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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涌现出许多金融业务犯罪活动。贷款诈骗罪是一种在实践中发案较多、破坏性极强、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的一种金融诈骗犯罪,严重破坏了我国的金融秩序。但是由于立法上的原因以及刑事司法中的不同认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贷款诈骗罪的理解仍存有不少争议。文章对贷款诈骗罪的概念和司法认定问题进行了初步探析,以期服务于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2.
论单位集资诈骗罪的认定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资诈骗罪中行为人多以单位名义实施,在实践中区分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十分重要。认定单位集资诈骗罪必须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在犯罪主观方面,单位罪过的形成有三种不同情形;必须明确单位“以非法占有目的”的含义,应注意区分几种不同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还必须正确认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相似文献   

3.
“纯资本运作”传销犯罪既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又侵犯了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保护的法益。但在司法实践中将其直接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而将其直接认定为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又超出了社会公众的可预测范围。应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纯资本运作”传销犯罪统一认定为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集资诈骗罪,择一重罪论处;将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纯资本运作”传销犯罪认定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对我国非法集资行为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但仍然存在一些理解分歧,给司法实践认定非法集资罪带来困惑。针对该解释的规定,对非法集资中"社会公众"、"公开性"以及集资诈骗罪中特有的"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5.
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和数额达到较大是构成该罪的必备条件 ;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其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 ,必须准确区分非法集资与合法集资、集资诈骗罪与集资借贷纠纷、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6.
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票据诈骗罪,首先应明确票据诈骗罪的定义,其次应分清票据诈骗罪的有关界限。重点分析了票据诈骗罪与其他相关犯罪之界限、票据诈骗罪犯罪形态之界限。  相似文献   

7.
疯长后的P2P网贷深陷清退。虽然清退政策有利于净化金融市场,但部分爆雷平台仍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司法实践中,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主要源于资金池、自融自用及不适格借款人三方面。但归根结底,这源于传统的非法集资刑法认定标准存在问题,主要包括互联网金融政策与司法适用扩大化的矛盾、定罪量刑标准设置不当、刑事处罚配置失当等。故建议通过对非吸犯罪中“非法性”、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进行限缩解释、提高可量化的客观刑罚标准、加强财产刑的司法适用圈等,进一步修正非法集资的传统刑法认定标准,更契合P2P网贷良性发展和服务经济的深层需求。  相似文献   

8.
童伟华 《新东方》2015,(2):65-70
集资诈骗罪在适用中存在严重的客观化归罪和重刑化、人治化倾向,从社会经济政策、定罪的模糊性以及刑罚的公正和功利来看,废除集资诈骗罪这一罪名及其死刑是明智的选择。集资诈骗的本来属性应是诈骗而不是非法集资,将集资诈骗行为适用普通诈骗罪易于认定非法占有目的,有利于实现罪刑均衡,也有利于规制集资诈骗行为。  相似文献   

9.
信用卡诈骗罪认定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96条采用列举式的立法模式将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和恶意透支四种行为规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界中,对信用卡诈骗的若干方面的认定和处理仍存在分歧。本文主要对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认定犯罪工具和几项特殊的信用卡犯罪行为性质、形态进行分析,以期对信用卡犯罪的认定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10.
合同诈骗罪的立法价值取向及其误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诈骗罪,由于立法将其归类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而成为刑法理论界的研究热点,也使司法界陷入对此罪进行认定和量刑的困惑之中。目前,在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数额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等等方面,无论是刑法理论研究还是司法认定在认识上都陷入种种误区。实质上,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个特殊类型,既然诈骗罪的本质是侵犯财产所有权,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本质也是侵犯财产所有权。因此,将其重新归于第六章——侵犯财产罪,才是科学的立法价值观的体现。  相似文献   

11.
信用卡诈骗罪的司法认定及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哲 《前沿》2005,(1):142-144
信用卡诈骗罪是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的诈骗犯罪。以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现象在交易方式复杂的当今社会日益突出。本文从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入手 ,对信用卡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并结合理论与实践对立法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2.
尽管我国刑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等罪名对非法集资类犯罪进行了规制,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社会公众""犯罪数额"等要件的认定仍存在着许多争议和困惑.考察非法集资案件的现状,剖析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为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的认定依据、确定"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统一"社会公众"的认定范围、明晰民间融资的行为边界、强化司法认定的证据支撑等工作提供有益的帮助.  相似文献   

13.
集资诈骗罪主观构成条件必须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相关司法解释中推定依据存在不足。吴英的行为不属于"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或"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情形,不能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司法实践中,推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把是否存在逃避返还资金的行为作为推定的前置条件,还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资金用途、集资方法。  相似文献   

14.
目前,无论从理论还是司法实践来看,对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依然存在众多疑难之处.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界定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调整,以实现一定经济利益为目的,能够直接体现和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双务合同.对合同诈骗罪"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理解,必须符合刑法所限定的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基本特征;对"单位"的认定应正确把握刑法的立法原意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该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不应成为其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15.
杨丽芳 《新东方》2015,(2):71-74
《刑法》第192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是我国现阶段与"非法集资"有关的五种罪名之一;涉案金额大、诱惑性较强的犯罪方式是此类犯罪的特点。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院对吴英集资诈骗案被告人吴英作出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使这起备受社会关注、历时5年的刑事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然而,法院在审理吴英诈骗一案中对于集资诈骗罪三个主要特征的认定上,有较多异于我们通常对集资诈骗罪的认识,由该案所折射的这些法律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相似文献   

16.
集资诈骗犯罪不仅严重扰乱金融监管秩序,危害国家和国民的财产权益,也是加剧、触发潜在金融风险的诱因,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酿成金融风潮,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吴英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浙江省司法机关对集资诈骗罪犯罪构成的社会公众的认定、诈骗故意的认定、非法占有的认定、立功表现的认定等方面有较多异于我们通常认识之处,应予反思。  相似文献   

17.
本文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法律特征、界定方法及有关司法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细致的探讨,其目的为引起刑事司法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有所注意。  相似文献   

18.
"非法占有目的"是刑法分则中二十五个罪名的主观要素,但只是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上述三种犯罪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司法实践中,上述三个罪名的"非法占有目的"要进行特别证明.因此,研究"非法占有目的"司法推定的法律根据就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司法推定的法律根据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总结,以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19.
正近年,非法集资类案件高发,涉及金额较大,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法律认定难。尤其是集资行为人向亲友吸收资金的行为能否认定为犯罪、对亲友能否认定为不特定对象、吸收亲友的资金应否从犯罪数额中扣除等问题更是司法办案中的难点所在。笔者认为,司法实务中向亲友集资行为是否认定为犯罪应严格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认定亲友为不特定对象应坚持审慎原则,向亲友集资的金额认定为犯罪数额应从严把握。  相似文献   

20.
贷款诈骗罪,是金融诈骗犯罪中常见的且多发的一种犯罪。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对贷款诈骗罪犯罪构成特征中主观方面的层次结构及内容认识不一,直接影响对贷款诈骗罪的正确认定与处理。笔者就此作一些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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