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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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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有关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公安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完善办案责任制,构建刑事司法责任体系,并通过该制度的建立提高刑事办案质量,优化侦查工作体制,促进侦查队伍良性发展。从制度功能和目前的政策依据来看,主办侦查员在现阶段只是一种办案资格,不宜对其进行等级划分。另外,主办侦查员的办案责任只是刑事执法办案责任链条中的一环,主办侦查员只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要实现该制度的核心目的,在制度构建上须以科学合理、注重实绩的遴选考核制度为依托,以权责明确、监督有力的侦查办案责任制度为重点,以凸显特色、匹配职责的职业保障制度为基础。  相似文献   

2.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意在提升办案质量、强化办案责任、减少行政干预,构建刑事司法责任体系,有效防止冤假错案,提升人民群众公共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笔者认为,主办侦查员制度设计与探索试点要注意如下几点:  相似文献   

3.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建立符合刑事诉讼规律的侦查、公诉、审判模式。为了从刑事司法源头上确保各个诉讼环节的刑事司法属性,必须建立科学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运行机制,破除司法权的行政化、地方化倾向。在公安侦查领域,主办侦查员制度的构建要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目标,设立相对独立的侦查机构,建立主办侦查员员额制度、独立办案制度、责任终身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4.
公安机关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构建同检察、审判责任有机统一、相互衔接的刑事司法责任体系,以期达到制度协同的最优效果,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严格司法。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以明确自身的职务定位,厘清与行政领导的关系为前提。更须把握好人员选拔的中心环节,在现有的公安管理体制和侦查办案模式的基础上,界定职权与责任,强调权责统一,科学设计办案组织形式。同时,建立健全配套的监督机制与职务保障制度,推动制度的运转完善。  相似文献   

5.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推进,公安刑事执法办案工作面临新的更高要求。其中,探索试行主办侦查员制度,成为公安部党委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公安机关要坚持从不同地区刑事办案实际情况出发,在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按照"探索内部整合、明晰职责权限、确保衔接有序、分步推进实施"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主办侦查员制度建设,并在刑事办案实践中不断予以调整、完善。  相似文献   

6.
中共中央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主办侦查员制度第一次在中共中央全会的决定中提出来,并与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并列作为刑事执法流程中的责任主体,这对侦查工作的法治化和侦查制度的建构具有重大的指导意  相似文献   

7.
一、试行主办侦查员制度的意义我国公安机关现行的侦查办案行政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侦查员责权利不清,侦查办案的积极性,注意全面主动性和创造性远未发挥,侦查员个体的素质与能力远未激活;二是侦查员个体的地位与作用未突出,高素质办案人员的作用被多头请示、层层汇报的层级团队所掣肘、掩没,办案效率远不能适应侦查工作的需要;三是侦查员的任务来自于行政领导的临时分配与调遣,缺乏责任  相似文献   

8.
主办侦查员的选任机制包括选任主体、选任范围、选任程序、选拔标准四个方面,目的是确保选拔出优秀的主办侦查员。在运行机制上,要合理设定主办侦查员的办案权限和责任清单、通过监督制约机制、激励与退出机制来保障主办侦查员的合理运行。同时,要从身份保障、工资福利保障以及执法办案保障方面来协同主办侦查员制度,从而建构涵盖主办侦查员责任制、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主审法官审判负责制的刑事司法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9.
主办侦查员的选任机制包括选任主体、选任范围、选任程序、选拔标准四个方面,目的是确保选拔出优秀的主办侦查员。在运行机制上,要合理设定主办侦查员的办案权限和责任清单、通过监督制约机制、激励与退出机制来保障主办侦查员的合理运行。同时,要从身份保障、工资福利保障以及执法办案保障方面来协同主办侦查员制度,从而建构涵盖主办侦查员责任制、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主审法官审判负责制的刑事司法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10.
2015年2月份,中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这是确保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在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对主办侦查员制度作出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就显得极为重要。一、关于主办侦查员的定位定位是制度设计的前提与基础。只有准确把握  相似文献   

11.
新刑事诉讼法对原辩护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修改,充分地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行使,但同时也对公安刑事执法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和一定的冲击。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问题、律师会见权问题、律师阅卷权问题、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义务问题等对公安刑事执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公安机关应主动改变办案策略,及时调整办案思路。  相似文献   

