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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提起商标的反向假冒,不能不提到发生在北京的一起典型案例。1993年12月,新加坡的鳄鱼公司授权同益公司在北京销售鳄鱼牌皮革制品和卡帝乐牌服饰系列。同益公司在百盛购物中心设立了鳄鱼专卖店。后来该公司以每条188元的价格购买北京服装一厂生产的枫叶牌西裤26条,将其中的25条上的枫叶商标改为卡帝乐商标在百盛鳄鱼专卖店出售,每条560元。1994年5月13日,北京服装一厂向北京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同益、百盛、鳄鱼三家公司侵犯其商标专用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服装一厂享有的商业信誉和公平竞争的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同益公司利用原告的…  相似文献   

2.
1998年6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京工服装工业集团服装一厂(原北京市服装一厂,以下简称服装一厂)诉北京百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盛购物中心)、鳄鱼国际机构(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鳄鱼公司)、中国地区开发促进会(以下简称开发促...  相似文献   

3.
我们常听说国内一些不法商人为了谋取暴利,假冒”鳄鱼”、’‘耐克”、“皮尔·卡丹”等国际名牌,但最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7这样一起不正当竞争案,一国际名牌商标代理公司却反过来冒用国内一名牌服装。阿这是“鳄鱼”吗老北京人也许都知道”枫叶”这个会服装牌子n生产‘枫叶”牌服装的北京市京工服装工业集团服装一厂(以下简称服装一厂)是一个具有40年厂史的服装生产、加工企业,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和投入,使其‘’枫叶”牌西裤在版型设计‘面料选择、制作工艺等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点。其产品满足一7不同消费者的益求,占有…  相似文献   

4.
论商标反向假冒的性质——兼谈商标的使用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1994年是我国商标法理论与实践进程中很重要的一年.这一年,一件新型的商标纠纷案件再次让我们感到理论常常是灰色的--这就是著名的"枫叶"诉"鳄鱼"案:北京百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将北京市京工工业集团服装一厂生产的西裤商标"枫叶"撤换成"鳄鱼"商标再进行销售,从而引发了这场风波.  相似文献   

5.
姜广瑞 《检察风云》2012,(18):60-61
在外资公司工作的王先生,决定趁换季打折之际给自己添置一套行头,以提升自身形象。走进上海某大型购物中心,在品牌服装区一家标有“鳄鱼”图形的服装专卖店出来后不久,又在不远处发现了另一家鳄鱼服装专卖店,仔细一看,两条“鳄鱼”长得差不多,鱼头朝向却不同,一个向左,一个向右。王先生感到纳闷,是印错了还是根本不是同一个品牌?到底哪条才是那尾驰名“鳄鱼”呢?  相似文献   

6.
商标反向假冒是指未经他人许可,将他人合法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去除后更换上其他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比如,1994年,新加坡鳄鱼公司的经销商购买北京服装一厂生产的“枫叶”牌西裤,随后将西裤上的“枫叶”牌商标去除,换上“卡帝乐”商标,并以高价出售,这就构成了商标反向假冒。商标反向假冒是相对于商标正向假冒而言的。商标正向假冒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假冒,他是指在商品上冒用他人的商标,混淆商品来源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假冒者在自己的商品上非法使用他人的商标,把自己的商品假冒成他人的商品。  相似文献   

7.
案情原告:(美国)普罗克特和甘布尔公司(以下简称宝洁公司)。被告:上海晨铉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铉公司)。1976年5月,(瑞士)普罗克特和甘布尔公司在中国注册“SAFE-GUARD”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70类香皂、肥皂等。原告宝洁公司于1992年8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从(瑞士)普罗克特和甘布尔公司受让上述商标。1994年6月,原告宝洁公司在中国注册了“safeguard\舒肤佳”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肥皂、护发制剂等。原告宝洁公司还在中国注册了“舒肤佳”、“safeguard”及其组合…  相似文献   

8.
原告美国知名制药企业辉瑞产品有限公司诉称。自1995年起,其在中国注册了“辉瑞”、“辉瑞产品有限公司”、“辉瑞及HUIRUI”、“Pfizer”等文字及图形商标。被告北京辉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将原告的商标和字号作为其企业名称,注册设立公司,并在其网页上突出使用“辉瑞”商标标识,宣传该公司及其经销的产品“辉瑞维格排毒基”。  相似文献   

9.
案件追踪     
Adidas 法庭维权状告福建爱乐鞋业 原告 Adidas公司诉称,2002年12月,原告在北京市场发现带有类似其注册图形商标标识的运动鞋和运动服正在广泛销售,这些产品的标牌和包装盒上都标示着“爱乐鞋业服装有限公司”的字样。同时,原告发现在第一被告福建爱乐服装鞋业有限公司散发的各类产品宣传册和公司介绍等文字资料上也同样出现了  相似文献   

10.
该保证合同不是最高额形式的保证邹三元1994年10月5日,原告绍兴市城东新区城市信用社与绍兴经济开发区大浩物资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一份(以下简称“一号合同”),约定:原告为贷款方,大浩公司为借款方,被告绍兴县环保产业发展公司为保证方,借款金额30万元,借...  相似文献   

