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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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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宏成 《法制与社会》2010,(6):198-200,204
检察一体化是保障检察机关统一有效地行使检察权,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制度安排和检察活动的基本原则,在我国检察制度中,检察一体也是我国检察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本文从在珠三角地区实行民行检察一体化机制的必要性;民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法理基础;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实行民行一体化机制的条件;在珠三角实行民行一体化机制的具体径路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2.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数字检察一体化,是落实国家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建设数字中国战略的必然要求。示范区三地检察机关在一体化协作机制建设、运用大数据联合办案以及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等方面取得了进展和成效。推进示范区数字检察一体化建设应遵循数据获取必要性、监督履职有所克制、数据收集运用严格审批原则。可在技术、制度两个层面深入推进示范区数字检察一体化建设,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共建、成果共用、区域共治,构建示范区大数据法律监督一体化格局。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的行政检察监督机制存在着一些不足,应当从完善行政诉讼法及其它配套法律入手,实现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有效监督。在对行政检察权科学配置时应坚持法治原则和遵守宪法、法律的原则;要重点关注科学配置行政检察监督权的尺度,保证检察机关的权责的统一,强化行政检察监督程序;具体制度设计上要明确行政检察监督的原则、范围和程序,以及检察监督的方式。  相似文献   

4.
检察职能一体化是司法体制改革检察环节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具体体现。检察职能一体化基于特定的时代背景、充分的实践需要以及自身的发展要求,赋予了检察一体化新的内涵。但也应当看到,我国检察机关在职能一体化的改革方面还有很大空间。检察机关应以系统观念为“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提供科学指引,统筹谋划从促进相关检察职能的一体发展、推动不同检察职能的有机融合、强化特殊检察职能的科学调配等方面探索检察职能一体化的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5.
施志刚 《法制与社会》2010,(22):136-137
检察技术是检察机关内部独特辅助业务部门,是检察机关各个主业务的组成部分,因此在珠三角要建立检察一体化机制,就必须建立相应的检察技术一体化机制予匹配。换言之,珠三角检察技术一体化机制是珠三角检察一体化机制中重要和独特的部分。  相似文献   

6.
我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职权的配置必须遵循独立运行和分权制衡原则。优化检察机关职权配置,必须完善权力实现机制、改革管理体制和创新工作机制,并对公诉权、侦查监督权、民行检察权、职务犯罪侦查权等权力配置进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7.
长期以来中国的检察实行分级设置体制,在管理上也是结合体制内的统一领导和地方国家政权分级监督的双重模式。然而检察权的宪法定性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定位,要求逐渐强化和最终实现一体化的建制与管理模式。在中国,宪法确立的单一制国家结构不仅不是实现检察一体化体制的障碍,相反却是一个最适宜一体化建制的基础和条件;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也不应成为检察一体化建制和统一管理的障碍;检察机关保障国家的法制统一、正确实施的价值与功能要求,必须使"上命下从"的一体化建制与管理模式得到强化;中国自身的检察一体化的历史经验也应当予以发掘和适用。  相似文献   

8.
王书伟 《法制与社会》2013,(34):189-190
在我国检察系统检察一体化的改革过程中,不断地加强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保证检察系统的“上命下从”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司法独立的原则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能够依法独立的处理案件.在正确认识上级检察机关领导的必要性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制度设计限制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权,保证下级检察机关的独立办案权.  相似文献   

9.
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警察的一体化是检察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对检察一体化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我国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定位、职能、作用出发,结合珠三角地区经济、司法实践,在检察一体化的思维框架下,论证珠三角司法警察一体化的必要性及其理论基础,并提出部分具体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10.
现行的刑事二审公诉制度混淆了控诉职能和监督职能的关系,有损于检察一体化职能的发挥。在学习借鉴我国香港地区"分散式"检察一体化运作模式和澳门地区"集中式"检察一体化运作模式的基础上,应完善检察一体化运作模式,确立原则上由下级检察机关派员出席二审法庭,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检察院派员出庭的刑事二审公诉制度。  相似文献   

