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在多数情况下,行政主体在适用法律规范的时候必定享有一定的裁量权。如此,法律上对行政主体的职权或职责规定就无法直接转化为义务的规定,私人也难以请求行政主体作出特定的行为。但在现代社会,随着私人在行政法上地位的变迁、行政法律关系向着三面乃至多极化方向发展,私人的行政介入请求权逐渐获得承认;随着基本权利由主观公权利向兼有客观法属性转变、国家由注重自由转向兼顾福利,国家保护义务亦得以确立。正是由于行政介入请求权和国家保护义务的存在,行政裁量权在特定情形下就会发生收缩,职权职责规定的义务化才获得了规范上的支持。  相似文献   

2.
从权利救济宪法保障论公益诉讼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各国宪法上,都会规定权利救济基本权的保障,其作用是在于给予人民排除不法侵害权益,并维护享有完整实体权利的机会,借以实现有权利即有救济的宪法保障原则。就行政诉讼而言,原则上虽须主张其诉讼和其个人权利有关,人民或团体才可享有诉权,但是,立法者另外得以法律明文规定,准许人民或团体为维护公益,对无关自己权益的事项提起行政诉讼,此时人民或团体也可享有诉权。在此,我们看到宪法上保障的权利救济基本权,除了作为主观权利的功能建构外,仍然存在作为客观法的建构可能性。也就是说,公益诉讼是立法者为了落实权利救济基本权的宪法保障,所设计的一种客观的制度性保障,而可以作为权利救济基本权在客观法上的功能建构。因此,本论文即从自我实现作为基本权的本质出发,尝试探讨基本权作为主观权利与客观法的法特征及其功能,建构公益诉讼作为权利救济的制度性保障,并借助德国行政诉讼上的团体诉讼制度,以分析公益诉讼在制度设计上的根本困境。  相似文献   

3.
法言法语     
《中国卫生法制》2010,(6):64-64
行政责任追究与行政责任免除 行政责任(administrative liabilities)又称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损害行政法保护的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国家社会公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关于行政责任含义,我国行政法学界主要有下述三种观点:相对人主体说、行政主体说和行政法主体说。  相似文献   

4.
从功能上而言,传统行政法通过依法律行政原理和行政救济的保障机制来防止行政权侵犯个人的自由,可谓自由防御型行政法。但随着社会变迁和国家任务的变化,行政机关越来越多地与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形成三方乃至多方行政法关系,就其间的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公共利益依法展开调整。与此相伴而生的行政法可谓利害调整型行政法。这种新型功能下的行政法以公益私益共存论为基础,通过对传统行政实体法、程序法、救济法等制度的深刻变革,在复杂的利害关系中实现对第三人公权利的保护。这种行政法可以充分整合行政信息,优化行政的决策与执行,实现秩序性和持续性的调整,可以提前解决纠纷,同时也能将行政法与行政现实、政策需要、行政法各论有效地衔接起来,增强行政法的灵活性、动态性、广域性和实效性。如此复合型的行政法方可谓现代化了的行政法。  相似文献   

5.
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或怠于履行职责有时候危害是社会公益.依照现行的行诉法相关规定,原告资格取得以与自身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为前提.但在公益受损害的案件中,与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往往是受益者,不会提起诉讼,为了社会公益的维护,支持公民对与自己权利无直接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特定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实属必要.  相似文献   

6.
彭涛 《政法学刊》2010,27(1):87-92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权力的侵犯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包括原告的合法权利与合法利益。原告的合法权益之中的“法”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对于行政法中的基本原则、精神也应当是属于法的范围之内;“合法”的范围应当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就应当视作是“合法”。原告的合法权利是在宪法规制之下的权利,并且这一权利应当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权利。原告的合法利益是其受到行政权力直接侵害的私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行政诉讼中原告的合法权益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社会的法治环境尤其是法官对法律的认识。  相似文献   

7.
黄宇骁 《中国法学》2023,(3):162-181
既得权观念与请求权观念是行政法学界与实务界存在的两种对立权利观念。权利观念的不同会导致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行政法上违法性认定、旧法存续与国家补偿、行政相对人与第三人关系等具体法律适用上的差异。这一差异虽可通过因果关系的操作达到一定程度的等价性,但既得权观念归根结底是宪法基本权利的前身,应被基本权利教义学替代。行政法请求权的本质是基本权利,但基本权利已由下位法具体形塑,无法直接适用。行政法权利首先应当从行政法律规范本身导出,其次才是基本权利冲突的立法合宪性问题。当描述依法行政就是保护权利的场景时指的是不侵犯行政法请求权,当描述行政法乃至行政行为依法减损权利的场景时指的是对基本权利的限制。  相似文献   