11.
——案情与结果 原告上海新沪电机厂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类水泵的公司。“新沪”和“新泸”是浙江大元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元公司)注册使用在第7类水泵商品上的注册商标。2001年7月10日,原告通过与大元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合同》取得了“新沪”和“新泸”商标的使用权。之后,原告一直在全国各地销售上述两个商标的水泵,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  相似文献   

12.
原告北京捷利成商贸公司(以下简称捷利成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诉称:其于1997年6月21日取得了在皮衣类商品上使用“蕾蒂尔·克丽斯瑞娜”商标的专用权。近年来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该品牌皮衣的销售量与日俱增。2000年1月,原告先后发现北京市华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人工贸公司)在庄胜崇光百货商场、北京燕莎购物中心、贵友商场、赛特购物中心销售标有“蕾蒂尔”字样的皮衣,销售现场显  相似文献   

13.
一、诉辩理由及事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1989年3月13日受理了四川省古蔺县郎酒厂诉四川省古蔺县曲酒厂侵犯“郎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原告(四川省古蔺县郎酒厂)诉称:原告产的郎酒是国家名酒,并以“郎”字申请注册。被告从1984年起就利用广大消费者对郎酒的声誉,大量仿制郎牌郎酒的商标标识、包装装璜和瓶形,以“郎窑”、“郎郁”等六种商标标识和包装装璜销售其产品,仅1986年至1988年就销售突出“郎”字商标标识和包装装璜的假郎酒1400吨以上,以每吨非法获利4000元计算,共计非法获利500多万元。  相似文献   

14.
类似商品(服务)的认定是当前我国法院审理商标侵权案件面临的一道难题。本文试图从一起商标侵权案件着手,对类似商品(服务)的认定标准和法律适用问题作一初步探讨,求教于同志们。“中银通”商标案基本案情及双方争执的焦点1994年4月,原告金柯商务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柯公司)开始发行“中银通”优惠卡,持卡人可根据《中银通优惠卡章程》在特约商户处享受打折等优惠服务。同时,原告向中国商标局申请了“中银通”(包括文字与图形)注册商标。1996年2月原告取得服务商标的注册证,核准服务项目为第41类培训、夜总会、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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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2006,(1):43-44,111-113
原告博内特里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服装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法国企业,“花圆形”、“梦特娇”以及“MONTAGUT与花圆形”组合的商标,是该公司在中国注册、使用于商品国际分类第25类服装上的商标。该公司使用白底色、中间有“MONTAGU了与花圆形”组合商标的包装袋;  相似文献   

16.
原告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诉称,其是“农夫山泉”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该商标具有高度的市场声誉。被告北京华严东盛商贸中心、北京银洁饮品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相同饮用水商品上大量突出使用“农夫山泉”字样,导致公众混淆、误认。原告认为,两被告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有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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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原告贵阳南明实惠饭店成立于1994年1月,创始人是陶华碧女士,于1994年11月更名为贵阳南明陶氏风味食品店,1997年5月更名为贵阳南明陶氏风味食品厂,1997年11月更名为贵阳老干妈公司。1994年11月,贵阳老干妈公司推出的“老干妈”风味豆豉备受消费者欢迎,1996年8月开始在其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外包装上,使用由该公司经理李贵山设计的包装瓶瓶贴。该瓶贴以红色为基本色调,整体图案的中部为产品发明人陶华碧女士的肖像。肖像下部为书写独特、鲜明的“老干妈”三个字,肖像两侧自上而下分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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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情   起诉及答辩:原告北京市温菲尔德工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温菲尔德公司 )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北京北方华娜丝绸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北方华娜公司 ), 1将原告生产销售的真丝机绣女式短袖上衣的“温蓝德”商标撕去,换上了被告的标牌加价销售。 2被告专卖柜的导购小姐对顾客称,该服装是被告在国外订织订染的,原告卖的是被告公司处理的残次品。被告的行为致使原告有六千件成衣、九千件半成品积压,该行为已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的侵害,亦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与被告交涉未果,故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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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皓 《法治研究》2006,(3):70-70
原告(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某集团有限公司于1986年在第9类商品上注册了“某某某”商标。1993年7月,原告当时的两个子公司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下称A)和某通讯工业集团公司(下称B)联合某通讯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被告公司(某南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经营至1998年,A,B决定将其在被告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另外两家公司。1999年3月,被告公司新董事会决定维持原企业名称。1999年1月,原告的“某某某”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2002年9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禁止被告在企业名称及网站域名中使用与原告驰名商标完全相同的“某某某”文字。  相似文献   

20.
晓辉 《法庭内外》2006,(11):27-30
1996年初.(香港)成昌行粮食有限公司(简称成昌行公司)向国家商标局就其使用了多年的“大厨CHIEF CHEF及图”商标申请注册时,却被国家商标局驳回,原因是该商标申请与东莞市美味食品有限公司(简称美味公司)的“大厨及图”商标类似。成昌行公司对此感到十分气愤,因为自己的“大厨”牌味精产品在广东地区销售过多年.美味公司在显然知晓这一事实的情况下。却非法抢注了自己的商标。万般无奈之下。成昌行公司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没想到,这场纠纷竟然延续了十余年,涉及到广东,北京的法院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等多个司法.行政机关.堪称“一场跨世纪的纠纷”。日前,随着北京市高级法院两份终审判决的作出,成昌行公司和美味公司围绕着“大厨”商标的争议终于宣告结束。这场纠纷双方虽各有胜负.但最终还是美味公司笑到了最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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