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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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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人、共同体、宪法三者的逻辑关联和互动出发,宪法权利是人参与共同体各种社会关系的资格和凭此获得的利益,据此人获得了生存和发展的可能性。宪法权利体系提供了一种基于人的生存和全面发展的体系法则。遵循这一法则,宪法权利体系可以视为"宪法权利价值体系"、"宪法权利规范体系"、"宪法义务体系"与"宪法权利运行体系"四者的有机构成。宪法权利体系理论摆脱了先验性和无逻辑的指控,超越了西方自由主义权利理论有关个体与共同体关系的预设及由此引发的现代权利困境,有助于建构适合中国国情的权利理论,据此可有效指引转型期中国宪法权利体系完善。  相似文献   

2.
宪法是人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展有意识地组织社会共同体的规则,以及由该规则所构建的社会秩序。因此,宪法、人的生存与发展即人权、社会共同体三个范畴及其相互的关系是宪法社会学的基本问题:宪法的终极关怀是人的生存和发展,其首要功能在于组织自足与互助的社会共同体,这种观念不仅把宪法的历史与逻辑统一起来了,而且能够很好地解释《欧盟宪法》的历史必然性。  相似文献   

3.
国际社会关于"人权"的定义和内涵有着诸多争议。古典自然法学就认为"人权"就是人的自然权利,来自于自然法的规定,是"天赋人权"观念的直观体现,但自然法是什么?又规定了哪些具体的权利?这些都是不能解决的问题;也有学者将"人权"定义为"人作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但这一释义也有其模糊之处,"人权"这一概念究竟是人作为人的外表和属性才享有的权利,还是一种人区别于其他动物而享有的权利?基于此背景,本文将以人权在我国宪法中的具体适用为研究对象,阐述了人权保障的必要性,分析了我国宪法关于人权的基本条款及其适用现状,并提出了相应改善建议,以期为我国法制化建设的完善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4.
宪法上的劳动权不同于普通法律中的劳动权,它所调整的是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权价值迄今呈多元化,包括尊严、自由、平等与团结,是人之为人及维系共同体存续的重要基础之一。作为宪法权利的劳动权具有复合属性,是权利义务的统一体。劳动权的主体是劳工,其内容是工作与获得报酬,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权利,国家须善尽尊重义务、保护义务和实现义务。劳动权是由众多权利组成的权利体系,其实现主要依靠立法者制定法律、行政机关订定实施细则。在公权力侵犯劳动权之时,法院可开发不同解释方法,有条件地实现劳动权的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5.
宪法视野中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底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的人权现状,可以套用美国《独立宣言》的作者,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在他人生最后一封信中的话:人们正在睁开眼睛关注人权。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保障的状况,不仅是衡量一国司法文明的标志,而且是检验一国人权理论与实践水平的标志。鉴于中国的人权理论与实践还处于起步与发展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还没有成为社会的共识,因此有必要将其纳入到宪法视野中,以宪法的高度确保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一.宪法、人权与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宪法乃国家根本大法,它规范了国家各权力主体的地位与关系,界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这些…  相似文献   

6.
生命权集中体现了人的价值与尊严,构成了宪法价值的基础和核心。生命权的宪法化体现了生命权是国家与社会的最高价值,在任何情况下国家不能把人的生命权作为实施统治的一种工具或手段,生命权的宪法确认则意味着国家或政府负有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生命权的道德的、法律义务,使生命权成为社会共同体价值体系的基础。21世纪的社会发展对生命权的宪法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当主动、积极地寻求扩大生命权价值的有效形式,强化生命权的宪法保障,为人权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知识、与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7.
公民宪法义务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勇 《北方法学》2011,5(2):112-118
公民宪法义务已经得到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肯定和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对公民宪法义务的深入研究有助于中国宪法学向纵深方向发展。在回答了公民宪法义务是什么、他国宪法义务如何规定后,公民宪法义务与宪法权利、道德、其他部门法义务等概念的关系成为宪法义务研究无法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生命权集中体现了人的价值与尊严,构成了宪法价值的基础和核心。生命权的宪法化体现了生命权是国家与社会的最高价值,在任何情况下国家不能把人的生命权作为实施统治的一种工具或手段,生命权的宪法确认则意味着国家或政府负有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生命权的道德的、法律义务,使生命权成为社会共同体价值体系的基础。21世纪的社会发展对生命权的宪法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当主动、积极地寻求扩大生命权价值的有效形式,强化生命权的宪法保障,为人权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知识、与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9.
宪法中的人权与公民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权利包括人权与公民权,人权的主体是人,公民权的主体是公民。宪法中的人权包括:作为最基本人权的生存权;作为人权核心的自由权;作为人权目标的人的尊严;作为人权保障的诉权。公民权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人参与国事的权利,属于个人,但却针对国家公共生活,需要许多公民共同行动才能行使。人权是宪法权利的基础,公民权建立在人权的基础上。一个有公民身份的人所享有的生存权、自由权是作为“人”而不是以“公民”身份享有的。  相似文献   

