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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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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鸣飞 《法制与社会》2011,(28):137-137
新闻审判是指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利用媒介传播资源,对司法案件审理进行主观式的判断,是影响和妨碍司法公正的不良行为,也是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过程中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司法工作需要社会舆论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但是新闻司法监督绝不等同于新闻审判。本文从分析新闻审判的基本特点入手,着重研究新闻审判行为出现的原因,同时就如何有效防范新闻审判行为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2.
侯劲松 《法制与社会》2013,(21):108-109
作为一名政法类报纸的记者经常会采访一件正在法院审理期间的案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被告知该案件正在审理期间不便接受采访,而且未经允许不得报道。对于在法院审理期间的案件,可不可以在媒体上报道,是个一直以来有很多争议的话题。主张可以评论的意见认为评论是体现舆论对司法的监督,反对评论的意见则认为,这将为干预司法打开方便之门。  相似文献   

3.
司法审判需要公开、透明,需要充分、及时的舆论监督,这一点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舆论监督并非仅仅是指新闻媒体通过向公众报道案件审理过程这种监督形式,全体公众的关注、议论、评判都属于舆论监督范围之内。舆论监督其实就是公众监督、社会监督。  相似文献   

4.
关于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两个话题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对国家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是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之一。随着传媒业的发展,在对国家权力的监督中,新闻舆论监督成为十分重要的一种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国家司法权运作的具体过程,新闻媒体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报道,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的重要途径。同时新闻舆论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是促进人民法院改进工作、防止司法腐败的重要措施。我们在肯定新闻媒体利用舆论工具监督司法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舆论自由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可以起到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监督司法权运作、防止司法腐败的作用,但是如果对这种自…  相似文献   

5.
据报道,继无锡市、邯郸市之后,国内第三个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乌鲁木齐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日前出台。《条例》第3章第19条规定:新闻媒体、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活动,新闻媒体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该报道说,这是国内地方性法规第一次给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立法授权。报道以《乌鲁木齐通过廉政法规 新闻监督首获立法授权》为题,惊喜之情溢于言表。 对此我有疑问:一、新闻监督须获地方立法授权吗?二、新闻监督可否被地方法规规定为一种义务?  相似文献   

6.
司法审判与新闻监督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公开、独立和公正审判,是当代各法治国家必须遵循的司法审判原则。这些原则也为我国宪法所确认。新闻媒体对司法审判的报道是一种社会监督或舆论监督形式,我们通常称之为新闻监督。这种监督的核心是新闻自由。新闻自由一般属于各国宪法所规定的言论、出版等公民所享有的...  相似文献   

7.
正新闻媒体在对公权力的监督制衡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素有"第四权力"之称。在司法实践方面,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可以提升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但如果是不当和过度的新闻报道,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独立审判,损害司法公正,形成所谓的"媒体审判"。有学者将其界定为"新闻报道超越法律规定,干预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的现象……最主要的特征有:发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情做出判断、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量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1]笔者认为"媒体审判"是指在司法机关作出生效判决之前,新闻媒体以违背司法规律和超  相似文献   

8.
魏波 《法制与社会》2011,(8):115-116
对司法权力的监督的问题研究,是研究一个法律监督的问题,涉及到由谁监督,监督谁和监督什么以及针对司法腐败现象而论及司法监督的必要性。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国家的行为要有法可依,我国宪法中明文规定了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当前我们所要做的是,怎样去完善这种监督并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正好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办案。新闻媒体对司法的报道和评说并不意味着司法独立性的丧失,媒体完全可能具有肯定和强化司法行为,过程和结论的作用,由此而产生的新闻舆论监督也有着延续和强化司法行为的社会效果,促成道德与法律的链接,为司法建立更为扎实的社会基础。人民监督员制度体现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要求,有利于实现司法民主,也是我国目前的制度框架下,为修补制度性缺陷,解决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问题所作的努力。  相似文献   

9.
在现代社会,新闻媒体对司法活动的报道,对于司法权是一种强大的监督力量。新闻媒体对于增加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揭露司法腐败,培养公民法律观念,具有难以估量的作用。民众对这种以媒体的批评性、揭露性报道为特征的舆论监督寄予了很高的期望。  相似文献   

