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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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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谁来监督监督者"是权力运行领域的永恒话题。任何公权力的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定程序和规范,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职务是一种国家职务,应当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这是我国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与资本主义选举制度的重要区别。只有把人大代表的权力置于人民的严格监督和控制之下,让选民、原选举单位和社会舆论等群起监督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才不会懈怠,才  相似文献   

2.
《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一规定,一方面使选民和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的监督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大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神圣使命,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如何,理应受到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一规定,一方面使选民和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的监督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大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神圣使命,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如何,理应受到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相似文献   

4.
《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要履行由其担任代表职务而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本级人大常委会、选区选民和选举单位对代表实施监督,正是为了支持代表履行好职责。使其更好地行使好管理国家的权力。因此.对人大代表进行监督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相似文献   

5.
徐华 《人民政坛》2012,(8):9-10
人大代表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只有把人大代表的权力置于人民的严格监督和控制之下,才能实现人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间接管理。宪法和法律都赋予了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的权利。  相似文献   

6.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管理国家权力。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由此可见,增强“选民意识”,是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不辱使命,不负人民重托的前提和基础。但是,有些人大代表当选后,忘记了对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  相似文献   

7.
人大代表应提高履职意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不是一种荣誉称号,而是一种政治职务,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代表要充分认识代表的权利、身份,充分代表人民的利益,为选民和选举单位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  相似文献   

8.
正我国人民当家作主,人民通过选举出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大行使国家权力。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加强,人们参加选举的热情总体在提升或者增强,但在一些地方、一些时候却有下降的趋势,特别是在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中相当一部分人选举热情不高,岂非咄咄怪事?一、选举热情不高的表现一是选民有厌选情绪。选民参与选举有三种情  相似文献   

9.
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选举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人大代表是各级人大的主体,行使着法律赋予的权力,他们履行职务情况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各级人大能否正确、充分地发挥好权力机关的作用,关系到能否充分发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监督,从而增强其履行代表职务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是深化和推动各级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本期"专题报道"特集纳江津,永川、万州等地的人大代表述职活动,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0.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只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才能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主要形式,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是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的最基本形式。但是,代表只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积极开展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履行联系选民,宣传法  相似文献   

11.
萧仁武 《公民导刊》2007,(10):19-20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选民依据究法和法律选举出来代表自己行使国家权力的使者,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政治身份,更是一项法定职务。因此,人大代表在依法履职中,如何进一步充分发挥为民代言、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积极作用?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选民,听取了他们的愿望、要求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正>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应该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这是我国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与资本主义选举制度的重要区别。选举权和监督权是不可分割的。在我国,选举的实质是人民群众把本来属于自己的管理国家的权利委托给选出的代表,由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监督的实质是一种控制,是人民群众对于委托出去的权力有控制运作的资格和能力。人民有权监督自己选出的代表,是保障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里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  相似文献   

13.
人大代表是选区选民派往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光荣使者。选区或选举单位便是代表的“家”,是代表获得授权的渊源。为此,《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要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常回家看看”是一项职责,更是一项义务。然而,一些代表自当选以来很少或从未“回家看看”,以致选民对自己选出的代表姓甚名谁都记不起来了。一个脱离了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选民没有感情的代表,可想而知,怎么能寄希望其为民代言、维护选民利益呢?  相似文献   

14.
《辽宁人大》2007,(12):28-28
人大代表有哪些义务? 代表法对人大代表的要求有五项:1.要积极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职权。2.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的机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3.要同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4.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并回答他们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提出的问题。5.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选举制度,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权利最坚实的制度保障,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基础。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大,再由人大产生其他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和法定公职人员依法行使各自职权,实际上是接受人民的委托,实现人民对国家的治理。  相似文献   

16.
王成保 《人大研究》2006,(10):40-40
人大代表是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在届中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是一件严肃而慎重的事项。这里面涉及对选民的选举结果、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和宪法赋予人大代表权利的尊重,涉及人大代表本人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态度以及其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等诸多方面的内容。笔者以为,建议代表辞职制度不宜提倡。一、法律依据不足。依据代表法、选举法有关规定,人大代表由选民或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对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人大代表是人大这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发挥着代言人民、监督“一府两院”的重要角色。代表是否辞职应由选民决…  相似文献   

17.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民主的实质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  相似文献   

18.
韦公远 《云南人大》2009,(10):43-45
一、人大代表述职是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分别由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组成。要实现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正确有效地行使国家权力,实施对国家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好国家事务,管理好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就必须按照宪法关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正>选举法和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受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各级人大代表接受原选区或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需要。  相似文献   

20.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代表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对促进代表更好履行职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建立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是指人大代表定期向选区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报告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并接受评议。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这是开展代表述职评议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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