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4 毫秒
1.
水工程与水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水工程涉及多种民事权利类型 ,水权只是其中一类。水工程的所有权或者用益权自身不包含、不产生水权 ,水工程用益权与水权各为独立的权利 ,所谓水利工程供水水权概念易生误会 ,应弃之不用。水工程所有权原则上归投资者享有 ,于是有必要承认地方所有权、部门所有权、法人所有权。南水北调涉及水资源所有权、水权、水工程所有权、水工程用益权 ,不可一律归结为水权。  相似文献   

2.
水权与民法理论及物权法典的制定   总被引:69,自引:0,他引:69       下载免费PDF全文
水权由水资源所有权派生出来 ,是汲水权、引水权、蓄水权、排水权、航运水权等组成的权利束 ,具有私权与公权的混合性质。由其支配形式的特殊性与其客体的特殊性所决定 ,其客体的特定性是个别形态 ,不特定性反而常见。汲水权、引水权等类型犹如水所有权主体的转换器 ,其运行使水所有权从水资源所有权中分离出来 ,转归水权人享有。因此 ,它们不含有占有权能。水权基本上不具有排他性 ,应通过优先性规则来解决水权人之间的利益分配。依据先占用原则取得的水权闲置达一定年限便归于消灭。因水权与典型物权差别过大 ,物权法不宜直接规定 ,但应为其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相关的民法理论亦应进行反思  相似文献   

3.
水资源所有权是水资源分配及利用的基础。当今绝大多数立法例都将水资源归国家、州、全民所有,而非私人所有。水资源全民所有并非民法上的共有及合有,而是类似于总有。作为非法权概念的水资源全民所有需要过渡到宪法上国家所有权以获得法律保护,宪法上国家所有权则需要进一步转化为民法上国家所有权才能使水资源作为民法上所有权的客体。伴随着主权国家向国家法人的主体转化,水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性质亦实现了转变。这为在其上设置用益物权性质的水权提供了可能,从而保障了水资源效用的最大发挥。  相似文献   

4.
水权理论及实践问题浅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王浩  王干 《行政与法》2004,1(6):89-91
本文站在物权发展的角度,对水权制度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即水权的概念进行了解析,认为水权的概念不应该包括水资源的所有权。并在此基础之上,分析了我国水权实践中存在的两个主要问题,即政府在水权管理体制中的定位,以及地区间相邻用水权的矛盾,并提出了一定的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5.
李庆海 《行政与法》2004,(10):111-114
所有权是私法上的概念,而国家所有权兼有公法及私法上的特性,这使得研究国家所有权变得复杂。文章以国家所有权概念为切入点,分析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内容、行使及国家所有权保护等相关内容,旨在丰富我国国家所有权理论,以期有益于我国今后的物权立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之实践。  相似文献   

6.
水权制度初论   总被引:82,自引:1,他引:81  
裴丽萍 《中国法学》2001,(2):90-101
本文从水权的基本含义着手 ,通过分析水权与水资源所有权在各国产生的社会经济背景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将水权定位为民法上的新型用益物权 ,并进一步说明了水权在优化水资源配置、实现水资源多元价值方面的制度功能。为使水权与相关物权相互衔接和配合 ,作者从理论上探讨了水权与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相邻权、地役权等物权制度的关系 ,并初步提出了理顺它们之间关系的立法设想。文章还探讨了水权不同于传统用益物权的特征 ,并对水权的种类、设立和取得方式以及水权贸易的具体规则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7.
水资源的日益重要性使其在法律上逐渐与土地资源分离,成为独立的所有权客体,且不悖于所有权客体特定性原则。在比较罗马法中的共用物、法国的公产、德国的公物及日本的公用物、公共用物等公共物品类型的基础上,应将我国的水资源界定为公共用物并为其选择所适用的法律规则。水资源公共用物的定性不仅有利于彰显水资源负载利益的全民性,将其与满足行政目的的公用物相区分,而且为理顺水资源由全民所有、宪法上国家所有至民法上国家所有等所有权类型的转化路径,直到为人人平等享有用水机会创设的水权制度提供了深层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8.
水资源的日益重要性使其在法律上逐渐与土地资源分离,成为独立的所有权客体,且不悖于所有权客体特定性原则。在比较罗马法中的共用物、法国的公产、德国的公物及日本的公用物、公共用物等公共物品类型的基础上,应将我国的水资源界定为公共用物并为其选择所适用的法律规则。水资源公共用物的定性不仅有利于彰显水资源负载利益的全民性,将其与满足行政目的的公用物相区分,而且为理顺水资源由全民所有、宪法上国家所有至民法上国家所有等所有权类型的转化路径,直到为人人平等享有用水机会创设的水权制度提供了深层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9.
环渤海地区水权法律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沃耘 《行政与法》2008,(6):65-68
环渤海地区水资源分布不均衡,水权法律制度的缺失成为桎梏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因素之一。水权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水权法律制度的建构是一个综合性立法过程。因此,通过原有的取水许可制度向水权初始分配制的转换,实现水资源国家所有权分离,从“转化式”向“授予式”过渡是水权法律制度建构的重要途径。同时,《反垄断法》与《环境保护法》相关制度的配套建设,也是环渤海地区水权法律制度综合建构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10.
相邻关系的民法调整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下载免费PDF全文
德国法系相邻关系所有权扩张说不能包涵全部相邻关系的民法调整方法 ,且在与所有权概念衔接、权利客体等方面存在着一系列难以克服的理论缺陷。相邻关系民法调整方法应包括相邻权、所有权限制、物上请求权、疆界及标志物的共有四种方法 ,并以法国法系的法定地役权观念来定义相邻权本质。应重视习惯的作用 ,综合运用物权和债权调整方法 ,尊重当事方意愿、允许变更约定 ,赋予相邻方一定自治的权利。  相似文献   

