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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21 毫秒
1.
我国现行地方行政立法监督机制存在审查监督的标准不明确、监督主体多元、职责不清、监督程序不完善等问题。应建立地方行政立法问责制,明确审查监督的标准,合理划分各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并建立相互协调和衔接的监督机制,以进一步强化与完善对地方行政立法的法律监控。  相似文献   

2.
论中国海外投资立法的路径和体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梁开银 《河北法学》2006,24(2):51-56
中国海外投资立法至今还没有引起学者和立法工作者的足够注意,表现出相关立法严重滞后、监管立法欠科学、立法层次较低和透明度不高等诸多问题,影响了中国海外投资实践的发展.我们应该建立国务院直属的海外投资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海外投资管理和立法起草工作,选择"先单行法,后基本法"、"单行法和基本并行"的立法路径,确立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国际化战略、国家经济安全等四项立法原则,构建以海外投资法为基本法,以海外投资监管、保险和援助立法为单行法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3.
为确保地方立法评估的权威性与正当性,实现地方立法评估的统一化与制度化运行,地方立法评估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法律.《地方立法评估法》应当对地方立法评估的宗旨与原则、主体、对象与内容、标准与程序等地方立法评估制度的制度性基本要素进行科学、理性设置,以服务于地方立法评估制度法治化发展的时代诉求.  相似文献   

4.
实践中,关于香港立法会的立法权,存在立法权限、政府法案修正案动议权及立法会监督附属立法等三方面的具体争议.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文中的“法律”、“法”等类用语含义并不明确,香港立法会与行政长官间的权力关系并不明确.香港法院以法律保留原则处理个案,为行政立法权限划分提供指引性的标准.立法会议员动议法律草案的修正案,导致动用公币效果的法案修正案,实际是动议修正财政预算案,违反了财政分权的宪政原则.立法会废除《2010年郊野公园(指定)(综合)(修订)令》,废除权实为立法否决权,虽是监督授权立法,但违反了香港法律确定的立法权限分配和立法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5.
缺乏立法保障是制约孔子学院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孔子学院立法具有现实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其立法宗旨是保障与规范孔子学院的设立与运行,立法位阶可以是先制定行政法规,条件成熟时上升为法律.其法律规范的构成以公法规范为主体兼顾私法规范,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其法律属性和法律地位成为立法的重点与难点,可借鉴英、德、法、日等国的立法经验,通过立法赋予孔子学院法人资格.立法框架分为总则、主体法、行为法、责任与救济法等部分.  相似文献   

6.
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城市圈如雨后春笋般地兴起,但在发展中也存在诸多问题。而城市圈有序、协调的发展需要统一的法制平台,其立法主体的确立无疑是首要问题。由于城市圈的组成迥异,因此在实践中难以形成统一的立法主体模式,各城市圈事实上也存在多种立法主体模式可供选择。在尚无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下,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如法制统一、行政区划稳定、互利共赢、立法资源效益原则,在选择区域上级主导立法模式的前提下予以适度改造,以促进城市圈良性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三农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妥善解决的大问题,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业投资法律保障机制是我国二十一世纪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本文试从我国当前进行农业投资的现状、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以及投资立法的构想做一些论述.  相似文献   

8.
论区域性行政立法协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开展省际间政府立法协作、制定适用于某一区域的行政立法是一个值得提倡的发展趋势,但尚有不少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应通过修改立法法和其它相关法律,使区域行政立法合法化,并明确立法的主体、可协作的权限和范围,解决法律渊源和位阶问题,理顺立法审查监督机制等。  相似文献   

9.
以法工委为编写主体的法律释义在我国的司法应用中具有特殊地位。通过对我国人民法院332份涉及援引法律释义的裁判文书的梳理发现:法院对法律释义的司法功能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法工委的设立和职责兼具特殊性,法律释义通过对法律概念内涵外延、特征、功能作用的阐述,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对实践中具体情形的说明,对法律适用主体的明确,对处罚情形的考量,从立法精神进行解释,对立法规定的理由等立法背景资料的介绍说明等方式对司法实践产生间接性影响。法律释义对当事人和法院仍具有现实功能。法工委编写的法律释义在司法应用中遇冷的现实,与法工委的立法权威性地位存在偏差,但法律释义仍有存在的必要。学者应在编写法律释义过程中发挥自身优势,立法过程应始终坚持公开原则,以改善目前法工委编写的法律释义在司法应用中的困境。  相似文献   

10.
论行政程序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选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石东坡 《法学论坛》2001,16(2):33-39
行政程序立法是当前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紧迫任务之一,行政程序的法典化是其必然趋势.本文认为,明确、严谨、科学的基本原则和完整具体的法律制度是行政程序立法论证和建构的两大基石.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可以归纳为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听证原则和效率原则.可供我国立法选择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主要有情报公开、表明身份、受理、调查、咨询、回避、听证、申辩、质证、职能分离、说明理由等制度,本文从立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双重角度对此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论证.  相似文献   

