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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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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间借贷本有着其帮助借款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等之用,但由于此前民间借贷缺乏刑法规制,导致民间借贷乱象丛生,由此衍生出来的"高利贷""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非法放贷行为严重危害着社会,为此有必要启用刑法加以规制。关于非法放贷行为入罪,存在着各种抵触声音,但反对者的观点并不能站住脚。文章认为非法放贷可以入罪,但入罪之罪名为何则又是一个争议比较大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十分活跃,借贷纠纷也不断增多。为了更好地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本文试图结合《意见》的适用,就当前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容易发生争议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陋见: 一、关于高利率问题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其利率一般都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过去,对这类情况往往作为高利贷处理,不仅不保护利息,有的还以高利盘剥没收本金。实践证明,这种做法不利于促进民间资金流转,阻碍了民间资金市场发育。随着我国商品、市  相似文献   

3.
农村高利贷问题在很多农村频繁发生,由此而酿成的社会危害已初露端倪。为全面了解和分析农村高利贷问题的现状和产生原因,笔者于2005年10月2006年4月在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的汀祖镇、碧石渡镇多次进行了实地调研,目击了高利贷借贷、放贷、还贷、索贷的全过程,并对许多当事人访谈。本文将根据汀祖镇矿业经济发展的走势,探讨高利贷现象的实质和现代意义。  相似文献   

4.
超出正常利率范围的高利借贷行为对国家金融体系、社会经济发展、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治安都产生了不容小觑的负面影响。因高利贷不属于法律直接处罚打击的对象,现行法律对它基本持放任自流态度。要规范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现象,需要集合立法、金融、税务、司法、行政等多部门力量,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在尊重正常民间借贷行为的客观发展规律同时,通过对合法民间借贷行为的疏导,压缩高利贷的生存空间,以此破解高利贷社会难题。  相似文献   

5.
催收非法债务罪的保护法益不是公共秩序与民间借贷秩序,也不是公民的财产权利,而只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是指催收高利放贷等非法行为产生的合法本息或合法债务,而不是指催收超出合法本息或合法债务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赌债、毒债等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不属于本罪的债务.对于以暴力、胁迫等方法催收法律不予...  相似文献   

6.
高利借贷行为的不断发生,使得非法集资案件、群体性事件、恶性追债案件频发,高利贷成为犯罪的重要诱因,其引发的犯罪问题日渐突出.[1]笔者以天津市红桥区为样本,梳理该区人民检察院2007-2013年以来审查逮捕因高利借贷引发的犯罪情况,以期对惩治该类犯罪有所裨益. 一、高利借贷引发的犯罪分析 2007年至2013年,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因高利借贷引发的犯罪案件24件51人,涉及罪名9个,主要集中在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另外还涉及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贷款诈骗及暴力讨债引发的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  相似文献   

7.
金融危机以来,高利借贷引发刑事犯罪案件处于高发态势。从2007-2013年的调查情况来看,天津市红桥区因高利借贷引发的诈骗类及涉赌型犯罪案件较多,高利借贷引发犯罪类型呈多样化趋势。在查办这类案件时存在高利借贷刑法规制难,赃款追缴和退赔难等问题。检察机关一方面要把握好刑事政策,坚持打击与保障相结合,配合金融体制管理和服务金融机制改革;另一方面要完善立法和司法解释,填补法律规制空白,完善刑民交叉案件程序处理机制,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努力为规范民间融资、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8.
正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个行业中对资金的需求不断增长。但由于银行贷款门槛高,程序繁杂,致使我国民间借贷兴盛,尤其是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给社会各方面造成了深刻的影响。通过整理本所最近几年代理的诉讼案件以及对这些案件的分析,笔者认为立法机关应从法律层面对民间借贷中涉及高利贷的问题进行相关的规制。  相似文献   

9.
“套路贷”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之实的新型犯罪,具有犯罪意图的侵财性、犯罪手段的隐蔽性、犯罪团伙的组织性和犯罪后果的严重性等特征。我国对“套路贷”犯罪的立法规制,总体上契合惩处“套路贷”犯罪的情势与实际需要,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当前,对“套路贷”犯罪的司法规制呈现民多刑少的格局,规制的主要罪名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规制的核心标准是划清“套路贷”犯罪与高利贷、非法讨债行为的界限。改进“套路贷”犯罪的刑事规制,应确立“重重轻轻,以重为主”的刑事政策,在《刑法》中增设套路贷诈骗罪,健全“套路贷”案件的刑民衔接机制,探索“套路贷”犯罪案件专业化办理机制,积极推行“套路贷”犯罪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10.
王磊磊 《法人》2013,(4):31-33
一场有关高利贷的民事纠纷,折射出苏北高利贷困局的整个冰山"如果能拍一部有关高利贷的电视剧的话,我的遭遇和所见所闻应该是不错的素材。"郭宗宏左手夹着香烟,右手一边比划一边描述,"这里面有为利益所趋的放贷者,有被高利贷逼的妻离子散的受害者,有深受其害的担保人,有和放贷者勾结串通的公务人员,有为放贷者提供低息贷款的银行等等等等。"对于自己的定位,郭宗宏认为是被  相似文献   

11.
《法学》1986,(6)
高利贷是一种超过正常利息率的借贷行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货币资本家通过货币信用,向产业资本家收取一定的利息,分享产业资本家获得利润的一部分。因此,利息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剩余价值。而高利贷大都是乘市场银根较紧、资金供应不足之机,所采取的一种高利盘剥。马克  相似文献   

