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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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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推定是一种替代性的司法证明方法,以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所具有的常态联系为前提,通过对基础事实的证明,可以直接认定推定事实的成立。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诸多以"非法占有目的""明知"等为要素的推定规范,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特定案件证据短缺、证明困难的不足。但一直以来,学者们对刑事推定适用过程中的证明标准、范围界限及效果未能形成统一,司法裁判中,过分运用经验和逻辑法则进行案件事实的推定,也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司法的误判。文章认为,为更好地规避刑事推定的局限,有必要对其适用规则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
推定的运用与刑事证明方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推定和证明同为刑事诉讼中的事实认定方式,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所要求达到的标准不同。推定是在通常意义上的证明所要求达到的标准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基于刑事政策的考量和司法价值的综合权衡,不得已而采用的一种事实认定方式,是"无罪推定"原则的例外。推定的运用与证明方式密切相关,本文在全面考察了历史上曾出现过的证明方式的基础上,指出:只有在"推理论证"的事实认定方式中,推定才有存在的空间。  相似文献   

3.
刑事推定与被告人的抗辩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诉讼中 ,刑事推定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重要方法 ,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控方证明的难度。对案件适用推定不是有罪推定 ,而恰恰与无罪推定原则具有相容性。推定具有可反驳性 ,被告要推翻控方的推定必须要提出证据证明 ,承担抗辩责任。此种抗辩责任与控方承担的证明责任不是一个概念。  相似文献   

4.
王旭阳 《法制与社会》2012,(34):246-247
刑事推定是一种证明方法,即在刑事诉讼之中,裁判者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在反驳不成立的情况下,由基础事实认定推定事实的一种事实认定方式。目前我国解决刑事司法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时,在使用刑事推定的过程中往往存在标准不一,容易出现错误认定,造成错案,不利于准确打击犯罪和保护社会法益,给社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因此,刑事推定的立法规范极其必要,并且应该尽快研究确立刑事推定所遵循的原则和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5.
一、推定的概念与种类在刑事诉讼中,作为一种证明方法的推定,实际上是对已有证据或已知事实进行逻辑推理、分析认定,从中推论出未知事实的存在与否。也可以说,推定就是推理和认定的简称。它是逻辑学中推理的思维形式在分析认定刑事证据方面的具体运用;是在审查判断证据时,使自己对案件的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的一种特定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证据的推定大体可分四种不同类型:  相似文献   

6.
吕钺 《中国检察官》2007,(11):47-49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利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需要达到的程度”。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是否达到证明要求的基本准则,是刑事诉讼证据理论体系中的核心内容,更是每一个司法者不得不思考的问题。研究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理论,完善刑事证明标准体系,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7.
蔡新茂 《经济与法》2001,(12):33-33
无口供受贿罪的认定适用刑事推定,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被控受贿方不交待或不承认自己的受贿行为,但有其它证据证明,而被控方又不能否定其它证据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对被控方受贿事实予以推定认定。  相似文献   

8.
刑事推定是刑事证明的一个重要问题,但其被关注的程度并不高。文章尝试对刑事推定的若干基础问题进行介绍、分析和总结。文章从刑事推定的概念,刑事推定与刑事证明的关系,刑事推定与无罪推定的关系,和刑事推定的根据与限制四个方面来对刑事推定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9.
程政举 《政法论坛》2023,(5):147-158
《奏谳书》记载的案例在运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和案件事实认定上达到了不可怀疑的确信程度,在证明标准表述上可称之为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被告人对指控犯罪事实的认可,承办案件的司法官吏对案件事实的查证、审核达到确信程度是定罪量刑的前提和基础。获取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的口供遵循先讯问、再诘问的调查程序;刑讯是非必要的获取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口供的手段,必要使用时须背书,并且要记明刑讯理由。“捕奸者必案校上”是对审理和奸、强奸类案件的证据形式性规定;官文书、具有合法身份者的指令是判断特定行为性质的法定证据;三辨券书的合同性是特定权利证明的形式要求。《奏谳书》所呈现的案件事实的证明方法有推定证明、印证证明、验证证明和完整性证明。推定证明方法包括三段论推定、类比推定和辩证推定。  相似文献   

10.
学界与实务界对推定概念众说纷纭,导致推定与证明之间的关系混乱,尤其是“事实推定”概念的存在,更使得推定与证明概念和关系难以厘清.为了在逻辑上理顺推定与证明的关系,推定只能被界定为一种法律规则,而所谓的“事实推定”本质上是间接证据推论过程,应属于证明概念范畴.推定制度的现代意义在于解决证明困难、实现证明标准统一、促进案件事实形式公正等诸多方面.现代司法应根据司法实践需要和可能性两方面来考虑推定规则的创制与运用.  相似文献   

11.
从法律效果上看,刑事推定实际具有实体与程序的双重功能。以“主观罪责型”推定与“证明责任型”推定为例,前者改变了构成要件中主观罪责的证明方式,后者则在此基础上,将有限的举证责任转由被告人承担,使其成为刑事推定的不利方。为在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与无罪推定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实现刑事推定所预想的制度目标,不但需要对其基础事实之内容予以严格限定,突出其法定性与可证明性,而且需要明确推定事实与裁判事实之间的合理界分,强调事实认定者的心证对推定结果的可能影响,并在适用前提上,仅将刑事推定作为证明困难处境下的末位选择加以使用,在作用范围方面可将其适当扩大至定罪外的部分量刑情节。在立法选择上,考虑到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基本立场,刑事立法应当对刑事推定保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态度,尽量减少其创设及适用。  相似文献   

