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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罪刑法定原则是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刑法确认的基本原则.它的含义是:什么行为是犯罪,处以什么刑罚,都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据有关文献记载,罪刑法定思想早在古罗马就已萌芽.一般认为,罪刑法定思想的早期法律渊源始于1215年英王约翰签署的英国《大宪章》.后来美国联邦宪法中也有所规定.但是罪刑法定最终成为一项法律原则,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先驱者积极倡导的结果,其目的是反对封建罪刑擅断,保障个人自由.198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11条第二款,对此也作了规定:“任何人的任何行为或不行为在其发生时依国家法或国际法均不构成刑事罪者,不得被判为犯有刑事罪.刑罚不得重于犯罪时适用的法律规定.”至此,罪刑法定原则,在国际上得到普遍承认.学者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定罪判刑只能依法律规定,不得适用习惯法;(2)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适用类推和扩张解释;(3)罪和刑要有明确规定,不能适用不定期刑;(4)刑法的效力不溯及既往.但是,人类社会进入到20世纪以来,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刑法理论也在不断发展,特别是新派教育刑论与旧派报应刑论两派刑法理论的论战,对各国的刑事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各国刑法也在不断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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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适用的基本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 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不得定罪处罚。③概而言之,“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一)“罪刑法定”之“罪”的含义 依据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三条的规定,我们认为,“罪刑法定”之“罪”,是指法律事先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而且,从罪刑法定原则的历史演进来看,罪刑法定原则中“罪”应指法律事先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较为明确地阐述罪刑法定原则的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利亚曾指出:“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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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刑法定的实际代价 “罪刑法定”又称罪刑法定主义,即所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一来自西方的法律格言,是对罪刑法定含义的高度概括。我国1997年刑法第3条将罪刑法定表述为:“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表述显示出罪刑法定原则具有一种限制机能,要求法官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内来认定犯罪,惩罚犯罪。从某种意义来说,罪刑法定原则在国家刑罚权与公民个人自由之间划出了一条明确的界限,从而防止司法权滥用,以实现尊重人权和限制司法权这一罪刑法定的根本宗旨。但罪刑法定倡导的是一种形式合理性,那么,为了实现这一形式合理性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因为刑法作为成文法不可能囊括社会各种犯罪形态,社会还存在着大量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如何在罪与非罪,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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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犯罪是符合刑法中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国家从大量的反社会行为中抽出一部分危害性严重的,作为法律上的犯罪类型加以规定成为当罚的行为,这种法律上的类型就是构成要件。因此,一般认为,构成要件就是指刑罚法规所规定的犯罪类型。构成要件作为刑法类型化概念与法治国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主义之间,是唇齿相依的关系。罪刑法定主义是构成要件产生的思想基础,构成要件则是贯彻罪刑法定主义的基础性工程和体现。有什么样的罪刑法定主义,就有什么样的构成要件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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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刑法即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刑法,现在我谈几个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刑法确立的几项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根据这一原则,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适用什么样的刑罚都必须严格依法确定。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能再比照、参照有关条文定罪处罚;凡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必须依照法律对该犯罪所规定的具体刑罚作出正确裁判。任何脱离法律条文规定、不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定罪处刑的裁判,都是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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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确立费贵廉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十分丰富,简言之,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具体地说,就是什么行为是犯罪到底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均应由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任何人、任何机关都不得随意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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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冲突及其解决高一飞我国刑法是“倾向于罪刑法定主义”的 ̄①,我国刑法第10条规定“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刑法第57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刑法把罪与刑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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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震 《山东审判》2006,22(6):83-84