10.
李亚威 《法制与社会》2011,(14):209-210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新闻媒体具有舆论监督功能,在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方面,二者承担着共同的职责。新闻媒体对检察院办理案件的报道在实现公众知情权,促进公正高效地行使检察职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给检察机关的工作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比如报道片面,误导公众、干扰办案等。本文指出研究新闻监督对检察机关工作的影响,进而规范二者的关系,加强双方合作与制约,对推动社会进步,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起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司法改革视野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制与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雷鑫 《行政与法》2006,(2):90-93
法官自由裁量权存在于对案件的实体审判中,法官应当独立地、公正地、不受监督地通过对案件的实体审判表达社会正义。法官自由裁量权存在并发挥其积极作用,是有着深刻的客观原因的。法律在赋予司法机关权力的同时,亦对他们进行了约束,即使最大的自由裁量权,也局限于产生它的法律框架内。从立法、司法程序、法官职业道德、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司法裁判文书等方面来规制与监督法官自由裁量权,有利于法官自由裁量权价值的实现,有利于我国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2.
死刑复核程序改革与检察机关的介入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张智辉 《法律科学》2006,24(4):97-101
我国死刑复核程序应当进行司法化、诉讼化改革。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死刑案件的刑事诉讼中,既承担着公诉的职责,也承担着审判监督的职责,应当有权介入作为死刑案件最后一道关口的复核程序。  相似文献   

13.
传媒对诉讼案件的不规范报道在很大程度上干预了独立审判 ,而现代法制国家关于报道诉讼案件应遵循的规则早已成为系统的法律规定。我国应借鉴域外的调整规则 ,根据中国国情 ,应对传媒采访报道诉讼案件的时间、方式、范围以及对录音录像等设备的使用进行规范 ,设置传媒采访报道诉讼案件的相应规则 ,并运用现有的法律规定 ,最大限度地消除传媒报道对审判的负面影响 ,确保审判不受其干扰。  相似文献   

14.
陈界融 《现代法学》2004,26(2):87-91
司法文明为制度文明应有之意。我国实现司法文明过程中 ,应当注意司法的消极性、中立性 ,法院不能主动发现已决案件确有错误进而依职权发动再审。法院在个案审理过程中 ,应当注意避免司法审判沦为权力审判、新闻审判的附庸 ,当前特别要注意我国普遍存在着的以民意关注程度 ,决定案件裁判结果的非正常现象 ,建议以法官之友的制度设定形式 ,将民意关注司法纳入正当法律程序  相似文献   

15.
“媒体审判”的防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从比较法的视角出发,通过对中外相关法例的比较考察,立足于我国的法治实践,分析了媒体审判与树立司法权威的关系,并且指出:对于确保司法公正来说,在法律制度的层面上,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都具有基础性的价值,关键在于如何界定两者的界限使得彼此能够尽可能的和谐共存,并由此对界限之内的新闻自由予以更加有力的保护,对超出界限之外的不当报道和评论加以有效防治。在合理界定媒体自由报道和评论司法的界限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三种关系的平衡:其一是维系司法权威的成本与收益和保障新闻自由的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其二是新闻自由权利与获得公平审判的权利之间的平衡;其三是国情与公理的平衡。  相似文献   

16.
媒体对司法的监督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王建林 《河北法学》2004,22(6):133-136
大众传媒是当今社会公众了解公共信息并表达意见的主要渠道。媒体的监督具有促进司法独立、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的价值,但媒体与司法之间同时存在着冲突。冲突的解决应当从各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以达到保障人权和司法公正的实现。从我国的司法现状看,更应强调对媒体作为公众舆论渠道的保护。  相似文献   

17.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死刑二审实现全面开庭审理,不仅法院面临着一系列程序改革问题,而且检察机关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比如检察机关是否应当参与死刑复核程序,检察机关如何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法律监督等。无论从权力制约理论的要求,还是从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角度讲,我国检察机关都应当参与死刑复核程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此,应当从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监督程序等方面,完善我国检察机关的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8.
我国当前刑事诉讼结构是以线形结构为基础,并由庭审前阶段以检察裁判权为中心的前三角结构以及庭审阶段以法院审判权为中心的后三角结构所构成,这种结构存在一些弊端。改革的思路应当是,变线形结构为基础为庭审阶段三角结构为基础,确立庭审中心论并继续加强审判职能作用,同时强化检察机关对侦、辩双方诉讼行为的监督。  相似文献   

19.
司法权的“中国”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权的“中国”问题,首先是一个公共权力的理性化与民主化问题,以及由此而必然产生的法治化问题。其次才是司法问题。司法权的重要是基于公共权力的理性化和民主化的需要,而公共权力的理性化与民主化则又是社会生活理性化的结果。因此,建设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有效的司法制度,形成一个以理性与民主精神为灵魂和价值取向的强大的司法权,维护理性与民主基础上的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必然是研究中国司法权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这就决定了,研究中国的司法权问题,必须且不能不将司法权的监督与制约问题摆在中心的位置。  相似文献   

20.
公丕祥 《法律科学》2006,24(1):15-22
董必武强调,维护法律与司法权威,是加强国家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要维护司法权威,就必须树立司法的社会公信力,缺乏公信力的司法,必然导致司法权威的丧失;要维护司法权威,就必须切实加强审判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必要的内部与外部监督机制;要维护司法权威,就必须正确处理有错必纠与维护法院生效裁判的关系,既高度重视涉法信访工作,又要维护司法审判活动的严肃性;要维护司法权威,最重要的就是必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地行使司法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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