10.
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关系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曹治国 《河北法学》2008,26(5):79-82
宪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民法是对宪法在民事领域的具体化;但宪法又是公法,与作为私法的民法有本质上的区别。与此相对应,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在性质、内容和行使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别,但宪法权利功能的变迁又使其有影响民事权利发展的可能性。人权是整体法律体系的价值基础,人权入宪为宪法权利通过其体现的人权价值影响民事权利提供了法律基础,尽管如此,两者仍是不同性质的权利,宪法权利规范不能直接用于调整私人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11.
战后日本宪法的人权序言中包含了所有现代人权宣言所应具有的要素,并将自由权、社会权均一同视为基于"人之尊严"的、具有自然权性质的权利而加以保障.其宪法第13条后半段所规定的"国民对于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之权利"即为"幸福追求权".它是日本宪法"概括性人权"的总称,是推导宪法未列举权利的根据.在宪法学理上,它可容纳所有对人格的生存不可欠缺的概括的权利;而在宪法实践中,法院则借助个案通过宪法解释从而实现对于"幸福追求权"所包含的具体新权利的确认与保障.  相似文献   

12.
宪法是组织共同体的规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宪法是组织共同体的规则,这一命题是对宪法形而上的思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观念具有时代局限性、文化局限性和逻辑局限性。共同体是解读宪法的核心范畴,共同体属性是关于宪法真实意蕴的核心叙事。宪法的正当性、最高性和根本性源自其组织共同体的事实本身,也是从共同体关系的互助性、共同体功能的自足性、共同体生活的整体性、共同体价值的终极性所自然演绎出的逻辑结论。  相似文献   

13.
宪法权利但书是对宪法权利的限制,宪法义务是制宪者(人民)要求自己对国家的义务(服从法律)。权利但书与义务在主体、所禁止侵犯的对象以及与权利的关系等方面均有所不同。宪法权利但书与宪法义务都是原则性的,并具有某种程度的重合性。各宪法权利但书形成了整个宪法权利的关系网。作为义务对他人的义务往往伴随着权利及其权利但书;对国家的义务则伴随着国家权力及其权力但书;宪法权利但书中的重要元素——"公共利益"与国家权力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14.
虽然各国宪法对公民权利实际上有两种规定方式,一是采用禁止性规则,二是采用授权性规则,但从理论上分析,宜采用禁止性规则.从宪法学上来讲,禁止性规则符合宪法乃授权于国之法、权利先于宪法、宪法控制权力的观念;从立法学上来说,禁止性规则更能表达防范国家权力可能侵犯公民权利的目的;从解释学上来看,禁止性规则能够消除"宪赋人权"的误解.  相似文献   

15.
宪法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保障人权,人权保障也离不开宪法的支撑。人权以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内容,以入宪为制度。人权保障条款的入宪要求公民基本权利体系保持开放性和包容性。关注现在的人权保障制度,我国宪法对人权的保障处于国家绝对权力向公民个人权利逐步转变的阶段,这既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也要求我们从观念、制度和实践中不断完善与发展人权保障。  相似文献   

16.
《中国司法》2008,(5):5-5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生活在一个特定的国家中的公民个人依据宪法规定所应当具备的最低限度的权利。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首要功能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近代各国宪法,都将对宪法权利的保护视为人权保护的中心。国家和国家权力的行使者国家机关应履行宪法权利保障职责,否则,宪法上的权利规定得再好也等于零。因此,在建立和健全我国国内法上的人权保护体系时,应当学会从宪法角度来思考权利。  相似文献   

17.
人权乃是人之为人所应坚持享有的一种宪法资格,是弱者对抗强者的武器。因此,宪法关于人权保障体系的设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国人权保障的状况。一、中国宪法人权保障体系的现状(一)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新中国建立后受意识形态的影响,人们谈人权而色变,因此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宪法中的权利仅仅是被视为与国家的公权力相对应的公民权利来  相似文献   

18.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现行宪法的重要内容,它反映了宪法的性质和基本特点。基本权利的设定和具体内容,关系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具体表现了宪法作为根本性规范的特点。基本权利的行使与基本义务的履行构成了公民在一个国家中的宪法地位。基本权利对于公民来说,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同时,也是社会生活中应当具有的最低限度的权利。它是一种稳定的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19.
姜峰 《中外法学》2013,(2):284-299
学界关于宪法中的公民义务条款大致有四个支持理由:权利义务"统一论"、宪法的"纲领性"地位、宪法的"发展趋势"论以及构建"国家认同"说。本文对这四个理论基础做了批评性反思,认为在"宪法"层面上课以公民负担是误解宪法基本属性的表现。出于宪法文本稳定性的考虑,对现有义务条款可以从"权利视角"做出理解,亦即赋予其约束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含义。检讨宪法义务条款的意义在于清除盘踞在宪法学核心地带的诸种误解,以揭示基本权利在中国面临困境的认知原因。  相似文献   

20.
人权三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人权到底属于什么性质的权利,应当在人权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上分别之,在自然属性上它是事实权利,在社会性上它才是道德权利。作为人权概念基础的问题是政府对待其公民的道德态度问题,把政府对待人权的方式表达为人权对政府义务上的束缚与限制,人类对人权的渴求和理想转化为政府具体的道德义务行动,这有利于推动人权的现实化和可操作性。从人权的自然性与社会性上来评价,人权对主体的人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权利信仰价值与促进民主宪政的成长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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