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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35 毫秒
1.
刘毅 《法庭内外》2021,(3):43-45
行政诉讼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行政诉讼作为一种诉讼形式,亦有其自身的规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49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2.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我国解决行政争议的两种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授权,从外部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行为进行监督,通过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解决行政争议目的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则是以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的层级监督为基础,行政复议机关经《中...  相似文献   

3.
李劲 《行政与法》2006,(3):80-81
诉权是当事人为保护其实体权益或者确认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请求法院以国家审判权的名义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权利。我国《行政诉讼法》设置的行政诉讼的门槛包括起诉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诉行为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诉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起诉人认为所诉行为侵犯其自身的合法权益。现有的行政诉讼起诉条件不利于行政诉权的行使,因此,应当修改《行政诉讼法》,通过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等方式以实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  相似文献   

4.
苏春慧 《法制与社会》2012,(32):243-244
1989年颁布的现行《行政诉讼法》对推动我国政府依法行政和保护公民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行政诉讼法》是在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尚不健全,行政诉讼的实践经验不足的背景之下制定实施的,在我国社会各方面情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它已经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研究《行政诉讼法》的修改问题从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笔者在分析了现行行政诉讼制度的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其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于安 《法学杂志》2012,33(8):66-71
本文主张在本次修订《行政诉讼法》中引入公益行政诉讼制度,与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为宗旨的现行制度并行设置,划分为针对规范性行政规则和针对客观性行政决定两大类。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受到民事诉讼的极大影响,本文认为作为公法制度的行政诉讼需要独立的公法诉讼理论。参考大陆法系国家的主观诉讼和客观诉讼及其诉权理论,本文对行政公益诉讼及其嵌入式制度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损害,而提起的诉讼。1990年10月1日我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诉法》)开始实施,《行诉法》的目的之一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行诉法》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相似文献   

7.
张晨 《法制与社会》2011,(4):139-140
行政诉讼中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救济制度上的一项特有原则,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该项原则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的效率性和连续性,以及法德安定性等方面的考虑。但是,该项原则在指导思想和具体设计上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实践中这些已经存在的问题日趋严峻。主要体现为不符合行政诉讼法保护行政诉讼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忽视了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权益的保护,法律规范之间冲突的产生,以及与现行的执行制度存在的矛盾。以诉讼停止执行作为对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补充.出现错误时及时赔偿或补偿当事人,更好的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完善诉讼不停止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行政诉讼面临的主要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行政诉讼面临的主要问题杨忠文行政诉讼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系列中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标志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正式建立。行政诉讼法实施五周年的实践说明,这项制度在贯彻宪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相似文献   

9.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普通民众对行政诉讼的认知状况。调查表明,普通民众对《行政诉讼法》及其程序制度比较陌生;对行政诉讼的实际作用认可程度较低,法官"偏官压民"的忧虑普遍存在,对胜诉缺乏信心;民众更倾向于首先选择行政机关及非制度化的方式维护权益。建议《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以强化对公民权利保护为目标;针对特定的群体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提高行政审判中民众的参与度,加强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制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正初步设想(上)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始建于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颁行之际,1989年现行《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相对完整的行政诉讼制度基本形成。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构建虽然历史不长,但发展迅速,意义很大。《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不仅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其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行政法治化的进程。《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行为的综合性法律的相继出台,和一批体现法治精神的单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行政诉讼法》的影响可谓功不可没。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司法变更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向忠诚 《行政与法》2005,(2):87-89,93
行政诉讼司法变更权,是法院行政审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司法变更权,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司法变更权是有限的,只适用于行政处罚案件。为了有效地监督和制约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更好地实现行政诉讼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应当适当扩展司法变更权的范围。  相似文献   

12.
行政救济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救济最重要的三项法律制度: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已建立实施多年,随着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三项制度很多方面都已不适应实践的需要。《国家赔偿法》已于2011年修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也亟需改革和完善。作为同是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两项制度,有同有异,但具有内在的联系,应该对之作比较性研究,以期这两项制度在保护公民权利、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中更能实现其积极效应。  相似文献   