12.
张斌 《证据科学》2009,17(2):184-191
“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作为分析工具,可以对被告人的刑事辩解问题和刑事推定问题进行知识论的解释。解释结果分别是,被告人刑事辩解可分为纯粹的权利型和纯粹的义务型两种,认为刑事辩解既具有权利性质又具有义务性质的观点,似是而非;违法阻却事由和责任阻却事由的刑事辩解,是否需要被告人承担客观证明责任,由我国特有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和刑事诉讼结构来确定;确定刑事推定的合理语义,需要分析我国刑事推定特有的语用环境,刑事推定的语用分析是其语义分析的充分必要条件。应当把刑事推定的转换证明责任规范功能,作为刑事推定规则的主要功能定位.以此确定刑事推定的合理语义。对此有两种理论选择,激进的做法是直接取消刑事推定的概念,因为此概念既无用也有害,可以用“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概念来代替有关刑事推定问题的分析:温和的做法是改变学界多数学者遵循的从“语义”到“语用”的研究路径,应反其道而行之,由“语用”到“语义”来进行研究.这是克服学界在刑事推定问题上众说纷纭、确定刑事推定合理语义的适当办法。作为分析工具的“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有着自身的理论适用范围以及相应的理论分析局限。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证明中事实推定之运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玉华 《现代法学》2005,27(3):74-80
事实推定都是有基础事实的推定,都是可反驳的推定。事实推定同利用证据进行证明一样,是诉讼证明的一种方法。事实推定可以降低证明的难度,可以有效打击犯罪。对主观方面(如故意、明知、目的等)的证明可以使用事实推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某行为的证明也可以使用事实推定。对事实推定的反驳不宜规定过高的标准,只要有合理的可能性即可。事实推定的运用必须遵守严格的规则和程序。该程序应当保证被推定人的知情权,为被推定人提供充分反驳的机会。  相似文献   

14.
陈瑞华 《中国法学》2014,(3):177-195
我国刑事证据法将"排除合理怀疑"引入证明标准之中,是从过去注重外在的、客观化的证明要求走向重视裁判者内心确信程度的重要立法尝试。这种立法尝试既不是对"证据确实、充分"标准的简单解释,也不是要降低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而是从裁判者主观认识的角度重新确立裁判者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明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我国刑事证据法尽管仍然保留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形式化证明要求,但其内核已经被"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所取代。  相似文献   

15.
陈卫东  柴煜峰 《证据科学》2012,20(2):133-145
证据既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基础,也是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直接决定了刑事审判的质量。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一章做了较大调整.增加了新条文、增设了新制度,如何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该部分的条文变化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目前首要关注的问题。本文对新《刑事诉讼法》证据部分进行了系统梳理,将证据章修改的“亮点”归纳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入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得以明确、证人出庭与证人保护协调一致.核心精神在于保障人权。同时提出证据章修改的“难点”是证明问题.结合立法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质疑对证据规则、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问题进行了评述。  相似文献   

16.
中国现行法不仅存在转移完整证明责任的推定规则,也存在类似于美国法上仅转移举证责任的推定规则。在中国,对推定事实进行有效反驳的证明标准不应该是统一的优势证据标准,而应该根据诉讼类型、推定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分。  相似文献   

17.
刘英明 《证据科学》2009,17(5):608-619
中国现行法不仅存在转移“完整证明责任”的推定规则,也存在类似于美国法上仅转移“举证责任”的推定规则。在中国,对推定事实进行有效反驳的证明标准不应该是统一的“优势证据”标准,而应该根据诉讼类型、推定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分。  相似文献   

18.
表见证明理论批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学军 《法律科学》2014,(4):90-101
作为证据法学领域最含混也是最难回答的问题之一的表见证明其内涵与性质尚需准确界定。作为一种缓解证明困境的证明方式的特殊性在于其是一种简捷的、类似的、无需证据的证明。其法律效果既不导致证明责任转换,也不降低证明标准,而是作为法官临时证明评价导致当事人具体举证责任的转换。表见证明就是在特定事项上根据较高盖然性经验规则进行的事实推定,不可能作为解决证明难题的灵丹妙药。我国无需引进这一概念,但比较法上的这一论题启示我们应直面事实推定背后的经验规则的盖然性等级而加以分类研究。  相似文献   

19.
犯罪故意认定的证据法学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磊* 《证据科学》2012,(4):449-457
实体法上广为讨论的犯罪故意认定问题,最终要在司法证明过程中进行.在罪过难辨的疑案中,裁判者应坚持无罪推定原则,作为区分故意与过失的最后一道屏障.对于故意这种“无法定义只能描述”的复杂心理现象,以实体法上的抽象概念去界定不如以证据法上直观的类型化判断来把握.故意“概念的类型化”,是以认识程度和意志程度之强度互补的弹性组合...  相似文献   

20.
王海军 《证据科学》2011,19(4):415-424
刑事审判证明过程分为证据采集、证据审查和证据认定三个阶段。证据采集是发现事实,产生生产成本;证据审查是沟通事实,产生交易成本;证据认定是确认事实,产生行为成本。证据制度的目标是准确、公正和效率,路径是实现成本平衡且最小化。相对于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刑事审判模式证明程序具有成本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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