8.
行政法关系的设定权与立法机关表达国家意志的权力是同一范畴的东西。行政法关系的设定权是能够由设定主体直接确定相关权利与义务的权力。这种权力与行政主体的一般行政管理权存在较大差别,其在我国行政法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行政法关系设定权有相应的制度构设,用法律手段对这一权力加以调整。在设定权的法律调控价值上,应选择限权式价值;在设定权的法律形式上,最好能够通过一部法典将行政法关系的设定权予以规定;在设定权的主体权限上,必须以实体权限的规定为核心,形式要件以实体要件为转移;在设定权的程序规则上,必须有程序上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9.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审判中最基本、最主要的法律关系。行政关系经行政法律规范确认,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即是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与行政程序法律关系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0.
在诉讼目的、提起主体、受案范围、举证责任、诉前程序等方面,行政公益诉讼都与普通行政诉讼有巨大差异。行政公益诉讼虽被置于《行政诉讼法》之中,但后者无法为前者提供一套有效的适用规则。必须在《行政诉讼法》之外另行构建独立的行政公益诉讼规范体系。主观诉讼与客观诉讼之分为构建行政公益诉讼法律规范体系提供了理论基础。《行政诉讼法》所确定的行政诉讼具有主观诉讼倾向,以权利救济为目的;而行政公益诉讼则是典型的客观诉讼。为此,有必要建立以客观诉讼为基础的独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规范体系,制定专门的行政公益诉讼法,明确行政公益诉讼特有的内容,对诉前程序进行适度司法化,并建立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为行政公益诉讼量身定做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1.
正当利益条款为纷繁复杂的价值及利益冲突留下必要的缓和空间,这对数字经济的发展尤为重要。通过构建"抖音案"的请求权规范链条可以发现,《民法典》及《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的合法性基础的直接规定难以容纳个体性商业利益,有必要确立正当利益条款。作为对侵害非物质性人格权责任认定的一般规定,《民法典》第998条与正当利益条款在功能上具有一致性,而且在内容上互为补充,由此即可形成我国的正当利益条款。落实到个案裁判,应区分价值及利益冲突与具体考量因素两个层次,并注重二者之间的密切联系,通过权衡方法达致更为合乎理性的结论。借此,不仅能重构和修正"抖音案"的裁判理由,而且能完整呈现正当利益条款的中国法构造。  相似文献   

12.
曹险峰 《法学研究》2013,(6):88-103
依国内学术界多数观点,由于侵权责任法没有对权益进行区分保护,所以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侵权构成模式属于法国法模式。但是否将民事权益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判断要素,才是法国法模式与德国法模式的本质区别。我国侵权责任法契合未来民法典的整体布局,明文以民事权益作为侵权责任成立的判断要素,在立法模式上属于德国法模式。但在适用层面,德国法模式未必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侵权责任法(尤其是第2条)的独特规定及特色不同于德国法,并缺少与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2款和第826条类似的法规范支撑。可依“欧洲侵权法原则”提出的“弹性制度”解释权益的区分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3.
李文吉 《河北法学》2020,38(5):2-19
当前我国刑法理论往往将行政犯的法益界定为管理秩序(制度)法益,但是对于这一法益的界定,要么语焉不详、要么将其界定为抽象的行政管理秩序(制度),如此模糊的界定,使管理秩序法益日益沦为"口袋法益"。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误认为所有行政法益均可以在达到一定量的情况下上升为刑事法益,加之没有区分刑法法益与规范保护目的,导致单纯的行政管理秩序混入刑法法益之中。应将前置法秩序和单纯行政管理秩序这两个行政法益从当前刑法法益中驱逐出去,根据法秩序统一原理借助前置法将适格的刑法管理秩序法益还原为实体性法益。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判关系就是行政诉请与判决的关系,属于研究诉请与判决之间关系的客观规律范畴。一般观点认为,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一样,行政诉请对行政判决的制约作用,即行政诉请与行政判决的具有一致性,是由司法的被动性、处分原则、正当法律程序所决定的。行政诉判关系的一般观点以及理论基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缺乏系统的逻辑论证以及忽视了行政诉讼的特殊性。构建行政诉判关系应当以主观公权利救济和客观法秩序维护两条主线重新认识。从主观公权利救济的角度看,主观公权利、行政诉权、诉讼请求、行政判决的关系从逻辑上总保持着相当程度的一致性和连贯性。而从客观法秩序维护的角度,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与有效性并非一致决定了行政诉判并非完全一致。因此,行政诉判关系是一致性与非一致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15.
关于侵权责任中违法性要件的存废一直存在争议。尽管《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和先前的《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中均没有出现“不法”的字样,但是权益侵害要件就是违法性的另外一种表达。侵权责任的本质是一种不法行为,这种不法行为既包括主观不法,也包括客观不法,两者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整体的不法行为。作为客观不法的违法性具有作为主观不法的过错无法替代的功能。与刑法中偏重行为不法不同,侵权责任中构成要件中的违法性只能从结果不法进行判断,否则过错和违法性无法区分。只有清晰地理解违法性、权益侵害和损害之间的关系,我们才能准确理解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6.
论社会危害性理论与实质刑法观的关联关系与风险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危害性理论与法益理论确实可以成为实质刑法观的理论基础,但是社会危害性理论与实质刑法观的关联性比较复杂,并非如部分学者所提示的那样一一对应。就持有传统社会危害性理论立场的学者而言,他们其实并非可以简单地归入实质刑法观立场;而主张改革完善传统社会危害性理论的部分学者,反而坚持实质刑法观立场。在中国语境下,实质刑法观面临的风险与批评,主要根源就在于作为实质刑法观理论基础的社会危害性理论具有太过强大的解释功能,且实质解释论的功能表现包括了保障人权的正面功能与严重侵犯人权的负面功能的两面,呈现出矛盾属性。为了防范风险,不但需要发展实质刑法观,而且需要完善社会危害性理论。单面的实质刑法观或者保守的实质刑法观,主张通过实质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实质犯罪论的限制与实质司法解释权的限制,以有效防范开放的实质刑法观可能存在的侵蚀人权保障机能的风险,因而应当成为当下中国最理想的选择。  相似文献   