12.
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对侦查工作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对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以一线侦查人员为调查对象进行的研究表明,主办侦查员的职业核心能力主要包括应用侦查措施与证据收集能力、领导决策与组织协调能力、勇于担当与忠诚履职能力、法律素养与规范执法能力、缜密的侦查思维与心理应对能力、综合素质与学习创新能力和经验丰富的侦查办案能力。根据各职业核心能力属性、地位和作用,提出了"1222层次"的主办侦查员职业核心能力的"冰山能力模型",希望该研究结果能够为主办侦查员的遴选、培训和考核提供理论基础和应用依据,进而确保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13.
中国公安机关根据中外签署的双边、多边执法合作协定,在许多跨国犯罪案件中与有关国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在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涉足国际刑事司法协助领域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加大的趋势下,办案实务中并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细则对其进行具体的规范,本文从请求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必要性、内容、原则、途径等几个方面,对公安机关请求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实务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4.
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公安机关推进执法改革与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主要包含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执法司法衔接机制、执法责任制、人权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改革举措,目的在于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重点是要明确基本路径,推进"三位一体",构筑公安执法权力运行管理"封闭圈",同时,强化刑事执法管控,正确把握三个方面的关系,保障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法在公安刑事执法监督方面的立法内容存在的缺陷是 :一、对公安刑事执法监督的规定过于笼统 ,且缺乏强制力保障措施 ;二、有关公安机关侦查程序监督的规定 ,遗漏的环节多 ;三、缺乏庭审前司法控制机制 ;四、对律师调查取证权力限制过多。针对上述立法缺陷问题 ,特提出完善和修订有关内容的立法建议 :一、应考虑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程序的全面监督 ;二、应建立对公安机关实施强制措施行为的庭审前司法控制机制 ;三、要明确赋予律师与被告方当事人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权。  相似文献   

16.
最近公安部决定在刑事执法工作中将原来的预审工作任务统一到侦察部门,实行侦审合一,作为统一的侦察部门承担和完成刑事诉讼活动中侦查阶段的各项任务,这是为适应新《刑事诉讼法》,在公安机关内部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既有利于加快办案速度,及时打击惩处犯罪,又有利于增强干警办案中的证据意识和时限意识,落实执法责任制,从而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由于实行侦审合一,撤并了过去独立设置的预审部门,必然要对过去长期实行  相似文献   

17.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扩大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广度和深度,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由审判阶段提前到了刑事侦查阶段,这一规定加大了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和制约,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刑事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给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带来一些问题。在这里,笔者结合公安刑事执法实践,浅谈一下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的几个问题。一、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的法律依据及介入的具体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  相似文献   

18.
当前,为确保社会治安的有效管控和各类案件破获的质量与效率,公安大数据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大数据、大数据技术及相关高科技设备被植入公安执法活动,一大批技术人才也进入到各级公安机关并适时介入到社会治安管控和案件侦破工作中,使公安机关的执法效率与执法质量均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执法成本明显降低,执法成效显著。这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迎接新时期公安执法工作挑战的有力举措。面对公安大数据背景下侦查工作的新常态,侦查思维将如何重新定位,如何与大数据、大数据技术进行有机融合,是侦查员乃至侦查思维理论及实践研究者必须直面的课题。  相似文献   

19.
刑事冤假错案对基本人权造成严重伤害,也严重损害了执法机关的刑事执法形象。侦查阶段的刑事冤假错案产生的主要原因包括有罪推定的办案理念和"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执法观等。公安机关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必须更新办案理念和执法观念,转变侦查模式,拓宽侦查手段,依托科技强侦,坚持新的证据规则,坚决杜绝非法取证,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20.
公安教育改革视野下的刑法实务课程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安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要求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以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执法需要为导向,以加强公安队伍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坚持实战牵引、贴近实际、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在此要求下刑法实务以培养具有刑事执法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核心,立足于警察职业岗位的设置,打破传统刑法课程以刑法典的结构为教学内容的结构模式,以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的分工为依据,适应警察办理刑事案件工作需要,在教学中针对不同专业,选取不同教学内容,使其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教学方法采用以案例为中心的辐射教学法;贴近公安机关刑事办案工作,建立递进式的实践教学体系,即案例教学→模拟办案→顶岗实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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