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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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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它实际上是一种公、私权力结合谋取不当利益的反竞争行为。消除行政垄断的过程就是国家不断改善政府经济职能,维护经济民主的过程。因此,在政府对经济的行政干预和市场机制之间设立防火墙是十分必要的。反垄断法对滥用行政性垄断行为进行直接规制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已成为各国竞争法治的共同趋势。中国《反垄断法》以专章规定行政性垄断行为,创立了反垄断立法史上独特的模式。这不仅是我国深化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经济民主制度走向更加健全的必要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2.
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我国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的规制效果,并进一步阐述经济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未来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作用,有利于提高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绩效,促进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付中强 《行政与法》2007,(10):84-86
在我国行政垄断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其本质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政府机关或其授权的单位)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和排除公平竞争,是国家公权力对经济生活的不当介入和干预。它的存在严重限制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结合反垄断法的定义及法益目标探究行政垄断的具体立法规制问题。  相似文献   

4.
曾哲 《法制与社会》2012,(10):102-103
区别于经济性垄断,行政垄断意指特定主体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非法垄断行为,业已成为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社会转型步伐的进程中建立良好市场竞争秩序的绊脚石。我国《反垄断法》虽设专章规制行政垄断,但立法瑕疵较多使得对行政垄断的规制并不如意。本文拟以行政垄断现状为切入点,对其法律规定进行反思,并提出几点愚见,希冀对该理论点有所破解。  相似文献   

5.
反垄断的首要目标就是反行政垄断,我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行政垄断越来越阻碍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刚刚出台的《反垄断法》中没有删除"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这章,所以目前我国对反行政垄断的行为有了明确的规定。本文将阐述行政垄断的内涵及其产生的原因,并结合《反垄断法》浅谈对于反行政垄断的认识以及对目前立法的思考。  相似文献   

6.
陈辉 《法制与社会》2010,(25):111-112
行政垄断是因国家行政权力的滥用,而造成限制竞争、排斥竞争的一种垄断现象。行政垄断因其发生的原因,其危害甚于其他垄断行为。故此,行政垄断受到各国反垄断法的禁止。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更是专章规制行政垄断。虽然《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作出了规制,但是呈现手段单一,内容模糊等不足。欧美和日本的反垄断法有较为成熟多样的规制方法。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行政垄断的学理研究并结合欧美、日本等国的反垄断法的规定,简单要地阐述关于规制我国行政垄断的方法。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性垄断行为的规制,仅针对“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法 定方式“滥用行政权力”及“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这一架构存在诸多局限,其根源在于对政府行为规制 原理的曲解。经济学分析表明,政府行为具有内生性,其单独或与市场结构、行为、绩效因素交织,导致市场力 量的形成和滥用,理应全面纳入反垄断法规制范畴,这没有突破反垄断法一般的分析框架。欧盟直接规制与 间接规制并行的规制范式印证了这一点。因此,我国不必受专门规定的限制,而应更多地依赖一般分析架构 的作用,形成二元规制范式。  相似文献   

8.
关于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制定反垄断法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极为重要的一环 ,我国的反垄断立法宜采用分立式 ,反垄断法的规则内容应当包括 :行政垄断行为 ;严重限制竞争的横向协议和纵向协议 ;以排除、限制竞争为目的的企业合并行为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不适用反垄断法的若干领域。反垄断法的主管机构应为具有高度权威性和独立性的准司法机构。  相似文献   

9.
反垄断法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规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优势的行为,但随着网络型产业和技术的发展,具有相对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该优势限制竞争的行为也被纳入了反垄断法的视野。滥用相对支配地位的行为在损害公平自由的竞争秩序上同样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应当受到竞争法的规制。发达国家和地区成熟的相关竞争立法,为我国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立法理论和可供借鉴的实践经验。我国反垄断法的颁布,使得我国对这种行为的规制有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0.
沈四宝  孙威 《中国法律》2006,(6):32-34,97-100
2006年6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以下简称《反垄断法(草案)或(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经历了十余年的起草过程之后.反垄断法终於正式进入最高权力机关的立法程序。反垄断法草案共8章56条,分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机构、法律责任、附则等。  相似文献   

11.
行政垄断的反垄断法规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许光耀 《中国法学》2004,(6):123-132
行政垄断是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介入市场竞争的行为,反垄断法对此应起到基础性的调整作用。对于抽象行政垄断行为,反垄断法可以起到上位法的作用,作为否定下位抽象垄断行为的依据。而从事具体行政垄断行为时,行政机关实质上具有市场主体身份,相当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可以适用反垄断法关于支配地位滥用的规制方法,而并没有提出反垄断法上全新的理论问题,其主要意义是宣示性的。目前我国相关立法最需完善的是相关的责任制度以及执行机制。  相似文献   

