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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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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有关规定,行使拒绝辩护权主体是被告人和辩护律师。按照拒绝辩护主体来划分,拒绝辩护有两种情形:一是被告人拒绝辩护;二是辩护律师拒绝辩护。一、被告人拒绝辩护被告人拒绝辩护源于《宪法》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护权。我国《宪法》第125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根据《宪法》这一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1条进一步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我国法律将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的各项诉讼权利和司法机关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权所承担的义务紧密联系在一起,…  相似文献   

2.
户佳佳 《法制与社会》2012,(12):257-258
单纯的依靠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权利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保障,这种免受侵害的作用没有产生很好的效果.只有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纳入宪法、树立起宪法权威,为被告人权利宪法化建立起相应的制度设计比如违宪审查制度和宪法救济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实现,完成我国的司法改革的任务.  相似文献   

3.
论刑事诉讼中反对被迫自证有罪的权利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反对被迫自证有罪权利是一定范围内刑事诉讼参加人拥有不得被强迫提供自陷于罪的证据的权利。美国通过宪法第5修正案,将其作为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予以保障。在现代刑事诉讼中,该项权利制度在世界各国具有广泛影响,诉讼效益最大化的契合集中于该项制度之中。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方面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但仍存在着一些与反对被迫自证有罪权利冲突的因素。解决这些冲突,在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确立反对被迫自证有罪制度已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4.
刑事被告人权利的宪法化问题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一个重大课题是将被告人的重要诉讼权利上升为宪法性权利 ,并在刑事诉讼程序建构中尊重和实现这些权利 ,在司法体系中建立一种针对宪法性侵权行为的权利救济机制。然而 ,在被告人权利宪法化问题上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只有在被告人权利宪法化方面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 ,刑事诉讼法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保护 ,以及未来以加强这种权利保护为标志的法律改革 ,才有其坚实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5.
就关于人权的理论而言,有自然权利、法律权利和实有权利之分。这种对人权的界定和分类,同样适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人权。即刑事诉讼中的人权,同样可以表现为自然权利、法律权利和实有权利三种形式。而无罪推定作为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基本法律原则,已经被世界各国的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典规定为被追诉人所享有的一项基本的法律权利。作为被迫诉人的这一基本权利,也已被国际立法所确认,并向整个国际社会推广,其趋势越来越盛。无罪推定业已成为国际刑事司法公认的一项基本原则.成为现代国际整个刑事司法程序必须遵守的精神内核。作为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应该享有法律上规定的基本权利,无罪推定的确立与否,反映了一个国家对刑事诉讼中人权保护的态度,说明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所处的法律地位,也预示着一个国家对刑事诉讼中对人权保护的范围和程度。如果说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所享有的自然权利是在刑事诉讼中能够被当作人来看待,其人格和尊严能够得到尊重,在刑事诉讼中能被平等、公正地对待,它为刑事诉讼的立法提供了一个人权的道德和理性的参考标准.那么,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这项法律权利,就是对这种自然的、道德的和理性的权利的法律形式的正式宣布。从这一角度来说,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作为其法律权利的无罪推定的权利,在法律上规定得不够到位,在刑事诉讼实际运行过程中的状况更令人担忧。  相似文献   

6.
李立强  顾明 《天津检察》2009,(3):46-46,45
一、职务犯罪侦查中取保候审的功能定位 强制措施不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惩罚,有学者认为,如果把刑事诉讼法看作宪法的测震器,那么强制措施就是公民宪法权利的试金石,作为世界各国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强制措施承担了诉讼保障的角色,同时也是刑事司法程序所“必须承受之重”——对人身权利、自由的严重侵害。  相似文献   

7.
辩护权是被告人诉讼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律师、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辩护。第30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美国宪法第6条修正案规定:“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人都享有律师协助辩护的权利。”纽约州刑事诉讼法第170·10条和第180·10条规定:被传讯的被告人,在被传讯时及在此以后的任何诉讼阶段,有权得到律师的帮助。刑事被告人享有律师帮助辩护的意义在于保障被告人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以及保障法庭公正审判。在美国,从怀疑一个人犯罪而警官讯问他时,就应该通知他可以得到律师的帮  相似文献   