12.
江苏省宿迁市中小企业由于区域发展不完善,企业融资难,近几年加之国际金融海啸、欧洲对华恶意贸易壁垒、"双方调查"等影响致使宿迁市中小企业利润下降,部分企业面临破产危机。与此同时,宿迁市民间借贷规模几年内成几何级层涨,形成众多的"地下钱庄"。因此在宿迁市变性形成了两个极端,一方面合法的企业市场不景气,融资困难,企业发展难以为继,另一方面非法的"地下钱庄"利益暴涨,因之一夜暴富的人数量激增,这造成了部分企业难以抵挡住民间高利贷的诱惑,以企业融资之义巨额借贷,行民间高利贷之实,将借款转手放贷赚取差价。本文通过对宿迁本土民营中小企业的调查研究力争发现宿迁民营中小企业所涉民间借贷的规模、成因和刑事责任是否承担问题,最后对上述问题给出最终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3.
论民间高利贷的司法犯罪化的不合理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间高利贷是否应当入罪、如何入罪一直存在争论。司法机关在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通过层层请示的方式获得了最高司法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定罪的书面答复,并由此从文本传导至司法判决并被司法机关所不断效仿。民间高利贷以非法经营罪入罪反映了刑事司法中行政权、司法权对立法权的侵蚀与反动,从根本上来说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极大破坏。私放高利贷等民间金融问题的根本在于我国的金融体制与制度设计没有充分考虑民间自由融资的客观需要。而动用刑法手段惩罚民间高利贷,则是忽视了非刑事法律对社会的调节功能,过于依赖刑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其必然的后果就是对刑法功能定位的错位,从而导致刑法干预社会生活的过度和泛化。  相似文献   

14.
刘建  罗曦 《中国检察官》2014,(22):16-18
本文案例启示:单纯以自有资金从事民间借贷活动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其中的高利贷活动,属于民事违法和行政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不宜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案例一]犯罪嫌疑人陈某以月利率5%的高利向戴某发放高利贷400万,戴某因工厂效益下降,归还了200万本息后无力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陈某纠集了王某、张某两人采取电话恐吓、威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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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房地产、信托投资等行业的经营危机的不断加剧使民间融资的缺乏科学的运营方式与监管的特性不断凸显,特别是职业借贷人的出现使民间融资不断突破民事纠纷的界限,在引发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也伴生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洗钱、金融传销等犯罪行为的发生,因此对民间融资的合法性进行界定,对以民间融资为形式进行掩盖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等金融犯罪进行刑法规制是目前学术界进行深入探讨的问题.本文对北安市人民法院2013至2014年两年间对该类民间融资案件的受理、审理、移送、执行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对民间融资合法化的迫切性进行探讨,进而阐述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进行刑法规制是促进民间融资合法化的必备条件进行论述,并对如何对非法集资行为等违法行为进行刑法规制提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6.
如何规制民间高利贷,是长期困扰民间金融研究和相关立法的一个难题。在利率逐步市场化的今天,准确和深刻认识民间高利贷的法律规制问题,必须首先理清民间高利贷规制的法理源流和制度变迁,在理论发展与制度变迁的历史逻辑中寻找完善现有制度的实证材料。从契约自由到契约正义,从金融监管到放松监管再到金融消费者保护,经济形态的更替、民生状况的改善、经济安全的保障及理论思潮的转变,都是影响民间高利贷规制的基本因素。透过这些因素与民间高利贷法律规制变迁之间的内在联系可以发现,仅仅从法律本身很难深刻理解民间高利贷规制的历史逻辑和现实要求。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所保障的交易自由和公平,金融监管所强调的经济安全,以及消费者保护所支撑的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都是民间高利贷规制变迁的内生要素。  相似文献   

17.
《法律与生活》2017,(24):17-18
2017年11月初,九摩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苟宏祥受投资人、财经评论人"江南愤青"委托,牵头成立一个名为"网贷债务和解、反高利贷联盟"的公益组织.为方便沟通,他们将律师、网贷监管人员、网贷平台负责人、求助者等不同群体的人会聚在微信群中,意图为网贷、高利贷、不良校园贷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负债者与借贷平台协商,科学、合理地制订还款计划,同时揭露部分平台非法高息的事实.  相似文献   

18.
高利贷犯罪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利贷,是指利率明显高于法定标准的一种借贷。在旧社会,它是地主、官僚资本家和不法富商对人民群众残酷榨取利息的一种超经济剥削形式。解放以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一剥削现象在新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中已基本绝迹。但在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乘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搞活”之机大肆进行各种经济违法犯罪活动,而高利贷,这一历史上与不法经济活动有着奇特不解之缘的丑恶现象,也故态复萌,并且具有许多与过去不同的新形式和新特点。比如:挪用公款放高利贷,将非法所得,化公为私;骗取贷款高利转贷,牟取暴利;设立地下银行,非法经营高利存贷业务,从中渔利;等等。这些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我国社会主义经济  相似文献   

19.
增设“职业放高利贷罪”确有必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利贷是指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其主要表现形式有:1.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这是一种比较常见和典型的高利贷表现形式,民间又称“利滚利”、“驴打滚”;2.出借人借贷时预先将利息扣除,变相提高利率,减少借款人实际得到的货币资金;3.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借款。法律对待高利贷的通常做法是,首先,将其作为民间借贷来看待,属民法调整的范围。其次,有一个原则,即“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具体的规定有:1.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2.出借人借贷时预先将利息扣除的,按实际出借款计息;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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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逐渐增多,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金融秩序紊乱的事实。及时审理这些案件,运用法律手段帮助银行收回贷款,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固然是法院经济审判工作的职责。但是,在审判实践中我们也常常发现,不少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是由于银行审批不当和银行工作人员违章放贷、以贷谋私等原因造成“收贷难”而发生的。那么,银行在此类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是否应该承担经济责任?应该怎样承担经济责任?对此,我国法律尚无明文规定,执法部门也见解不一,做法各异。有的人认为,银行是国家的金融管理机关,受国家的特殊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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