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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论食物权的宪法保障——以宪法文本为分析对象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食物权是人人享有的获得适足食物的人权,该项权利已经得到国际人权宪章的承认。食物权之所以受到宪法保障是由宪法的地位和使命,以及食物权对有尊严的生活以及民主所具有的价值所决定的。从宪法条文来看,各国宪法对食物权保障可以分为政策目标型、权利宣示型以及权利推定型三种类型,它们对食物权保障具有不同的结果。就中国而言,食物权并非宪法明确宣示的权利,不过从相关宪法条款中可以推定出食物权的存在。中国要加强食物权保障,最好在宪法第45条中规定包括食物权在内的适当生活水准权。  相似文献   

2.
宪法之本义无非是限制国家政府权力之根本法,所谓"根本"者,盖因在国家政府之权一旦被束缚住,人之权利与公民之权利即永久摆脱任意被践踏、被蹂躏、被剥夺或被克减之状态,因为"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法国<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凡使人不为人与不成其为人的社会,大致判断是一个人权无宪法保障的社会.  相似文献   

3.
政治权利与人权观念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人是“政治动物”,政治人权是人所固有的、先于宪法而存在的基本人权。它经宪法确认为公民权利后,属于“公权利”范畴,它既对应于自然人的“私权利”,更对应于国家的“公权力”。它是作为与“经济人”相区别的“政治人”的宪法权利,是对国家权力的防卫权、抵抗权、参与权、监督权而设定并发挥作用的。  相似文献   

4.
"人权"入宪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此次宪法修正案中提出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首次将"人权"二字引入宪法,无疑,这一举措对我国人权事业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但与此同时,通过对我国宪法文本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宪法中有关人权的内涵和外延还存在缺失.因此,为确保这一人权条款的实现,我国有必要从立法、制度、组织等方面进行保障.  相似文献   

5.
工作权已经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所确认,是指具有劳动力的公民能够得到有保障并有适当报酬的工作权利。由于当今社会绝大多数人的生存方式是受雇、出卖劳力换取生活资料,因此工作权是当今最重要的人权之一。工作权是一项不断发展和丰富的人权,通说认为,工作权既是自由权又是社会权。当前工作权包括择业自由、获得最低工资权、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保障的权利和组织并参加工会的权利。  相似文献   

6.
张千帆 《法学家》2004,(4):21-24
2004年3月,第四次修宪将人权保障写入宪法,标志着"权利时代"在中国的开始.加上已有的具体权利保障,例如平等权利、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以及新加入的私有产权和对政府征用征收的补偿等规定,中国宪法对人权保障的规定可以说已经相当全面.然而,在宪法所保障的各项权利中,惟独缺少刑事正当程序权利.笔者认为,要形成完善的权利体系,未来的修宪必须将刑事正当程序权利写入宪法.  相似文献   

7.
本文对"知识产权是基本人权"的观点提出质疑,分析讨论国际人权文书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规定和有关国家宪法文本中关于人权与知识产权的表述.本文研究其中所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权利性质,认定《世界人权宣言》第27条和1966年《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5条所规定的权利在性质上是(作为文化权利的)对知识财产的人权,它不同于作为财产权的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8.
《权利法案》所保障的是一个个鲜活的、具体的、个体的权利,即公民的权利。美国宪法以及作为宪法修正案的《权利法案》的出台反应了追求宁静、幸福、进步和发展是世界上所有民族的共同心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限制政府滥用权力才是国家长治久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  相似文献   

9.
人权主体界说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本文通过分析人权主体理论的历史发展 ,概括出人权主体范围扩展的三个过程。在古典人权理论中人权主体是有限的。现代人权理论中 ,人权的普遍性首先指主体的普遍性。法人所以成为人权主体 ,一则因之其权利为宪法意义上的权利 ;二则因之其保障方式为宪法诉讼方式。人权的国际化使集体成为特别的人权主体。法人和集体作为人权的主体仅具有手段性的意义 ,生命个体才是真正本源性的人权主体  相似文献   

10.
公民司法救济权的入宪问题之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救济权是宪法上的一项基本人权,其行使与保障首先需要由宪法做出安排。司法救济权与诉权在制度化的发展轨迹上有着明显的不同,司法救济权的入宪,绝不意味着是对诉权的简单重复。我国宪法并无关于司法救济权的直接规定,这种状况不仅淡化了宪法在保护公民司法救济权方面的功能,割裂了宪法与部门法之间在权利保护上的联系,也使得司法救济权这样一项基本人权被淹没在非基本权利之中而为人们所忽视甚至否定。基于司法救济权本身所固有的特定的宪法含义,只有将其纳入公民宪法权利的体系范畴之内,才能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也才能给各项具体诉讼法律制度的设计和运作提供最高依据和准则。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多种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而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智力的发展时期,他们什么都想知道,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亲自去做,但由于他们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所限,他们的认识能力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容易养成不良品质和恶习劣迹,最终导致违法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考虑到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为了让他们既能改过自新又能健康成长,在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启发、感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这就是所谓寓罚于教。在管理过程中始终贯穿教育、感化、挽救的精神,从而达到治其心、治其本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作为继承客体的遗产,其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被继承人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且关乎其他继承制度的设计.囿于当时立法环境和立法技术,现行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不能反映现实之需,与公众继承习惯亦不相符.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尊重民情,重塑我国遗产范围制度.  相似文献   

14.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世纪之交的劳动法发展——一种全新的思维和开放的观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林嘉 《法学家》2001,(3):55-59
人类进入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潮流,由此也给法律的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劳动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因此而更加繁荣。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以一种新的思维和观念来研究和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6.
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之救济,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若有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则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审查申请,进而通过司法程序对裁决予以处理的一种机制。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两种方式来获得救济。本文在对仲裁裁决救济机制确立之依据从理论上予以阐释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机制运行之机理加以析明,最终得出结论:申请不予执行之途与理不合,须予删除;申请撤销在适用上亦存在缺陷,须予改进。  相似文献   

17.
对于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但通过一种形而下的还原性考察可以发现,罗马法及近现代范式民法其实既未采取绝对的一元主义,也不是纯粹的二元主义,而是以一元推定主义为共性,英美法亦不例外。我国立法尚有必要进一步契合一元推定主义的法理,妥善安排土地权利与建筑物权利的得丧变更,以保障秩序、自由、平等和效益等多元价值目标的协调。  相似文献   

18.
“知青作家”对于他们“革”中的“知青”身份有着强烈认同,而对作为“知青”前身的“红卫兵”身份却着意回避,这一方面意味着他们在刻意“剥离”其历史身份中的“革命”内涵,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历史反思的巨大局限,这一状况,与意识形态,历史转型以及他们的个人生命周期和身份认同历史均有重大关联。“知青作家”只有“正视”并且深刻反思其早期的“革命”身份,才能为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身份形象和话语体系的重建确立一个有效的前提。  相似文献   

19.
发挥政府的转移支付职能缩小贫富差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贫困是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缩小贫富差距是各国政府都极其重视的问题,充分发挥政府转移支付的职能,是缩小贫富差距的、有效的、基本的方式之一。转型期我国的财力还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实现转移支付的效用最大化,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减少政府投资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向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医疗、社保、农业等领域倾斜是唯一的选择。  相似文献   

20.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定位——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河 《行政与法》2006,(4):116-118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实践中的新生事物。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应当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出如下定位:一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外部监督;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权力监督;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事后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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