11.
关于水权争论问题的意见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水权不包含水所有权、水合同债权,它们分别为独立的权利。只有行政权而无水资源所有权创设不出水权。水权的初始配置在我国不宜采用拍卖的方式,水权的主体多样化,须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2.
收入分配改革的命题不是简单的收入"差距"问题,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公平"问题。公平分配是以权利平等为依据的,有多少权利就能获得多少收入;权利决定收入,权利不平等则收入分配就不可能公平。收入差距与地区之间、行业之间、职业之间、级别之间的权利不平等直接对应;权利,在内容上按经济市场、公民社会以及政治国家三大领域归类,在结构上按归属权和行使权划分,则可以发现形式上平等而实质上不平等或者相反的特性。收入的公平分配,关键是从多方面保障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平等。  相似文献   

13.
Water resources have the functions as domestic water, resource water and environmental water, on the basis of which the legislative framework of water resource regulations shall be studied. Firstly, domestic water shall be deemed as property right and the legislation shall protect the realization of the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for use of domestic water. Secondly, with respect to resource water, an independent water resource regulatory agency shall be established; and meanwhile, the legislation shall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right market based on property rights and improve the utility of water resources. Thirdly, since environmental water is one of the public goods, the legislation shall create a path of privatization in implementing mechanism for realizing the use of environmental water and the franchising system provides a practical solution to privatization of environmental water. Xu Jinhai, Ph.D in Law, is a vice director of the Public Utilities Law Institute of Hohai University. Since 2001, he has released nearly twenty articles in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 and Jiangsu Social Science Journal and other academic journals.  相似文献   

14.
水人权:人权法上的水权   总被引:10,自引:2,他引:8  
胡德胜 《河北法学》2006,24(5):17-24
离开了水,人类无法生存.因此,水人权是一项基本人权.这已经为国际法充分承认.国家有义务尽可能利用其现有资源实施水人权.尽管水人权属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范畴,是国家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充分实现的人权,但国家也负有一定的立即履行的义务.然而,在国家层面上,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存在一个需要解决的共同问题,即缺乏系统、有效的规定和保护.  相似文献   

15.
物权的本质     
物权的本质为何,千百年来吸引许多私法学者尝试提出一家之言。然而,大陆法系多数学者执着干物权乃人与物之关系,走入歧途;普通法主流学者把物权看成一束权利,同样是打迷糊仗。本文主张物权(或本文之名词“财产权”)有三种核心效力:对世、排他、追及。任何与物有关之权利若具备三种核心效力,就是物权。财产是人与人间关于物之法律关系之组合,而非人对物之关系。此种财产关系又可分成四种典型:人对国家、人对定限物权人、人对特定人如邻居、人对所有其他人。除了人面对国家徵收高权时外,财产关系都有或强或弱的排他本质;而此关系乃自动生成,此正是对世效力之本意。追及效力虽然有时隐而未显,但在财产权移转时会当然发挥作用。此外,所有权是财产权,但非后者之同义词。所有权(而非物权)才是一束权能。  相似文献   

16.
基于民法的水权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书俊 《法学论坛》2007,22(4):115-119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对于人类赖以生存的水资源实施依法开发利用保护,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愈加体现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特别是施行新的《水法》、《物权法》,使我国水权地位得以确立和发生变化,充分反映了现代水法的发展趋势.水权作为自然资源中的一项重要的法权,在其法理上与其他法律,特别是民法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在立法和实践中也亟待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以增强和提高水权的民法保护效力.  相似文献   

17.
贾静 《政法论丛》2008,10(3):41-44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我国传统上的人格化的信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有内在缺陷,从而导致目前社会信用匮乏,但这种状况也为人格化的信用向制度化的信用转型提供了契机——担保物权作为一种制度化的信用手段即是其重要表现。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担保物权日益发挥强化信用的功能,这也是担保物权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8.
西方学者对于儿童是否可以拥有权利的理性反思最初是在人权维度上展开的,他们依据人权的论证逻辑来论证儿童是人,因为他们是人,他们就应该享有人之为人的权利,儿童权利乃是一种不可剥夺的道德权利.无可否认,儿童作为权利主体在人权理论上的证成对于发掘儿童的内在价值、认真对待儿童权利、丰富人权理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这种论证过于简单和粗糙,其存在着对于人权理论中“人”的含义的重大误解,缺失对儿童这一群体特殊性的关注及其对儿童权利认识的有限性和不充分性等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