8.
如果把刑事诉讼法看作宪法的测震器,那么强制措施就是公民宪法权利的试金石,作为世界各国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强制措施承担了诉讼保障的角色,同时也是刑事司法程序所"必须承受之重"--对人身权利、自由的严重侵害.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缺失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振会 《山东审判》2005,21(3):75-77
随着199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我国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被赋予了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以刑事程序所涉及到的被害人实体权利为基点,赋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作为当事人的许多程序性权利。这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个重大发展,有人称之为“伟大的历史性进步”②。但是,在我们为之欢呼的掌声尚未平息之时,司法实践中便逐渐暴露出被害人当事人地位与权利规定缺失的重大矛盾,而且随着司法实践的逐步深化,对作为当事人的被害人的权利救济日趋迫切。一、刑事被害人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上权利之考量考量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10.
黎飞 《法制与社会》2011,(34):38-39
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专属的诉讼权利,即当其面临刑事指控时进行辩解,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项诉讼权利。在大多数国家的宪法中,已作为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做出了规定。我国宪法亦明确赋予‘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权利。0刑事诉讼法也相应作出一系列的规定以确保辩护权的实现,如《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嗽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并且在第四章对“辩护”作了专门的规定。现就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关于行使辩护权的主要问题,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以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效行使辩护权,真正实现将宪法规定的、仅限于“纸面上的权利”变为公民切实享有的现实权利。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是否应该实行精神损害赔偿?传统民法一般只规定对损害财产给予赔偿。《民法通则》认为人身和人格权利受到侵害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因此,在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损害的,除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外,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从而初步奠定了我国在一定范围内实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无疑是我国立法上的一个重大突破。然而我国的刑法却不承认因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例如,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见.它把包括侵害公民名誉权、荣誉权在内所致的精神损害赔偿排除在刑事附带  相似文献   

12.
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实现郭立新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刑事诉讼是围绕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一中心问题展开的。因而可以认为,在惩罚犯罪与保障各类人的权利关系...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物质文明的不断发展,政治文明也随之不断得以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简称《刑诉法》)的修改一方面为司法机关更有效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同时也为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保障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参加刑事诉讼时  相似文献   

14.
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现刑诉法”),在律师的刑事诉讼权利(以下简称“诉讼权利”)保障方面增加、修改了部分条款,给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和为被告人进行有效的辩护提供了诸多方便条件和法律保障。笔者从正确认识律师与被追诉者的关系方面,对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试作如下研究和探讨。一、被追诉者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诉讼权利在英美法系国家,由于采取对抗式的诉讼形式,加之传统上没有公诉与自诉之分,因此,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本文简称“被追诉者”)在起诉前,一般被称为…  相似文献   

15.
保护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不仅是衡量一国法治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对尊重与保护人权的要求。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虽然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充分尊重与保障,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尝试在新《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高法治理念的措施,以期达到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活动涉及到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在此过程中国家权力对被追诉人权利的侵犯是最易发生的。只有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与普遍意义上的公民权利联系起来,将其重要诉讼权利确立在宪法之中,并在司法体系中建立一种针对宪法性侵权行为的权利救济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被告人真正享有诉讼权利,刑事法制秩序也才可以真正得到建立。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发展的世界性趋势与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在刑事诉讼制度日趋成熟的现代社会,刑事诉讼的国际标准开始确立与推行。在国际标准的作用下,刑事诉讼发展的世界性趋势表现为: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模式开始相互吸收与接近,被告人权利保护的扩大和加强,被害人程序保护的提出与强化,日益追求诉讼效率等。顺应世界性趋势,我国《刑事诉讼法》在1996年3月作了重大修改,在许多方面已与国际刑事司法标准趋同。但是,由于受国家制度、文化传统、司法水平等因素影响,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诉讼结构、被告人地位、证据规则等方面与刑事司法国际标准差距尚存。  相似文献   

18.
在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权做最后陈述,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但在审判实践中,一些审判人员对保障被告人最后陈述权缺乏正确认识,审判过程中有的弄不清这一独立诉讼阶段的法律意义,把被告人最后陈述简单看作是辩护的重复;有的担心被告人言词出格,硬性规定最后陈述的时间和内容;还有的把最后陈述作为“考察被告人认罪态度”,一味让被告人陈述犯罪的原因教训等。所有这些,都或多或少地违背了刑事诉讼的立法精神,在认识上是片面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必须引起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在审判实践中加以纠正,从而保障被告人最后陈述权的充分行使。法庭辩论终结后让被告人最后陈述,不是辩护的重复,实质上是给被告人一个最后发言的机会。《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赵永林 《中国司法》2002,(11):46-47
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等6机关1998年1月19日联合作出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权利。这里,试就律师会见权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一、律师会见权的特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刑事诉讼的实践,可以认为律师会见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实现其他诉讼权利的前置条件。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侦查…  相似文献   

20.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八条,都明确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刑事诉讼法》第四章,又着重对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制度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原则。而律师则是根据被告人的委托或经人民法院的指定,依法帮助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专职人员。在正确理解党的政策和我国法律制度本质的基础上,运用刑事诉讼理论来研究和阐明有关刑事诉讼中辩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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