17.
孙山 《河北法学》2020,38(4):64-87
《民法总则》第126条中的"利益",与我国民法学界持者甚众的狭义法益说中的"法益"含义大致相同,指的是权利之外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客体,是立法者为解决其预见性不足的弹性规范设计。上述界定与"法益"概念的原意不符,和刑法学界的惯常用法存在明显差别,属于概念移植过程中的本土化改造。"民事权利和利益"的二分法和狭义法益说在法理、逻辑上都不能成立,也不具备法益理论应当具备的分类、区分保护和评价功能,必然会造成立法表述与司法裁判说理中的冲突。"法益"概念的本土化界定,应当建立在共识的基础上,寻求统一的、适用于包括刑法、民法等在内的各个部门法的"法益"概念。"法益"是应当受到法保护的利益,此处的法既包括实然意义上的法律,也包括应然意义上的法。法益是权利的上位而非平行概念,《民法总则》第126条中的"利益"实质上是未被立法明文规定的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未来修法时应将该条修改为"民事主体享有其他民事权利和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  相似文献   

18.
“警察人性化执法”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伍玉功 《时代法学》2007,5(5):87-94
警察人性化执法,是指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的职权和法定的程序,改变执法观念和执法方式,以人为本,实现执法公正的一项专门活动。在警察人性化执法中,严格执法是前提,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警察自身的合法权益)是核心内容,人文关怀是方式,实现执法公正是终极目标。而"懦弱执法"、"人情执法"、"不平等执法"和"首次不罚"的执法都不是警察的人性化执法。警察人性化执法实现的途径主要有三:一是完善公安法律制度;二是提高人民警察自身的素质;三是加强监督,从严治警。  相似文献   

19.
保护规范理论的引入不仅关乎原告资格的确定,因为与实体法上的公权利相勾连,其如何适用直接关涉个人权利在公法中的析出路径与范围。就保护规范理论本身而言,其将权益基础限定为公法,使得主观公权利难以识别;其意在行政法内部建立独立的权利义务体系,无法有效应对公私法交织融合的现实;反射利益理论对解决滥诉有益,但也为将权利解释为利益提供了理由。出于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产生于经济政治改革之下的权力监督背景、基本权利条款司法辐射功能缺失等原因,保护规范理论在我国的适用中产生公权利析出范围过窄等现象。批判本土标准不确定性的论者,实际上是没有对本土实践展开充分的理论塑造。我们应该在借鉴保护规范理论权益实定化路径的同时,结合本土已有的要件化判断实践,将原告资格的实定法基础拓展至私法,并增加因果关系要件作为判断辅助。  相似文献   

20.
起源于英国行政法的正当期待原则,具有赋予相对人正当期待权利以抵御行政权恣意行事之功能。弄清行政法上正当期待的概念及产生途径,透视正当期待形成所需的信任关系和法律安定性原则这两个法理基础,就可以看出,信任关系是行政法上正当期待形成的深厚的精神基础和利益保障;而法律安定性原则则是行政法上正当期待形成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