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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在台湾地区,近年来法律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总体而言,台湾法学界对法律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接受程度还十分有限。从知识产品生产的供需关系进行分析,影响法律经济学这一特定法学知识生产的“供给”因素包括了法学研究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法学研究历史发展的路径依赖;而“需求”一端则主要表现为当下的法学学术体制以及学术界之外的种种社会因素。随着学术研究的全球化和多元化发展趋势,法律经济学方法有望在未来对台湾的法学学术研究产生更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在台湾地区,近年来法律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总体而言,台湾法学界对法律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接受程度还十分有限。从知识产品生产的供需关系进行分析,影响法律经济学这一特定法学知识生产的"供给"因素包括了法学研究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法学研究历史发展的路径依赖;而"需求"一端则主要表现为当下的法学学术体制以及学术界之外的种种社会因素。随着学术研究的全球化和多元化发展趋势,法律经济学方法有望在未来对台湾的法学学术研究产生更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姜涛 《法律科学》2009,(3):22-32
法学在本质上是人类理性的普遍表达,据此可以逻辑地推定法学的绝对标准与相对标准。其中。绝对标准是法学家不懈追求的理想,而相对标准经过学界认同则演绎为法学通说。法学通说是一种文明、力量、传统和理性,它不断地推动时代进步和法律发展,为法律文明添加智力支持和思想支撑。法学通说概念之下主要包括“要有一种普遍的主张”、“包括一个或一些基本的概念”和“支持这一主张的某种类型的论证”三个基本要素,而“内在的一致性、简单性、平稳性、形而上学与科学的相容性、理论间的支持”则是法学通说的论证标准。以此为根基,法学通说不仅能够确立而且必须确立。这又使法学通说真正呈现出法学学术及其成长的原貌,学术薪火因此世代相传。  相似文献   

4.
法学教育天生就具有内在的二重性 ,即职业培训性和学术研究性的二重对立 ,并因此而形成了不同的法学教育理论、目标、模式、内容和方法。本文追溯了中西法学教育的发展史 ,力图厘清二重性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及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出现和发展的必然性。在这一基础上 ,文章对法学教育的宗旨、模式、内容和方法等问题提出了新的看法。  相似文献   

5.
舒国滢 《现代法学》2006,28(5):3-12
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独特的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各个时代的法学必须针对这些现象或问题提出新的解释或解决方案。中国法学现今的问题是:对什么是法学之“学”,尤其什么是法学的性质和立场并没有统一而明确的认识;知识生产无序化的现象;法学不能为实践提供智力支持。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的对策是:一是让法学的知识兴趣从政策定向转向司法定向;二是使法学视角返归实在法;三是法学向方法的回归。法学方法论的研究,从一个侧面为我们的法学建构提供一种观照的镜鉴,一种特殊的精神气质和建立法学知识标准的某种进路。我们可以对一切缺乏方法论支持的所谓学术创造提出最低限度的质疑。  相似文献   

6.
法学之殇     
学非易事,磨砺以求,未必有所成,现如今法学论文人人会写,学术研究似为易事,这类现象的背后是学术出现严重失范、脱序现象。真学术必然要有创新,法学研究必须强调学术原创性,窃人立意,掠人之美,与剽窃词句如出一辙;创制一套新词,制造语言的魔障,也不足取。学者不能不没有一点“专利权”意识,某种学术观点既然有人提出,再当作自己的创见,便属“学术不端”。法学论著最重要的是思想,其价值应当表现在有原创性观点,做不到这一点之所谓“学术”不过是“表态式学术”。缺乏健全的学术批评是当今法学研究保持低劣化和“学术成果”泛滥成灾的一大原因。高质量的法学研究成果需要精工细雕,为减少垃圾学术,学者应有不写或者少写的勇气。  相似文献   

7.
征稿启事     
正在广大读者、作者的支持下,本刊多年来被评为"中国中文法律类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现向各界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诚征稿件,有关事宜说明如下:1.凡选题新颖、论证严谨、语言规范、有独到见解和学术价值的法学理论文章,法学各分支学科的专题研究成果,以及与实践结合紧密的文章一律欢迎。  相似文献   

