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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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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调查是各国少年司法体系中普遍而又重要的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区别于普通司法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在1984年成立全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后,注重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工作,并于1988年制订了《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细则》,规定了社会调查工作的若干事项,之后进行了广泛的实践,明确提出了社会调查应当实行“主体社会化、内容公开化、程序规范化”的制度设想。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社会调查工作作了规定。社会调查报告作为社会调查的主要载体,反映了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犯罪原因、日常表现等情况,为少年法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庭教育、适用个别化的刑罚和进行有效的矫治提供了客观材料。近年来,社会调查制度的实践方兴未艾,其重要性越来越为更多的人所接受,社会调查制度也已为全国各地少年法庭所普遍运用。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人文、经济、地理环境各不相同,少年法庭的发展也不平衡,在社会调查的主体确定、启动的阶段、调查人员的诉讼地位、报告的性质和作用等方面,各地的认识和做法参差不齐。因次,作为一项制度,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少年司法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刑事诉讼法》专章确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并规定了一系列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特殊制度,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一大进步。但实践中,社会力量参与少年司法的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都处于探索阶段。从少年司法的原则和理念、国内外的立法以及司法实践分析,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转介机制是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少年司法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3.
日本少年司法制度以少年法为中心。少年法以促进少年的健全发展为目的,以保护主义为基本理念,在搜查、移送,受理与调查,审判,终局决定,上诉等程序上均贯彻了这一基本理念,并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刑事政策效果。为正确执行和完善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中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我国至少应在完善未成年人调查制度、增加非刑罚处分、完善非刑罚处分的程序正当性等三个方面向El本的少年司法制度学习。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社会调查之发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社会调查是指在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由社会或司法机关的专门人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家庭、教育背景,成长经历、个性特点、犯罪成因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并据此形成书面报告。为正确定罪量刑,为有效教育矫治提供尽可能全面而客观的参考依据。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在1997年5月开始着手社会调查工作,并把其作为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一个必要程序。在一年多实践中作了大量的有益探索,邀请了多名青保干部作为特邀社会调查员,共同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并推出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邀调查工作规定》等有关制度,进一步规…  相似文献   

5.
儒家倡导的“恤幼”思想对中国古代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产生了深刻影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立法大致经历了“文革”前的探索时期、“文革”后到20世纪末的恢复重建时期及进入21世纪后的快速发展时期三个阶段。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这无疑对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经过长期发展,中国已经形成一套与成年人有别,以“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为指引,以对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和再社会化为目标,侧重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程序分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体系。  相似文献   

6.
保障未成年个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历来是我们党和政府深为关切的一件大事,并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通过立法上升为全国性的专门法律,在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这个特殊群体给予了特殊的保护。其中,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部门,无疑要发挥积极的作用。十八年前,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在上海市长宁区建立,使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审理方式与成年人区别开来,标志着我国少年司法保护制度渐趋形成。为了适应这一新局面,1986年,上海市长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少年刑事案件起诉组”,而又发展组建为“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科”(简称“未检科”),肩负起了法律监督部门应尽的职责。十多年来,他们在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惩治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用爱心挽回一个又一个失足少年,并探索出一套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方法,拓展了少年司法保护的途径……  相似文献   

7.
在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正过程中,着重解决的是普通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对少年特殊主体方面的程序没有专门的考虑,适用于少年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制度也就没有在修正后的刑诉法中有所体现.在学习讨论修正后的刑诉法时,大家比较一致的认识是:在少年刑事案件审理中实行社会调查制度,顺应了国际社会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一般趋势,体现了我国对违法犯罪少年实行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符合少年的身心特征和少年刑事案件审理的客观规律,有利于对犯罪少年科学地定罪量刑和贯彻实施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且与刑诉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不存在冲突和矛盾.因此,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已广泛运用的社会调查制度不仅应该继续保  相似文献   

8.
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工作情况开展调研,不仅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本身,而且可以将有关经验适当推广到成年人的刑事案件,还可以为我国普通刑事诉讼量刑程序改革及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进一步修改提供某些借鉴。本调研报告针对北京市24个中级、基层法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社会调查报告工作的情况做深入调研分析,总结出“社会调查报告引入的可选择性”、“社会调查主体的多元化”、“社会调查报告程序的灵活性”、“调查报告样式、内容的多样性”等特点,梳理出社会调查报告实践工作中凸显的“对外地户籍未成年人引入社会调查报告难”、“社会调查主体资源短缺”、“社会调查时间仓促”、“社会调查报告质量有待提升”、“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定位不清”等五个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立法原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注重“教育、挽救、感化”的宗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多年来将此寓于审理少年刑事案件的全过程,通过大胆的实践、总结、再实践,不仅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庭审教育方法,即“寓教于审”,而且不失时机地将“寓教于审”工作向前向后延伸,初步形成了以下具有浓郁中国特色的审理少年刑事案件的司法模式。追根寻源的分析教育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必须亲自品尝,…  相似文献   

10.
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建设的重大突破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司法界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吸收法学理论界有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丰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中经常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予以了规范。该司法解释重申了在司法审判中对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明确了对于未成年人行为的定罪和犯罪后从轻处理的细化标准,作出了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刑罚种类的特别规定。新的司法解释的问世,能够使案件的审…  相似文献   