12.
1.2010年12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5号公布2.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第三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相似文献   

13.
伴随着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转型,反垄断法的本质属性也发生了变化。与此相适应的是,行政垄断应该被纳入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在反行政垄断法律关系中。主体组合表现为反行政垄断规制主体和反行政垄断受制主体。行政垄断不能等同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其分为具体的行政垄断行为和抽象的行政垄断行为,以及积极方式的行政垄断与消极方式的行政垄断,它们都应当纳入反垄断法的调整范畴。行政垄断受制主体的法律责任可分为政府机关和被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法律责任以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上述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尚不完善,  相似文献   

14.
网络型公用企业竞争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曹阳 《现代法学》2007,29(3):105-111
规制法治化是网络型公用企业竞争的必要前提,以事业法和反垄断法规制为其主要内容。事业法规制包括市场准入与退出规制、价格规制、互联互通与接入费规制、禁止交叉补贴与普遍服务规制、不对称规制等,其价值取向为涵盖在位生产者、潜在竞争者、交易者和消费者的福利在内的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均衡;反垄断法规制包括滥用网络优势行为规制、合并与拆分规制、联合限制竞争规制、行政垄断规制等,其价值取向为“有限竞争自由→适度竞争自由→充分竞争自由”的发展。就法律位阶体系而言,反垄断法应为“基本法律”,而事业法为“非基本法律”,反垄断法应优于事业法。  相似文献   

15.
张炳生  蒋敏 《法律科学》2012,(5):156-161
在专利的标准化及其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专利权的滥用现象,特别是专利权的垄断行为。技术标准中专利权垄断行为导致专利制度的异化,破坏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利益平衡原则,并扭曲了公平自由的国际市场经济秩序。美国的反托拉斯法、欧盟的竞争法和日本反垄断法体现了对该种垄断行为的基本态度和解决路径,起到积极的规制作用。我国的《反垄断法》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规制,但并不能全面解决国际贸易中产生的众多垄断行为或者限制竞争行为。在技术标准越来越成为新的技术壁垒的背景下,积极借鉴欧盟和美国等的相关立法,根据我国的国际竞争政策需要,构建我国规制技术标准中的专利权滥用行为的法律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6.
吴太轩 《法学论坛》2013,(1):129-135
专利不断并入技术标准是当今技术标准发展的必然趋势。专利并入技术标准后,专利权更容易被滥用作为限制竞争的工具。在认定某种专利权行使行为是否构成权利滥用并受到反垄断法规制时,可以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兼顾当时的知识产权政策。我国在对技术标准化中的专利权滥用进行反垄断法规制时,应当树立从严规制的指导思想,完善相关立法体系和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7.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中国式现代化在竞争理论与制度实践上的创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创新。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仅在第5条引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没有明确其与反垄断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之间的逻辑关联,制度定位不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规制对象交叉模糊、行为违法性认定的依据与适用规则不清以及执法依据与责任惩戒规则不完善等问题。为此,应当在反垄断法中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属于公平竞争制度的法律定位;对抽象行政行为垄断中的规制对象进行法定划分,合理解释“规定”范围,有效协调两类行政垄断规制方式;确定公平竞争审查中行为违法性认定的法定标准,明确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时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权;通过反垄断执法与行政内部追责的法律衔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执法与责任追究机制。  相似文献   

18.
柳丹  梁晶晶 《法制与社会》2013,(25):270-271
知识产权是一种独占性的权利,而反垄断法则以反对垄断为主要任务,二者在法律价值取向上存在冲突,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必然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本文借鉴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的规定,对如何利用反垄断法规制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9.
关于反行政垄断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慧 《行政与法》2004,(6):52-55
行政垄断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的一大障碍,必须通过立法加以规制。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在实施主体、行为属性、法律责任、救济方式上存在诸多差异,不宜在反垄断法中进行规制,否则会使我国的反垄断法失去经济法的本质,难以与世界接轨。应构建以专门的行政法性质的《反行政垄断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体系规制行政垄断。  相似文献   

20.
文综 《法治与社会》2008,(10):14-15
《反垄断法》出台,垄断行业面临断奶 8月11日,酝酿了近14年的《反垄断法》将正式实施,“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滥用行政权力”来限制竞争的行为将从此被视为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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