8.
法律科学会有诺贝尔奖吗?托马斯·S.尤伦教授的论文从这个问题出发,阐述了法学学术研究的当前状态和其发展趋势.文章认为,在法学研究中存在一些科学方法的基本素,但一些重的、定义性的基本素被遗漏了:一个被广泛认同的理论核心或范式和普遍公认的经验或实验证实的标准与方法,这些体现科学之特性的素是作为科学的法学所应该具有的.尽管如此,法学研究已经长期存在对经验工作的关注,而且不久之前,法学研究中的理论和经验方面的工作已经增加.新近的法学理论化涉及法律的后果,其价值会通过经验和实验工作而被人们所认识.法学学术研究正在发生着清晰的变革,这种变革使得法学研究更像科学.此文是美国新时期经验主义法学的代表作,对今天中国的法学研究不无裨益.尤伦教授1946年生于美国印第安纳州,分别获得美国达特茅斯学院文学士学位、英国牛津大学文科硕士学位、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为美国伊利诺伊大学Swanlund教席教授、法学教授.尤伦教授是美国法经济学领域的领军人物,有“法经济学的祖父”之称,是美国法经济学研究的最早倡导者、推动者和积极参加者之一.其声名远播英国、法国、德国、比利时、中国等国家,是一位享誉国际学术界的著名法学家.尤伦教授著述丰厚,其著述在法经济学学科的引证率位居英文文献前十名,代表作有《法和经济学》、《认知、理性与法律》和《环境政策的基础》,其中,《法和经济学》一书已被翻译成中文、日文、西班牙文、韩文、法文和俄文.  相似文献   

9.
征稿启事     
正在广大读者、作者的支持下,本刊多年来被评为"中国中文法律类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现向各界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诚征稿件,有关事宜说明如下:1.凡选题新颖、论证严谨、语言规范、有独到见解和学术价值的法学理论文章,法学各分支学科的专题研究成果,以及与实践结合紧密的文章一律欢迎。  相似文献   

10.
经济学和法学的交叉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一个重要学术趋势。这一趋势不仅改变了经济学和法学的学科结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产生了大量富有启发意义的学术成果;而且在学术研究和政策设计方面具有拓展视野、彼此启发的丰富内涵。作为与国家治理关系密切的学科,经济学和法学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努力推...  相似文献   

11.
田菊 《科技与法律》2021,(4):108-115
近年来,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学科正在向空间理论研究转向.法律的空间性研究也具有一定学术和应用价值.本文以于法律空间性为研究视角,从三个不同的维度进行逻辑推演:维度构成、作用机制和研究方法.本研究的目的是探索利用抽象的数学模型来建构一个法律空间的可能性,特别是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借鉴卢曼开创的系统法学方法论,以解释、建构和规范这一机制,丰富了法律的理论研究,为法律研究提供了抽象、整体和系统研究的新视域.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当今理论界的软法探讨需要认真进行整理和反省。细加分析,软法所设定的诸多立论依据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而卢曼的社会学理论在此讨论中的引用多属一种“误用”,对其进行全面和准确的理解恰好会对软法的概念起到一种否定性的作用。因此,对这一问题以及与之相关问题的研究应当多结合法律、政治等诸系统的特性进行科学性分析。  相似文献   

13.
改革开放之后,政治权力尽管对学术的控制全面放松了,但其仍然时刻保持着侵入学术的可能。法学学术面对这种政治情势形成了一种既试图回避政治禁忌又试图迎合学术体制的犬儒主义生存策略,而民间法研究正好满足了这样一种生存策略,民间法研究者无疑对当下中国的政治现实有着一种清醒的意识,但其仍然回避了关键的政治性法律实践问题,而在比较安全的去政治化的法律实践领域大力挖掘学术资源。民间法研究者还在既中立客观而又具有现实意义的绝佳外表下不恰当地将这种片面化的学术研究放大到法治建设的全局性地位,为其进行精致的正当化辩护。民间法研究者最终通过各种似是而非的理论策略能够达到一种犬儒主义效果:对学术无能的不自知、对逃避政治现实的自我说服、对学术繁荣的自我陶醉。  相似文献   

14.
孙山 《河北法学》2020,38(4):64-87
《民法总则》第126条中的"利益",与我国民法学界持者甚众的狭义法益说中的"法益"含义大致相同,指的是权利之外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客体,是立法者为解决其预见性不足的弹性规范设计。上述界定与"法益"概念的原意不符,和刑法学界的惯常用法存在明显差别,属于概念移植过程中的本土化改造。"民事权利和利益"的二分法和狭义法益说在法理、逻辑上都不能成立,也不具备法益理论应当具备的分类、区分保护和评价功能,必然会造成立法表述与司法裁判说理中的冲突。"法益"概念的本土化界定,应当建立在共识的基础上,寻求统一的、适用于包括刑法、民法等在内的各个部门法的"法益"概念。"法益"是应当受到法保护的利益,此处的法既包括实然意义上的法律,也包括应然意义上的法。法益是权利的上位而非平行概念,《民法总则》第126条中的"利益"实质上是未被立法明文规定的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未来修法时应将该条修改为"民事主体享有其他民事权利和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  相似文献   

