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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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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国际仲裁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嬗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任媛媛 《行政与法》2012,(3):126-129
国际仲裁是解决国际争端的重要法律方法之一,传统上具有当事方自治、一裁终局等特点。目前的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套综合了各种外交及法律争端解决手段、独具特色的新型国际争端解决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仲裁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具有了一些新形式,也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值得进一步辨析和考察。  相似文献   

2.
美国介入国际争端解决的历史悠久,涉及的面广泛深厚。本文通过美国18世纪以来介入国际争端的实践,说明美国历史和政治中法律和外交的密切关系,分析美国在不同历史时期利用不同的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的实践和态度,总结美国在解决国际争端中的经验,以提出可供中国未来实践借鉴的建议。美国一方面积极参加国际争端机制的构建以及通过仲裁和司法和平解决争端(包括涉及军事活动的争端)的案件,另一方面也对以国际仲裁和司法解决国际争端持怀疑态度。这种怀疑态度在尼加拉瓜诉美国案后开始占上风,在最近墨西哥诉美国案后进一步恶化。然而,美国仍是在国际法院案件最多的当事国之一。美国在和平贸易争端解决中采取十分积极的态度。另外,美国在没有直接的物质和法律利益的情况下也积极推动其他争端国和平解决争端。美国在利用国际法院分庭机制经验良好,值得中国参考。  相似文献   

3.
通过国际司法途径解决南海争端是全球化时代国际社会法治化的需要,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我国建立和平崛起的负责任的大国的重大现实需求。依法治国也包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通过国际法院及国际仲裁等国际司法途径解决南海争端,应该成为我国的重要选择之一。我国应加强对高端国际法人才的培养、选拔,并积极向国际司法机构输送相关人才,增强我国运用国际司法手段解决国际争端的能力。  相似文献   

4.
与国内法不同,国际法没有强有力的执行机制。国际法主要通过谋求合意与调解的制度来运行。国际违法行为通常被视为国际争端的原因。在处理国际违法行为方面。国际法不可能借助国内法那样的强制执行机制,而只能求助各种争端解决方式。尽管国际不法行为受害者诉诸非武力自助与对抗性措施仍然是国际关系中的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但是通过外交渠道、谈判、和解、仲裁、司法和国际组织等和平方法,则是纠正国际违法行为的主要手段,从而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成为现代国际法中对付国际不法行为的一种最重要的方式。国际争端是现代国际生活中不可回…  相似文献   

5.
赵宏 《清华法学》2023,(6):108-123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经历了从战争到和平、从外交到法律的进步历程。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国际争端的路径中,是否存在着从国际仲裁(“契约”)到国际司法裁决(“准司法”)的发展路径?文章围绕这一主题展开,回答了这一路径是否意味着国际争端解决制度的公正和进步性,比较了这一路径与国内法体系内的仲裁与司法裁决的异同情况,同时指出在从“契约”到“准司法”的发展路径之外,国际争端解决的法律路径还具有“多元共生”“包容并存”甚至“相互趋同”等特点,同时,以此为背景和参照,论述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特征、危机及其改革,并提出关于该机制改革的思考。  相似文献   

6.
姚莹 《当代法学》2011,(3):24-35
中日两国在东海海域划界与岛屿归属问题上的争端已经成为困扰两国关系深入发展的结症之所在.中国政府长期以来立足于通过外交谈判解决海洋争端,但收效甚微.作为中日外交谈判所取得的重大阶段性成果,2008年<东海问题的原则共识>仅表达了两国的合作意向,无助于彻底解决东海问题.国际争端解决司法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相较于外交方法的久...  相似文献   

7.
蔡从燕 《法律科学》2008,40(1):153-163
现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有效地提高了国际法的作用,促进了国际社会法治化。然而,风险社会的到来使得国际法的社会基础发生重大变迁,处在新语境中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因此面临着一系列严峻挑战。为了实质性地提高作为抽象系统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维持并增强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巩固并强化其存在的正当性基础,有必要从功能、组织及程序三个层面对其予以重构。  相似文献   

8.
解析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发展前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潘俊武 《法律科学》2009,27(4):112-121
对国际争端的不同认识直接影响着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尤其在争端的分类方法中,颇受争议的是将国际争端分为政治争端和法律争端的观点,因为这种观点往往导出这样的结论,政治争端只能用政治手段来解决,法律争端只能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然而,国际法院在其判例中明确指出,根本就不存在政治问题的法律原则。事实上,所有的国际争端都含有政治因素,所以,不能在解决国际争端中将政治和法律简单地剥离开。面对现实中复杂多样的各种国际争端,国际社会,特别是一些地区正在积极探索把各种解决手段结合起来加以灵活运用的新型争端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9.
黄德明 《法学评论》2006,24(2):107-115
外交职能的实现与国际法的演变存在内在的联系,中国和平发展中外交职能的变化与国际法规范的实施息息相关。中国在和平发展中应该注意外交职能所调整的相关法律问题,尤其是驻外使团及其人员的安全、外交保护、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国家安全和国际合作问题,在工作重心转移的新形势下、特别是在非传统安全威胁日益加深的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现行的国际法规范并促使新的更加合理、公正的国际法规范的产生,以实现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相似文献   