11.
马涛 《人民检察》2023,(8):30-32
检察一体化的概念来源于宪法对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界定,并逐渐延伸其范围,具有丰富的含义。检察一体化应具体包括以下含义:一是检察机关之间的上下一体,主要强调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一体化,主要是刑事检察、民事检察.  相似文献   

12.
陈云生 《法治研究》2012,(1):118-123
一般宪法学上所谓的“机关定位”是指通过宪法把统一的国家机构按其性质和职能分设为各个不同的国家机关。并通过宪法或专门的法律规定各国家机关的活动原则、方式及它们之间的协调或抗衡的相互关系。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是“法律监督机关”,这种“宪法定位”既确定了检察机关的性质,又彰显了我国检察机关及检察制度的特色。其中蕴含了我国宪法、宪政、国家机构、司法制度、检察机关与检察制度等一系列深刻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本文在系统研究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客观描述了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的历程,从检察机关的法律定位、检察权的属性、法律监督的科学内涵、检察机关的职权、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检察权行使的基本原则等六个方面对中国检察制度基本问题上的理论观点进行了综合评述,提出了检察基础理论研究面临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我国民行检察监督制度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折射出我国整个检察制度发展改革应完善的方向:加强检察理论研究,重视与学界的沟通与交流,为检察改革营造出良好的理论环境;重视检察改革中的外部关系,与法院在博弈中加强合作,在合作共赢中推进检察制度改革;鼓励地方检察机关的创新型实践,检察改革应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改革路径。  相似文献   

15.
检察一体化是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它能保证检察机关的独立性,实现权力制衡,从而保证检察机关职权活动的高效实施。为了保证检察一体化,需要分别从检察系统的外部与内部着手,进行制度创新,使检察系统独立于行政系统的同时,保证检察官的相对独立性。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保证制度创新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6.
检察机关职能活动的根本在于权力的统一行使,死刑复核法律监督职能与控诉职能一样都属于检察机关整体的职责。死刑案件中,各级检察机关在不同的诉讼阶段有着不同的诉讼职能侧重。就目前司法实践来看,检察机关在这一过程中的诉讼角色转换并不顺畅,并直接影响了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的效果。对此死刑案件全程均应秉持检察一体化理念,从强化履职全面性、加强制度和规则的建立以及重视承办人参与度等方面树立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的基本工作原则。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刑事犯罪态势的变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发挥好刑事检察职能,对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从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出发,可以发现基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仍存在办案思维固化、恢复性司法功能履行不充分、“四大检察”融合度不高的问题,应聚焦更新刑事检察司法理念,激发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以横向一体化提升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质效,进一步深化刑事检察与社会治理的融合,为推动和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  相似文献   

18.
法律监督与检察职能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通过检省现代检察制度的生成可以发现,法律监督是现代检察制度共有的基本职能。由此,检察职能改革就是要通过强化法律监督来促进法律实现和人权保障。基于我国宪政体制下的法律监督制度设计,检察职能改革必须明确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限和特点,在此前提下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完善监督内容,提高监督实效,增强监督制约。  相似文献   

1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我国立法、执法、司法、监督和守法的方针、原则。以此为指导,我国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必须从本质属性、检察机关职责、检察权的运行规律、检察权的外部监督等方面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体系。  相似文献   

20.
姚丽 《法制与社会》2010,(13):129-129
从理论上讲,改革我国的检察制度有许多思路可以选择。但就现实情况而言,我们要突破我国检察制度改革的瓶颈,必须首先要明确我国检察权具有权威性、专门性及具体性三个基本特点,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我国只有强化法律监督,从立法、体制及观念上予以保障,才可以突破检察制度改革的瓶颈,全面实现检察机关的检察职能。我们只有保证了检察权的宪法性和控权性,才可能在实践中保障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其检察职能,真正实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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