15.
徐铁英 《河北法学》2012,(5):178-184
我国学界对罗马奴隶的法律地位认识欠缺,"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之滥用为其鲜明体现。通过分析"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的起源,指出该论断源于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不具有普遍说服力。在梳理优士丁尼罗马法原始文献后,得出这样的结论:奴隶在人身安全、婚姻家庭方面作为主体受保护,在宗教、特有产、继承、诉讼等方面中表现出一定的主体性,在共和到帝政的转变过程中存在承认其主体性的趋势。  相似文献   

16.
马姝 《河北法学》2012,30(11):99-106
女性问题的跨意识形态性、我国法律现代化进程的不可逆性与女性主义法学本身的批判性和进步性,决定了在我国开启以“性别与法律”为主旨的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目前,我国在研究的学科类别上,已形成法理学为主导,部门法共同参与的局面;在研究基地和社会影响上,已形成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为重镇,各地高校与研究机构积极参与和推动的格局;在研究问题上,已在认识论和法律事实两个层面形成多样议题.但是,法学认识论层面的研究不足、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边缘化、研究者尚未形成统一的研究立场和研究队伍学科背景单一等问题也掣肘着女性主义法学的发展.法学研究者需通过不断拓展法学认识论研究,积极结合中国现实吸纳新知、超越意识形态客观审视西方社会理论,加强与其他学科的合作等方式,共同推动我国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郭晔 《中国法学》2020,(2):129-148
法理是由人的理性认识所凝练、证成法实践的正当性理由。法理是一个实践性概念,它生成于、作用于、发展于法实践,面向法实践绽放理论生命、成就学术体系、彰显话语魅力,深入法实践充实法律思维、供养法治思维、锤炼法理思维。法理概念在数千年中华法治文明发展进程中萌生、流淌、跃动,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征程中苏醒、焕发、升腾,是法理复兴之路与良法善治之景的和韵,是东方文明之光与马克思主义真理之光的交辉。  相似文献   

18.
李易坪 《法学杂志》2020,(5):121-130
学术瑕疵类、学术垄断类失范行为之所以普遍存在,与科技伦理教育观密切相关。当前,我国的科技伦理教育主要存在法治意识淡薄,忽视培养具有法治思维的科技伦理专业人才,以及缺乏法治化制度保障等问题。然而,法治思维作为社会治理的核心思维,具有将其引入科技伦理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实现规制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以净化科技伦理生态的道德理想,需要在科技伦理教育的过程中中融入法治思维并凸显法治作用,从而构筑起坚不可摧的法治屏障。所以,法治思维视域下科技伦理教育观的完善应从德法并重,严重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应以法律规制为主,且科技伦理教育中亟待重视法治思维的培育等方面着力;法治思维视域下,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对于科研人员科技伦理教育观的培育应从增设科技法和知识产权法课程,强化警示教育,且在对于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学术研究和立法规制等方面努力。  相似文献   

19.
汪渊智 《法学杂志》2012,33(3):83-88
随着欧盟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客观上要求欧盟在私法领域制定一部内部协调统一、具有宏观性、体系性的民法典,经过法学家的理论准备,欧盟官方对学术研究的响应和对私法发展方向的正确选择,最终促使《共同参考框架(草案)》(DCFR)的完成。欧盟私法法典化进程中,虽然具有浓厚的工具色彩,但融合了不同的法律文化与传统,体现出了现代私法的最新理念与精神。欧盟私法法典化在法典的制定、法典的精神以及法典的结构、内容、统一性方面,无疑对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0.
Aiming at attracting cartel members to surrender or expose illegal acts of others by reducing or exempting them from public law responsibilities, the leniency program in anti-monopoly law is an effective mechanism throughout the world to discover and crack cartels. The leniency program can be divided into various categories, all of which are based on three preconditions: Filing an application, providing effective information and fully cooperating with anti-monopoly authorities. China has a legal tradition similar to the program as well as legal grounds for establishing such program. However,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gram in China may face potential problems arising from various factors including inner conflicts of the anti-monopoly legal regime, ambiguity of enforcement rights and weakness and lack of administrative law liabilities. Li Junfeng, Ph.D, is a lecturer at Shanghai University, an attorney-at-law, and a legal adviser of Shanghai Entrepreneur Coalition. His major research is on law and economy, competition law and commercial law. He presided or participated some projects funded by Shanghai governmental institutions. He has released over ten articles in academic journals, such as Studies in Comparative Legal Science, Economic Law Forum, Economic Review, etc. His monograph — Research on Private Enforcement of Anti-monopoly Law — is to be published.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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