10.
江河 《法商研究》2012,(4):42-49
在某一特定背景下,国际社会中实力悬殊的两个或两类国家因对国际法核心价值定位不同,或显性或隐性地游离于国际法之外;而当双方之间的外交博弈陷入困境时,现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国际社会也面临着战争一触即发的危险,朝核危机即为实例。为此,必须找到新的方法或路径,规范双方的外交手段,促进双方建立互信,并在区域或多边谈判机制的协调下指引双方走出外交博弈的困境,使其回归到国际法治框架中,并充分利用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为相关协议提供法律保证,以保障相关协议的法律性和可实现性。我国对于在国际关系中所面临的显性或隐性的法外国家也应适时调整外交策略,充分利用大国政治和国际法规则维护自身的利益。  相似文献   

11.
刘万啸 《政法论丛》2012,(6):95-102
我国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中一般都规定了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间投资争端的解决方式,尤其是晚近我国所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多数允许投资者将争端提交国际仲裁。但是,在目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我国有义务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采取相应的环境规制措施,这些环境规制措施可能会损害或影响到外国投资者在我国的利益。根据双边投资协定,外国投资者可能会将这些争端提交国际仲裁,我国有可能被国际仲裁庭裁定为此对外国投资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面对新形势,我国必须重新审视双边投资协定中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方式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2.
李赞 《时代法学》2008,6(2):108-114
行政方法是解决国际经济争端的重要方法之一。它是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产物。它的基本特征是:由国际组织的行政机构包括最高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通常在辅助机构的协助下通过加权投票的方式作出裁决,其裁决是终局的和有拘束力的。行政方法在国际经济组织中运用得更为充分。  相似文献   

13.
WTO法是在国际公法的大背景中创制的,WTO协定不是存在于一个不受一般国际法影响的制度中。WTO法从来就不是一个封闭的、自给自足的法律制度,WTO规则是更广泛的国际公法内容的一部分,它在国际公法的框架内运作,并不是脱离国际公法的法律子系统。至少在解释的层面,它们总是会有某种程度的互动。国际公法可为WTO规则提供规范背景,有助于WTO无具体规定的某些方面的运作或提供解释性指导。在解释WTO协定的必要范围内,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有权使用或考虑其他条约、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但是,它们并非作为法律适用。在WTO争端解决中,其他国际法规则的作用是有限的、辅助的。  相似文献   

14.
非政府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叙述了非政府组织作为“法庭之友”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理论与实践及其纷争,对此作了较为深入的价值分析和理论阐释,进而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能思路、制度设计和情境设置,并指出了其对于国际经济法理论与实践发展趋势的意义蕴涵。本文认为,“法庭之友”问题表明WTO争端解决机制必须谋求外交方法与司法方法的平衡,尤其应该确认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独立和自由裁量,并应从多重视域中谋求一种多元互动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15.
陈亮 《河北法学》2008,26(1):123-128
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通过集中行使当事人诉权的方式,克服了传统的个人诉讼在解决环境侵害纠纷方面的不足。但是,与西方国家的集团诉讼制度相比,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仍存在固有的功能缺陷,仍不能完全适应环境侵害纠纷之解决的需要。改革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6.
民事诉讼是人们为理性地解决民事纠纷而创设的一种程序 ,民事纠纷、民事诉讼的个性要求为当事人提供正当法律程序保障。申诉是一种非程序化的纠纷解决方式 ,申诉问题的严重存在 ,是人治社会公民缺乏正当法律程序保障的生动写照。申诉问题的理性解决 ,有赖于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7.
李洁宇 《行政与法》2014,(6):99-105
有拘束力争端解决制度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制度的第二步.穷尽第一步即争端方通过自身努力用和平方式解决争端,或依靠外力如斡旋、和解、仲裁等之后才能适用。谊制度适用于南海争端。中国应在南沙群岛划定领海基线,运用跳出机制,申请临时措施,要求船员或船只迅速释放。依靠“历史性权利”声索海域权利等方面更好地利用有拘束力争端解决制度。  相似文献   

18.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投资活动对自然遗产的保护构成了威胁和挑战。在认定东道国的限制行为是否构成征收时,应采用目的和纯粹效果相结合的标准。在争端解决方式上应当结合使用仲裁、调解等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同时可以在投资协定中采用文化例外条款来免除东道国因保护自然遗产而产生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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