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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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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恢复性司法(RestorativeJustice)是近三十年来西方国家兴起的一场新的刑事司法改革运动①,尽管它仅有短短的三十年,但作为一种新的刑法理念和预防犯罪模式,已经在西方国家乃至世界范围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联合国在1999年的一项决议中鼓励成员国在适合的案件中适用恢复性司法,千禧年在维也纳的召开的第十届联合国犯罪预防与罪犯待遇大会更要求成员国进一步扩大恢复性司法的使用范围。我国作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更应该积极响应联合国的决议和号召,在恢复性司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领域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目前学界尽管对恢复性司法适用的对象存在争议,譬如严重犯罪或不可弥补性犯罪能否适用的问题,但基本上对轻微案件和青少年犯罪可以适用恢复性司法达成共识。本文着眼与未成年人恢复性司法的适用,着重对其基本理论和可行性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李挚萍  田雯娟 《法学杂志》2018,(12):109-121
环境犯罪不仅破坏了环境资源保护制度,也损害了生态法益,保护公共环境利益是刑法介入环境保护最根本的出发点。近几年来,随着环境司法专门化和环境司法理念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环境恢复性措施出现在环境刑事司法实践中。与传统惩治犯罪的刑罚措施不同,环境恢复性措施着眼于对受到损害的环境质量、生态系统进行修复。恢复性措施的应用让犯罪人更清楚地认识到其行为对环境的危害,督促犯罪人主动承担环境修复责任,有利于利害关系人的参与,实现社会和谐。但是,恢复性司法与传统司法在原则和理念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冲突,实践中恢复性措施的应用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存在地区差异大、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环境恢复性司法必须根植于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不与刑法基本原则相违背,在此基础上注重对环境损害的救济及公众利益的考量,逐步完善环境恢复性司法的法律依据,增设环境刑罚辅助措施,鼓励法院发挥司法能动性,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恢复性措施,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3.
将恢复性司法引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处罚机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慧敏 《犯罪研究》2007,(2):29-32,38
在传统性司法无法应对日益增长的犯罪浪潮的背景下,恢复性司法悄然兴起成为一种新的司法潮流,并且其也日渐适用于更加广泛的刑事领域。由于恢复性司法解决刑事案件的优越性,笔者拟将其引入对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处罚,笔者从二者的特点出发,从将恢复性司法引入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罚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入手,充分论证了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用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和方式去解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十分有益的,也将促进正义和效率这两个最容易在司法实践中相互矛盾的基本价值的统一和实现。  相似文献   

4.
刍议恢复性司法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介绍了恢复性司法的由来和概念,并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特点,阐述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引入恢复性司法的必要性,论述了未成年人恢复性司法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希望通过对话,调解,协商的方式来处理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以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使未成年犯罪人早日回归社会。  相似文献   

5.
恢复性司法的适用范围非常有限,只能适用于青少年犯罪、轻微刑事案件和主观恶性小的案件,不能适用重刑案,自愿、平等、公权力保障是恢复性程序必须注意的问题。本文指出侦查阶段不能适用恢复性司法,审查起诉阶段才可适用,在我国传统的调解文化之下,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主持者可以保障恢复性司法的中立性和公正性。  相似文献   

6.
胡芳 《法制与社会》2011,(1):294-294
作为与传统刑事司法相异的新型司法模式,恢复性司法认为犯罪不是对国家造成侵害,而是对被害人和社区造成侵害,因此。恢复性司法从产生以来,就受到广泛的争议,但恢复性司法的存在是客观的,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具有合理性,因此恢复性司法也受到普遍关注,世界上一些国家在刑事司法领域方面也普遍运用。由于恢复性司法的主要作用是使犯罪所受到的侵害结果最小化,并不在于使犯罪人得到惩罚,而是使犯罪人得到受害人和社区的谅解,重新修复因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使犯罪人重新融入社区。本文主要围绕在恢复性司法框架下如果更好的保护被告人权利来进行分析。其在更好的保护被告人权益。  相似文献   

7.
由于社会的发展现行环境刑事责任制度已无法满足实践的要求,本文从诉讼法角度提出在环境犯罪领域,采取适用较恢复性刑罚更有效的节约和分配社会资源的暂缓起诉制度的建议,并论述了其优势。在文章的最后对环境犯罪领域如何构筑暂缓起诉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扩大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制定具体适用规范等建议。  相似文献   

8.
恢复性司法应当缓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震 《法学论坛》2007,22(4):120-127
恢复性司法是当前时代的一个热门话题,它以其全新的司法理念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应当看到恢复性司法本身有其固有的理论缺陷:它虽名为司法,实为非司法;它不能真正实现正义;它不仅颠覆了传统的犯罪本质观,而且违反了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刑事诉讼法的无罪推定原则.如果把其引入我国,它会遇到法律文化、国家本位价值观、不能有效预防犯罪以及不利于消除司法腐败等本土性障碍,所以,恢复性司法目前在我国不具有适用的土壤,应当缓行.  相似文献   

9.
教育型司法是最先在处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得到全面实现的;恢复性司法的首次全面实现必定是在青少年犯罪领域。  相似文献   

