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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登记请求权是登记权利人享有的请求登记义务人协助完成不动产登记的权利。在共同申请登记的场合,登记的双方当事人互为登记权利人和登记义务人。登记请求权主要有变更登记请求权、更正登记请求权和预告登记请求权三种类型。登记请求权和物权变动关系密切,物权变动的立法模式不同,不同类型的登记请求权的性质也不同。登记请求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我国的民事立法应当规定登记请求权制度。  相似文献   

2.
试论预告登记制度在我国的创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德国、瑞士、日本等国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它将物权法理论和债权法理论结合起来,赋予债权请求权以物权的排他效力,有利于不动产交易中各方利益的平衡.本文从预告登记制度的理论基础谈起,对我国创设预告登记制度的现实意义、外国的立法例及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建构等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荣如侠 《前沿》2005,(5):141-143
在对三种物权变动的立法例比较研究基础上, 可以看出我国的物权变动不同于法国和日本,而是采取了债权行为 公示行为(交付或登记) 的债权形式主义, 仅有意思表示尚不足以发生物权变动,还需要履行特定的形式, 并以此为基础对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进行认定, 进而从利益衡量的角度对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进行考察。  相似文献   

4.
党国华 《前沿》2005,(7):159-162
本文从契约自由、债权的相对性与平等性、交易效益与第三人保护等角度出发,对商品房预售中预告登记制度的立法价值进行了分析,认为虽然出于保护交易安全的考虑,要对当事人的缔约自由进行限制,但必须有一定的尺度,即限制也应是有限制的;过分夸大预告登记的所谓“公示的效力”是不妥当的;设计预告登记制度必须考虑到第三人保护问题,采取更为妥当的模式。  相似文献   

5.
《公民导刊》2012,(1):26
由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于2012年1月1日实施。据悉,这是我国规范商业性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的第一部行政规章。商业性债转股涉及公司非货币出资方式问题,《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认可了债权出资方式的合法性,但只是原则上的认可,缺乏具有操作性  相似文献   

6.
试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上)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公示制度是我国正在制定的物权法所需要尽快建立的重要制度 ,而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其中最重要的制度。文章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历史沿革、登记制度的功能、登记的公信力、登记的效力、登记的请求权等方面论述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及其完善  相似文献   

7.
试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下)   总被引:36,自引:0,他引:36  
公示制度是我国正在制定的物权法所需要尽快建立的重要制度。文章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历史沿革、登记制度的功能、登记的公信力、登记的效力、登记的请求权等方面论述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及其完善。  相似文献   

8.
张淑君 《求索》2011,(5):163-165
未生效的抵押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直接影响到对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而未登记的抵押合同纠纷的处理。本文从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入手,结合案例对该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认为上述抵押合同虽尚未生效,但依法成立即受法律保护;抵押权人享有抵押登记请求权;抵押人拒不履行抵押登记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建立抵押登记请求权制度对于保护当事人之权益及维护抵押登记制度本身,均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论不动产物权登记之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熊玉梅 《求索》2008,(12):148-150
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是物权法中一个基本问题,也是未来不动产登记法中应该明晰的一个基本问题,本文分析了不动产物权登记性质,并对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立法例模式进行比较,对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和登记价值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0.
曾章伟 《前沿》2013,(17):63-67
我国分类分部门分别登记的担保登记制度,存在多头立法、登记机关林立、程序繁复、信息不透明、查询困难、难以监管担保泡沫等弊端。为保护债权人权益,预防担保风险,我国有必要按照便利、高效、透明原则,对现行财产权和担保登记制度进行改革,建立统一的财产权和担保登记制度,统一财产权和担保登记立法,建立统一的担保登记机关,设立财产权和担保登记大厅,简化担保登记程序,实行网络申请、登记、公示、查询,降低收费,对担保及担保登记进行严格监管。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第一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认了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但该规定较笼统,在实践中缺乏操作性。在评析我国不动产异议登记规定的基础上对构建我国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作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2.
1995年我国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但由于立法没有明确该制度的性质,并且对该制度法律条款设计得过于简单,从而引起理论层面不同的理解和实践层面对该制度操作的地方差异。结合纠纷现实,分析我国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学者们的观点,并对比我国现行《物权法》的预告制度,重新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进行制度价值定位,提出完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3.
沈爱玲 《前沿》2010,(20):18-20
物上请求权包括基于所有权及其他物权而产生的请求权和占有保护请求权。物上请求权既不属于物权,也不属于债权,它在性质上是一种独立的请求权,隶属于请求权这一上位概念。《物权法》确立了物权确认请求权、基于物权行使的物上请求权、对毁损物或损害物权的侵权请求权等物权性与债权性救济措施对物权进行保护。物上请求权应属于诉讼时效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4.
商事登记的效力是指商事登记事项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后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是商事登记立法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直接关涉到因登记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后果。商事登记的目的主要在于公示并为此而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为此,域外立法多以对抗主义为原则、生效主义为例外进行了立法,并在此基础上对商事登记的公信力、积极对抗力、消极对抗力等进行了区别对待,为我国商事登记立法提供了先例。  相似文献   

15.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德国、瑞士、日本等国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它将物权法理论和债权法理论结合起来,能够有效地解决我国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利于不动产交易当中各方利益的平衡。本文探讨了预告登记制度的适用范围、登记成立的要件、效力等问题,以期对我国借鉴该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不动产登记的效力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核心,也是我国物权立法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不动产买卖中,不动产买卖合同成立生效和不动产买卖登记之间的时间差导致不动产买卖交易中不动产合同生效和所有权转移时间上的不一致。虽然我国立法至今没有对物权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甚至连理论界还对此有所争议,但交易中用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的分离理论来分析此问题却是事半功倍。采取不动产登记要件主义或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和所有权的转移更有着直接的联系,但无论采取哪一种主义,在出卖人信用不好、违约成风的情况下都不能有效的保证在先交易的安全,即都不能有效防止一物数卖。本文以为,建立有效的不动产登记与查询制度,尽量缩短合同成立生效与登记行为的时间差才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8.
商品房预售登记制度的理论研究与探讨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而兴起的,我国目前的房地产转让中,存在商品房预售这种特殊的买卖方式。因在建工程的工期长,交易标的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因而购买期房面临的风险比一般购买现房的大得多。在我国商品房预售领域里引入预告登记制度,能够有效地规范房地开发企业的预售行为,也即预购人与预售人办理了预告登记之后,预售人对该房屋所为的其他处分都在此债权范围内无效。  相似文献   

19.
《时事资料手册》2008,(5):119-120
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权利范围进行了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相似文献   

2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局长周伯华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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