一国刑法的价值取向如何,标志着该国的司法水平与进步程度,现代各国刑法的立法趋势大多都向注重人权保障发展。对罪刑法定原则的明文表述,可以说是这种趋势的明显表现。如德国刑法第1条规定“:行为之处罚,以其可罚性于行为前明定于法律者为限。”第2条规定“:刑罚及其伴随后果,依行为时有效之法律决定。”美国刑法虽“无罪刑法定”的提法“,然其法律‘中正当程序’条款‘、平等保护’条款等,均体现了该原则。”①早在1810年的法国刑法典第4条就明确规定“:任何违警罪、轻罪或者重罪,不得被处以犯罪前之法律未规定之刑罚。”现行法国刑法仍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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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是否是我国刑法豹一项基本原则,在我国刑法学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刑法实行的是以罪刑法定原则为基础,以类推为补充的相对罪刑法定原则;另一种现点认为,罪刑法定不是也不能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现根据刑法的实际精神,根据几年来立法与司法实践加以进一步说明。什么是罪刑法定主义或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主义,一般是以‘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罪’的表述形式加以说明的。”“不论多么不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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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作为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內容:①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②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规定。③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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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该法第3条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并同时废除适用长达18年之久的类推制度,使罪刑法定原则明确纳入法律条文之中。一、刑法对罪刑法定原则的重新确定对于中国来说,罪刑法定主义无疑是舶来品。我国清朝末年,罪刑法定思想由日本传入,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颁布的《宪法大纲》规定:“臣民非按照法律规定,不加以逮捕、监察、处罚。”此后在1910年颁布的《大清新刑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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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刑法即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刑法,现在我谈几个应当注意的问题。(一)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刑法确立的几项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根据这一原则,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适用什么样的刑罚都必须严格依法确定。凡刑法分则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不能再比照、参照有关条文定罪处罚;凡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必须依照刑法对该犯罪所规定的具体刑罚作出正确裁判。任何脱离刑法条文规定,任何不严格按照法定条件适用刑罚的裁判,都是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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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刑法有一个引人注目的修改,就是在刑法中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这个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判刑.”具体体现在刑法中,主要就是明文规定罪刑法定原则、规定原则上不溯及既往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取消类推.严格刑罚的适用和执行制度、采用相对确定法定刑,分则对具体的罪名与法定刑都作以明确的规定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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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修订后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与被世人视作罪刑法定原则经典表述的“法无明文规定不定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罪刑法定原则以保障公民个人自由和限制国家刑罚权的行使为价值基础和基本目标,体现了民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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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下犯罪的概念及其特征——犯罪概念新解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在我国刑法中 ,犯罪是指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但是 ,在判断某种行为是否是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时候 ,应从该行为的情节是否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等实质方面来进行判断。在罪刑法定原则之下 ,犯罪只有一个特征 ,就是行为符合刑罚规范的规定 ,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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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4年10月17日至22日于广西南宁召开的全国“市场经济与刑法修改和完善”研讨会上,来自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围绕着我国现行刑法典全面修改的一些主要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从而形成了研讨“热点”。现将有关问题介绍如下,以飨读者。一、关于是否规定罪刑法定原则问题绝大多数学者主张在刑法典中明文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并将其表述为:“对于行为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学者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非常丰富,刑法的公开化、、明确化、规格化,以及一系列派生原则,均蕴含着民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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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危害性理论是我国刑事立法与刑法理论的基石。社会危害性与罪刑法定原则是相统一的。《法律科学》1998年第1期发表了樊文先生《罪刑法定与社会危害性的冲突─—兼析新刑法第13条关于犯罪的概念》(以下简称《冲突》,本文所引内容若未特别注明出处,皆引自该文)一文。该文认为,罪刑法定与社会危害性是相冲突的,新刑法第13条以社会危害性标准来定义犯罪是有“缺陷”的,使得罪刑法定原则在新刑法中“没有得到彻底贯彻”。我们认为,作者的观点值得商榷。法国大革命前夕,严刑拷打是合法的暴行,其犯罪和刑罚不是预先用法律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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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这是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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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不仅仅是指犯罪要由法律规定,另一层含义是必须法律在先,犯罪在后。我们刑法在对待溯及力问题上,似乎从来也没有把它与罪刑法定原则相联系,这既贬低了溯及力问题的重要性,也割裂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完整性。  相似文献   

20.
赵国强 《中外法学》1997,(3):104-105
<正> 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 根据《澳门刑法典》规定,罪刑法定作为一项基本的刑法原则,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指定罪判刑而言的,即对某种行为施以刑事处罚,必须以作出该种行为之前的法律已将其列为犯罪,并且表明可科刑者为限;二是指保安处分而言的,即对某种人身危险性科处保安处分,必须以该种人身危险性存在之前的法律已将其视为科处保安处分的前提为限。为了维护罪刑法定原则的权威性,《澳门刑法典》第1条还明确规定,禁止以类推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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