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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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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选举法、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有人认为,除组织安排当选的代表,代表一旦调离或者迁出选区和选举单位的,虽仍在本行政区域内,实际上已很难再为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履行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也应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笔者认为,如果人大代表仅在本行政区域内调离或迁出,代表资格不能自行终止,如果要终止,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履行法定手续。  相似文献   

2.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人大代表资格终止”。而对各级人大代表没有迁出或者没有调离本行政区域而是在本行政区域另一个非原选区或非原选举单位任职、工作或经商的情况如何处理,法律没有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就难以操作。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人大代表没有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依照法律规定是不能终止其代表资格的。而人大代表在任期内没有违法,没有调离本行政区,其代表资格一般都将保持到任期结束。这样,弊端就显而易见了。第一,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人大代表由于其任职单位、任…  相似文献   

3.
人大代表是选区选民派往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光荣使者。选区或选举单位便是代表的“家”,是代表获得授权的渊源。为此,《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要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常回家看看”是一项职责,更是一项义务。然而,一些代表自当选以来很少或从未“回家看看”,以致选民对自己选出的代表姓甚名谁都记不起来了。一个脱离了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选民没有感情的代表,可想而知,怎么能寄希望其为民代言、维护选民利益呢?  相似文献   

4.
《浙江人大》2011,(Z1):54-55
多年来,凡到年终或年初,不少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大代表中积极履职、成绩显著的代表进行评比、表彰。有人认为,根据宪法和代表法关于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它监督,以及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监督的规定精神,人大常委会应组织原选区选民或委托原选举单位来推荐、评定本级人大代表中的先进分子。  相似文献   

5.
《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一规定,一方面使选民和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的监督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大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神圣使命,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如何,理应受到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相似文献   

6.
正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代表有下列情形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见,代表在任期内"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必然法律后果是,代表资格自行中止或终止。无论代表法还是选举法,二者关于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的代表资格终止或自行终止之规定都存在一定的瑕疵。在法律条文表述中,调离与迁出是"或"的关系,其含义应包  相似文献   

7.
《人民政坛》2007,(7):41-41
《人民政坛》编辑部: 我是永泰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县人大换届选举时,我是在白云乡的一个选区选举产生的,今年因工作需要调到葛岭镇工作。根据代表法的规定,我没有调离本行政区域,依然具有县人大代表资格。  相似文献   

8.
由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不同步,县人大代表特别是乡镇干部代表往往因乡镇换届的人事变动而调离原选区,而新上任的乡镇干部又因代表名额的限制未能补选为代表。这就打乱了原来人大代表的布局,使调离原乡镇的代表无法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密切联系,并听取和反映其...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一规定,一方面使选民和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的监督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大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神圣使命,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如何,理应受到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相似文献   

10.
《楚天主人》2011,(11):12-12
人大代表是代表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利益,代表本级人大所在行政区域人民的利益,还是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在国外,对议员的代表利益问题,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规定。有的国家法律规定,议员只代表本选区选民的利益,有的国家法律则规定,议员一经选举产生,便不受本选区选民意志的束缚,应代表国家的利益。  相似文献   

11.
阿林 《人民政坛》2012,(7):32-32
《人民政坛》编辑部:我是去年底新当选的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最近,县人大常委会拟安排我们在下半年作述职报告,我不知道要怎么准备,能给我一些建议吗? 答: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或选民作述职报告,对于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履行职责的主动性、自觉性,密切代表同选举单位或选民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代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这一规定明确了代表要保持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并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监督的责任与义务,为代表述职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2.
方法一:建立代表述职制度。我国代表法第5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是接受选民监督的有效办法。人大代表述职即人大代表将自己任期内履职情况向原选区的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汇报,并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评议,听取、征求其对自己执行代表职务情况的意见。人大代表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基层领导,选民们或多或少对其日常工作情况有些了解。平常是否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是  相似文献   

13.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代表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对促进代表更好履行职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建立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是指人大代表定期向选区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报告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并接受评议。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这是开展代表述职评议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4.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管理国家权力。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由此可见,增强“选民意识”,是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不辱使命,不负人民重托的前提和基础。但是,有些人大代表当选后,忘记了对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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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人大代表如何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法第六条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接受监督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代表主动接受监督。代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2010年修改代表法,根据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的特点和一些地方已经形成的做法,还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应当以多种形式向原选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被罢免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相似文献   

17.
为保证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严肃性,规范人大代表因不能履行代表职责需要辞去代表职务的行为,近日,河南省舞钢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舞钢市人大代表辞职的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需辞职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规定有"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因职务变动,调离原选区或改任非领导职务,不再适合担任代表职务的”、“犯有严重错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等情形的,代表应辞去代表职务(《人民代表报》2012年5月8日)。  相似文献   

18.
王成保 《人大研究》2006,(10):40-40
人大代表是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在届中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是一件严肃而慎重的事项。这里面涉及对选民的选举结果、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和宪法赋予人大代表权利的尊重,涉及人大代表本人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态度以及其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等诸多方面的内容。笔者以为,建议代表辞职制度不宜提倡。一、法律依据不足。依据代表法、选举法有关规定,人大代表由选民或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对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人大代表是人大这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发挥着代言人民、监督“一府两院”的重要角色。代表是否辞职应由选民决…  相似文献   

19.
正将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的选举单位、选区称为"原"选举单位、"原"选区,不利于强化人大代表履职责任感。若使用"原"选举单位、"原"选区选民,显然在心理上让人大代表与选举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选民有隔离感。一个"原"字,生生疏离了二者的关系,不利于强化人大代表"受委托人"角色或者说"代表"的角色。从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这几部法律规定看,在涉及人大代表与选举产生他的选举单位、选区的关系时,使用的都是"原选举单位""原选区""原选区选民"等用语。如地方组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  相似文献   

20.
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人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选举法还规定了罢免代表的具体程序。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代表即使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甚至违法乱纪、被判徒刑(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没有被罢免,这就相应地给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整体和行使职权带来不利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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