11.
在过去三十年中,我国商事法的体系建构具有"立法中心主义"的特征,即突出强调立法在商事法法源体系中的地位,但却忽视了司法判例、商事习惯、学说理论对于商事法体系形成的作用,也未理解和掌握商事法开放的、动态的自我更新完善机制。在中国法语境下,这种建构理念虽然有其合理性,但也对商事法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有必要以"法律多元主义"取代"立法中心主义",进而建构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商事法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2.
我国法制发展的"非均衡跃迁型"发展道路的一个重要表征就是"非均衡",这种非均衡的实质是立法需求的非均衡萌生与非均衡回馈,这也是立法民主的真实形态。法制建设的动力源泉就在于各种社会利益群体、阶级阶层对于法律制度的价值追求与利益诉求。地方的经济成分、利益群体及其组织形式和协商机制的构成状况决定了在法制建设中的民主含量与民意特点,而法律实施的实际成效,即对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程度,则是对于社会各种利益群体的参与积极性与法制期望值的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影响因素。这既是30年民主法制建设的非均衡法律发展路径的一个重要内因,也是理解和优化未来法律实践走向的一个重要线索。毕竟,民主基础和法制实效之间才存在着一种内在的正相关关系。  相似文献   

13.
边区政府创制民事法律的活动,是边区法制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在创制民事法律的过程中,边区政府采用了单行法为主的法律创制方式,同时,又以自主创制民事法律与有条件地援引国民政府法令相结合,自立创制与有条件地援引国民政府法令相结合,成文法与习惯法互补,法的实施与司法解释,重点创制与逐步完善相结合,以及采取概括式与列举式和划分总则与分则的立法技术。这些方式,使边区的民事立法与边区的实际紧密结合,其所坚持的实事求是的精神和重视调查研究,注重法律创制和边区的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做法,为当代中国的法律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历史经验。  相似文献   

14.
拥有较为完备的能源立法是促进可持续发展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制度基础。虽然就法律表现形式而言,我国的能源立法已初具规模,但就其内在逻辑关联与制度构建而言,仍有诸多问题有待厘清,因此制定一部统领整个能源法域的基本法已迫在眉睫。我国能源法应当在"通则式"、"政策式"和"法典式"为代表的三种国外能源基本法的立法模式中做出选择并应建立起包括能源规划、管理体制、市场监管、科技创新等制度在内的核心制度群落。  相似文献   

15.
解决好海外能源投资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是我国海外能源投资顺利进行的主要保障。海外能源投资出现的法律问题实质上涉及到资本输出国的相关完善的立法以及对于东道国相关外资法律规定的应对。据此对于如何完善我国资本输出的相关立法以及应对发达的东道国的外资法进行抛砖引玉的研究。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黄河 《法律科学》2007,25(1):102-110
农业补贴法律制度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后所普遍实施的工业反哺农业、支持农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在各国农业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农业法应专列"农业补贴"一章,规定农业直接支付补贴、农业生产资料投入补贴、农业环境保护补贴、不发达地区农业开发补贴等制度,同时规定农业补贴相关主体的责任追究机制.  相似文献   

17.
李勋 《行政与法》2008,(2):106-111
对冲基金的法律关系是指在对冲基金的活动过程中各当事人之间依据对冲基金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对冲基金的法律形式,即对冲基金存在的法律形态。在全球范围内,目前对冲基金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契约型、公司型和有限舍伙型三种,且各个对冲基金的具体投资风格和投资策略也各异,然而,所有对冲基金的法律运作程序和运作模式基本相同。就其性质而言,对冲基金属于信托,但又是信托发展的新层次。  相似文献   

18.
王瀚  李广辉 《法律科学》2004,22(2):93-99
诉讼竞合是由于各国对管辖权规定的差异而产生的一种现象。但对诉讼竞合 ,迄今我国既无相应的立法可资因应 ,亦没有形成判例规则。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保护我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而且亦使我国法院在面临此类问题时无所依循。因此 ,我国除应积极参与《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和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公约》(即《海牙管辖权公约》)以及相关国际公约的制定之外 ,还需进行相应的补充立法以更好地协调国际私法诉讼竞合之法律冲突 ,促进国际司法协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9.
文化法的定位、原则与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化法属于社会法的范畴,旨在保障公民文化权益的实现和满足人民群众精神生活需要。建立公民文化权利与政府责任之间的关联性,确立和维护产业文化与事业文化形态,促进文化体制改革、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文化繁荣发展,需要加强文化法治建设。文化法治建设应当遵循文化权利保障、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结合、市场化与政府规制协调以及综合效益原则,构建由宪法文化权利与宪法文化政策两块坚实基石、文化事业法制与文化产业法制两个基本侧面、中央文化立法与地方文化立法两个对应层面、文化政策与文化法律两个互动方面有机构成的文化法制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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