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叶姗 《中国法学》2020,(1):221-240
现代宪法规定国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基本义务,而财产权的行使应同时有益于公共福祉,据此,个人所得税法建制侧重于设定纳税义务的成立要件和确定程序。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是在所得分项基础上经由法律创设的,分为税款缴纳的主给付义务和纳税申报的从给付义务,可能由支付所得者或取得所得者履行。分类税制下,纳税义务主要由负有扣缴义务的支付所得者代为履行,取得所得者则负有根本性的纳税义务,充分体现税收稽征效率。综合所得范畴的引入,使得核心课税要素由所得这一征税客体转向纳税人,更能实现量能课税原则。纳税人有依照法律纳税的权利和义务,由此,重构纳税义务如下:其一,横向的并行结构,包括综合课征和分类课征等模式下的纳税义务,后者可能包含税收负担从轻权;其二,纵向的递进结构,包括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等阶段中的纳税义务,可能包含补税义务或申请退税权。  相似文献   

2.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税主体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一方面表现为征税主体代表国家对负有纳税义务的当事人依法行使税收征管权;另一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通过向征税主体依法纳税而履行其对国家应尽的纳税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3.
方便并有利于纳税人为核心内涵的纳税便利思想,应贯穿于税收立法与税法实施的全过程,并作为一项基本的税法原则固定下来。在事实层面,纳税便利原则以多种表现形式存在于我国现行税法规范之中;在价值层面,纳税便利原则强调从保障纳税人基本权益的视角进行税制构建与税法实施。纳税便利原则根植于宪法规定的人民主权与人权保障原则,主张国家有义务为纳税人提供与其履行纳税义务相匹配的便利条件,税收立法确定、简便、易懂,税收执法规范、科学、以人为本,是形式方便与实质有利、征税便利与纳税便利的有机统一。纳税便利原则与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效率原则、量能课税原则存在联系与区别,对改善我国税收法治环境、规范国家税权、完善实体税制及征管机制具有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4.
在宪法中作为公民的基本义务加以规定的义务应该是对于国家存在以及发展有着决定性意义的公民应当普遍承担的义务,也就是说,除非政权履行国家职能之必要,宪法不得设定公民的基本义务。劳动义务的非强制性以及无法律责任的属性,充分表明劳动作为公民应当自觉履行的一项社会责任,更多地是一种国家提倡的道德义务而非法律义务,因此,不应作为公民的基本义务写入宪法。  相似文献   

5.
我国宪法中相关税收条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明确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义务的同时,需要强调征税主体也有依照法律征税的义务,通过淡化税收优先权、加强对税收法律关系中利害关系人权利的保护,进一步加强对人权的保护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公共物品理论、人民主权理论以及权利义务理论三个层面分别阐述了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正当性与必要性。文中指出在现代税收法律关系中,不应当仅仅强调纳税人应当负有的纳税义务,更应尊重与保护纳税人所享有的权利,如此才可协调征税纳税间的法律关系,促进征纳税收的和谐。  相似文献   

7.
税收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基本财产权,而我国《宪法》只规定了一条公民具有依法纳税义务的条款.现阶段,税收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和推进法治国家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反观我国目前的《宪法》,无论是税收的法定原则、税收的公平原则,还是税权和纳税人权利的条款,都缺失严重.因此,本文认为加强对我国税收立宪问题的研究,有必要从税收立宪的基本理论出发,提出完善我国税收立宪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8.
我国五四宪法有关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采取从政治权利到公民权利再到社会性权利的排序,规定了很难兼容于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迁徙权,对关系到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的结社权和社会权规定得非常简略,这些都与苏联1936年宪法形成鲜明对比。五四宪法在强调阶级斗争的同时规定普泛性的平等权,规定公民的纳税义务却不同时规定公民的财产权,这些规定在理论上都有值得商榷之处。  相似文献   

9.
有关纳税人权利话语的实践性议论和法律议论唤起了法学方法论的觉醒,但关于纳税人的权益如何构成一项公法上主观权利或宪法权利的争辩并没有被认真对待。如果直接从公民基本权利的性质切入,再加以层级化的结果,可以将之分为:自然权、宪法基本权利和一般法律权利三个层次,税法上的纳税人权利的主观公权利性质似乎没有疑问,但是宪法层次的纳税人权利面临着法律实践和理论的困难,在宪法解释学意义上所谓“纳税人基本权利”也许可以解释为宪法基本权利和纳税义务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0.
上一讲主要讲述了公民的权利.这一讲,我们将着重介绍《宪法》中的公民义务. 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须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在我国的现行《宪法》中,规定了公民基本义务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即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维护祖国安全,荣誉与利益的义务,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和依法纳税的义务.  相似文献   