13.
在诉讼目的、提起主体、受案范围、举证责任、诉前程序等方面,行政公益诉讼都与普通行政诉讼有巨大差异。行政公益诉讼虽被置于《行政诉讼法》之中,但后者无法为前者提供一套有效的适用规则。必须在《行政诉讼法》之外另行构建独立的行政公益诉讼规范体系。主观诉讼与客观诉讼之分为构建行政公益诉讼法律规范体系提供了理论基础。《行政诉讼法》所确定的行政诉讼具有主观诉讼倾向,以权利救济为目的;而行政公益诉讼则是典型的客观诉讼。为此,有必要建立以客观诉讼为基础的独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规范体系,制定专门的行政公益诉讼法,明确行政公益诉讼特有的内容,对诉前程序进行适度司法化,并建立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为行政公益诉讼量身定做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4.
温辉 《法学杂志》2020,(4):100-108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规定,《行政诉讼法》有关条款的含义需要予以厘清。行政公益诉讼以嵌入式写入《行政诉讼法》,不仅创设了一项制度,也添加了一条法律术语--监督管理职责。从实定法角度看,"监督管理职责"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括准立法、准司法和实质意义行政。实践中,提起公益诉讼需满足《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条件,如诉讼请求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应包括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但检察机关对此应作出合法与否的判断。公益诉讼有着不同于(私益)行政诉讼的特殊性,为此,需要"两高"出台司法解释为公益诉讼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5.
论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关系之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在缺乏系统的行政证据制度,实践中行政机关只得照搬《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证据规则。行政活动追求效率,把诉讼证据规则简单地移植到行政程序中,在理论上和行政实践中都会产生冲突,因此,应当由《行政程序法》规定符合行政行为特点的行政证据制度,一旦行政证据制度得以确立,在行政诉讼中,法官就应当根据《行政程序法》的证据规则来审查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中关于行政证据的规范就应当寿终正寝了。  相似文献   

16.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分析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长久以来 ,受案范围问题一直围扰着我国理论界和司法部门 ,学者针对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出了种种具体而细致的解决意见和建议。从宏观视角考察受案范围对我国行政诉讼实践的影响 ,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的欠缺 ,是我国受案范围存在的根本问题。我国受案范围问题的解决需要从理顺司法与行政之间的关系入手 ,从根本和长远来看则是要消解受案范围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特殊门槛作用。  相似文献   

17.
李磊 《行政与法》2008,(3):75-77
行政公益诉讼是纳税人对侵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其不要求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因而同传统的诉讼相冲突。尽管如此,公益诉讼在维护纳税人利益、控制行政权力方面有着独特的制度价值。参考国外立法例,我国应打破对原告适格范围的限制,引入行政公益诉讼。为防止滥诉,法律既要明确规定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又要对其受案范围作出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18.
反思与超越:中国语境下行政抵抗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抵抗权在西方国家产生后,先后在政治层面、宪法层面以及行政法层面得到发展。由于无效行政行为存在理论上和实证上的困境,作为程序性权利的抵抗权也存在诸多困境。因此需要设计行政抵抗权制度构建的路线图,并创设相应的结构模型:在《行政程序法》中规定抵抗权制度,完善公民参与机制,以及在行政诉讼中建立"请求宣告无效之诉"制度。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之间的关系决定了行政诉讼中民事诉讼规范有一定的适用空间。在我国,民事诉讼规范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经历了适用——参照——适用的一个制度史变迁过程。2015年经修正后实施的《行政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了民事诉讼规范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其内容可以分为“诉讼程序”和“检察监督程序”两部分。在“诉讼程序”中,立法以“等”作不完全列举的例示性规定。从判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与原告法定代表人资格确定、二审裁判方式等相关的民事诉讼规范,也都在可以“适用”之列。毕竟,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立法目的各异,所以,在行政诉讼中适用民事诉讼规范,应当确立不抵触立法目的和补充性两条规则。  相似文献   

20.
王周户  李大勇 《法律科学》2006,24(6):113-119
《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受案范围包括了具体行政行为和其他行政案件,因而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同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对法律规定的错误解读。《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包含了非具体行政行为,是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中其他行政案件的具体补充和体现。无论从行政诉讼设立本意层面还是实证层面来讲,应当以行政案件而非行政行为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标准。行政赔偿案件本身也应属于受案范围并直接适用行政诉讼程序,故不存在行政诉讼以外的所谓行政赔偿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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