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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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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物致害责任的立法历史悠久,我国现行关于动物致害责任的民事立法规定太过原则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难以形成利于受害人权利保护的合理的民事救济体系。未来民法典应区分不同的动物种类,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并预设各类动物侵权类型的责任承担。  相似文献   

2.
通过对动物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在我国立法变迁的考察,其归责原则经历了过错责任到无过错责任,再到《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无过错责任为原则,辅之以过错推定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同时应当考虑动物对人们生活生产的影响、动物危险性及地域性等因素,确定动物损害责任归责的严格程度。  相似文献   

3.
论产品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与完善--以法和经济学为视角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大洪  张剑辉 《法学评论》2004,22(3):107-112
严格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主观无过错而致害于人 ,在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 ,仅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客观存在的损害结果来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严格责任有利于节约社会成本、实现社会公正的目标。我国采取的是契约担保责任、过失责任 (包括过错推定责任 )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混合归责模式 ,为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 ,在我国产品责任相关立法中 ,应把严格责任原则明确规定为产品质量侵权的归责原则。我国产品严格责任原则的完善主要应着重于抗辩事由、惩罚性赔偿机制两方面。  相似文献   

4.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不包括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对于我国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的依据一般是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而在司法实践中,也正是这样操作的,如1999年“全国高速公路第一案”法院作出的判决就是由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判决是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将本应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转嫁给民事主体,个中弊端早有学者论证过。因此学界一直建议修改《国家赔偿法》,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范畴。而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畴势必要求立法中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作出相应修改。目前理论上对公有公共设施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主要有违法原则、无过错原则和过错原则三种。对这三种归责原则进行分析比较,有助于我们理论界更深一步地探讨国家赔偿的其他方面和指导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我国目前通说中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实际上名不符实。归责原则是归责的指导要素,不同于民法基本原则和赔偿原则,更不同于归责基础。真正的归责原则表现为自己责任和公平责任,过错和危险是两个基本的归责基础。归责基础是归责的内在技术标准,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归责的外在技术标准,二者在归责原则的引领下保持了归责原理体系的自洽与圆满。  相似文献   

6.
我国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国家赔偿问题论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巍  金艳  肖红 《政法论丛》2008,(5):21-27
目前我国尚没有关于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国家赔偿的专门立法,司法实践中涉及相关的案件只有民事实体法依据.在我国,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应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的构成要件:须为公有公共设施、须设置或管理有欠缺、须公民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并且损害与公有公共设施设置或管理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请求人不完全限于公物利用者,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范围和标准也应视具体情形分别认定.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国家赔偿的程序可通过行政程序进行审理.  相似文献   

7.
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害非机动车及行人时到底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一直都存在激烈的争论。我国《道理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其他各国和地区的相关立法例也并不相同,有的采过错责任原则,有的采无过错责任原则,有的则采过错推定原则,各种做法各有利弊,相比较而言无过错责任原则更加具有合理性,我国的做法实值赞同。  相似文献   

8.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经历了由合同责任向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到严格责任的演进。我国对产品责任归责原则观点不一,现行产品质量法确立的产品质量归责原则是一种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为辅的综合归责结构。  相似文献   