11.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司法保护确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普陀区看守所近年来始终坚持这一原则,并不断探索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的方法,确立了“寓管于教,寓教于管”的司法保护模式。去年以来,该所以此模式积极实施对在押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一、以“四种现象”为析点,创造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条件为了有效地实施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普陀区看守所在工作中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规范程序,从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调查研究入…  相似文献   

12.
2010年8月,《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出台,该规定理念先进、亮点突出。其对司法机关的机构专门化建设作了到目前为止最为详尽而严格的规定,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合法利益的平等保护,突出强调跨部门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少年司法制度“司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配套工作体系建设,健全配套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机制,这是对我围二十余年少年司法改革成果的肯定,推动少年司法改革从以往的单打独斗转为各部门协同作战,推进各项改革走向深入。  相似文献   

13.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关注的社会问题。长期以来,中国政府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运用道德、文化、教育、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对少年违法犯罪进行全社会的综合治理,为预防和减少少年犯罪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并收到了显著成效。中国法院根据《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准则》《北京规则》、《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文件与国内立法审理少年刑事案件,在保护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无罪的少年不受刑事追究和犯罪少年复归社会,特别是在对犯罪少年的人格教育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尝试。  相似文献   

14.
为寻求挽救失足学生的新路子,我们崇明县法院根据《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中“还应致力将本规则中体现的原则,扩大应用于年纪轻的成年罪犯的规定一,采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程序,探索“留校教育”的矫治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社会的肯定。1993年以来,我院在对7件案件中的49名处有期徒刑缓刑的在校生实行了“留校教育”后,无一人重新犯罪。经跟踪调查后还表明:他们中有的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有的考入本市高等院校继续深造。一、实行“留校教育”的可行性和成果对在校学生犯罪,我…  相似文献   

15.
少年司法是司法改革(特别是刑事司法改革)的先驱者,而检察机关又是少年司法改革实践中的积极参与者,近些年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改革创造了大量新鲜经验和卓有成效的做法,对少年司法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未检制度改革多数集中在基层检察机关,而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是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发源地,早在1986年即率先建立了我国第一个未检办案专门机构。在多年的未检工作实践中,长宁检察院探索出了一系列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检察和犯罪预防的工作模式,如涉案未成年人人格社会调查制度、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心理矫护体系、三层立体式观护体系等等,对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起到了明显成效。该院未检工作实践反映了目前基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改革的现状。2011年将是我国未检制度创立25周年,本期特提前刊发反映长宁区检察院未检工作特色制度与特色模式的一组文章。以作纪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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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新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少年司法制度要求在审理少年刑事案件过程中,不仅要依法收集被告人犯罪行为方面的事实资料,更要注重收集少年被告人犯罪行为方面的背景资料。有鉴于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规定》中对社会调查的作用、方法、内容、对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表明了对少年被告人的刑事调查范围更为广泛,内容更为深入,而这种调查的开展,在司法实践中肯定了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差异,标志着我们对少年司法制度和成年人司法制度之间存在的明显差异这一问题有了明确、科学的认识。而从执法角度讲,对少年被告人实行广…  相似文献   

17.
在法律制度之发展进程中,少年司法制度常为先行兵。如若将少年司法领域内尚未成熟的“制度”(举措)贸然引入成人司法,往往使得社会民众反应激烈、产生排斥,如此情境显然不利于和谐社会之建构,并给少年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施加反作用力。本文以少年司法领域内尚属于初创、摸索阶段的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特别是其中的道德调查)引入成人司法为例,并基于中国大陆门户网站“新浪网”(sinacom.cn)BBS上所体现出“民意”的实证分析,归结出论旨——尚未成熟的少年司法制度不宜普适于成人司法。  相似文献   

18.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正,其中一个引人注目之处是增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专章共十一个条文,初步构建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框架,其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社会调查制度、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羁押未成年人的三分别制度(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不公开审理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  相似文献   

19.
自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首创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起,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法律保护就已成为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基本理念和核心价值。少年法庭作为我国专门的少年审判组织,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使命中担当了重要角色和作用。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少年庭法官积极拓展审判延伸职能,承担起一系列“非审判事务”工作,显示了少年庭法官的司法能动作用。但是,“非审判事务”作为实践的产物,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却面临着诸多问题,少年庭法官在“扮演”法官和社会工作者之间显得难以平衡,找不准自己的位置。当实践中难以定位之时,或许我们应该回过头来重新思考创建少年司法制度的初衷,思考少年司法机构所应具备的职能。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非审判事务”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揭示了少年庭法官兼具法官和社会工作者的特征。第二部分试图对“非审判事务”面临的困境进行总结和分析:现有立法局限性、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逐年上升及现行法官职能定位、法官评价体系等都对“非审判事务”产生了一定影响。第三部分从理论上探究少年司法的独特性,对少年刑事审判的双重职能及其关系进行了论述。在明确特殊保护职能和司法惩罚职能之后,第四部分对“非审判事务”工作在少年审判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重新审视,并论述了我国目前由少年庭法官兼任社会工作者的现实意义,最后对“非审判事务”的未来方向也予以了一定的探讨。  相似文献   

20.
教育刑理论、刑罚个别化和实证学派的决定论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存在的理论基础。建议在刑事法律中将未成年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制度规定为必经程序,设置“多层次共存、专兼职结合”的调查主体制度,明确社会调查的阶段和调查报告的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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