11.
黄清华 《证据科学》2001,8(3):119-121
医师作为公民,享有宪法、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一切公民权利,负有相应的法律义务。本文讨论的是,当公民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准予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时,他(她)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也就是公民作为执业医师职业化的权利和义务。弄清楚这一问题,是对医师执业进行法制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相似文献   

12.
论纳税人宪法权利之享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传统的征纳关系中,纳税人作为义务方。这种认识误区与我国具体的税收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也是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产物。根据税收的最初由来、契约观念、权利义务的一致性等等原因,可以得出纳税人享有民主立法权、民主监督权等宪法性权利的判断。国家可以通过立法明确纳税人的宪法性权利,加强人大的监督职能,建立相应的听证制度、申诉制度和权利救济制度等等来保障纳税人宪法权利的实现。转变纳税人纯义务地位观念,认识到纳税人的宪法性权利对于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定位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范意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严海良 《法学杂志》2006,27(4):141-143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在我国宪法上的确立并非仅出于功利主义考虑,而更在于申明了宪法之为宪法的规范意涵.一方面,它在确立公民权利正当性来源的同时,明确了我国宪法的正当性.另一方面,它不仅深化了权利理念,为完善公民权利的救济与保障提供了宪法支持,而且设定了国家权力的最高道德,确立了国家权力的基本义务.  相似文献   

14.
依《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国公民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人民遵守这一宪法义务的前提是法律为公民设定的义务必须是根据公民基本义务能够推定出来的义务,并且是有利于整个国家和全体公民福祉的义务。本文基于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这一缺陷和司法实践的现实,提出对第一条款进行适当修改,以促进和保障公民的权益。  相似文献   

15.
宪法劳动义务规范传统上作为“不劳动者不得食”的体现已经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但其作为宪法的成文规范,简单地予以废除意味着法解释学的失败.实际上,宪法劳动义务规范完全可以成为行政给付界限的宪法依据.义务不仅意味着国家的强制,也意味着国家责任的豁免.宪法劳动义务就是在宪法上确立了公民自食其力、自力更生的基本义务以及国家在这一范围内物质帮助义务的豁免.这一规范构成了行政给付中国家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并且已经在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有明确体现.  相似文献   

16.
王世涛 《时代法学》2006,4(5):25-31
根据社会契约论和西方国家宪法文本,不能得出宪法不应该规定公民基本义务的结论。宪法主要规定权利而普通法律主要规定义务的观点既有悖于法理,也不符合中外立法实践。新中国的宪政思想深受马克思主义及我国传统观念双重影响,其共同之处在于集体价值和个人对社会义务的体认。中国宪法规范模式不能完全套用西方的宪政理念和制宪经验,言必称欧美的宪法研究之风当休矣!  相似文献   

17.
陈风 《经济与法》2001,(9):17-18
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在税法执行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市场经济必须同时注重纳税人的义务与权利。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公民应了解相应的权利,并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我国目前普遍存在“重义务轻权利”的不合理现象。虽然我国《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人权利,但纳税人对自身应享有的权利却知之甚少。对纳税人权利进行确定和保护,成为我国税收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物质帮助权来源于生存权,是中国宪法所确立的公民的基本社会经济权利,属于社会保障范畴.中国社会保障法体系由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构成.本文以公民物质帮助权的基础渊源为核心,阐述了物质帮助权属于社会救助的法律关系,国家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扮演义务主体的角色,而公民是权利主体.阐明中国公民物质帮助权的实施保障机制及存在的问题,倡导对传统物质帮助权实施保障机制进行完善,建立以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网络为基本载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  相似文献   

19.
邓炜辉 《北方法学》2013,7(4):45-54
当前学界对社会权概念的界定,主要存在"内涵—价值分析"、"外延—规范分析"两种路径。虽然以上分析具有逻辑上的内在关联,但它们都没有完整揭示出社会权概念的本质特征。社会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主要立基于对尊严与平等以及社会经济领域公民适当生活水准的价值追求。国家义务作为界定社会权内涵的重要工具性指标,其分别涵括尊重、保护和给付三种义务类型,但在逻辑上,尊重和保护义务只是给付义务的逻辑衍生。在外延上,社会权并非意指《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各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受国情因素制约,各国宪法对于社会权的规定并非整齐划一。我国宪法层面上的社会权主要包括适当生活水准权、劳动权、获得物质帮助权以及受教育权等。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公民的免于匮乏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面对经济危机提出了包括公民应该享有"免于匮乏的自由"的著名四大自由。我国的法学理论中虽然没有这一概念,但宪法中关于"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规定,实质上就是关于公民免于匮乏权的表述。本文从现代国家的职责、国家权利(义务)与公民权利(义务)关系的角度论述了保障公民免于匮乏权是国家的法律义务,不能将此任推给公民家庭及个人,并通过对我国实践的剖析,提出应当避免过度从政策层面、经济层面及公民个人努力层面对公民进行免于匮乏权保障的路径选择,而应靠国家义务性、实践路径上的法律制度性来实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