10.
姜涛 《政治与法律》2007,3(5):82-87
恢复性司法论在国际上已成为一种较为流行的理论观点,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的司法改革导向。作为一种理念和制度的创新,恢复性司法的基本路径是通过实施程序化的刑事和解,以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并以西方的自由主义为其理论基础。如果从恢复性司法的政治哲学基础出发进行仔细考量,不难发现恢复性司法与我国司法职能之间的矛盾性,我国在司法改革中并不具备实行恢复性司法的历史前提和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11.
论环境犯罪严格责任原则之有限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犯罪是否适用严格责任是刑法理论界长期存在较大争议的一个理论难题。严格责任引入环境犯罪固然有助于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减轻检控机关证明责任、提高诉讼效率等司法效益,但同时也必然带来扩大对环境犯罪的打击面、突破传统刑法罪过理论以及随意出入罪等司法弊端。而现代刑事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要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保持平衡,以牺牲人权保障来换取惩罚犯罪的司法成效是得不偿失的。环境犯罪中引入严格责任同样必须合理平衡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这两大诉讼目的,应当严格控制环境犯罪适用严格责任,即只能为了有效保护被害人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严格规范,且必须重视推定等证明方法的贯彻和运用。  相似文献   

12.
环境保护责任是企业应当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之一,随着“重发展轻保护”理念的转变,企业环境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完善,但运行中也呈现一些问题。从法教义学角度分析,可以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将自然人环境犯罪履行生态恢复责任的经验做法应用于企业环境犯罪治理中。加强区域协同合作以提高环境保护质效,从微观、中观、宏观逐级协同发展。同时,应结合企业环境犯罪主体特点,区分企业与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完善企业合规建设,共促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  相似文献   

13.
恢复性司法是近些年以来对传统司法反思。本文通过介绍恢复性司法的主要理念,以求从恢复性司法中找到对待青少年犯罪的契合点。  相似文献   

14.
恢复性司法是人们对社会秩序的重新弥合,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平衡的一种良好的追求。在我国研究恢复性司法,无疑是在探讨犯罪处理方式中另辟蹊径。本文试通过分析恢复性司法制度,并结合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的有关规定,提出恢复性司法制度引进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王屏 《人民调解》2006,(8):29-30
一、刑事自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法理基础——恢复性司法根据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运用恢复性司法方案于犯罪问题的基本原则》宣言草案,恢复性司法是指运用恢复性过程或目的实现恢复性结果的任何方案。所谓恢复性结果则是指作为恢复性过程的结果而达成的协议,如赔偿、社区服务和其他任何用来实现被害人和社会的恢复以及被害人和犯罪人关系重新整合的方案或反应。  相似文献   

16.
恢复性司法是指通过恢复性程序实现恢复性结果的犯罪处理方法。所谓恢复性程序是指“在调解人的帮助下,受害人和罪犯及受犯罪影响的任何其他个人或社区成员.共同积极参与解决由犯罪造成的问题的程序”。所谓恢复性结果,是指通过赔偿、道歉、社区服务等非刑罚和非监禁手段,使被害人因犯罪造成的物质和精神损失得到补偿,使犯罪人通过积极负责的行为融入社会,从而使被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得以恢复常态。  相似文献   

17.
彭海青在《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年第3期上撰文《论恢复性司法》指出,恢复性司法的渊源可以追溯至人类早期的司法形式,即将犯罪看作是对人们的伤害,通过司法帮助被害人、犯罪人和社会治愈创伤。至20世纪90年代,恢复性司法已在西欧、北美、拉美、亚洲等十几个国家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和运用。恢复性司法的基本内容是将原来经司法程序办理的刑事案件,  相似文献   

18.
恢复性司法的困境及其超越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唐芳 《法律科学》2006,24(4):55-63
恢复性司法是一个最热门却又最不成熟的话题。目前恢复性司法已经成为西方刑事法学界的一大“显学”,在数十个国家的立法和实践中获得采信,并已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建立在刑事实证学派的目的刑思想、犯罪被害人学理论、犯罪标签理论和相对报应主义刑罚观基础上的恢复性司法,在自身定位、理念、功能甚至制度设计上都存在着诸多的困境与挑战,需要重新梳理和整合,从而探索出超越恢复性司法固有缺陷的改革路径,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之法治精神的理性诉求而不断革新和完善。  相似文献   

19.
"恢复性司法"是近年来国际上一项新的刑事司法制度.指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让犯罪人与被害人面对面接触,通过犯罪人的道歉、赔偿、社会服务等,使被害人因犯罪所造成的物质精神损失得到补偿,使被害人因犯罪影响的生活及时恢复常态.同时也使犯罪人通过积极负责任的行为重新融入社区,并赢得被害人和社会的谅解。恢复性司法作为一项刑事司法改革措施.发端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北美.最早的努力可以溯源于六十年代少年司法系统内被害人和加害者调解程序。1999年7月28日,联合国通过了《制定和实施刑事司法调解和恢复性司法措施》,2000年7月27日,联合国又通过了《关于在刑事事项中采用恢复性方案的基本原则》。在这一刑事司法改革浪潮的影响下,上海市大力推进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这可以说是中国式恢复性司法模式的雏形。一、构建中国式恢复性司法的利弊因素分析  相似文献   

20.
黄梅 《法制与社会》2013,(26):130-131,140
恢复性司法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制度模式,其核心在于改变传统刑事司法以惩罚为主的观念,把促进和解、修复受损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社区、受害人关心犯罪和罪犯,促进罪犯回归社会作为依归,同时改变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受害人边缘化的地位。在监狱刑罚执行阶段,监狱应成为恢复性司法程序的启动主体,在罪犯入监服刑改造初期为罪犯制定个别矫正方案的同时,为适用恢复性司法的罪犯制定恢复性司法方案。将罪犯"认罪悔罪,积极参加劳动改造,获取劳动报酬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确认为"确有悔改表现",结合其他减刑、假释条件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或假释建议。这涉及到对《监狱法》的修改,是对我国刑事奖励制度的补充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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