巨大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只要不是在空泛地维护罪刑法定原则 ,依凭于法律解释学 ,我们就必须从罪刑法定的基本精神出发 ,将原则、政策、规则纳入罪刑法定之法的视野中。  相似文献   

14.
张永江 《河北法学》2006,24(10):88-92
世界各国的刑法大都规定了未遂犯,未遂犯为何遭受处罚即未遂犯的处罚根据则是中外刑法学者期望解开的谜团.为解开这个谜团,大陆法系出现了主观的未遂论、客观的未遂论和折中的未遂论的理论对立.主观的未遂论认为未遂犯的处罚根据是实现犯罪的行为者的意思或性格的危险性的外部表现.客观的未遂论认为未遂犯的处罚根据是惹起构成要件结果的客观危险性.折中的未遂论认为未遂犯的处罚根据在于实现犯罪的现实危险性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通过比较研究,我们认为折中的未遂论应是我国刑法中未遂犯的处罚根据.  相似文献   

15.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has repeatedly insisted that what distinguishes a criminal punishment from a civil penalty is the presence of a punitive legislative intent. Legislative intent has this role, in part, because court and commentators alike conceive of the criminal law as the body of law that administers punishment; and punishment, in turn, is conceived of in intention-sensitive terms. I argue that this understanding of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civil penalties and criminal punishments depends on a highly controversial proposition in moral theory – namely, that an agent’s intentions bear directly on what it is permissible for that agent to do, a view most closely associated with the doctrine of double effect. Therefore, legal theorists who are skeptical of granting intention this kind of significance owe us an alternative account of the distinctiveness of the criminal law. I sketch the broad outlines of just such an alternative account – one that focuses on the objective impact of legislation on a class of protected interests, regardless of the state’s motivations in enacting the legislation. In other words, even if the concept of punishment is unavoidably intention-sensitive, it does not follow that the boundaries of the criminal law are likewise intention-sensitive, because the boundaries of the criminal law may be drawn without reference to the concept of punishment. I conclude by illustrating the application of this view to a pair of well-known cases, and noting some of its ramifications.  相似文献   

16.
陈家林 《现代法学》2008,30(3):20-29
我国两部刑法典都是客观主义性质的刑法典,1997年对1979年《刑法》的修正只是立法技术的提升,并不意味着刑法基本立场有重大的转变。刑法首先是行为规范,其次才是裁判规范。纯粹的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都无法说明我国刑法的基本性质,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考虑才符合我国刑法的基本立场。法益侵害说存在缺陷,应同时考虑规范违反说才能正确解释刑法规范的性质。  相似文献   

17.
论共犯关系之脱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金泽刚 《法学研究》2006,(2):100-112
共犯关系脱离是指部分共犯退出共同犯罪后如何评价其罪责问题。尽管各国刑法对共犯关系的脱离都没有明文规定,但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日本刑法的相关理论和判例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理论学说。分析评价共犯关系脱离的各种学说,研究共犯关系脱离的判断标准以及共犯关系脱离的类型等问题,对于在我国刑法中倡导共犯关系脱离的理论,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此类问题有重大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双重犯罪原则是引渡制度的重要内容 ,对于引渡请求所指向的行为只要依请求国与被请求国两国法律达到实质类似 ,就以为符合双重犯罪原则。从国际刑法学的角度 ,论述了在对国际犯罪进行引渡的过程中 ,双重犯罪原则之实质类似说的具体适用需要把握的若干问题 ,认为实质类似说与罪刑法定主义并无冲突 ,也不会造成对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背反 ,它与普遍管理原则所引申出的或引渡或起诉原则能够达成协调。另外 ,认为实质类似说体现在定罪和刑罚两方面 ,各国对可引渡之罪的标准从列举式到淘汰式的演变也表明了国际刑事立法对该说的确定  相似文献   

19.
伴随着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发案率高、危害性大且犯罪类型多的特征。在司法实践中,并非只要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的行为,均被认定为诈骗罪。行为客观事实是否被认定为诈骗,还需从刑法教义学立场进行检视,从被害人自我保护和刑法最后手段原则展开研究。被害人教义学中的被害人错误认识与法益保护存在着一定的关联性,应多维度审视。由于被害人错误认识的差异性,因而决定着法益保护的范围与刑事处罚的范围也不同。司法实践中在考量诈骗犯罪事实时,应由单维视角转向二元主义视角,明晰被害人错误认识的程度,坚持刑法客观主义立场,遵从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20.
共同犯罪是犯罪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现实中共同犯罪又因其多发性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成为刑法打击的重点,教唆犯作为挑起他人犯罪意图的特殊犯罪人类型,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处罚原则更是受到各国刑法的普遍关注。“一国两制”下我国两岸四地的相关刑事立法,因法律渊源的不同而各有特色,其中对教唆犯的规定也是各不相同。本文拟从法律传统和实定法的角度分析四地对教唆犯的规定,并结合各地学术界观点对教唆犯的犯罪构成进行比较,试图分析各种立法例的异同以及优劣。一家之言,还望学界同仁指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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