9.
中美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比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骐 《中外法学》1998,(4):59-66
<正>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确定产品责任归属的准则,是要求行为人承担产品责任的根据、标准和理由。这个问题是解决产品责任案件的关键问题。什么是美国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什么是中国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目前我国法律界对此尚无明确的说法,也缺乏系统的、有说服力的研究。本文拟对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在中美两国的发展、什么是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确立归责原则的基础与根据等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0.
营楠 《法制与社会》2011,(25):22-23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饲养动物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群和家庭所接受,成为现代人追求精神生活享受的一种方式。但随之而来的动物"侵权"事件屡有发生,对此类事件的处理,我国民法和侵权责任法虽已做出比较完善的规定,但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即侵害主体不明时、抗辩事由中混合过错行为的损害赔偿及其他责任归属仍没有明确的规定。本文将从这两方面入手,结合现行法中饲养动物致害的归责原则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1.
周新军 《现代法学》2004,26(2):175-180
目前美国产品责任并存着疏忽责任、担保责任和严格责任三种归责原则 ,而我国在面向消费者的归责原则上实行的是严格责任。此外 ,我国的过错责任、瑕疵担保责任与美国的疏忽责任、担保责任的含义和适用上都有很大差别。法律实质上是在对效益与正义的考量中不断发展的 ,本文在对中美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比较研究的基础上 ,揭示了造成这种差异的内在原因是政治、经济、法哲学思潮等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和影响 ,而这一切归根结底是各种利益博奕的结果 ,并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对如何平衡我国相关立法中的利益关系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2.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据以确定教育机构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时,教育机构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对于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平衡教育机构与在校学生的民事权益具有指标性意义。过错责任原则是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基础性归责原则,过错推定责任为例外、公平责任均为相应补充。  相似文献   

13.
《侵权责任法》仅列举了侵权补充责任的数类适用情形,缺乏统一的客观适用标准,亦未明确具体的适用规则.责任分担是责任成立的后续命题,不应再以责任构成原理为立论基点,而应以外部被侵权人受偿及内部各侵权人终局责任分担为考量因素.按份、连带责任的终局责任分担困境及不真正连带责任全额赔偿的僵化,使得补充责任不可或缺.由该正当性可推知,侵权补充责任应适用于“具有全部原因力的直接作为侵权+过失不作为侵权”之一般情形.补充责任人应承担与过错、原因力相当的补充责任,并可向直接责任人全额追偿.  相似文献   

14.
易有禄 《河北法学》2005,23(5):45-48
传染病传播行为首先是一种会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对此种行为的民事责任问题缺乏规范,不仅使受害者所受损害得不到救济,而且也不利于传染病防治立法目的的实现。传染病传播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在性质上主要是一种侵害自然人健康权的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应在遵循侵权法基本原理的前提下,结合传染病传播侵权行为的特殊性予以确定。  相似文献   

15.
使用人责任相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的使用人责任,在性质上属于自己责任,因而其归责原则应当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从学说上对于使用人责任中的关键要件“因执行工作任务”的认定的发展历程来看,当侵权行为发生在交易领域的,采取行为外观说较为便宜;发生在非交易领域的,则应采取内在关联说。  相似文献   

16.
交通事故归责原则与损害赔偿理论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星  李娜 《河北法学》2004,22(3):75-78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归则原则完全不同 ,这导致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不同。分析比较了各主要国家对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 ,并且从法学理论上对之进行研究。认为汽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 ,应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才更能体现法的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17.
李明辉 《河北法学》2005,23(4):33-35
对于注册会计师的过失责任应适用连带责任还是比例责任,目前理论界存在争议,而这一问题对于注册会计师的法律风险具有相当大的影响。从西方来看,更多地采用连带责任,但近年来,以美国为代表,正表现出逐渐从连带责任向比例责任的转变的趋势。我国目前有关法律亦采用连带责任,但从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来看,连带责任将使注册会计师承担过高的法律风险,因此,对于注册会计师的过失责任采用比例责任可能更为合适。  相似文献   

18.
陈英 《政法学刊》2010,27(4):23-26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婚内侵权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产生歧义:一是认为我国不认可婚内侵权行为需民事责任承担,理由是"法不入家门",且执行存在困难;二是认为婚内侵权行为理应如其他主体之间的侵权行为一样承担相同的民事责任,受害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要求侵权的配偶承担民事责任。在第二种意见占据主流后,《婚姻法》及配套司法解释的修改就是顺理成章的事,而在执行环节制定可具操作性的措施是立法修改成功与否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不可抗力可以作为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对于不可抗力的范围,《侵权责任法》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为了便于对权利人进行救济、维持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明晰性,应当对不可抗力的范围进行明确的界定。可以通过对不可抗力的内涵与判断标准进行界定,来达到限定不可抗力范围的目的,同时应当严格限制不可抗力在严格责任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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