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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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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立法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相似文献   

2.
乔金茹 《人大建设》2003,(10):30-31
《立法法》第6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立法法》第64条第二款又规定了:“除立法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  相似文献   

3.
我国国情和政治制度与西方不同。我国实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的规定,对国家的立法权限作了划分: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但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分别报上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也可以制定本市需要的地方性法规,报请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相似文献   

4.
关于地方性法规,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有明确的规定。依照我国1982年宪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1986年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又增加规定了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概括起来,地方性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发布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属于法律范畴的规范性文件。  相似文献   

5.
我国宪法第一百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相似文献   

6.
林丛 《人民政坛》2010,(8):41-41
<正>缘于工作的关系,本人从事较大的市的法规报批前期准备工作已有一段时间,一些见闻感悟萦绕于心,遂提笔记下若干。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我省立法条  相似文献   

7.
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2.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相似文献   

8.
<正>我国宪法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这就是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权的宪法渊源。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地方立法主体扩容。修改后的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  相似文献   

9.
地方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随着《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的相继出台,地方立法究竟可以立什么,都有哪些事项不可以涉及,已经越来越具体了。作为从事地方立法的工作者,要像学数学必须记公式一样,牢记在心,否则,就容易在立法中闯“红灯”。  相似文献   

10.
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如何准确地理解和贯彻“地方性法规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原则,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的社会作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不抵触原则是地方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对于地方立法,宪法和法律规定: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  相似文献   

11.
正2015年修改的立法法再次重申"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改变了以往大会立法过少的状况,把大会立法问题又一次提上了省级地方人大的议事日程,对这一问题有必要从实践与理论结合的高度加以总结和研究。一、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实践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  相似文献   

12.
<正>摸清地方立法需求,才能保障地方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特色鲜明,非常管用的地方法规。笔者以为应做好以下三点:明确立法权限。新的立法法明确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  相似文献   

13.
《辽宁人大》2010,(9):28-28
宪法赋予较大的市立法权 错误。宪法并未赋予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宪法只赋予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相似文献   

14.
三、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和工作程序地方组织法具体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对这些具体职权作概括,可以大致分为四项:(一)地方立法权这是改革开放以后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的一项重要职权,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相似文献   

15.
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是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赋予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20年来,我国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都取得了重大进展,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已基本覆盖了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早期制定的法律法规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地方性法规同新制定的上位法不一致或者不能适应社会管理实际需要的情形也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16.
一、现行法规备案审查制度的概况与一些西方国家的违宪审查机制不同,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由它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具有最大的权威性,也比较符合中国的实际。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法规备案审查正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监督方式。我国的法规备案审查制度包含着违宪性审查和违法性审查两个层次的内容,其最高层次的法律渊源是宪法。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宪法虽然赋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这项职权,但有关法规备案审查的具体程序,多年来一直缺乏法律规定。到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立法法,对法规备案  相似文献   

17.
结合地方立法实际对不抵触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地方立法应当体现地方特色,这是地方立法工作者的共识。地方特色主要指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能够反映地方的特点,解决地方的实际问题。但是,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前提是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较大市的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18.
正党的十九大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积极探索推动地方全面依法治理是题中之意。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立法法已经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的基础上,首次在宪法中明确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他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这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举  相似文献   

19.
写在前面的话地方立法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1979年通过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由此,掀开了地方立法的新篇章。  相似文献   

20.
个别地方人民法院在审判中,以“与法律相抵触”为由,宣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无效,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我国实行的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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