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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缔约之际,因一方违背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保护、通知、协力、保密等先契约义务而致相对方信赖利益、固有利益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缔约过失责任。文中还对合同不成立时的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的缔约过失责任,合同虽成立、生效时缔约过失责任等具体形态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2.
缔约上过失责任是指为缔结契约而从事接触磋商之际,由一方当事人过错致契约不成立或无效,对于信其契约成立或有效的相对人所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作为民法的理论问题,提出已有百余年的历史了;作为立法例,也为许多国家民法典和判例所确立。但在我国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本文拟就该责任的构成要件,理论根据和责任范围作一探讨。 一、缔约上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该责任在时间上发生在契约尚未成立或生效以前。在时间上的限制正是提出缔约上过  相似文献   

3.
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双方当事人缔约阶段,这个阶段以合同成立为界.缔约过失责任既可以发生在合同成立前,在合同成立后生效前也有其生存的空间.缔约过失责任是一方因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产生的,往往被视为是一种过错责任,然而无论是学者的著述还是现行的立法都显示了缔约过失责任已经突破了过错责任的范畴,活跃在某些无过错责任领域.缔约过失责任中是对信赖利益的赔偿,并不包括完全性利益,完全性利益应由侵权行为法所调整.  相似文献   

4.
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种法定责任,它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的缔约阶段,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他的承担方式是责任方负损害赔偿责任。从理论到实践两个层面的研究,将有助于人们对这一制度的更广泛和深刻的理解。  相似文献   

5.
论缔约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发表了《契约无效或不成立之损害赔偿》一文,确立了缔约过失责任的基本概念,从而推翻了传统契约法无合同便无责任的立论。之后,这一概念开始在一些国家的法律中被采用,如《德国民法典》。自1911年以后,随着《德国民法典》施行日久,一...  相似文献   

6.
契约是现代社会人们之间进行交流的一种主流方式,但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以及时空变化经常导致履行障碍的发生。契约在缔结阶段,也常会因为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导致契约无法成立、失效,甚至影响到契约有效成立后双方之间的正常关系。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法理基础理论上有不同的学说提供支持,特别是诚实信用说几乎成为目前普遍接受的学理共识,但处于关系当中的关联人之间拘束力的来源不在于信任或依赖,而是植根于特定的关系当中,甚至信任现象本身也是来自于关系的作用,缔约制约关系学说的尝试提出,是从缔约关系内部寻找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7.
"缔约上过失问题,自罗马法以来,历经德国普通法迄止十九世纪,向为立法上及学者讨论的重大问题,惟系统的论述,多付阙如。直至一八六一年德国法学硕儒耶林,在其所主编的《耶林法学年报》第四卷发表了《缔约上过失,契约无效与不成立时之损害赔偿》一文,始对此问题,从事系统的,深刻的,周密的分析。"在我国近些年来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讨论中也随着中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而逐渐激烈,现在缔约过失责任的争议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8.
《合同法》将缔约过失责任界定于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阶段,我国不少学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仅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信赖利益,《合同法》的规定及学者们的理解都忽略了缔约过失责任在时代变迁中的新发展。缔约过失责任既适用于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无效阶段.也适用于合同有效成立的阶段,其赔偿范围既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失.也包括固有利益的损失。  相似文献   

9.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但对因当事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给受害人造成损害时,却无由可归责。新合同法明确规定了此责任。本文试从缔约过失责任的实践意义、构成要件、承担方式等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以求教于法学界同仁。 一、缔约过失责任概念及实践意义 缔约过失责任,也称之为先契约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未履行依据诚实信用的原则所应负的义务,使另一方当事人受到一定的损失。这种情况下,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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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被誉为现代民法的"帝王条款"。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基于违反该原则而产生的先合同义务,以致合同为成立、被撤销或无效,而应承担的财产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利弊的平衡点。从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提出、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与内容、缔约过失责任主观状态的突破、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及调控方式等五个方面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了阐述,以期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1.
本文认为,缔约上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磋商过程中,一方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致他方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受损失依法承担的一种独立民事责任。它不同于合同责任、侵权责任,是一种独立责任,当事人可基于该责任独立行便请求权。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先合同义务的本质特征,故先合同义务应从要约开始产生。缔约上过失责任陕适用于合同无效、合同极变更、撤销、解除等场合外,还适用于合同不成立场合。该责任的赔偿范围亦有别于合同责任,应为信赖利益之损失。  相似文献   

12.
按照合同法的一般原则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违约责任存在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因此 ,违约责任制度保护的是当事人因合同所产生的利益。但是 ,如果合同还没有成立 ,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 ,因过错使另一方蒙受损失的 ,如何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并使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责任 ,则是违约责任未能解决的难题 ,传统民法理论重视违约责任而忽视缔约过失责任 ,有时甚至混淆了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这对保护当事人在缔约阶段的信赖利益是非常不利的。一 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13.
缔约过失责任初探──与违约责任的异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缔约过失责任指在签订合同阶段,由于一方的过失,致他方当事人遭受损害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指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一方或双方的过错,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违约责任,我国《民法通则)及(经济合同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但对于缔约过失责任,我国法律目前尚无明确规定,法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也不多见。本文拟对这两种责任进行比较研究,从而对缔约过失责任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一、缔约过失发生于签订合同阶段任何合同的成立都有一个不可分割的前置行为,即磋商阶段双方的联系和协商。在这…  相似文献   

14.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性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本文通过探究缔约过失责任若干核心要素来解析其概念,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析其性质。缔约过失责任应定义为:在合同的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自己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致使另一方信赖利益遭受损失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应该成为一类独立的民事责任,其法理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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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提出要约到后契约义务履行完毕,才是合同外延的完整界定.合同责任的内容包括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无效责任、违约责任、后契约责任.我国新合同法在不同的领域和不同阶段,采用了不同的合同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16.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由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并被誉为法学上的重要发现,对各国的立法和判例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先合同义务作为缔约过失责任的首要构成要件,对契约生效前契约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界定,以及对正确掌握缔约过失责任成立的时间段、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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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条第1句创造性地规定了第三人责任类型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在法律适用时,要结合《民法典》第500条,并准用《民法典》第509条,承认第三人也应当负有合同前的保护义务。第三人责任的成立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第三人原则上承担信赖利益损害赔偿责任;在第三人欺诈的情况下,还可能承担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并且在刑事追缴、退赔之外也可能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条第2句的但书规则,排除了非真正的缔约过失责任类型以及侵权责任属性的缔约过失责任类型,但在体系上仍保持一定的再发展的可能性,第5条第1句规定的第三欺诈人、胁迫人责任可以类推适用到“引发信赖、影响缔约”的第三人责任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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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新合同法对合同责任做了较大的改进性规定.合同责任的内容应包括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无效责任、违约责任和后契约责任.合同责任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方面的结合.  相似文献   

19.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合同法》中重要制度,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是先合同义务;其构成要件包括违反先合同义务、主观上之过错、客观上之损失及行为与损失之间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其类型主要包括缔约过程中因过错侵害人身权、财产权或导致合同未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被变更等类型;其赔偿范围主要为信赖利益及实际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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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特权责任是行政主体在契约行政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行使行政合同特权而引起的兼具行政属性与契约内涵的特殊行政责任形式。其基本构成要件为责任主体、主观过错、客观行为以及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一责任形态在行政合同的缔结阶段、履行阶段以及后契约阶段均可存在。其主要责任形式为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补偿金以及作为特殊补充责任形式的违约金,但违约金责任的适用应作严格规则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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